現階段,慎言農村土地集體化
千里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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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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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如果你現在到農村去問每農民,不管是年老的還是年輕的,男的還是女的,勤的還是懶的,窮的還是富的,說把分散到一家一戶的土地再收攏來搞集體,問他們愿不愿意?他們保管回答你說:不愿意,特別不愿意再搞集體。
同樣的問題,如果是在十年前去問他們,他們保管回答你說:土地我不要,一分田都不要,誰愿種誰種;我也不再入集體了,撿垃圾都可以,只要糊個口。
而在三十年前的八十年代初,在經過二十多年的互助組、合作化、人民公社后,在土地連片成塊地成為集體所有,大隊和小隊也有了一定的公共積累,農民種田相對分工協作之時,突然來一個分田到戶搞單干,農民是傷心的不情愿,對集體依依不舍。因為那個集體的突然強行解體,浪費了多年的公共積累,譬如隊屋、機械、耕牛、船只,打破了絕大多數人的夢想和寄托,也給農民的生產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因為人人都要學會選種、育種、耕田、栽種、治病、防蟲、打藥、下肥、保養、收割、儲藏,家家都要各自為戰,取水、用水、增產、減產,責任都要自己擔負,突然感覺到變成了汪洋大海中的一片葉子。
雖然他們當時不能象南街村一樣堅持走集體化道路,以避免二十多年積累的浪費和流失,但三十年下來,那個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土地,總算還攥在農民手里。有土地就可以再生物質。
對分田到戶,在現在這樣一個環境下,在所有其他救助福利保障機制全被消滅或者變質的情況下,譬如赤腳醫生、鄉村中小學、互助互愛、群眾監督等,應該要以全新的視角來看了。土地是農民的唯一依靠了。農民用自己分田單干后二十多年的默默承受,換來了村組集體“三提五統”亂攤派的廢除,換來了亂抓亂關的管理區一級機構的撤銷,換來了無數河工堤壩義務勞役的減免,換來了國家農業稅的廢除。所以,現在農民手里的田,基本可以糊自己的口了,更主要的是有了相對自主的自由。雖然在有些地方,現在的村組兩級干部,依然把國家發給農民的種田直補款無聲地吞掉,但畢竟經他們之手的款項少了,國家給他們提款收費的名義和途徑沒有了。在現階段,在反腐越反越腐的高發期,在農民頭上架設一級組織,就是增多一重壓迫剝削。
90年代,農民種田賠本,都希望倒貼錢逃離土地,主要原因就是農民頭上的組織婆婆太多。李昌平先生在其《話說水利》一文中舉有這樣一個例子:“我有一個在大學教書的朋友,一家人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家里有12畝地,每畝以300元/年轉包給村里的無地農民,另外每畝還享受國家農業補貼80元/年。他一家人不是農民有土地,還享受國家的農業補貼,無須承擔任何義務;村里有很多人是農民卻無土地,種地得不到國家補貼,還要向非村民、非農民(非集體成員)交地租。”這種城里人擁有農村田的情況,就是在農民種田賠本的時候發生的,不過非常稀少。
現在都知道了土地的價值,分田到戶的弊端也是眾所周知的有目共睹,集體化的呼聲也時有耳聞。但一定要高度警惕以集體化之名,在農民頭上架設各種組織機構,讓農民種田賠本的情況重演,將農民折騰的氣息奄奄后再來什么土地流轉,土地抵押,土地入股,最后來一個什么破產、改制、產業化,一如上世紀的國企改制,將農民騙個精光。
人民公社制度好,但那是在對所有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之后建立的,那是在全民監督、集體財產的安全有保障的條件下完善的,那是在干部群眾一個樣都必須參加義務勞動的情況下顯現的。現在貿然提農民土地集體化,多半會被逼上梁山。
在單干的過程中,農民是失去了很多,學校、赤腳醫生、飲水、水利設施、集體歡樂等等,但這一切都不能成為奪去農民土地的理由,相反,應該將這些失去的無償地還給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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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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