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合資經營與出賣股份
前面介紹了賤賣、白送和“股份制改造”三種變國營企業為官僚們的私營企業的內幕。白送的通常是小型國營和集體企業,賤賣的和“股份制改造”的通常是中、大型國企。對于特大型國企,私有化的困難就比較大了。那些特大型企業通常是壟斷型、高利潤企業。一方面,它們是政府的最重要財源,巨大的政府開支需要這個財源來保障;一方面這塊“蛋糕”太大,牽扯到太多方面的利益,很難在私有化中平衡。
這些特大型國企的“老總”們看著那些中、小國企的“小老總”紛紛先富起來了,成了“新階級”的一分子,能夠坐得住嗎?他們不想“后來居上”嗎?他們可是真正的高級干部!憑何反不及那些“處局級”?
一個“地市級”的干部的工資能有多少?級別工資、職務工資、購房補貼、交通補貼、“陽光工資”、“非陽光”的內部“補助”等等,加起來最多不萬把塊錢。“收入這點”對于一個“改革時代”的地市級干部來說,“簡直就是恥辱” !看看那些已經擁有了自己的企業的“處局級”,他們哪個不是“日進斗金”啊?難道“我們”的能力還不如這些整天看著“我們”的眼色行事的家伙?!
“地市級”的國企“老總”們不能再猶豫了。辦法很快就找到了,有兩個。一個是“合資經營”,一個是“出賣股份”。
當然,理由是現成的:引進外資合資經營與向外資出賣國企股份都是深化國企“改革”的新舉措,目的是借此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與先進管理體制。幌子有了,許多特大型國企迅速實現了合資經營或出賣股份的“改革”。
“改革”的成效立即表現出來。中方經理們的“工資”一下子提高了上百倍!
大型國企當然要找國外的大型企業合作。合資經營的董事會主席與副主席分別有中外各派一人擔當,而且通常外方是副主席。合資經營后管理層的工資當然要按照外資原來的標準執行。在資本主義大國,一個大型企業的“老總”們的年薪最少也要幾十萬美金,幾百萬美金的也很平常。現在合資了,中方“老總”的工資自然要按照西方“先進的管理模式“執行”,于是昨天還為區區“萬把”人民幣的月收入而抬不起頭來的“地市級”們一下子真正成為“人上人”了!他們的工資“合法地”變成了年薪幾百萬至幾千萬元人民幣!
據新華網消息,十幾年前實現了中外合資的中國平安保險公司的年報顯示,“2007年,公司5位高管稅后收入超過了1000萬元。其中,平安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馬明哲、集團總經理張子欣、集團常務副總經理兼首席保險業務執行官梁家駒3人的稅后收入更是突破2500萬元。”
至于合資背后是否還有“背后交易”,就很難說了。反正現在的“合法收入”已經可以傲視那些擁有自己的企業的“處局級”了!他們竊取的企業未必有這么高的收入,更沒有這么“合法” !
對于有豐富政治運動經驗的高級干部來說,他們更愿意在先在“公有制”的掩護下富起來,而不愿意公開掛上官僚資本家的牌子。他們心理清楚,這個“世界”是隨時可能“翻天”的,一旦“窮棒子”造起反來,那些公開的官僚資本家幾乎注定要家破人亡,死無葬身之地!而仍然掛著中外合資的國營企業的牌子就安全多了。
合資經營的“合法性”為中方經理們提供了雙重安全保障。
首先,“我們”沒有化國有為私有,企業還是國家的。這很重要,這說明我們沒有借“改革”之機盜取國有資產。更為重要的是:引進外資合營就獲得了國際資本和帝國主義法律的“依法保護”。因為“改革派”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明確規定:“國家對合營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合營企業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實行征收,并給予相應的補償。”,這就是說,即使將來“三十年河西”了,國家也不能毫無顧忌地把合資企業收歸國有。國家若想把合資企業收歸國有,必須先過帝國主義法律這一關!
“請中國政府拿出有說服力的“特殊情況”的證明來!拿不出來吧?好請繼續按照合同合資經營吧!”看,就這樣這個合資經營的國企就不會受到國內政治巨變的影響。
請注意,這可不僅僅是為了保護外資的利益,更是為了保護中方經理們的利益;因為在簽訂合資合同時,通常已經預先約定了中方的經理人安排,中方不得隨意變更。這就使得即使中國政府想“拿下”躲在中外合營的國企中的官員,也必須取得外資的同意。看,合資經營為中方經理提供了“外力保護” !
出賣大型國企的股份的結果與合資經營相似。原來的國營企業出賣部分股份后就成了股份制公司,參股的外資就有了發言權。國營的“老總”們就可以借外資的要求對國企進行“與世界接鬼”的改造。改造的目標與合資經營一樣,要把國企的“窮老總”變成令人羨慕的富豪。
合資經營與出賣股份還為中方“老總”們帶來了另一個好處,原來的“婆婆”靠邊站了。現在有“洋大人”站在老總們旁邊,政府、上級機關與黨委再想干涉“老總”們的經營那就看“洋大人”的臉色了。這樣,只要用出賣國家利益來“擺平”“洋大人”,什么事情都可以辦到。這就是說,合資經營使得國企的股份變成了中方“老總”的“準私人股份”。中方“老總”想通過操縱手中的巨大資產來為自己謀福利就方便多了。
還有一點很重要,如今是“改革”時代,都興裸體做官。在歐美搞一個安樂窩,把老婆、孩子都送出去享福,自己獨自在國內“為國家服務”。一旦果真出現不測之風云,那時只要拿上機票一走了之就是了。通過合資經營和出賣國企股份有了“洋大人”這個合作伙伴,再想裸體做官就容易多了。只要出賣“少許”國家利益,“洋大人”就會把一切安排得妥妥貼貼。
至于在合資經營和出賣股份中國家到得什么好處,人民得到什么好處,那根本不在考慮之列。反正合資后的管理體制已經 “與世界接鬼”了!這是符合“改革”的方向的!是“大方向”正確!
上面還僅僅是從貪官盜取國家資財方面看問題,更為嚴重的是通過合資與購買國企股份,帝國主義資本已經逐漸取得了對我國經濟的控制權。
“改革”的火車頭——招商引資——大多引進的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在產業鏈中屬于中、下游行業,所含技術也屬于低端類,因而對國家整體經濟的操控作用不大。只要基礎性工業還在政府手中,就對政府掌控經濟的能力影響不大。
現在大型國營企業通過合資與出賣股份把帝國主義資本引了進來,使得這些外資逐漸取得了對一些重要的基礎性工業的控制權。我國的經濟正在逐步變成帝國主義經濟的附庸,正在逐漸變成半殖民地經濟。
請看下面摘錄的兩段網絡文字。
【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最近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在中國已開放的產業中,每個產業中,排名前5位的企業幾乎都由外資控制:中國28個主要產業中,外資在21個產業中擁有多數資產控制權。比如玻璃行業,該行業中最大的5家企業已全部合資;占全國產量80%以上的最大的5家電梯生產廠家,已經由外商控股;18家國家級定點家電企業中,11家與外商合資;化妝品行業被150家外資企業控制著;20%的醫藥行業在外資手中;汽車行業銷售額的90%來自國外品牌。】
【據有關報道,2003年前,外資在中國并購僅占它們在華直接投資總額的5%,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這一比例突然上升到63.6%,增加了近12倍;
2005年,共有266家國際企業收購中國內地公司,與2004年268家的數字基本持平。但交易金額卻增長了52%——從90億美元增加至140億美元。在眾多收購案中,以高科技產業收購宗數最多,但金融業所涉及的交易金額最大。
2006年1-11月,中國并購交易總量1234宗,同比上升30%,交易金額487億美元;在裝備工業, “靚女先嫁”、“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的改革思路,正在嚴重威脅我國戰略產業。……把一些經營得比較好的合資企業或國內企業出售給外商,拱手讓出國內市場和未來的收益,造成國有資產變相流失,更使我國對戰略產業、骨干產業的主導權、控制權不斷受到侵蝕。
如果對各行業的這種無孔不入的外資并購,如此放任下去,終有一天,我們會發現,所有行業的主導企業都將被外資控制,中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已經沒有能力對任何一個行業和市場擁有發言權。國家的經濟政策將失去根基,包括反壟斷政策和價格調控,包括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鼓勵政策。這樣國家盡管可以拿到稅,但宏觀調控權力將被架空,甚至金融調控權也被消融,大量利潤外流。總之,國家的經濟主權將喪失殆盡。 】
看看吧,包括合資經營與出賣股份在內的“改革”已經把中國經濟命脈送到了帝國主義手中,中國的經濟已經淪為帝國主義的半殖民地經濟。
目前由美國造始的金融危機正在把中國拖入大衰退的邊沿,這回是真正到了“崩潰的邊沿”了。歸根結底,這一切都是“xx”的“功勞”,都是x大人的“功勞”。
入死地而后生,誰知這是否就是“禍兮福所依”呢?
就看經歷了“反面教員”這么生動的教育,中國的工農是否覺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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