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切期待更多為民請命的鄧明鑒涌現
庫爽生
無論在現實社會還是互聯網上,我們都很容易發現,受國企改制浪潮沖擊的廣大下崗失業職工,特別是基本沒有再就業能力的廣大4050人員,最期盼分享黨和政府的惠民春風?! ?/p>
眾所周知,他們曾經是工人階級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在國企改制中又付出了巨大犧牲。他們在企業默默奉獻,長期拿低工資,實際上里面隱含著他們對于勞動終身制和各種福利、保障的投資。可在國企改制中,企業單方面與他們解除了勞動合同,他們失業了。限于年齡等自身條件,絕大部分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已沒有再就業能力。他們的生活水平不但沒有伴隨經濟快速發展而提升,反而出現了大倒退,陷入每天為溫飽發愁的困境。胡錦濤總書記反復強調:“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何況,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的問題不是一般的小事,而是一個天大的民生問題!
多年來,面對這個民意焦點,為這個特殊弱勢群體鼓與呼的兩會代表、委員,在媒體報道中還不多見。令人欣喜的是,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鄧明鑒同志,2009年、2010年連續兩年就此向全國“兩會”提交議案。鄧明鑒同志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鼓與呼的實際行動,可以使中央了解廣大大齡下崗失業職工的實際生態,為中央今后開展相關調研、適時出臺相關政策提供了值得期待的惠民建議。鄧明鑒同志考慮到了下崗失業職工遺留問題的復雜程度和解決難度,在提案中并沒有提出過高過多要求,并沒有給政府出難題,而是抓住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呼聲最強烈、最集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提前退休問題。這樣,既顧及了國家一攬子解決下崗失業職工遺留問題的難度,又貼近大齡下崗失業群體最需要解決的關鍵生計問題。鄧明鑒同志真是群眾的貼心人!
鄧明鑒同志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這個特殊的困難群體鼓與呼的實際行動,理所當然地在群眾中贏得了廣泛尊敬和贊譽。我們期待,在全國兩會代表、委員中,涌現出更多了解民情、呼應民意、關注民生、為民請命的鄧明鑒,共同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困難弱勢群體鼓與呼,共同給力,形成強大合力,實實在在促進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精神落在實處,促進黨和國家民生工作實現新的突破,促進社會主義社會的真正和諧?! ?/p>
鄧明鑒,一個富有正義感、富有同情心、富有良知的中國知識分子!一個永遠銘刻在廣大底層百姓心中的閃光的名字!這樣的大寫的人,就是魯迅先生贊賞的敢于為民請命的中國的脊梁!
附件一:
關于國家出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提前退休政策的建議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國企改制浪潮卷起,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我國陸續出現了幾千萬的下崗、失業職工。這個群體除極少部分創業成功外,現大多已淪為社會最底層最貧困的弱勢人群,需要得到國家、社會的扶持和關心。
據互聯網上反映的各種數據和情況顯示,下崗失業職工群體境遇實為悲慘,有些連最基本的溫飽問題都未能解決。以下是該群體的普遍遭遇:
一、經濟補償少。國企改制后,除了即將退休的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內退拿三百多元生活費以外,其他均被“買斷工齡”后與企業脫離關系。這一筆名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少得可憐,大多為幾千元到一萬多元不等,少部分有兩、三萬元。
二、再就業困難。下崗失業職工大多是40、50歲左右人員,受教育程度低、技術單一、學習速度慢,他們所擁有的技能隨著技術進步、產品升級換代越來越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需求。雖然國家出臺了不少促進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政策,但收效并不明顯。絕大多數下崗失業職工只能找到清潔工、打雜工等月收入五、六百的工種,少部分找不到工作的,只能靠政府每月發放的低??钇D難度日。 三、經濟負擔重。多數下崗失業職工的父輩沒有社會保障,需要他們供養和醫療;他們的孩子讀中學、大學甚至找工作需要很大的開支,要求他們盡到父母的責任。大多數下崗失業職工家庭全家一年收入只有1—2萬,不僅要負擔上述開支,還要交納社保、醫保費用,目前個人每年需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普遍已達6000多元,甚至更高,且每年正以10%的速度繼續上漲。這給下崗失業職工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壓力,瀕臨崩潰邊緣。
隨著社會貧富差距進一步增大,物價飛漲,下崗失業職工的生活將陷入更深的貧困中。而要靠其自身改變這種現狀是極其困難的,他們年輕時為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后又為大局作出犧牲,現在卻在貧困線上苦苦掙扎,對其而言是極為不公平的。
這個涉及到數千萬家庭、上億人口的民生問題,應引起黨和政府高度關注和重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國目前采取的退休年齡規定是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特殊工種可提前5歲。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有下崗失業職工3000多萬,隨著時間推移,這個群體步入4050的人越來越多,成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其就業壓力、經濟負擔越來越重,龐大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已讓其承受不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工作年限滿三十年或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經申請批準后可以提前退休。”無數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期望自己這個群體能和公務員一樣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我國2007年國家財政收入超5.1萬億,2008年國家財政收入預計突破6萬億,具有龐大的經濟實力承擔大齡下崗失業職工這個弱勢群體提前退休的社會保障費用。為此建議:
國家參照《公務員法》盡快研究出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提前退休政策,幫助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度過難關,解決數千萬家庭、上億人口的民生問題,促進社會安定、和諧。
鄧明鑒
2009年2月11日
附件二:
關于國務院制定出臺40、50下崗失業人員可提前退休惠民政策的建議
去年,我向全國兩會提交了《關于全國出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提前退休政策的建議》,并發到我的參政議政博客上。令我沒想到的是,該《建議》能得到如此多的群眾支持,社會反響甚大??戳巳罕姷牧粞?,我感到自己對40、50下崗失業人員這個弱勢人群的遭遇現狀了解得還不夠深刻,他們的遭遇遠比我之前了解的更為困難與悲慘。而去年,國家仍然沒有出臺與此相關的政策,解決這群為改革開放、國企改制犧牲的一代人的實際問題?! ?/p>
博客留言有來自全國各地的群眾,提供了一個又一個真實的遭遇,結合我實際生活中了解的情況,特再次將該群體的普遍遭遇陳述如下:
一、經濟補償少。國企改制后,除部分即將退休的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內退拿三百多元生活費(每個地區標準不一,此為重慶地區標準)以外,其他均被“買斷工齡”后與企業脫離關系。這一筆名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少得可憐,大多為幾千元到一萬多元不等,少部分有兩、三萬元。這些對日益高漲的物價、對失業下崗人員所要承受的各方支出而言,可說是杯水車薪?! ?/p>
二、再就業困難。下崗失業職工大多是40、50歲左右人員,受教育程度低、技術單一、學習速度慢,他們所擁有的技能隨著技術進步、產品升級換代越來越難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需求。雖然國家出臺了不少促進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政策,但收效并不明顯。絕大多數下崗失業職工只能找到清潔工、打雜工等月收入五、六百的工種,少部分找不到工作的,只能靠政府每月發放的低??钇D難度日。有些失業人員因夫妻另一方有幾百元的退休工資,甚至連申請低保的資格都沒有。
三、經濟負擔重。多數下崗失業職工的父輩沒有社會保障,需要他們供養和醫療;他們的孩子讀中學、大學甚至找工作需要很大的開支,要求他們盡到父母的責任,有的因負擔不了孩子的學費,終止孩子繼續求學的現象時有發生。且因現就業形勢嚴峻,畢業即失業的人員比比皆是,他們的孩子可能正是失業大軍中的一員,仍需要他們支助,不能自力更生。大多數下崗失業職工家庭全家一年收入只有1—2萬,不僅要負擔上述開支,還要交納社保、醫保費用,目前個人每年需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普遍已達6000多元,甚至更高,且每年正以10%的速度繼續上漲。這給40、50下崗失業人員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壓力,瀕臨崩潰邊緣?! ?/p>
隨著社會貧富差距進一步增大,物價飛漲,40、50下崗失業人員的生活將陷入更深的貧困中。而要靠其自身改變這種現狀是極其困難的,他們年輕時為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后又為大局作出犧牲,現在卻在貧困線上苦苦掙扎,對其而言是極為不公平的。下崗前,因醫療、社保、教育、住房等都有保障,職工所得的收入相對較低,與創造的價值相距甚遠。下崗后,醫療、社保、教育、住房等統統改革,需要付出高昂的代價,下崗失業人員根本沒有能力負擔這一切?! ?/p>
這個涉及到數千萬家庭、上億人口的民生問題,應引起黨和政府高度關注和重視?,F在國家極其重視農民問題,出臺了諸多提升其生活水平的政策。40、50失業下崗人員與農民相比,從一定程度上看更為悲慘,農民至少有地可以養活自己,有些失業下崗人員已到了一無所有的地步。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國目前采取的退休年齡規定是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特殊工種可提前5歲。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現有下崗失業職工3000多萬,隨著時間推移,這個群體步入4050的人越來越多,成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其就業壓力、經濟負擔越來越重,高漲的物價、龐大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已讓其承受不起?! ?/p>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工作年限滿三十年或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經申請批準后可以提前退休。”無數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期望自己這個群體能和公務員一樣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我國2008年國家財政收入突破6萬億,2009年國家財政收入預計超過6.8萬億,具有龐大的經濟實力承擔大齡下崗失業職工這個弱勢群體提前退休的社會保障費用。為此再次建議:
國務院參照《公務員法》盡快研究出臺40、50下崗失業人員可提前退休的惠民政策,幫助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度過難關,解決數千萬家庭、上億人口的民生問題,促進社會安定、和諧。
重慶市人大代表 重慶市市僑聯副主席 鄧明鑒
2010年2月
附件三:鄧明鑒同志簡介
鄧明鑒同志系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重慶市僑聯副主席,參政議政委員會主任,全國第七、八次歸僑僑眷大會代表,重慶市第一屆、二屆政協委員,市政協特邀信息員,市高級人民法院特邀監督員,市公安局特邀監督員。幾年來先后榮獲“2001—2005年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2006年獲得“全國僑務系統法制宣傳先進個人”、2007年被評為“中國僑聯維護僑益先進個人”、2004年、2009年兩次榮獲“全國歸僑僑眷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09年獲得“‘五五’普法中期宣傳教育先進工作者”;2003—2007年連續四年被評為重慶市政協 “反映社情民意先進個人”、2009年榮獲市政協特約信息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進個人”;獲得“重慶市人民政府2003年“人民建議三等獎”、 獲得“重慶市2006年度人民建議鼓勵獎”、 2007年榮獲“政協重慶市第二屆委員會優秀政協委員”稱號、2007年獲得“重慶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問計求策’鼓勵獎”、 2008年獲得“首批重慶市青年文化人才‘五個一批’市級人才”、獲得“僑愛工程:抗雪救災溫暖行動”榮譽證書、榮獲“抗震救災先進個人”榮譽稱號、獲得“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08年度優秀代表建議”等殊榮?!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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