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愛港者治港原則并不是什么新內容,而是中央決定以“一國兩制”政策解決香港問題時就開始強調,并一直重申的最基本原則。
這一原則是確保“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關鍵。香港回歸至今已17年有余,然而香港社會一些人,對于愛國愛港者治港與“一國兩制”內在要求之間關系的理解似乎尚未達到應有的高度。在本次香港政改問題上香港社會中的一些極端表現足以說明這一點。
中央政府作為國家主權的代表,對于治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政制發展是具有毋庸置疑的主導權的。中央對于其轄下的一個享有相對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域行將舉行的特首普選,作出必須是愛國愛港者當選的要求,是再具有正當性不過了。
為確保愛國愛港者當選,中央堅持嚴格按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規定展開普選,這不論從政治道義上講,還是從法治的角度看,都是無可爭議的。對于這一點,香港廣大市民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國家主體是一個正在走向法治的社會,如果有人對于基本法中作出的選舉程序的規定都不遵守,那我們就不得不問,要擺脫基本法軌道來開展所謂的“真普選”的主張者到底意欲何為?
“一國兩制”體現的是高度包容精神,而香港社會也需要各方都能接受的特首候選人。如果由政治組織提名候選人,在香港社會現時大致以“反對中央”和“擁護中央”為政黨政治分野的狀態下,是會造成香港社會撕裂的。如果在香港立法會辜負中央期望,未能完成基本法規定的國家安全立法的前提下,搞所謂“公民提名”,是不能確保國家的安全利益的。中央表達這樣的擔憂難道沒有道理嗎?
中央深切理解香港社會發展民主政治的訴求,并不遺余力地推動香港政改。在香港社會圍繞政改出現分歧的情況下,中央連續派出主管港澳事務的主要官員與泛民派議員進行溝通,體現出中央在堅持愛國愛港者治港原則下推動特首普選的極大誠意。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切認定自己為愛國愛港的政治團體都理當以理性務實的態度,從香港良性發展的大局考慮,作出配合政改的舉動,而不是阻攔之。
現時在香港落實特首普選,是香港回歸以后的重大政治問題。而這一政制發展的重大事項,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規定,以保證真正愛國愛港者當選。這是一個不容退讓的原則問題。中央不可能作無原則退讓。
(作者為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 張定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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