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重大事件透視之第一篇
作者 河陽戰士
2012年春天,氣溫比常年低了許多。2月4日立春,剛剛過完春節長假,人們感覺到了十多年沒有的陰冷。氣象部門預報,我國遇到了幾十年來最冷的春節。北京2月初最低氣溫零下13.3度,東北、內蒙部分地區連降罕見大雪。朝鮮、韓國、日本部分城鎮積雪厚達4米。同樣遭受大雪襲擊的還有俄羅斯、北歐、加拿大、美國等。室外寒冷,風刀子似的刮人手臉生疼,我只好窩在家里,閱報刊,看電視,上網看資訊。在各類媒體資訊中,我感興趣的是尼克松訪華40周年,鄧小平南巡談話發表20周年,紀念學習雷鋒活動50周年。而非常巧妙的是,1972年2月尼克松訪華,到1992年2月鄧小平南巡談話發表,整整20年;1992年2月到2012年2月,又整整20年。這前后兩個二十年,本人從20多歲大學畢業參加工作,經過40多年的社會歷練,到現在退休在家,經歷和感受到了兩個二十年發生的重大事件和變化。
前二十年發生了那些重大事件,后二十年又有那些巨大變化,前后二十年事件之間有何必然關系?順著這一線索,我把幾十年記憶的事件加以盤點串聯,靠著互聯網豐富全備的資訊,加以補充完善,思考了幾十年的國是問題,終于有了很清晰的眉目。早就想寫點東西的念頭被激活了。于是擬出了提綱,擬從四方面來表述和透視:一、后二十年發生的巨大變化,二、前二十年發生的重大事件,三、前后兩個二十年事件之間關系透視,四、醒悟與警示。四個方面各成一篇。寫成后,愿貼到網上,與大家共享。這首先是我自我總結、學習和提高的過程。
今天,把寫好的第一篇貼在下面。
一、后二十年(1992.02—2012.02)發生了那些巨大變化
1992年之前,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1989年國內“六四風波”,二是蘇聯1991年12月25日宣布解體。
1992年之后,先后召開了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四屆黨代會,還召開了八屆、九屆、十屆、十一屆,四屆人大會議。中央集體領導核心換兩次。1997年鄧小平去世。以后又發生了大澇、大旱、“非典”、汶川大地震、甘肅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發生了兩次全球金融危機。外資外企及他們數以萬計的高級管理人員,紛紛涌入中國,他們中不乏冒險家和圖謀西化中國的活動家。國內沒有發生政治、社會起伏動蕩,然而自上而下,國人都在經濟利益的驅動動下,內心發生著深刻而激烈地變化!
進入1992年,鄧小平已經88歲高齡了。有人說,自1989年11月辭去中央軍委主席職務之后兩年多,很少露面的鄧小平一直在緊張思考。他在自己的院子里思考的事情,恐怕不亞于“文革”時期他在江西著名的“鄧小平小道”來回散步想到的事情。
從1990年初到1992年初,關于經濟體制改革和防止和平平演變的爭論非常激烈。91年、92年春節,鄧小平都在上海渡過。主張完全市場化的精英們獻計,要實行市場經濟體制。于是,鄧小平先在上海,92年1月又到武漢、深圳、珠海,帶著夫人、兒子、女兒、孫子,邊游邊看邊談,跟著他做記錄的精英們,在事先沒有征得鄧小平和中央同意的情況下,92年3月26日,《深圳特區報》發表長篇通訊《東方風來滿眼春》,搶先公布了鄧小平南巡談話。后來,中央才以正式文件傳達南巡談話。精英們,對這一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壯舉,至今興奮不亦。他們認為“真正的鄧小平時代,是在南方談話之后出現的。也就是說,鄧小平時代,已經超越了老人家的生命局限。在鄧小平已經去世多年的今天,我們仍然生活在南方談話的延長線上。中國經濟在2008年將會攀登到世界第三的位置,也是南方談話結出的碩果。”
下面從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幾方面,來總結“南方談話結出的碩果”。
(一) 經濟成果
到2011年底,國內生產總值(GDP)達到47.2萬億元,公共財政收入10.37萬億元,糧食總產量1.14萬億斤。國內生產總值居世界第二位。
二十年來,出現了以袁隆平、王選、柳傳志、張瑞敏等為代表的現代民族企業家和科學家,他們結合中國實際,消化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大型現代化生產流程與管理經驗,創造了多個民族品牌。幾億工人尤其是2億多農民工、幾億農民、數千萬科技工作者、合法經營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一批廉政黨政干部,支撐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在搶險救災、打擊刑事犯罪等方面,起了決定性作用。
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經濟本身不可持續、不全面、結構不合理, 能源、
資源短缺,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
主要靠投資、出口拉動經濟,內需,因城鄉廣大人民群眾收入低、購買力低,一直不旺 。
經濟快速發展,大量財富迅速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億萬富翁激增,絕對貧困人口和相對貧困人口迅速擴大;不法資本家和貪官污吏、以及為他們提供理論和輿論宣傳得到高額回報的少數知識分子,已經形成左右中國的、能量很大的剝削階級,與廣大城鄉工人、農民、市民、知識分子、一般干部,在財富、價值觀、思想道德、人生觀方面,形成尖銳對立。
經濟快速發展,與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滯后矛盾尖銳。就業、住房、上學、看病、養老、社會保障,這些都成為廣大普通群眾身上的大山。
經濟快速發展,導致社會分配嚴重不公,整個社會被“以錢為中心,一切向錢看”的價值觀統治著;大批掌權干部與不法企業家和商人勾結,權錢交易、行賄受賄,貪污腐敗,道德敗壞,管理無能,毒化了社會風氣 。動搖了黨執政的根基。
(二) 政治方面
1、 政府內、黨內產生了大批官僚腐敗分子
最近,我把互聯網上關于處分違紀違法干部的數據,搜集整理,與我過去二十多年讀書看報的摘錄,作了比照、核對,又補充許多內容,分四組列在下面。
第一組數據 二十年來處理的違紀違法干部情況
主要來自中紀委分別向黨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一次會議作的報告,以及中紀委2009年1月年到2012年1月每年發布的處理違紀干部情況通報。
(1)1992.10——1997.05
黨的十四大以來,從1992年10月至1997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731000多件,結案670100多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9300多人,其中開除黨籍121500多人,被開除黨籍又受到刑事處分的37492人。在受處分的黨員干部中,縣(處)級干部20295人,廳(局)級干部1673人,省(部)級干部78人。
(2)1997.10---2002.09
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861917件,結案84276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46150人,其中開除黨籍137711人。被開除黨籍又受到刑事追究的37790人。在受處分的黨員干部中,縣(處)級干部28996人,廳(局)級干部2422人,省(部)級干部98人。特別是查處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等一批腐敗分子,查辦了湛江和廈門特大走私案,產生了很大的震懾作用,維護了黨紀國法的嚴肅性,為國家挽回了大量經濟損失。
(3)2003.07—2008.12
新華社2009年4月23日報道 中央紀委22日消息:2003年7月至2008年12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審結違犯黨紀政紀案件85.2萬件,處分88.1萬人。其中,處分地廳級以上干部2386人(不含軍隊),縣處級干部29905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4718人。
中央紀委監察部案件審理室依紀依法審核處理了陳良宇、田鳳山、韓桂芝、王懷忠、杜世成、鄭筱萸、徐國健、陳同海等一批大案要案,以及重慶“12·23”井噴特大事故、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社會關注的重大責任追究案件。
(這五年還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報告中的數據,來顯示處理的省部級干部數:五年來,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貪污受賄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929人(其中廳局級930人、省部級以上35人)。)
(4) 2009年處理的違紀違法干部:2009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34504件,結案132808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870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366人。嚴肅查處了陳紹基、王華元、黃松有、王益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懾了腐敗分子,
2009年1-11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辦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腐敗案件,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干部764人。
(5)2010年處理的違紀違法干部:2010年1至12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27186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1000277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結案139482件,處分14651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19527人,給予政紀處分38670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9.7億元。
2010年,重點查處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干部804人。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的康日新、黃瑤、宋勇、李堂堂、許宗衡、張春江、宇仁錄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正在立案檢查的還有張家盟、宋晨光、劉卓志等違紀違法案件。
(6)2011年處理違紀違法干部:2011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345814件(次),其中檢舉控告類960461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55008件,立案137859件,結案136679件,處分142893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118006人,給予政紀處分35934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4.4億元。
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違紀案件。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4843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干部777人。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的張家盟、宋晨光、劉卓志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目前正在立案調查的還有劉志軍、田學仁、黃勝等違紀違法案件。各地區各部門也查處了一批在本地區本部門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比如,廣東省紀委嚴肅查辦了茂名市委原書記羅蔭國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云南省紀委嚴肅查辦了楚雄州委原副書記、州長楊紅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7)2009年到2011年12月落馬省部級干部數據:
l 中紀委、監察部通報2009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相關情況。嚴肅
查處了王益、米鳳君、陳少勇、朱志剛、皮黔生、黃松有、陳紹基、王華元、鄭少東等大案要案,目前正在立案調查的有許宗衡、黃瑤、宋勇等。2009年落馬的省部級(含副部級)高官有17人。
在這些落馬和判刑的高官中,既有國務院部委官員、地方行政首長,也有人大、政協、公安、法院系統高官,有金融、國企高管,甚至還有紀檢系統自身的蛀蟲。譬如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原紀檢委書記——王華元。
l 在2010年里則有11名省部級高官被判刑,這是以法律之名作出了結論。
這11人涉案金額皆在500萬元以上,有的達至千萬元,并都為上世紀40年代、50年代生人,其中以50年代生人居多,多數為本科以上學歷
l 2011年1月6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外宣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
組成員、副局長張敬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內蒙古自治區原副主席劉卓志被“雙開”。2011年7月24日,中紀委通報劉卓志嚴重違紀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和禮金。中紀委決定開除劉卓志黨籍、開除公職。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省委統戰部原部長宋晨光等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等因涉嫌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廣東省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中國移動原副總經理張春江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等被執行死刑;
第一組數據匯總:1992年10月到2011年12月,20年
立案總數: 2856901件 結案總數: 2775789件
受黨紀政紀處分總人數: 2824568 開除黨籍又受到刑事追究總數:207982
其中縣處級總人數:88503 地廳級總人數:6892
省部級總人數:237
(說明:以上各項數據,匯總時,絕不重復計算。)
第二組數據,違紀違法省部級干部,按省市、中央國家機關、軍隊系統核計。
這組數據,我用30個省市、中央國家機關、軍隊系統三塊分別統計。我又特別把省部級干部每人的職務、被判刑或受紀律處分的原因、被判刑的種類和時間。都做了介紹。
我沒有簡單地只用數字來表述貪官的總數,比如“30個省市有15名正職、87名副職,絕大多數因貪污受賄被判刑” 這樣的敘述方式,,是因為,只看數字、不看貪官的職務和犯罪原因,缺乏具體的感性的認識,甚至有人會懷疑,你的數字是真的嗎!但是,現在這樣較具體的表述,就會增加文章的篇幅。敬請諸位諒解!如果你不愿意看具體表述,你看數字好了!
31個省市自治區
直轄市四個 北京市:(1正、4副 )
陳希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1998年7月以貪污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王寶森: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1995年4月因經濟犯罪畏罪自殺
鐵 英: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劉志華:北京市副市長,2006年6月因生活腐化墮落被撤職立案,2008年10月18日判死緩
黃紀誠:北京市政協副主席,1997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另有: 周良洛:海淀區區長,2008年3月28日,以受賄罪判處周良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周妻魯小丹被以相同罪名判處無期徒刑。
2011年1到12月,北京市又有101名縣處級以上干部落馬。
天津市:(1正、2副 天大校長不計)
宋平順: 原天津市政協主席、市委副書記,2007年6月3日自殺身亡。中紀委調查稱其包養情婦,濫用手中權力,為情婦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被開除黨籍。
皮黔生:原天津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0年8月13日以受賄罪獲刑死緩。
李寶金:原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2007年12月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單 平:原天津大學校長,2006年7月14日被撤職。11月,因存在嚴重失職錯誤,造成重大損失,被罷免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撤銷其擔任的天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
上海市:(1名正省部級)
陳良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2008年3月25日以受賄罪、濫用職權被有期徒刑18年
另外,陳良宇一案,涉及6名廳局級干部、11名國企負責人均判刑。
重慶市:(3個副省部級, 文強不計)
張宗海:原重慶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05年5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秦昌典:原重慶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以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王式惠:原重慶市政協副主席,2000年5月因玩忽職守被“雙開”,未追究刑事
責任。
文 強:2010年4月14日下午3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進行一
審公開宣判。審判長當庭宣判: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奸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另外,張宗海參與下屬重慶廣電局長張小川挪用公款賭博案落馬,他們動
用2億元公款,到澳門豪賭,賭輸一億多元。
東北三省 黑龍江省(1正、6副)
韓桂芝:黑龍江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5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徐 發:原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牽涉韓桂芝案,被定性為“涉及問題
嚴重,已不適于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并
自動辭去省檢察院檢察長。2005年被“雙開”,同年8月13日,跳樓自殺。
張秋陽:原黑龍江省委常委、秘書長,“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于擔任領導職務”,
2004年10月被中央免職。黑龍江遭遇了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人事震蕩。
付曉光:原黑龍江省副省長,“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于擔任領導職務”,2004
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并自動辭去副省長。
范廣舉:原黑龍江省人大副主任,“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于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并自動辭去省人大副主任。
徐衍東:原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牽涉韓桂芝案,被組織定性“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于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并自動辭去省高院院長。2005年被“雙開”。
朱勝文:哈爾賓市 常務副市長,1995年因“國貿城建設受賄被判刑17年,
2003年12月底在獄中自殺。
還有,綏化市委書記馬德“賣官”大案 ,震驚全國,牽出2名正省部級干部。
馬德前后連續四任書記市長落馬,他們分別是田風山(后任黑龍江省長、國土資源部長)、趙洪彥(后任省人事廳長、黨組書記)、馬德、王慎義,均以賣官受賄罪被判刑。馬德案還涉及綏化市260多名縣處級干部(僅有4名縣級干部未涉案)。馬德夫妻二人共同涉案,分別被判死緩和無期徒刑。
遼寧省:(6副)
慕綏新:沈陽市市長,2001年10月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
緩期2年執行,2002年3月患癌癥死亡。
馬向東: 沈陽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
身。沈陽慕馬大案宣判 16名巨蠹被依法嚴懲,該案涉及的賈永祥等十名嚴重違紀違法人員也分別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
朱川:遼寧省副省長,2000年4月,因嚴重違紀,被留黨察看2年
劉克田:遼寧省副省長,2005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田鳳岐:遼寧省高法院長,2003年5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宋勇: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2011年1月30日以受賄罪被判死緩
2009年10月12日,宋勇在遼寧省人大副主任的職位上,被中紀委“雙規”。據介紹,自調查以來,宋勇案涉及縣級以上干部多達59人。
吉林省:(2副)
米鳳君:原吉林省人大第一副主任、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2009年3月因涉嫌受賄、違規批地及生活作風問題,長期嫖娼,被“雙開”。2010年5月28日以受賄罪被判死緩
田學仁 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2011年11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被“雙規”
沿海九省 河北省:(1正、3副)
程維高:河北省委書記,2003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撤銷正省級待遇
叢福奎:河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2003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姜殿武: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1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平義杰:河北省高法院長,1995年5月因違紀被撤銷黨內外職務
另有: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第一秘李真案。牽出2名省部級、9名廳局級、14名縣處級干部。2002年8月30日李真被判死刑。
山東省:(1正、4副)
孫淑義:原山東省政協主席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黃 勝 :山東省原副省長,2011年12月涉嫌嚴重違紀,被免職接受調查
杜世成:原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8年2月
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更可恥的是杜世成同陳同海伙一個情婦。
潘廣田: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段義和:原濟南市人大主任,2007年8月23日,因故意殺人罪、受賄罪、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終審被判處死刑
還有,張萬青, 省政府秘書長,2011年5月24日涉案違紀被撤職。
江蘇省:(2副 姜人杰不計)
王武龍:原江蘇省人大副主任,2008年1月31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徐國健:原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2006年1月24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姜人杰: 蘇州市原副市長,2011年7月19日被執行死刑。他的落馬與土地審批和建設領域相關。法院認定,姜人杰在分管城建、房地產開發等領域的三年時間里收受地產商人的賄賂共計人民幣1.085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其中單筆受賄竟高達8250萬元,令人瞠目。
浙江省:(5副)
許運鴻:原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0年10月以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張家盟: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涉嫌嚴重違紀,2011年12月20日以受賄罪判無期徒刑。
王華元:原浙江省紀委書記,2009年4月,因嚴重違紀被“雙規”、免職,2009年10月9日以受賄罪被判死緩。
王鐘麓:原浙江省副省長,2004年8月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許邁永: 杭州市原副市長,2011年7月19日 以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罪依法核準死刑 ,已于19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福建省:(4副)
丘廣鐘:原福建省副省長,2001年11月被罷免職務,原因不詳。
石兆彬:原福建省委副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2年3月以受賄罪被判
處有期徒刑13年,現保外就醫。石兆彬與廈門遠華走私大案有關。
廈門遠華走私大案: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15人被判死刑(緩) 13人被判無期徒刑、 58人有期徒 (2人死減刑)。 犯罪分子有預謀地腐蝕拉攏下,一批國家工作人員因腐敗落馬,其中省部級干 3人,廳級干部8人。 案件的主角是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賴于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從成立到1999年案發,遠華集團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達五年之久,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 合計造成國家損失830億元。
荊福生:原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2006年7月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雙開”,2007年9月14日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陳少勇:原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2008年7月被“雙規”,2009年1月中紀委立案偵查,其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生活腐化,被“雙開”。
廣東省:(1正、6副)
陳紹基:原廣東省政協主席、省委副書記,2009年4月,因嚴重違紀被“雙規”、免職,2010年7月23日,認定陳紹基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麥崇楷:原廣東省高法院長,2003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張 凱:原廣東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劉維明:原廣東省副省長、省政協常務副主席,2007年1月22日,因嚴重違紀,導致約1.6億元國有資產流失,被罷免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此前已被“雙開”。
于 飛:原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0月因以權謀私被開除黨籍。
歐陽德:原廣東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許宗衡:原深圳市市長涉嫌嚴重違紀,2009年被“雙規”。法院認定,2001年至2009年,許宗衡利用職務之便先后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18萬余元。鑒于許宗衡在案發后主動交代,認罪態度較好,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法院決定對其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海南省:(1正、3副)
梁 湘:原海南省委副書記、首任省長,1985年被免去深圳市長、市委書記。1988年復出任海南省委副書記、首任省長,1989年9月14日再次被撤職,涉嫌以權謀私。1998年12月13日,在“長期審查”中于廣州病逝。
韋澤芳: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辛業江: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王厚宏: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常務副省長,2005年10月因違紀自動辭職,并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
廣西自治區:(1正、5副)
成克杰:由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主席,升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央委員,2000年7月31日,因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年9月14日,被執行死刑。成為建國以來因貪污罪名被處決的最高級官員。
其情婦李平,伙同他受賄、參與走私犯罪,2000年8月被判無期徒刑。
李恩潮:原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委常委、紀委書記,中紀委委員,1997年因受賄被查處,開除黨籍。
徐炳松: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慶錄: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濫用職權、收受賄賂,并縱容、默許妻兒大肆收受巨額錢財。2001年2月,被“雙開”。
劉知炳:原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孫 瑜:原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貪污、收受巨額錢款、生活腐化。2007年11月,被“雙規”、免職,2008年10月,被“雙開,2009年8月31日判有期徒刑18年。
云南省:(1正、2副)
李嘉廷:原云南省委副書記、省長,2003年7月9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情婦徐福英,因行賄罪獲刑4年;其子李勃以受賄罪獲刑15年。
柴玉群:原云南省委宣傳部長,2004年3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孫小虹:原云南省高法院長,1999年12月因嚴重違紀被撤職,2003年出任省外貿廳長兼黨組書記。
中部六省 山西省:(1正、2副)
于幼軍:前山西省省長、原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中央委員,擔任深圳市長期間利用職權,為其親屬獲取巨額利潤,2008年9月被免職,留黨察看兩年。
侯伍杰:原山西省委副書記,2006年9月18日,以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此前已被“雙開”。
李振華;1992年3月4日,山西省副省長李振華,因對1991年9月24日在太原市迎澤公園“煤海之光”燈展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撤銷副省長職務。
河南省:(3副)
王有杰:原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7年1月19日以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呂德彬:原河南省副省長,2005年9月因買兇殺妻被判處死刑。
孫善武 :河南省政協副主席,2010年2月10日,被山東省濰坊市中級法院以
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河南官員腐敗,在地市級和廳局級更為嚴重。一個省會城市和17個省轄市的黨政一把手,有9個即一半因貪污腐敗被判刑,而且安陽、開封、漯河、洛陽4市的書記市長都貪污腐敗被判刑或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另外9個市的四大領導班子中的副職只少有一人或多人因貪腐而落馬。省交通廳前后四任廳長因貪腐獲刑。這在全國沒有先例。
湖北省:(1正3副 武大校長不計)
張國光:原湖北省委副書記、省長,中央委員,前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沈陽市委書記,涉嫌“慕馬案”,2004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孟慶平:原湖北省副省長,1999年1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陳水文:原湖北省副省長,1995年7月因違紀炒股被撤職,現任湖北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
李大強 :前湖北副省長、原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2000年9月25日,因在任副省長期間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12.6萬元,收受禮金折合人民幣16萬余元等,被開除黨籍、公職。
另 有: 武漢大學領導違紀案 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對武漢大學原常務副校長(正廳級)陳昭方受賄案、中共武漢大學黨委原常務副書記(正廳級)龍小樂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分別判處陳昭方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龍小樂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湖南省:(2副)
楊匯泉:原湖南省副省長,1989年,在湖南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代表們就清理整頓公司的問題提出質詢案。負責此項工作的楊匯泉被代表質詢后,以506票贊成、162票反對、98票棄權被罷免。這是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起質詢案,史稱“共和國質詢第一案”。
吳振漢:原湖南省高法院長,2004年6月因違紀并涉嫌犯罪被“雙開”
安徽省(5副)
洪清源:1987年2月11日,中共安徽省省委常委、秘書長洪清源,被合肥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王懷忠:原安徽省副省長,2003年12月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2004年2月12日在濟南庭審后,被立即執行死刑。
王懷忠發跡于阜陽地區,在他之前,阜陽市不管各縣,是副地級市,市長肖作新夫婦,因巨貪巨賭都被判無期徒刑。阜陽地區由專署改為阜陽市,帶管各縣,王懷忠成為第一任市委書記。他以官僚、浮夸、形式主義說假話而升官發財。他不但帶壞了阜陽地區跟他一起作案的220多名地市級、縣處級干部(包括接他班的市長李中和,以及由他當副省長后提拔的地市級干部),而且把說假話、浮夸、搞政績工程帶到全省干部隊伍中,影響極壞。以至于朱鎔基總理在安徽各地視察農業農村工作,也聽不到實話。
對王懷忠執行死刑,并沒有對安徽和全國的高級干部起到警示作用。以下三個副省級干部,就是在他之后因貪財獲大刑。
陳維席:原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職被撤職,降為正廳級巡視。
王昭耀:原安徽省委副書記,2005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撤職,2007年1月12日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何閩旭:原安徽省副省長,2006年6月因涉嫌腐敗被“雙規”,2007年12月28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江西省:(1正、3副)
倪獻策:原江西省委副書記、省長,1987年5月因徇私舞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開除黨籍。這是建國后第一位走上法庭的省長,“刑上省部級”的紀錄由此開始。
胡長清: 原江西省副省長 ,2000年2月因先后90次收受錢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44萬余元,還對超過其合法收入的價值161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以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死刑,同年3月8日在南昌執行。
丁鑫發:2006年1月,江西省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因徇私枉法,以權謀私,包庇兒子違法活動,以受賄、挪用公款罪判有期徒刑17年。
宋晨光 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因收受巨額錢物,生活腐化,2011年7月23日被“雙開”,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西部 八省 貴州省:(2正、2副)
劉方仁:原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中央委員,2004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是中國改革開放后第一個走上法庭的省委書記。
常 征:原貴州省政協副主席,1999年7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劉長貴:原貴州省副省長,2004年4月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黃 瑤:原貴州省政協主席,2009年10月24日被通報調查,2010年12月9日因受賄罪一審判處死緩。1993年9月至2009年春節,黃瑤擔任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貴州省政協主席期間,在企業經營、土地規劃、職務升遷、案件審理等事項上為個人及機構提供幫助,共受賄954萬余元。
寧夏回族自治區:(3副)
馬烈孫: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1994年因教派沖突指使殺人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周文吉: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長,2000年8月因以權謀私被“雙開”。
李堂堂: 原寧夏自治區副主席, 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任陜西省副省長,此后調任寧夏,出任自治區副主席,因涉嫌嚴重違紀,2009年11月19日被正式免職。2010年2月被“雙開”。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09年,李堂堂擔任陜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寶雞市副市長、陜西省咸陽市委副書記、書記、咸陽市市長、陜西省政府秘書長、陜西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陜西寶雞專用汽車有限公司、陜西新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十四個單位或個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用地審批、承攬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為此,李堂堂先后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68萬余元。案發后,部分贓款已追繳。2011年4月8日,一審判決,認定李堂堂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陜西省:(1副)
龐家鈺:原陜西省政協副主席,2007年因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有期徒12年。
內蒙古自治區:(1副)
劉卓志: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2011年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
青海省:(1副)
韓福才:原青海省人大副主任,1991年11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四川省:(1副)
李達昌:原四川省副省長,2003年7月從副省長退下后,擔任西南財大教授、博士生導師,有“博導省長”之稱。2006年4月以濫用職權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甘肅省:(1副)
朱作勇:原甘肅省政協副主席,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2007年1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新疆自治區:(3副)
陳 忠: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2000年2月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阿曼·哈吉: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2004年10月被“雙開”,涉嫌受賄,2005年11月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不公開審理此案,并未當庭宣判。后再無消息。
托乎提·沙比爾: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1989年9月因受賄、腐化墮落被撤職開除黨籍。
西藏自治區: 目前暫時還沒有省級貪官的報道。
以上30個省市自治區違法違紀干部綜合:15名正職,87名副職,共102人。
二十多年來,31個省市自治區,除西藏外,30個省市自治區黨委、人大、政
府、政協四大領導班子中,有15名正職違法犯罪(其中1人被執行死刑)
占30個省市四大班子正職人數的16%(每省黨委書記兼人大主任,天津不兼,按4人計,其他29個省市四大班子正職按3人計,共91人);87名副職犯罪,占30個省市副職人數的 18% (每省市四大領導班子副職都按4人計,一省市有16人,30個省市共480人)。更令人瞠目的是,30個省市的四大領導班子,最嚴重的有一名正職帶六名副職犯罪(黑龍江、廣東),沒有一個省的領導班子是干凈純潔的。這在中國和世界的吏治史上沒有先例!
中央國家機關:(15個部門、5名正職、33名副職)
國土資源部
田鳳山:國土資源部長,2005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公安部
陶駟駒:前公安部長、中央委員、人大常委會委員。2002年十一月初,中紀委在人大黨組擴大會議上宣布:由于陶駟駒能配合中紀委、檢察部門對案件的查辦工作,能主動交代、檢舉中紀委、檢察部門尚未掌握的有關重大變相貪污、收賄、腐敗事,中紀委經研究、討論,報中共中央批準,同意中紀委的建議:對陶駟駒的問題免予法律起訴、追究;建議中共中央停止陶駟駒中央委員的職務,建議人大常委會停止陶駟駒人大常務委員的職務;建議對陶駟駒給予留黨察看二年的黨紀處分。
李紀周:原公安部副部長,2001年10月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鄭少東:原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因涉黃光裕案,2009年1月被“雙規”,后被撤職。2010年8月24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安部原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原局長鄭少東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鄭少東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財政部
朱志剛:前財政部副部長(正部級),原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委員會主任,2008年10月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雙規”。2010年5月10日, 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朱志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鐵道部
劉志軍: 鐵道部原部長,2011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羅云光:原鐵道部副部長,1990年因收受賄賂立案偵查,因在規定期限內自首,被免于起訴。
張辛泰:原鐵道部副部長、中央候補委員,1992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交通部
鄭光迪(女):原交通部副部長、中央候補委員, 2002年9月28日,因收受中通公司給予的人民幣9萬元,以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農業部
孫鶴齡:原農業部總經濟師兼財務司司長,享受副部級待遇。涉嫌中國證券史上最大的財務造假案“藍田造假案”,2007年12月20日,退休8年后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科技部
李效時:原國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3月以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海關總署
王樂毅:原海關總署副署長,2001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國家統計局
邱曉華:原國家統計局局長,2007年1月23日涉嫌經濟問題,以重婚罪被“雙開”、判刑。2007年2月到2008年2月在秦城監獄服刑。2008年6月起,復出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高級研究員。
食品醫藥監督局
鄭筱萸: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07年7月因受賄、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死刑,關押于秦城監獄,同年7月10日被執行死刑。
張敬禮:,2003年10月起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0年6月13日 因涉嫌嚴重違紀、生活腐化,被“雙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新華通訊社
許家屯 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原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無視黨的紀律,于1990年4月30日晚私自出走國外。黨組織曾多次對他進行耐心的教育和挽救工作,但他執迷不悟,至今不歸,且與反共勢力混在一起。許家屯身為黨的高級干部,他的行為背離了黨和人民,在國內外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的條件。為了純潔黨的組織,嚴肅黨的紀律,中共中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撤銷許家屯的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職務、開除其黨籍,提請下一次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全體會議追認。
(1991年3月4日《人民日報》第1版)
最高人民法院
黃松有: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2008年10月被“雙規”、免職,接受調查。2010年1月19日被判無期徒刑。他是建國以來因涉嫌貪腐被查處的最高級別司法官。
民航系統
沈 圖:原民航總局局長、中央委員,1987年7月14日,因以權謀私被撤銷其中央委員職務。1993年1月病逝。
邊少斌:原民航總局副局長,1997年8月因受賄被“雙開”。
宇仁錄:2009年1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布消息稱,經查,宇仁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已涉嫌犯罪。決定給予宇仁錄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國資委所屬石油、輕工業系統
陳同海: 原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涉嫌貪污、腐敗、個人生活作風問題,2007年6月22日被“雙規”、
2009年7月15日,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吳文英:原紡織總會會長、中央委員,2000年10月因違紀收受股票被撤職,留黨察看。
工業信息化部所屬國防工業系統
厲建中: 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航天一院)第八任院長、航天功臣,2004年3月被“雙規”,2006年3月7日因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康日新: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兼總經理,2010年11月19日法院認定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春江:中國移動集團原黨組書記兼副總經理 2011年7月12日,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張春江受賄案。7月22日,認定張春江犯受賄罪,判處死 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徐鵬航:前國防科工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中央候補委員,2000年10月因違紀收受股票被“雙規”、撤職,留黨察看2年。后出任國防科工委專家咨詢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國務院銀行監管會所屬國家金融系統
張恩照: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中紀委委員,2006年11月3日,以受賄罪判處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迄今沒有減刑,沒有假釋。
魯家善:原中國交通銀行副行長,1998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金德琴:原中信公司副董事長,前中國銀行行長、中國人民銀行國外業務局局長,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雪冰: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曾任中國銀行董事長、行長,中央候補委員,2003年1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劉金寶: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2005年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 益:原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證監會副主席,因涉嫌受賄罪于2009年1月22日被批捕。2月4日,因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行為嚴重違紀,被“雙開”。
朱小華:原光大公司董事長,2002年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于大路: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副行長,2006年2月 10日,因受賄、挪用公款、行賄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判無期徒刑。
國務院電力監管會所屬電力系統
高 嚴:原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前吉林省省長、云南省委書記。2002年9月在其任上“神秘失蹤”,有媒體報道稱其已逃至澳大利亞。2003年11月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
林孔興: 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理事長、華中電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副部級待遇。2005年9月,因受賄罪被判刑13年,其妻王萍也因受賄罪被判刑11年。
查克明:原華能公司副董事長,前電力工業部副部長兼任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2001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軍隊系統:(2名中將、6名少將)
王守業:海軍副司令員,中將,2006年4月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肖懷樞:蘭州軍區副政委,中將,2003年被停職接受雙規
姬勝德:原總參謀部二部部長,少將,2001年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無期徒刑。
劉連昆:總后軍械部長,少將,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
劉廣智:空軍指揮學院院長,少將,因間諜罪被判處死刑
孫晉美:海軍北海艦隊航空兵副司令員,少將,1990年因受賄被雙開
邵松高:第38集團軍政委,少將,1996年因貪污受賄案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廖伯年:北京軍區空軍副司令員,少將,處理結果不不祥。
對以上46名中央國家機關和軍隊違紀違法高級干部,我只想針對國務院系統作一簡要分析。國務院有65個機構(含組成部門、辦事機構、所屬事業單位),20多年來,有15個部門出現腐敗官員,涉及5個正職、32個副職(33人中,黃松有是高法系統),15個出貪官的部門、5名正部職貪官,分別占部門的23%、部門一把手的約8%,他們(也包括省級主要領導)無疑都是中央最高領導物色提拔的。他們中有人出大問題,最高領導肯定不好受。出一個,處理一個,還出,還處理,再出,再處理。那么能否換個角度想一想呢!讓各部門不出貪官行不行?即使10年20年出一個兩個,那也純屬貪官他個人的原因。我想這才是治吏的根本。
根據中央紀委、最高檢察院公布的數據,1992年到2011年底,全國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干部2824568人,其中開除黨籍又受刑事處分的207982人。在被開除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20多萬貪官中,有省部級貪官237人、地廳級6892人、縣處級88503人。
(我收集到列在上面的省市、中央國家機關、軍隊系統三塊受處分貪官,省部級正職20名、副職128名,合計148名。與中紀委公布的237名貪官數,還少89人。這89人,有的我沒統計,如天大校長單平,有的是國家事業、企業單位的副部級貪官,我還沒收集到,有的外逃了,也許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沒有公布。)
全國干部到底有多少?2004年,為制定《公務員法》,全國組織人事部門對干部情況作過較詳細統計。中組部提供的資料顯示:到2003年底,全國共有機關干部即公務員637萬人,國有事業企業單位管理人員529萬(不含兼任專業技術職務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2774.5萬人(不含非公有制人員)。(見《中國人事報》2004年5月21日)
組織人事部門管理的干部總數是637萬加529萬,即1166萬人,20多年來這個一千一百多萬人的干部隊伍,有2824568人受黨紀政紀處分,占總數的24.2%。簡單地說,100個干部中,有24個犯錯誤要處分。
全國四分之一干部帶病,只能給以黨紀國法處分,證明他們有病、下臺,接著又選其他人接替,而目前所有的法律、黨政紀律、法規,都警示不了他們的接任者不貪污、不腐敗(幾乎所有省市都是前面處理一個貪官,甚至執行了死刑,后面接連又出了好幾個貪官),找不到醫治官吏貪污腐敗的根本藥方,這不是太可怕、太可悲了嗎?
經過二十多年的積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282萬多名黨政企事單位違紀違法干部、1579萬被逮捕起訴的刑事犯罪分子,證明已經形成了產生腐敗犯罪的土壤、體制和思想文化,這是最根本最可怕的。(刑事犯罪人數1579萬余人,在下文“社會方面”有專門統計)
第三組數據,外逃官員、企業管理人員
國家社科規劃《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資料顯示,中國外逃的4000多名貪官中,金融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約占87.5%,其他部門約占12.5%。但是要準確估計出中國外逃貪官的人數,確實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
與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資金外逃。中國1988年至2002年15年間,資金外逃額共1913.57億美元,年均127.57億美元。從1990年開始,資金外逃額在每年100億美元上下波動,總體呈上升趨勢。
一份題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報告,引用中國社科院的調研資料披露: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http://news.hexun.com/2011-06-16/130596858.html)
有消息稱1992年至2007年6月15年間,中國外逃省部級官員87人;廳級官員2240人;處級19590人。這些外逃貪官幾乎都是“裸官”,攜帶出境資金一萬億元以上。(詳細文章參考:http://bbs.swsm.net/thread-34370-1-1.html)
確切數據,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每屆或每年人大會議作的報告。
l 最高檢察院向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的報告(總結2003年3月~~2008年3月工作):
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加強統一指揮和協調,對重大復雜案件由上級檢察院直接查辦、派員參辦或異地交辦。立案偵查貪污受賄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929人(其中廳局級930人、省部級以上35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數的比例分別從2003年的46.8%和6.3%上升為2007年的58.3%和6.6%。完善境內外追逃追贓機制,對在逃的5724名職務犯罪嫌疑人已抓獲4547名,追繳贓款贓物244.8億多元。
l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03年)
2000年以來,與公安機關聯合開展追逃行動,共捕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5115名。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20多億元。
l 最高人民檢察院2009年工作報告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境內外追逃工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00名。
l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0年工作報告
加強境內外追逃追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繳贓款贓物計71.2億元。
l 最高檢察院2011年工作報告
依法嚴肅查辦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全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同比分別增加1.4%和6.1%。其中,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8224件,同比增加0.2%;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723人(含廳局級188人、省部級6人),同比增加2%。加大查辦行賄犯罪力度,立案偵查行賄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健全境內外追逃追贓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282人,追繳贓款贓物計74億元。
l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2年工作報告
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4217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比增加6.%。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完善境內外追贓追逃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計77.9億元,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31人。
以上最高檢察院12年來(2000—2012)數據合計:已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4904人,,;追繳贓款近600多億元。實際上還有大量外逃贓款、在逃人員沒有追回。《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報告里的外逃人數1.6萬到1.8萬,攜帶款項8000億,基本可信.
今年2月關于裸官的任職限制和裸官監管的調研報告引起國人的熱議。廣東省委文件規定,裸官不得擔任重要部門的黨政一把手。社科院法治研究所公布了我國第一份《裸官監管調研報告》---法治藍皮書2012 有如下原文:在認可其配偶擁有外國國籍或者外國永久居留權的選項上,按不同級別劃分,接受調查的省部級(含副職,以下同)公職人員中有33.3%,司局級為41.4%,縣處級為38.6%,科級為42.0%,科級以下為33.7%。
“裸官”,是指那些將配偶子女和資產都移民或轉移到國(境)外的公職人員。說起“裸官”,人們馬上會想起鐵道部的貪腐大鱷張曙光、原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陜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等等。
一個稍有為民、為黨、為國奉獻意識的官員都會站在“裸官”的“對岸”,而官員在官員及其家屬的國別身份問題上,有近四成的官員認可“裸官”,這是一件多么傷不起的事情,民眾傷不起,黨和國家更傷不起。
一個官員,從貪污受賄,到把錢財、子女家人轉移到境外、國外,再由自己以假身份證出逃,逃離了工作崗位,才被發現。這本身就是沒有監管!成千上萬的官員外逃,卷走了數千億國有資產,才去研究怎樣治理,亡羊補牢,未為遲也。
在職的公務員中,科級、司局級認可其配偶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都在41%以上,縣處級在38.8%,其中有很值得探討的深刻問題。
這也不是單單一個裸官治理問題,它同整個干部管理的政治理念和思路直接相關。更多的分析,將在下一篇再說。
第四組數據 大型企業家犯罪情況
陜西籍律師王榮利,歷時一年,致力于預防犯罪的研究,他把目光投向在市場經濟大潮中起伏激蕩的企業家群體.推出了一份令人驚訝的報告,2009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后來又連續推出2010年、2011的企業家犯罪報告。
王榮利研究的企業家涉嫌犯罪案件,都是這幾年備受關注的社會焦點。這三份“犯罪報告”列舉了發生在2009年至2011年底、五百例涉嫌刑事犯罪或與刑事犯罪有關的企業家相關資料,并對其進行歸納和總結,按涉嫌罪名、案情及審理情況,從一個律師的角度做出分析。
l 2009年報告 王榮利認為,“犯罪報告”中所選案件,基本上可以反映當年中國
業家犯罪案件概況。他在其中選取了85例案件,“國企”36例、“民營”49例。
他發現,不管是“國企”,還是“民營”,這些涉案企業家大都曾得到過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榮譽。在36名涉案國企企業家中,有曾任中央候補委員的陳同海;有曾任中紀委委員的康日新;有曾經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的李經緯、張家嶺、陳鵬飛;有曾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的張春江。
l 國企領導人犯罪情況 通過案情資料梳理,王榮利發現,在已確定犯罪罪名的34名涉案國企企業家中,涉嫌受賄罪的有28名,涉嫌貪污罪的有16名,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有8名,涉嫌其他犯罪罪名的有8人,涉及12項罪名。
而其涉案金額更令人觸目驚心:基本查明犯罪涉案金額累計達34.0466億元,人均涉案金額高達1億多元;其中涉及貪污、受賄的國企企業家30人共計貪污、受賄9.3273億元,人均貪污、受賄3109萬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國企企業家9人累計挪用公款12.9387億元,人均挪用公款1.4376億元;張家嶺、王先龍、王洪生3人分別給國家造成8.42億元、1.4億元、3.1億元的巨大經濟損失,3人合計造成經濟損失高達12.9246億元。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同海因受賄罪被判死緩
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總裁張家嶺涉嫌信用證詐騙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受賄等罪被判無期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鵬飛因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無期徒刑
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李培英犯受賄罪、貪污罪已被執行死刑
中國長城信托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原總經理楊彥明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執行死刑,成為中國證券界獲死刑第一人
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李經緯涉嫌貪污罪被拘查
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顧雛軍因虛報注冊資本罪,挪用資金等罪被判10年
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田文華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無期徒刑
胡潤慈善榜富豪、上海周氏集團原董事長周小弟因故意傷害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被判14年
l 民營企業領導人犯罪情況 在49名涉案民營企業家中,身價逾億元或者涉案金額逾億元的“落馬富豪”多達36人以上。
49人中,已經確定罪名的有43人,涉及詐騙、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傳銷、非法經營、抽逃出資、偷稅等罪的經濟類案件22例;“涉黑”案件9例;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6例;涉嫌行賄或者介紹賄賂的案例2例;涉嫌其他類別犯罪4例。
王榮利研究發現,民營企業家犯罪的罪名要比國企企業家犯罪的罪名復雜得多,如詐騙犯罪,包括合同詐騙罪、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等多種形式。另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行賄罪。民營企業家“以錢開道”,尋求官商勾結或者通過收買他人謀求經濟利益,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王榮利用兩句俗語提醒這種犯罪行為的得不償失――雖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但最終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30.76%民營老板涉合同詐騙
排在民營企業家犯罪前列的,還有濫施暴力殺人傷人。比如身價10億的黑龍江省信恒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局主席王文襄雇兇殺人案,王文襄被判死刑。王榮利就此分析,一些民營企業家,既缺乏對他人生命的尊重,也缺乏對法律的敬畏之心。他們為一己之私,濫用暴力,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這些行為無論在任何國家、任何時代都是法律規定的重罪。王榮利發現,暴力行為在民營企業家犯罪案例中,占27.69%的比例,說明這一問題相當突出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在民營企業家中的比例相當高。這一罪名在國企企業家中較少見。這是民營企業家與國企企業家犯罪的最大區別之一,值得民營企業家重視。
這些案例中的民企老板,在巨額暴利的誘惑下,身處合法企業,從事非法經營。王榮利說,無需贅言,“守法經營”是任何企業家都必須恪守的底線
民營企業家犯罪的典型是前國內首富、國美集團董事局原主席黃光裕涉嫌經濟犯罪被拘查,近期將以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被訴。據報道,今年41歲的黃光裕案波及范圍之大可謂空前。主要涉嫌犯罪方向包括多年來花費幾十億元人民幣,在中央部門、高級法院及各地方政府,買通了上千名各級官員作為其保護傘,編織了龐大賄賂網絡。而與黃光裕案相比,還有這樣一些引人關注的國企“老總”和民企富豪“觸法”落馬。
(2010年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黃光裕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分別判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和人民幣120萬元;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財產人民幣2億元。之前已取保候審5個月的黃光裕妻子杜鵑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當庭收押,并處罰金2億元。中關村科技發展公司董事長許鐘民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億元。)
l 2010年度中國企業家涉嫌犯罪狀況 155個案件中,除5件為企業家遇害案件以外
其余150件均為企業家犯罪案件。除了兩名通緝在逃以外,其余都被抓獲或在押,其中國企企業家64名。民營企業家犯罪占86例,其中約50名都是資產或涉案金額超過億元
在47例基本確定犯罪罪名的國企企業家案件中,受賄罪占30例,貪污罪占15例,挪用公款罪占4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占3例,濫用職權罪占3例,故意殺人罪占2例,私分國有資產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等各1例。
l 2011年企業家犯罪報告 關注的企業家案件共220例,除18例案例屬于被舉報
失蹤、自焚或者遇害等以外,其余202例均為企業家犯罪案件。這其中除了3例被通緝在逃之外,其余199例分別處于紀委“雙規”、公安機關拘留、逮捕、檢察機關起訴或者法院一審、二審中,部分案例已經結案,犯罪分子已交付監獄執行,或者已執行死刑。
在199例案件中,至少有79例是2人以上共同犯罪,約占總案例數的39.7%,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266位,平均每案16.03人
在199例案件中,國企企業管理人員(下稱《國企企業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營企業家(包括民營企業管理人員在內,下同)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
在確定年齡的66位民營企業家中,年齡最大的64歲,為香港中科環保電力有限公司前主席及中國環保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前董事陳達志;年齡最小的24歲,為京城知名夜總會“天上人間”歌舞廳營業部副總經理孫立霞。
111位涉案的民營企業家中,至少25人曾獲得極高的政治地位,或者曾獲得過各種各樣的榮譽稱號,或者有著這樣那樣的“頭銜”。其中至少有15人獲得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如原全國人大代表、韶關市宜達燃料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朱思宜;原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華美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張克強。
我在這里用2頁的篇幅摘錄王榮利的報告,是想引大家的深思。企業家在創造社會財富的同時,也給社會帶來罪惡。特別是他們和黑社會勢力、貪官勾結,違法經營,欺騙造假,損害人民身心健康的違法行為,令社會不能容忍。他們為什么會發展到如此令人不可想象的程度?他們是不是標準的地道的新生資產階級?他們以億萬資本為后盾,攜貪官以弄權,互為依靠,互為榮耀,結成了龐大的利益聯盟。這難道不是中國改革以來形成的鐵的事實嗎?三年500家大型企業家犯罪,告誡我們產生腐敗的土壤已經形成。
(三) 社會方面
1、 嚴重的社會分配不公,貧富差距拉大。
(1)關于中國富豪情況的數據 擁1億以上富豪6萬人、10億以上4千人
從2009年起,胡潤一手打造的胡潤研究院,每年都會針對中國內地的富豪階層發布“財富報告”,如今已是第三年。今年的報告著實令人瞠目。該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年底,中國內地的所有人口中,資產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富豪人數,已達96萬人,與去年相比增長了9.7%。其中,億萬富豪有6萬人,與去年相比增長了9.1%。報告還宣稱,北京的富豪人數最多,有17萬名千萬富豪和1萬名億萬富豪;廣東富豪隊伍的規模位列第二,上海則排在第三。這三大城市的富豪總人數,占了全國的近一半。此外,在這些富豪中,企業主、炒房者、職業股民和金領(注:金領普遍是指外商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士、外商駐華機構的中方代表、規模較大的民營公司的經理、國企的高層領導等)四類人組成了“千萬富豪俱樂部”;“億萬富豪俱樂部”則主要包括企業主、炒房者和職業股民。
胡潤研究院對富豪的資產進行嚴格的劃分。其中,固定資產分為富豪所擁有的上市或未上市公司股權、自住房產、投資性房產;流動資產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存款、保險等。最后,胡潤研究院綜合各種數據和因素,評選出當年的富豪榜。12年來,胡潤富豪榜的上榜人數連年攀升,每年的增速幾乎都接近10%。
對于這些令人難以置信的數據,胡潤解釋說,此次的“入選門檻”為“個人資產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個人資產”包含可投資資產、未上市公司股權、自住房產以及藝術品收藏等。此外,這份報告第一次將“隱形財富”列入其中。報告統計的全國4000名“十億富豪”中,有1363人是財務狀況較為透明的“陽光富豪”,其余均是“隱形富豪”——后者的人數比前者高出近一倍!
在胡潤看來,中外富豪各有特點:“我覺得,中國和美國的經濟發展處于不同階段。在中國,(資產)超過千萬的富豪中,房地產行業占第一位,大概是20%。這比美國、歐洲都要多。但是,中國發展速度最快的行業不是房地產,而是健康、IT、零售和服裝業。”
就年齡而言,20世紀四五十年代出生的富豪,大多從事關乎民生的實業。比如,1945年出生的宗慶后從事的是飲料業,1957年出生的張茵則是“造紙大王”。20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富豪,則大多集中于新興科技和房地產行業。1968年出生的百度老總李彥宏和1971年出生的騰訊老總馬化騰,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就行業而言,房地產、IT、家電和能源等,是絕大多數中國富豪的“發家之地”,所占比例為70%—80%——房地產業有許家印、楊惠妍這些曾經的“首富”撐腰;IT界則由馬云、李彥宏、史玉柱等新興力量主導;家電業被黃光裕、張近東等人把持;能源業有劉永行、魯冠球等坐鎮。
l 合法經營產業的富豪代表、慈善家曹德旺對財富來源的說法。
福建福清人曹德旺,是在1987年擁有了自己的企業——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同樣是憑借吃苦耐勞的精神,這個福建男人最終成了全球汽車玻璃領域的巨人。他認為,太多中國富豪的“第一桶金”都不干凈,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也導致他們今天不能把他們的財富拿出來。這是一個普遍現象,和歷史背景有關,也與個人因素有關。
l 針對中國富豪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經濟學家梁小民分析認為:主要是因為這些年來中
國經濟快速增長,尤其是民營企業的發展。肯定有的問題是,中國收入分配的不合理造成了這種局面。比如,銀行高管拿很高的月薪很正常。他們的高福利也讓他們可以吃喝玩樂,浪費公共資源。另外,社會上還有一些隱性收入是非法的。上世紀80年代,中國富豪就是“暴發戶”,違法者比較多。當時由于市場經濟不完善,他們的“第一桶金”不干凈。90年代的富豪總體上比80年代的成熟一些。此時,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價格雙軌制等,都讓很多人得以致富。21世紀,富豪種類就更多了,不只是企業家,還出現了易中天和于丹之類的富豪。你只要有能耐,不管做什么都能賺錢。這是中國的個性化特色。國外市場的機會比中國少得多,因為他們的政策要嚴格一些。在西方國家,司法獨立,工人經常起訴企業,讓企業家很難一夜暴富。從對企業的監督方面講,中國富豪比較幸運。梁小民還認為,中國政府的政策幫助很大,用茅于軾的話講就是“替窮人說話,為富人辦事”。
( 以上資料來源: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5日11:33 環球人物雜志)
另外,來自中證網訊;《福布斯》亞洲版2011中國富豪排行榜9月8日揭曉。中國個人或家族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億萬富豪人數,達到了前所未有的146人,較2010年增加18人。但上榜企業家財富總量增長趨緩。
今年上榜的400位大陸富豪的財富達到4,590億美元,較上年的4,232億美元增長8%,但若以人民幣計算,增幅則只有4%。在146位凈資產達到10億美元的億萬富豪中,有12位女性,有八位年齡還不到40歲。憑借著父親轉讓的碧桂園(Country Garden Holdings)的70%股份,年僅29歲的楊惠妍是富豪當中最年輕的一位。
北京成為今年富豪最集中的城市,有25位億萬富豪居住于此。深圳和香港分別以13位緊隨其后,上海則有11位。
以上是比較通行的兩大中國富豪排行榜。在我2004年讀報摘錄中顯示,2003年中國富人,以100百萬美元資產為標準,有26.6萬人。而2011年底,以1000萬元人民幣(約合150多萬美元)為標準,富豪有96萬人。8年,入榜標準提高50%,人數是先前的大約4倍。
按胡潤統計,擁有1億以上資產的富豪有6萬人,那就是說,中國富豪們的總資產有6萬億以上。相當于2011年全年國家財政收入10.37萬億的60%。
這些數據,不能說百分百準確,可是它反映的富豪極速發展,百萬、千萬、億萬、百億萬富翁有百萬人的龐大隊伍,是100%的事實!難道有人否定這一巨大的經濟發展成果嗎?
(2)中國城鄉貧困人口現狀
l 國家統計局:2004年中國農村貧困狀況監測公報 全國農村貧困狀況
貧困標準: 根據農村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2004年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標準由上年的637元調整為668元,低收入人口的標準由上年的882元調整為924元。
貧困規模和程度: 2004年末全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為2610萬人,比上年減少290萬人,占農村人口的比重為2.8%,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初步解決溫飽但還不穩定的農村低收入人口為4977萬人,減少640萬人,占農村人口的比重為5.3%,下降0.7個百分點。
貧困分布 :在農村絕對貧困人口中,東部地區為374萬人,中部地區為931萬人,西部地區為1305萬人,絕對貧困人口占各地區農村人口的比重分別為1.0%、2.8%和5.7%;在低收入人口中,東部地區為837萬,中部地區為1744萬,西部地區為2396萬。
l 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的戰略部署,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范小建在接受《瞭望》新聞周刊專訪時表示,我國的扶貧開發主要面臨“四大挑戰”:
一是扶貧工作對象規模更大,按照中央扶貧工作開發會議新確定的2300元(2010年不變價)扶貧標準,根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到2011年底,我國扶貧工作覆蓋面將從2688萬人擴大至約1.22億人,占農村戶籍人口的12.8%。
二是特殊貧困矛盾突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以下簡稱連片特困地區)大部分地處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偏遠山區,區域邊緣性特征明顯,生態環境脆弱、社會形態特殊、公共服務欠缺、地方病嚴重困擾,這些地區人均產值、人均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和農村人均純收入僅為西部縣平均水平的一半、43%和70%左右,但貧困人口卻覆蓋了全國貧困人口的70%以上,扶貧工作的難度大、成本高。
三是返貧問題不容樂觀,貧困地區自然災害發生率高、防災抗災能力弱、災后重建任務重。一遇災害,往往使多年的扶貧成果毀于一旦。在因病因災等傳統致貧因素尚未消減的情況下,市場變化、工程移民、生態保護和資源開發等新的致貧因素日益增加。
四是相對貧困凸顯,201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達到1.4萬元,城鄉居民收入之比達3.13:1,相對差略有縮小,但絕對差仍有擴大。而按農村居民收入五等分看,2010年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純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7.5倍,同年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僅為全國農民的55%,相對貧困問題日益凸顯。
l 中國人權研究會和中國社科院今年發布的人權藍皮書也認為,中國應當將貧
困線標準提高到世界銀行每人每天1.25美元的標準,這樣做的結果全國的扶貧對象將會擴大到1.5億人。
l 城鎮貧困市民: 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2011年《城市藍皮書》指出----
基于統計數據測算,中國目前城市合理的貧困線大約在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之間,貧困人口數大約為5000萬人,是目前低保標準和受保人數的2倍左右。
l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可以得出貧困人口數據:截止2011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1.5億,城市貧困人口5000千萬。農村貧困人口標準,是每人每天1.25美元的購買力;城市貧困人口標準是每人每年收入在7500-8500元人民幣(約合每人每月收入100美元、630人民幣 作者注 )。
l 解析: 國務院扶貧辦與“人權藍皮書”,計算農村總貧困人口數為何不一樣
呢?每人每天1.25美元,是國際通用標準。而國務院扶貧辦確定的扶貧新標準每人每年2300元人民幣,實際是每人每天6元3角、約合1美元,達不到國際標準。可是,社科院扶貧專家說2300元的標準,不但達到了,而且超過了國際標準48%,這樣的虛假數據當然不能用。
以上貧富懸殊數據充分顯示:一方面,一億五千萬農民年收入很低、到2020年才能分批全部達到每人每年2300元(約365美元)的生活水平,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另一方面,百萬富人2011年已經人均擁有1000萬人民幣、約合150多萬美元!有幾個參政議政、給中央決策提供計謀的專家教授,曾說過,他們不認為目前中國貧富差距過大,相反他們認為應鼓勵現有富人創造更多財富。他們怎么說,那是他們的自由!問題的核心是,他們要去竭力影響政府決策人,而決策人就信。所以我說貧困的城鄉人啊!大家的苦日子還長著哪!
文行至此,已經不短了。我不想只用概括的言語表述二十年的成就。我只想用數據和事實。否則別人不會想信。下面,還要用事實和數據來表述。
2、 嚴重的社會刑事犯罪,罪犯人數之多令人震驚
最高人民檢察院向第九屆、十屆、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的報告摘錄:
l 2003年至2007年,依法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致力于維護我國發重
要戰略機遇期的社會穩定,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責。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4232616人,提起公訴4692655人,比前五年分別上升20.5%和32.8%。
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批準逮捕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404人,提起公訴2451人。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批準逮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故意殺人、放火、爆炸、強奸、綁架、搶劫犯罪嫌疑人906947人,提起公訴931876人。
堅決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環境資源的犯罪。批準逮捕走私、金融詐騙、偷稅騙稅等犯罪嫌疑人113347人,提起公訴129392人。加強對環境資源和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批準逮捕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礦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嫌疑人37272人,提起公訴53745人;批準逮捕假冒注冊商標、侵犯著作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嫌疑人6339人,提起公訴7448人。
l 1998年—2002年 :檢察機關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首要任務,認真履行對刑案
件的批準逮捕和提起公訴職責,堅持嚴打方針,穩、準、狠地打擊刑事犯罪活動,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3601357人,提起公訴3666142人,比前五年分別上升24.5%和30.6%,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針對各個時期突出的治安問題,積極參加打黑除惡、治爆緝槍、禁毒、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等集中行動和專項斗爭,不斷加大對嚴重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后,檢察機關全力投入嚴打整治斗爭,重點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流氓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盜竊、搶奪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的多發性犯罪,對重大案件實行掛牌督辦,依法批準逮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爆炸、殺人、強奸、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11379人,起訴410511人。
l 1993年—1997年 :五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重大政治任務,
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加強批捕、起訴工作,與公安、國家安全、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依法嚴懲了一大批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共受理公安、國家安全機關移送審查批捕2 0 0 4 7 8 5 件3 3 4 4 7 0 9 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 7 7 9 4 9 4 件2 8 9 3 7 7 1 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2 0 4 2 8 1 9 件3 3 2 8 6 9 8 人,經審查提起公訴1 7 8 1 7 3 0 件2 8 0 7 8 6 1 人。
積極參加了1 9 9 6 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嚴打集中統一行動和“掃黃”、“打非”、禁毒等專項斗爭,重點打擊危害社會治安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刑事犯罪,特別是殺人、搶劫、強奸、爆炸等暴力犯罪、流竄犯罪、涉槍犯罪、毒品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五年共批捕重特大犯罪案件嫌疑人9 3 9 4 2 2 人,起訴7 7 0 0 6 5 人。各級檢察機關堅持依法從重從快方針,對重大案件及時介入偵查,及時批捕、起訴,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審判,有力地懲治了各類嚴重刑事犯罪。
l 2012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顯示:2011年: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全面貫徹寬
嚴相濟刑事政策,共依法批準逮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08756人,同比減少0.8%; 提起公訴1201032人,同比增加4.6%
l 201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顯示:2010年: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準
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16209人同比減少2.6%;提起公訴1148409人,同比增加1.2%。
l 201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顯示:2009年: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嚴厲打擊境
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破壞活動,依法辦理烏魯木齊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毒品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訴1134380人,分別比上年減少1.2%和0.8%。
l 200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顯示:2008年 :堅持依法打擊刑事犯罪。把確保北京
奧運會、殘奧會安全順利舉辦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積極參與平安奧運行動,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惡等專項斗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嚴懲走私、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經濟犯罪。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訴1143897人,分別比上年增加3.5%和5.7%。
從1993年到2012年的20年間,共逮捕又提起刑事訴訟犯罪人總數是:七組數據之和:(4692655人、3666142人、2 8 0 7 8 6 1 人、1201032人、1148409人,
1134380人、1143897人)15794376,即1579萬4千余人。
其中特大案件1993年—2008年的15-年間,-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故意殺人、放火、爆炸、強奸、綁架、搶劫犯罪,訴訟判決人數:(931876人、410511人、7 7 0 0 6 5人)2112452人,即211萬2千余人。
面對這天文數字,我無語了!我們的監獄、勞教所、獄警夠用嗎?1千5百多萬罪犯禍害社會,我們要偵破、立案、起訴、審判、改造他們,社會受他們禍害付出的代價、要改造他們付出的代價,究竟有多大?我想,它大大的超過每年國家的軍費,或者教育經費和醫療費用的總和。這么一個天大的問題,不改變治理思路能有出路嗎?
我們再看看1992年以前的數據吧!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二年,全國檢察機關平均每年批準逮捕的各類刑事案犯為十九萬七千余人,決定起訴的(包括部分未經逮捕而直接起訴的)案犯為十九萬七千余人,免予起訴的為一萬四千余人,不起訴的為三千余人。從而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的氣焰,這五年中,各級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貪污案、行賄受賄案、盜伐濫伐森林案和走私販私、投機詐騙案等經濟案件共三萬三千余件,已辦結三萬一千余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一萬七千余件,法院已審結并作有罪判決的一萬一千余件(摘自六屆人大一次會議高檢報告)
1979年到1982年,5年逮捕起訴的刑事案犯總人數98萬5千人、經濟案件3萬3千余件。而25年后,2003年到2008年,5年刑事案犯數據變成469萬2千余人,漲了近5倍;15年以后1997年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時,經濟案犯數據變成38萬7千余件,漲了近13倍。
對比最有說服力。聯系到1982年到1972年國家的政治理念和路線,與犯罪率低下狀況,與現在的國策與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對比,是一定能找到治理社會犯罪的良策的。
3、各種社會丑惡犯罪沉渣泛起、新型犯罪大批出現
(1)全國吸毒人數、新型犯罪種類網絡販毒典型案件
l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公安部禁毒局禁吸禁種處處長王剛近日披露,截至2011
年10月底,我國經公安機關查獲并登記在冊的青少年吸毒人數已達170余萬。截至11月7日零時,這個數字已逾178萬。
王剛還透露,近年來,農村留守少年吸毒成為其中的一個新動向。“在吸毒網絡化、社交化的背景下,毒品常識較少、又相對缺乏監管的留守少年,往往在上網尋求交流、尋找刺激的過程中,染上毒癮。
“這里說的青少年,是指年齡在35歲以下的人群。”據王剛介紹,近年來,青少年成為我國毒品消費的主要群體,占整體吸毒人群的比例已超過87%,冰毒、搖頭丸、K粉等新型化學合成毒品是其消費新寵。
l 網絡販毒典型案件 :2011-11-07 20:11:06 【 來源:北京禁毒在線 】 近日,
公安部指揮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統一行動,成功破獲“8·31”特大網絡吸販毒案,查獲涉毒違法犯罪嫌疑人員12125名,破獲制販毒案件496起,打掉制販毒團伙144個、吸毒窩點340個、制毒工廠(點)22個,繳獲毒品308.3千克。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是全國首例利用互聯網視頻交友平臺進行涉毒違法犯罪活動的新類型毒品案件。
針對境外毒品走私滲透的新變化,云南、廣西、新疆、廣東、福建、吉林、遼寧、黑龍江等地公安禁毒、邊防、交管等警種以及海關、鐵路、交通、民航、郵政、林業等部門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和作用,深入開展毒品查緝專項行動,有效減少了境外毒品入境和內流。云南省根據境外毒品滲透渠道新變化,在全面加強各條販毒通道的堵截的同時,深入組織開展堵源截流專項行動,共破獲毒品案件396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695名,繳獲海洛因1.68噸、鴉片0.5噸、冰毒1.94噸。福建省加大重點部位的查緝和管控力度,破獲毒品案件1367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1748名,繳獲毒品1.5噸。新疆自治區有針對性地加大口岸、通道、機場、車站的查緝力度,破獲毒品犯罪案件72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01名,繳獲毒品731千克。廣西自治區針對“金三角”毒品迂回越南走私滲透的情況,及時作出部署,完善查緝網絡,查獲毒品400公斤。吉林、黑龍江、遼寧等地也有針對性地加強查緝毒品工作,有力遏制了境外毒品滲透猖獗的勢頭。
(2)五年的賭博案件、新罪種網絡賭博
l 中新浙江網2007年3月29日電 :中國公安部今天在官方網站介紹了中共十六大
以來治安管理工作所取得的顯著成效。據其中的數據顯示,2002年至2006年,公安機關共查處賭博案件209.7萬余起,抓獲涉案人數778.8萬余人;收繳罰沒賭資207.3億元。
2005年,共取締境外賭場在我境內設立的代理機構30個,打掉為境外賭博活動提供條件的地下錢莊19家,迫使102家邊境地區境外賭場停止營業;網絡賭博活動受到重創,共取締、封堵境內外涉賭網站2174個,成功偵辦了北京市“12?23”網絡賭球案等一大批網絡賭博大案,臺灣“寶盈”等網絡賭博公司在中國境內的組織網絡被成功摧毀;六合彩賭博活動得到有效遏制,“柳州市王輝、白海蓉六合彩賭博案”、“福建省南平市歐陽思吉等人六合彩賭博案”等一批大要案件被成功偵破。
l 新華社北京2010年9月14日電 :在今年1月至8月開展的專項行動中,全國公
安機關和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偵破網絡賭博刑事案件1364起,刑拘、批捕7360余人,查處治安案件2900余起,治安處罰5700余人,查扣凍結賭資人民幣近10億元。
(3)賣淫嫖娼犯罪、販賣淫穢黃色制品罪
關于這方面犯罪總人數太多,每年幾乎都在專項打擊,可是屢禁不止。僅以2009年的半年專項治理案件數據,窺視1992年以來的概況。
l 新華網北京2009年6月26日電 (記者 張景勇) 中央綜治辦和公安部24日聯合部
署,從現在開始到9月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活動專項行動,以堅決遏制此類犯罪活動高發的勢頭。重點打擊三類犯罪分子: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犯罪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為首分子和“保護傘”;組織、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的娛樂服務場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員;嫖宿幼女的人員。切實強化整治措施,堅決取締一批藏污納垢場所,徹底鏟除滋生違法犯罪活動的土壤,重點治理三類場所:歌舞廳、夜總會等歌舞娛樂場所;發廊、足療、美容美發、洗浴按摩等服務場所;旅店、飯店、出租房屋等公共復雜場所。切實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追究失職失察行為。
賣淫嫖娼等丑惡現象歷來是危害社會的“毒瘤”。近年來,中國公安機關一直持續不斷地予以打擊整治,據統計,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平均每年都查獲賣淫嫖娼案件14萬多起,查獲賣淫嫖娼人員25萬多名。但賣淫嫖娼活動仍屢打不絕、屢禁不止,特別是組織、強迫婦女賣淫犯罪活動日趨突出、愈演愈烈,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擾亂社會秩序,成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治安問題。
l 記者2010年7月23日從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座談會上獲悉,在2009年12月至
2010年5月底開展的打擊互聯網和手機網站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專項行動中,各地各有關部門周密部署,標本兼治,網絡傳“黃”得到有效遏制。截至5月底,全國共刪除網上淫穢色情信息135萬條;封堵、關閉淫穢色情網站1.9萬個,其中手機網站1.5萬個;關閉未備案網站34.2萬個,其中手機網站3000多個。
l 2011年10月20日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
北京、重慶、廣東、新疆、上海等地“掃黃打非”部門破獲5起制售淫穢色情出版物案件,查處工作正在進行中。
北京打掉一個制售淫穢色情出版物團伙 ,共抓獲涉案嫌疑人54人,查處涉案制版窩點2個、出版物印刷裝訂企業4家,查獲淫穢出版物36種35142冊,其他非法出版物10萬余冊。
重慶破獲販售淫穢色情光盤案搗毀一處窩點,共收繳淫穢色情光盤62338張,抓獲秦某等犯罪嫌疑人12人。
廣東惠州搗毀一處批銷淫穢色情光盤窩點。搗毀位于市區黃塘一路一宿舍樓內的光盤窩點,查繳淫穢色情及盜版光盤10萬余張,犯罪嫌疑人方某等已被刑事拘留。
新疆烏魯木齊查獲一運銷淫穢色情光盤案。9月9日至11日,根據群眾舉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文化市場稽查支隊會同烏魯木齊市運管總站和西河壩派出所,在天山區匯僑貨運部庫房內查繳非法光盤23200張,其中淫穢色情光盤19100張。經查,貨主為音像制品經營人員王某某。
上海查獲一起批銷淫穢色情光盤案。在普陀區古浪路抓獲批銷淫穢色情光盤嫌疑人陳某某、孫某某,販賣淫穢色情光盤嫌疑人蔡某等3人。在位于寶山區真大路的倉庫當場查扣由廣州華宇物流公司和廣利物流公司從廣州發運至上海的淫穢色情光盤20911張。
(4)賣淫嫖娼的惡果—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數
截至2011年底,估計中國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78萬。目前,中國已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存活34.6萬。也就是說,目前還有大約56%的感染者尚不知情。
截至2011年底,估計中國存活艾滋病病人15.4萬;當年新感染4.8萬,死亡2.8萬。
(5)新罪種電信詐騙
2009年6月12日,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為期4個多月的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專項行動,集中時間,集中警力,對電信詐騙犯罪予以嚴厲打擊,效果明顯。
截止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電信詐騙犯罪團伙277個,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1469名,破獲電信詐騙犯罪案件4836起,破獲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10串(起),繳獲涉案銀行卡、存折1萬余張、手機卡3萬余張及一大批作案工具,追回被騙資金1900萬余元。
據統計,當前活躍在社會面上的電信詐騙形式將近30種,有中獎詐騙、汽車退稅詐騙、冒充熟人詐騙、直接匯款詐騙、電話欠費詐騙等等。詐騙內容有專門點子公司精心策劃設計,針對不同受害群體量身定做,步步設套,一段時間冒出一個新手法,目前有升級的趨勢,詐騙不成,便向恐嚇、勒索方向轉變,危害比較突出。
(6)舊社會罪惡沉渣又起——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情況
1992年以后,在新中國建立以來早就絕跡的販賣人口罪又沉渣泛起,逐步呈上升勢頭。這種犯罪行為,拿潺弱的婦兒生命當商品賺錢,引起社會公憤。做案人多是基層好吃懶做、游手好閑、輸錢賭徒、有前科者,少有涉及黨政部門人員。收集不到完整的二十年資料。也僅以2009年為例。比起懲治貪官污吏,打拐公安司法部門是很堅決的,可是打而不絕,同懲治貪官一樣,沒有也不可能從根本上鏟除。因為這關乎到根本的治國理念和國策問題。真是難為和辛苦了公安干警。
l 中國政府部署“打拐”專項行動始于2009年。兩年以來,已破獲拐賣婦女案件12946
起,拐賣兒童案件7867起;解救被拐賣兒童13284人、婦女23085人。
在2011年春天,中國興起“微博打拐”。 公安部與民間反拐志愿者合作,在網上開通“打拐”信箱,派員加入“寶貝回家”尋親網站QQ群,指定專人接收、反饋拐賣犯罪信息和線索。
公安部規定 今后凡是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必須由縣一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擔任專案組長,并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等三項工作全程負責到底。
(7)冒險走私犯罪猖獗,以各種各樣欺騙和腐蝕拉攏手段賺國家的錢
走私犯罪始于1999年偵破遠華大案。近十多年大小走私案不斷。
我也選了2010年的緝私戰報: “據公安部邊防局介紹,2010年全國公安邊防部隊共查獲涉嫌走私案件3677起,案值6.57億元;查獲走私成品油29949噸,香煙12719箱,植物油1907噸,汽車209輛,摩托車409輛,電子產品448970件,凍品、廢舊物品15525噸。
去年,廣東、福建、廣西、海南、浙江等公安邊防總隊針對不同時期走私活動的特點,適時組織部隊開展了重大節日期間打擊走私專項行動以及沿岸港灣清查、反走私行動。僅專項行動期間,廣東公安邊防總隊一舉查獲涉嫌走私案件820起,案值約2.1億元;福建公安邊防總隊共查獲走私案件184起,繳獲成品油4764.2噸,香煙353件、煙絲9.013噸、凍品50噸,總案值約2749萬元。針對成品油走私高發態勢,廣東、福建、云南、浙江、海南等公安邊防總隊不斷加大查緝力度,查獲走私成品油29949噸。2010年10月10日,福建泉州公安邊防支隊根據群眾舉報,在石獅市搗毀一非法存儲走私成品油窩點,一舉取締走私分子非法設立的地下油罐7個,搗毀1條800米長的地下輸油管道、海上浮標及油管連接口1個,查扣走私抽油設備兩套,并在周邊海域查扣涉嫌走私“三無”改裝油船1艘。”
上面的吸毒販毒、賭博、賣淫嫖娼、艾滋病、網絡和電信詐騙、拐賣婦女兒童、走私等7種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既注意龐大的犯罪群體人數,更要看到他們對社會道德和人性的侵蝕和毒化。他們是害人者,又毀滅了自己一生一家,同時他們也是病態社會的受害者。
四、思想文化方面
這方面只作簡單概括。在下一篇里還要涉及到。
二十年思想文化的載體空前發展,形成了三大主流傳媒系統,即互聯互動網絡、電視廣播、書報刊物編輯出版,另外還有電影、戲劇、雜技、武術等文化藝術。支撐載體的,是專業文化團體和數以千萬計的各級各類的知識分子。文化的受眾是全體國人。最大的成果也是最大的問題就是:全國有5億人上網,6億人有手機,5億多臺電視機,幾千種報刊雜志,每年出上億冊書籍。
僅以電視為例:全國有國家、省市級電視臺34家(含港奧),平均每家都有10套以上節目、加在一起就有400套節目,每天24小時播放。所有這400套任何一個幾十分鐘的節目,在一臺電視機上,供一家人任意選擇的有幾十套到二百套不等。這樣,每臺電視機都是一位教師,全國有5億教師,每時每刻都在影響和左右著人們的思想理念和生活。它們都帶給人們什么樣的思想精神食糧哪?帶給啥樣的生活導向?是需要國人想明白的大問題。
以上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四方面的碩果,為后幾篇的寫作提供了豐富的素材。二十年來的一些重要數據,如全國違紀違法干部數、逮捕起訴刑事犯罪人數、省部級貪官人數、外逃貪官數、企業犯罪人數,其他各類犯罪人數包括吸毒、賭博、拐賣婦女兒童、賣淫嫖娼、走私、詐騙,還有貧困、富豪人數等,以后都會用來作分析依據。同時,也是很好的史料。
這里特別感謝由百度搜索得到的各官方媒體的以及個人的資料。
四十年重大事件透視之第一篇,到此打住。
寫于2012年2月20日---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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