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建行關于賤賣國有銀行的辯護
作者:本博客網友跟貼
(張宏良按:下面是一個網友跟貼,由于跟貼分成四個部分,看起來比較混亂,就集中放在這里,并加了標題。看到建行高管人員的辯護,我更加明白“范跑跑”為什么敢于公開欣賞和炫耀逃跑行為了。 把中國人民一滴血一滴汗建設的銀行低價賣給外資,還堂而皇之地辯護和炫耀,真是讓國人極度悲哀!建行股票是不是賤賣,讀者可以根據下面數字自己判斷:建行賣給美國銀行的股票價格相當于1元人民幣,賣給中國人的價格是6.45元人民幣;建行賣給美國銀行190億股募集資金30億美元,相當于210億人民幣,美國銀行從建行股票中賺取了上千億盈利;與此同時,中國股民被建行股票套牢資金約3千億,即浮虧3千億,這就是建行聲稱他和美國銀行都賺了的原因;建行賤賣銀行股的2004年,當年中央教育支出是299億,也就是說。建行讓一家外資銀行賺取的盈利,就超過3年中央教育支出總和!面對汶川大地震那些喪生于簡陋教學樓下的孩子們,你們敢拍著自己良心再說一遍:建行股票沒有賤賣嗎?)
近日,建行董秘陳彩虹在接受華夏時報采訪時,找出了各種各樣的理由,企圖證明建行在與美國銀行合作中沒有被“ 賤賣” ,言語中充斥著偷換概念和一相情愿,讀者實在是不敢茍同。就好象一個人被別人扇了一耳光,現在還要跑出來替自己和打人者進行辯護,試圖告訴人們,“ 你們不了解情況,打我是為我好” ,而這些強詞奪理般的辯護理由反而更使我們看清了國有資產被那些打著金融改革旗號的精英們“ 賤賣” 的真相,繼而更讓我們對他們在“ 賤賣” 國有資產時的動機和背景產生了深深的質疑。
陳彩虹都說了什么,讓我們來看看。
第一、“美銀賺錢了嗎?賺了,但我們的國有股東賺了更多。美銀每賺1 元,我們贏利8 元。若無美銀的幫助,雙贏局面不會出現”。這是典型的偷換概念,“賺錢”,賺的是什么錢,是那些原始股東所持建行股票的溢價收入,而不是建行的利潤分紅,賺的錢和利潤沒有關系,怎么談得上是贏利呢?那么,這些賺的錢是從哪來的呢?是從上市后廣大投資者,也就是老百姓手中拿來的。這些錢又會去哪呢?國有股東所賺到的錢終究會留在國內,而美國銀行所賺的錢,必然會以美元等外匯的形式流出國門。如果說這是美銀參與建行經營的獲利收入,無可厚非,但這樣一種不增加任何社會財富的賺錢方式,則無意于搜刮完中國的老百姓后,又對中國經濟的一次抽血,我們多年改革開放所積累的財富,正在通過這樣的渠道和方式源源不斷地流向美國等西方國家,幫助他們從次貸危機中恢復過來。這樣一種局面,怎么能叫做雙贏,如果一定要這么說,到不如說成是建行與美銀共同合作推高股價,最終賠的是國家和人民。這難道就是一個國有股控,并且把履行全面公民責任作為戰略愿景的商業銀行應當的所作所為嗎?
建行從1999 年開始到現在,總共剝離、核銷的資產超過4000 億元,其中損失超過2900 億元,這些都是國家和存款人的錢, 這個窟窿都還沒有來得及彌補,就已經開始迫不及待地分錢了,最終被遺忘的還是老百姓和國家。這樣一來,我們就明白了,美銀打給建行的這一巴掌,實際上是打在了中國老百姓和國家的臉上,對于精英們來說,確實沒有什么“ 不妥” 。
第二、“建行之所以沉默應對“賤賣”論,是因為“專家”們很容易從股價中計算出利差,但是,又有幾個人計算過建行引進核心技術的價值?當打著民族主義招牌高喊愛國之際,又有誰敢講出真相”。我們也很想知道,美銀到底向建行輸出了什么核心技術,這些技術值多少錢,不知道建行對此是否心中有數?據了解,在美銀向建行輸出的所謂核心技術中,目前最值得拿出來一提的就是“ 財富中心援建項目” ,其實就是在目前的經營網點外再設立一個專門服務個人客戶的網點,充其量也就是建行內部機構改革的事,所涉及的業務也都是建行目前已經在開辦的業務,這些以建行自身能力完全能夠辦理的事情一定需要美銀提供核心技術才能解決嗎?且從市場表現看,建行的財富中心并沒有因為美銀參加大幅提升了競爭力,始終處在盈利和虧損的邊界,我們不禁疑問,美銀到底有沒有提供技術,即使提供了,他的技術就一定是先進的嗎,誰能保證不是被美銀已經淘汰的技術。
眾所周知,美國在各個領域都將中國視為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處處限制向中國輸出核心技術,與美國政府有著密切關聯的美國銀行怎么可能把自己的核心技術交給建行,這是一個常識問題。而作為一個長期從事國際業務工作,又在海外機構工作多年的人,怎么能不懂這樣的常識,顯然這是一句謊言。
第三、“可以大膽地講,如果當時沒有美銀介入,H 股能否上市成功,不敢想象”。我們不知道建行在上市之前對美銀參與合作會對上市產生的影響是否進行過數量評估?從目前股票的市場價格與發行價格的巨大落差來看,我們認為建行沒有進行過細致、有效的評估,如果是這樣,那就是那些掌管著巨大國家資源的人對國家,對人民極大地不負責任,是典型的瀆職?;蛟S陳彩虹之流會說,建行在上市之前進行過詳細評估,那么評估結果是什么,為什么不向社會公布,如果評估價格高于當初的發行價,那不是“ 賤賣” 又是什么,是徹頭徹尾的,在光天化日之下的“ 賣國” 行為,所以他們才不敢向社會公布當時的評估結果。 就是這樣的人,如今卻打著反對民族主義的招牌,試圖轉移視聽,壓制民意。
說到這里,不禁要問,陳彩虹何許人也,此人曾于2003 年12 月至2007 年7 任建行首爾分行總經理。在此期間,他違反規定向多家韓國企業發放貸款,目前已造成1900 萬美元的損失,超過建行全部海外機構一年盈利總額的半數以上。當有關審計機構前往審計時,他又違反規定,隱瞞不報。在此之后,2007 年8 月,陳彩虹被任命為建行董秘,位列高管??梢钥闯?,其“ 賣國” 行為早在海外工作期間就已經昭然若是了,也就不難理解他的上述言行。困惑的是,這樣的人怎么會繼續得到提升,不能不讓人覺得在他的背后,還有存在著一個具有相同利益的集團,他們掌握著這個國家的核心資源。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