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三,安徽一個叫張勇的法官,一家五口,老婆、小姨子和兩個孩子隨團赴香港旅游,因導游林如蓉強行游客在珠寶店逗留2小時發生爭執,并有肢體接觸,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這是去年7月“阿珍事件”之后,香港導游強迫內地游客購物并辱罵游客的又一起惡性新聞,對香港旅游業名聲可謂雪上加霜。對于此類事件,俺一向是看個熱鬧,不懈評論,然后一笑而過。然而,對于此次這個叫張勇的游客在事件中的表現卻小有感觸,覺得似乎有話想說。
導游小姐林如蓉女士,強行游客在珠寶店逗留2小時,雖有不妥,但也毋須過于敏感。這就如同在大陸遭遇官場“潛規則”,是不屑一顧、置之不理,還是搖尾迎合、愿者上鉤,“選票”在你自己手里,咋地由你,對不?但是,林如蓉女士張口不雅、信口辱罵,的確有失港人風度。林如蓉女士叫罵大陸游客:“狗”、“窮”、“帶了整箱方便面天天來吃”。其實這是一個錯誤。并不是所有大陸人都窮,都是狗,能去香港旅游的游客或許比你林如蓉女士富貴的多,即使是“狗”,也是心甘情愿的,你管得著么?再說,你辱罵的張勇先生在大陸可是公職人員,而且還是廳堂大人呢。林如蓉女士難道不知,在大陸曾有一個“小民警兩年創造250萬財富”的故事?張勇先生是不是很富貴,俺不敢妄加揣測,但一家五口組團赴香港旅游,的確也不是等閑之輩。
據說,是張勇先生首先出手的。這也無妨,你辱罵,我動手,絕對不算失禮,君子動口也動手,俺一向如此認為。對那些潑皮誣賴,還是先下手為強。不過,面對女誣賴最好還是“克己復禮”為好。張勇先生作為大陸法官應該對孔夫子盡些“孝道”嘛。再者,張勇先生身為法官,是不是懂得“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問題”呢?這可是咱們大陸精英們對付“刁民”的法寶啊!那么,張勇先生作為法理之人,為何不叫這個林如蓉女士嘗嘗“正常渠道”的厲害呢?面對記者和警察,張勇先生不是揚言“要告上法庭”么?可是,在不足24小時之后,張勇先生突然變得寬容起來了,稱“只是一場誤會”、“滿意導游道歉及公司服務”。好一個“誤會”,好一個“滿意”啊,不愧是大陸的法官,如此通情達理,如此善解人意啊!如果香港方面不是表示愿意向張勇先生賠償12萬港元,張先生還能夠如此大度、豁達么?看來,張勇先生不是為一個“理”而撕掉自己大男人的尊嚴與一小女子大打出手,原來都是“錢”惹的禍嘛。
這出香港導游與游客毆斗事件,有本團的游客說的好“一個巴掌拍不響”,雙方應各打50大板。張勇先生接受12萬港元賠償也理所應當,不過如此就封住了自己的嘴巴,也不夠義氣。你得到12萬港元的賠償,的確不虛此游。可是,此事件給其他游客是不是也帶來諸多不爽?誰來給個說法呢?張勇先生閉嘴了,因為你只為“錢”而毆,不是為“理”而討說法。對吧,廳堂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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