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盡快啟動違憲追責機制
田忠國
世界上最嚴重的犯罪不是殺人放火,也不是持刀搶劫,而是違憲。因為,一個社會犯罪的總根源在于集體性制度犯罪。
什么是集體性制度犯罪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臺違憲的政策、決議、制度等等,我們稱之為集體性制度犯罪。
因為,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也是形成社會價值秩序、道德秩序、制度秩序的總源頭。破壞憲法,就是破壞社會價值秩序、道德秩序、制度秩序,進而引發大面積的暴力犯罪。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暴力不等于犯罪,比如,通鋼的暴力護憲,鄧玉嬌的暴力護法,不僅不是犯罪,而是維護憲法尊嚴的正義之舉,是國家應該大力支持的。因為,沒有普通民眾的護憲護法,資改精英就會恣肆踐踏憲法,社會價值秩序、道德秩序、制度秩序就會全面崩潰,導致中國社會的大分裂、大動蕩、大沖突。
所以,不論是思想解放、理論創新、制度創新,還是政治經濟改革,都不得違背憲法,更不得破壞憲法,因為,違憲、破壞憲法是一切犯罪之源。
集體性制度違憲就是最大的犯罪,是比黑社會性質更為嚴重的犯罪。
因為,黑社會只會導致社會的局部性潰敗,而違憲卻是引爆整個社會崩潰的總根源。為政者即可以不懂得衛星如何上天,也可以不懂得鉆地核彈如何鉆地,更可以不懂得地質構造或潛艇如何在水下航行,但唯獨不能不懂得的是社會興衰規律和社會興衰的樞機。當然,社會主義興衰的樞機是馬列毛主義指導思想,資本主義興衰的樞機是損富益貧(征收高稅率),因為前者消滅了階級,只有思想上的階級矛盾,沒有利益上的階級沖突,后者是即有思想上的階級矛盾,又有利益的階級沖突。中國現在的現實是:
一是政治精英、知識精英自由違憲,瘋狂得大搞階級斗爭,但又取消了勞動大眾基本的反斗爭權利。
二是連續出臺損貧益富的救市政策,而這些政策的出臺,幾乎全叫調整消費結構。所以,消費結構越調整,貧富差距就越大。導致這種惡果出現的原因,是中央出臺的政策不對頭,還是執行者在出臺政策時改變了消費結構調整的方向?事實證明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因為,中央明明說是縮小貧富差距,但具體政策卻是為了拉大貧富差距。
三是十七屆四中全會公報明確了中國戰略大轉移的方向,但全國各省市“各安王土”,把打黑除惡的大方向轉移到打擊賣淫嫖娼。
四是國退民進還在加大力度,其目標就是把國有經濟削減到GDP的10%以下。有位網友說,中國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少陳勝、吳廣,但事實上,資改精英正在把全國勞動人民打造成一個個陳勝、吳廣。
五是中國未來命運取決于指導思想是什么,依賴什么人,指導思想是馬列毛主義,依賴的對象就是工農群眾,就是工農群眾中的優秀分子,指導思想是消滅馬列毛主義,依賴對象就是美國派的主流精英。
六是高層無法改變中國命運,就由陳勝、吳廣們改變中國命運。有人可能認為我這個估計太過悲觀,高層有能力改變中國命運,但事實上,中國卻形成了一個解構中央決策的潛機制,比如,中央決定調整消費結構、縮小貧富差距,執行部門就出臺損貧益富政策。
七是有人繼續攻擊毛澤東,說毛澤東的權力最大。其實,真正的權力并非源自職權,而是源自人民大眾的共同意志。為政者若以人民大眾的共同意志為行使權力的標準,其權力就大,因為,人民大眾的共同意志是什么力量都無法戰勝的。
所以,啟動違憲追責機制在于賦予人民大眾的追責權、票免權。
沒有人民大眾對違憲人員的追責權、票免權,就沒有憲法尊嚴。憲法亡則國亡,憲法名存實亡則國家也名存實亡,同時,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也隨之消失。
有人認為中國存在這危機那危機,這問題那問題,但根本的危機和根本的問題是憲法的名存實亡。憲法的名存實亡,是對立國思想、立國原則最徹底的否定。因為,憲法是立國思想、立國原則的主體架構,是人民大眾共同理想、共同意志的具體體現。由此可知,違憲就是反國家、反人民。
反國家、反人民的權力越大,特權越多,對政策暴、理論暴力的反暴力力量就越強。這是人類發展的必然邏輯,并非某個人的單方向向往。
2009-12-27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