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紀委監察局通報了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工作紀律的典型案件。引人注意的是,通報稱:南京市旅游委在未經論證、研究和評估的情況下,于2014年7月17日草率起草《關于適當調整民國文化講解詞的通知》,并擅用上級名義,擅自放寬“重要公文”簽發權限,致使通知違規簽發,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根據媒體此前報道,這份文件表示,“接南京市政協委員反映情況,臺商參觀南京景區時,導游講解詞中一些表述讓臺灣朋友感覺不是很舒服。”并舉例稱,“淮海戰役改為徐蚌會戰等等,以充分照顧臺灣客人的感受。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后盡快作出調整。”
對此,南京紀委通報稱,市旅游委違反工作紀律,公文審核簽發程序不規范,具體承辦人、部門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分管領導把關不嚴,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決定給予市旅游委主任、黨組書記金衛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市旅游委分管宣教工作的正局級巡視員劉瑜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并調整工作分工;給予市旅游委宣教處處長袁偉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并調離工作崗位;給予市旅游委宣教處副主任科員李海峰行政記過處分并調離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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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南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