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群體”——違背黨章原則和憲法原則的現實
云淡水暖
不知道從哪年哪月起,“弱勢群體”這個詞兒,在社會主流賢達、精英們的嘴里出現了,先是含含糊糊地哼吟,然后愈發響亮,現在是“理直氣壯”,動輒就顯露出一種界線分明的架勢,“弱勢群體”長、“弱勢群體”短,有的是鄙夷,有的是“悲憫”,有的是“關愛”,無論鄙夷、“悲憫”、“關愛”,有真心的,有作秀的。
當然,語言用詞是現實的反應,恐怕正因為這些“說得上話”的人,見到了一種社會存在,才“脫口而出”的,而且越說越覺得“正常”,越說嘴越順溜。
哪些人是“弱勢群體”呢?恐怕沒有學術意義上的標準,但按照央視經濟頻道的標準,草民以為,除去被央視們奉為座上賓的“成功人士”之外,可能或多或少都該算是“弱勢”,因為“成功”的對立面是“失敗”,而且這個失敗并非一時一事,即可能是代表了一輩子的事兒。
那“成功”的標準是什么呢,就這30年來逐漸演變的主流價值取向,“成功”=高,社會位置高、個人財富堆得高,高高在上,一覽眾山小,就叫做“成功”。于是,央視的“高端訪問”、“高端對話”,被訪問和對話者非富即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成天與“高端”們打交道,連帶一些“名嘴”,也成了“成功人士”。而“弱勢群體”一說,又往往出自“高端”們之口。
但草民以為,一些“高端”,特別是政界“高端”在把“弱勢群體”越說越順嘴的時候,有沒有認真衡量一下,這個“弱勢群體”的概念,其實有違背黨章原則和憲法原則之嫌。
以“成功人士”的標準劃分,“失敗者”或者說“弱勢群體”的組成成分和群體數量有什么特征呢?一是中低收入,二是勞動階層。根據統計資料,去年北京國企普通職工的人均年收入為3萬6千元左右,月收入3千,而這個“平均”還要分攤國企里頭的“成功人士”——國企高管的畸高收入;《2005年中國私營企業調查報告》,2003年私企雇工全年平均工資加獎金加部分分紅,總數是8033元。資本千萬元級的私營企業雇工平均工資(6817元)反而比小私營企業工資(8118元)低…
首善之都的國企里頭的普通職工月入不過2千多3千,私企雇工的人均月入到目前為止恐怕也千多元而已,不久前公布的消息,北京的最低工資指導線標準由目前的每月800元調整至900元左右。而占人口總量80%的農民的收入,總體上還要低得多,據《浙江日報》歡呼:“令人急迫期待和興奮不已的消息終于在2010年1月15日公布了——2009年浙江省農村居民人均收入超過了萬元,達到10007元…。”之所以令《浙江日報》諸公“急迫期待和興奮不已”,因為相形之下,全國更多的地區,有的地方農民的年收入不過2千甚至有年收入僅有數百的。
與“成功人士”的財富狀態為準,那么也就是說,所謂“弱勢群體”,其成分,說白了,就是最廣大的勞動階層——工人(包括農民工)、農民、失業大學生(多為工農子女)。再以參政議政的平臺——兩會為例,在兩會代表中,社會賢達、政商精英、財富名流占了絕大多數,上屆換屆的時候,湖南118名全國人大代表中,“一線工人3名,農民8名,分別比上屆多3名和4名”,而“上屆”中,一線工人代表為0,孰強孰弱,一目了然。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條 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
按照黨章原則,中國共產黨的黨員隊伍,具有以“工人階級”為核心的,以最廣大勞動階層為基本成分的特征,在“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幾個成分中,工人、農民是最廣大的群體,是執政黨的成員基礎,怎么能夠將他們“弱勢”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按照憲法原則,工人階級是國家的領導階級,國家的政權基石是“工農聯盟”,“工人”、“農民”不是一個虛設的概念,而是有真真切切的現實存在所表達的,也即是說,在國家這個“大廈”組成的磚石和核心結構中,工農應該占絕對主導的地位,而在工農的現實群體們身上,應該體現出其主導地位,說白了就是“強勢地位”,怎么能夠將他們“弱勢”呢?
在音樂舞蹈史詩《東方紅》中,著名歌唱家王昆演唱過一首《農友歌》,歌中唱到“霹靂一聲哪震乾坤哪,打倒土豪和劣紳哪。往日窮人矮三寸哪,如今是頂天立地的人哪。天下的農友要啊翻身啊 ,自己當家作主人哪 。一切權力歸農會啊 ,共產黨是我們引路的人啊。粗黑的手哇掌啊大印哪 ,共產旗幟照人心哪 …。”
這些歌詞,對于“弱勢”和強勢的解讀就顯得很通俗,“往日窮人矮三寸哪,如今是頂天立地的人哪。”,“窮人矮三寸”就是“弱勢”,“ 頂天立地的人”就是強勢,幾千年來,都是“土豪和劣紳”,買辦洋人強勢,所以,窮人一強勢就“霹靂一聲震乾坤”了,顛覆了幾千年來的“古律”。
在黨章中以“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這樣的定義,在憲法中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樣的定義,再輔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就是要確立最廣大勞動人民的強勢地位和保證這種強勢地位的經濟基礎,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選擇。
所以,一口一個“弱勢群體”,雖然可能是被動地接受現實的一種潛意識之為,但草民以為,這個代表了一個龐大人數的“弱勢群體”的稱謂,是不是背離了中國共產黨黨章表述的綱領、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表述的綱領和原則。
當然,背離并不可怕,歷史的發展可能是有起伏,有波瀾的,可怕的地方在于能不能夠采取正確的思維和正確的糾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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