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反腐斗爭重點瞄準省部級高官,張揚反腐斗爭之威嚴,實乃英明之舉。但是,縱觀30年反腐斗爭之經驗,顧此失彼,是不容忽視的一個弊端。腐敗分子,肆虐狂妄,盤根錯節,滲透各個階層、各個領域,已經不再是單一、孤立而存在,相反,已經是以集團化、幫派化而相互依存著。故此,反腐斗爭不應該以階段式的動作來操作,抓大的,也不能放過小的;抓小的,更要順藤摸瓜,揪出大的。瞄準省部級高官沒錯,也不能對縣處級官員不屑一顧、漠然處之。中心城市雷聲可以大一些,邊緣地區也不能“天高皇帝遠”置身局外,讓那些“土皇帝”們沾沾自喜、彷若無事。別小看了這些“土皇帝”,多年的養尊處優、日積月累,早已腰纏萬貫、滿屋藏金、危害極大。在與朋友談到反腐敗問題時,我曾經說“形勢對腐敗分子很不利,風聲緊啊”。朋友卻說:“沒用,風刮不到我們這里”。的確如此,我們這里地處林區,30年未見幾個大腐敗分子落馬,揪出幾個“毛毛蟲”不過是權斗的結果,還恬不知恥、大肆宣揚、自吹自擂。而實際上,這里的大小官員囂張的很,買官賣官蔚然成風,甚至言談之中都半隱半露,無所顧忌,似乎貪得很光榮,很自在,很應該,連無恥之心都消失殆盡。
省部級以上官員的確隱藏著大貪、巨貪,一個許宗衡就貪了20多億,真是令人瞠目結舌。但是,我們不妨想想,大貪從何而來?顯然,從“小貪”而來。而我說的小貪不過是相對職務而言。其實,他們這些職務不高,卻手握重拳的貪官貪得還少么?被媒體譽為“京城第一貪”的閆永喜,不過是區區七品芝麻官,就涉案4200萬,這還不夠觸目驚心、駭人聽聞么?還能說他們是“小貪”么?而這些所謂“小貪”們,除了貪污受賄以外,還有一份重要使命,就是跑官、買官了。試想,如果不及時清除這些“小貪”,一旦讓他們爬上高層,豈不是養虎為患、貽害無窮?別小瞧了這些“七品芝麻官”們,其實,他們能量很大,甚至有上可通天、下可入地之能。我地原副局長,96年,家中僅隔幾天先后兩次入賊,第一次被盜28萬元,還有一只手槍。第二次,被搶8萬元,老婆、兒子、侄女被殺??墒?,沒過幾年就被提拔做了局長。之后,大搞家族腐敗,兄弟、哥們都做了要害部門的一把手,后老婆開了幾千平米的大酒店,本人還動不動入京“治病”斂財,基層單位紛紛解囊,據說效益不好的單位最低也拿了一萬元。如此民憤極大的“小貪”,就是沒人能治得了,豈不怪哉?
反腐斗爭盯住省部級高官,是英明之舉,但絕不是有效之為,尤其是從反腐斗爭的全局來看。我個人認為,反腐斗爭的關鍵和重點,不在于盯住什么級別的官員,而在于建立至上而下的垂直反腐機構,并以此為契機,建立起清正廉潔、高效務實的反腐隊伍。也就是說,當前反腐的重點、關鍵、當務之急是首先徹底清除司法腐敗,而后,依靠民眾,立足全局,全面覆蓋,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立體打擊,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對大的要嚴懲不貸,敢破殺戒,絕不能心慈手軟;對小的,要刨根問底、窮追猛打,絕不姑息養奸。如此,才能打破反腐斗爭“雷聲大雨點小”的不利僵局,才能讓那些自認為“天高皇帝遠”的貪官有所收斂,才能開創反腐斗爭的新局面、新形勢??偠灾?,反腐斗爭不能顧此失彼,抓大的也不能放過小的,有一個抓一個,不問職務大小。陳希同、陳良宇、劉志軍倒了,“土皇帝”們也不能站著;文強死了,“李強”、“王強”、“張強”們也不能活著。因為,“大貪”禍國殃民,危及政權,實乃惡貫滿盈;“小貪”則傷筋動骨、腐蝕基業,更是十惡不赦。所以,反腐斗爭絕不能顧此失彼,必須“大貪”“小貪”一起抓,此乃反腐斗爭之大計也!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