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既是對道德的規范,也是對道德的底線維護。就此而言,法應該是講人性的。這個人性就體現在對壞人壞事的嚴厲懲處、對好人好事的極至褒獎上。對壞人壞事嚴厲懲處了,才能震懾犯罪,讓壞人時時處處膽戰心驚,惶惶然如喪家之犬,從心里不敢做壞事;對好人好事極至褒獎了,才能弘揚社會正氣,調動好人做好事的積極性,讓世人羞于做壞事,不愿做壞事。
這樣的人性化,我們建國后的法治本來是具備的,我們幾千年的傳統法治也是具備其精神的——只是受君主專制體制的影響,并沒有完全做到。但很可惜,近十多年來,這樣的人性化卻一步步變色了、變質了、霉爛了——人權主義者和流氓法學家聒噪說,這樣的法治不人道,沒有把犯人當人看,不尊重犯人的人權,應該對犯人講文明,好吃好喝好待遇,滿足他們的尊嚴和生理需求,甚至要求廢除死刑。其依據就是西方的法治即如此,而我們的政府、我們的國家居然也一步步采納了。
西方法治的確如此,他們確實把犯人“當人看”,對犯罪分子很人性,尊重犯罪分子的人權,甚至允許男、女犯罪分子在大墻內互相媾合以滿足他們的性需求。但這樣的“人性化”法治效果怎樣呢?高犯罪率!嚴重的社會混亂!報紙、雜志、電視、廣播、互聯網絡每天都有大量的西方法治新聞,校園槍擊案、街頭搶劫案、強jian亂lun案、吸毒販毒案、銀行爆炸案、走私軍火案、黑社會火并案、醫生殺人販賣人體器官案、大規模暴力劫獄案等等,五花八門。僅據美國人自己統計,1977年至1996年間,就有40多萬美國人遭謀殺,幾乎是越戰中美國死亡人數的7倍,這還不包括未死亡的受害人。如此嚴重的社會犯罪,哪里是什么“法治”?分明是血淋淋的法亂!個中原因不難理解,這樣的“人性化”營造了“犯罪值得理解和同情”的輿論氛圍,造成了客觀上包庇、縱容犯罪的即定事實,保護甚至調動了犯罪分子的犯罪積極性,讓犯罪分子以更加健康的體魄、更加高昂的激情去犯罪,讓好人更加不能自保,并忍不住也想去犯罪——其實是不把好人當人看,只是當作犯罪分子的泄欲對象而已矣!
讓犯罪分子猖狂,讓好人深受其害,這樣的“人性化”真的不能不說是偽“人性化”。
我們過去有句名言,叫著“優待壞人就是禍亂好人,寬容犯罪就是對人民犯罪”。偽“人性化”的法治其實是一味毒藥,它的毒就在于改變了世人的是非觀念,抹煞了光榮與可恥的界限,擠壓并最終掐死了人們內心深處的良心和良知,讓世人終日渾渾僵僵、為非作歹,讓人的靈魂猶如一縷清煙在圣潔與骯臟、守法與違法之間飄忽不定。
是毒藥就會害人。近十多年來,在人權分子和流氓法學家的誘奸下,中國法治由人性化一步步向偽“人性化”邁進,不僅嚴重蠶食著中國人的思想靈魂,讓越來越多的人不以違法為恥,反以違法為榮;不以害人為惡,反以害人為能。拿法治當兒戲,置法治于惘聞,甚至鉆法治的空子搞違法犯罪,法治越來越起不到威懾作用,導致中國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老賴、貪墨、yin亂、偷盜、詐騙、拐賣、搶劫、殺人、爆炸、碎尸等等千奇百怪的經濟的、刑事的、政治的惡性案件,而且帶來并廣泛蔓延著艾滋病等惡性病毒,既在精神上腐蝕,又在肉體上毀滅著一度文明到幾近迂腐的中國人,幾千年來一輩輩人用心血乃至用生命捍衛的中華道德標準和文明禮儀僅十余年的工夫即毀滅怠盡。偽“人性化”法治的毒性之烈、危害之巨,真的讓人觸目驚心、毛骨悚然!
把失敗的教訓奉若成功的法寶,把致命毒藥當作雨露甘霖,時下的中國人不止是道德出現滑坡,就連鑒別力都出了問題,真的可氣可嘆。但可氣可嘆的又何止是法學界?時下,就連當年被同僚左宗棠都罵作賣國賊的曾國藩、李鴻章不都成了為了中華民族而不計個人榮辱的英雄了嗎?在歷史上被同時代的左翼作家一致討伐從政治立場到人格品質都有問題的胡適不也成為權威老祖了嗎?毛澤東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解救了全中國的勞苦大眾,讓他們不僅翻身做了國家的主人,而且過上了好日子,這樣的民族救星、國家救星不也被扣上了“搞專制,侵犯人權”的大帽子了嗎?
娘希匹,時下的人權分子和流氓法學家真的很混蛋!混蛋加白癡!
寫于2008.10.15,修訂于2010.09.02
———————————————醒世恒言●雜文天地——————————————
寫在后面的話:
此文本是兩年前的一篇舊作,被廖童投稿烏有之鄉后,數小時內原文即被百度查禁,而且分別于9月3日凌晨4時29分和4時37分兩度查禁。禁一次不行,還要禁第二次,何也?精英們要將法治進一步“人性化”到廢除死刑了!
中國已經亂而爛了,將來必將更加亂而爛!
原文網址:http://hi.baidu.com/xingshihengyan/blog/item/6e2a36fcdf0e20fbfd037f64.html
相關鏈接:
《法治社會下,法律必然淪落為罪惡的保護傘——兩起法律援助的啟示》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