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經濟方面的若干審議意見
(2008年3月6日在安徽代表團審議會上的發言)
程恩富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院長)
總體上,我充分肯定和評價《政府工作報告》。這幾天的會議,也使我了解到我的祖籍——安徽和合肥的巨大發展和變化。確實,近五年來,在黨和政府的有力領導下,經過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發展、改革和開放都取得了重大成就,現代化建設和民生改善成效顯著。這里僅強調一個重要事實,即2003年13億的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3歲,這是了不起的綜合指標,幾乎超過一切發展中的資本主義國家和某些發達國家。聯合國頒發人文發展指數,非常注重用人均壽命來衡量各國的民生和政績。因為這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反映和效果。
下面,我想就《政府工作報告》中涉及到的六個經濟問題,提出不成熟的審議建議。
一、報告提出(23頁):“中央和地方將增加財政投入,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歷史債務。”關于這個問題,一是我們代表不清楚債務究竟還有多少?二是如果債務不是很多,我建議能不能在近年、尤其是2007年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大量超收的利好形勢下,確定今年、最多二年內全部化解的明確目標,并應作為約束性指標來落實。
二、報告提出(19頁):“今年,中央財政赤字預算擬安排1800億元,比去年較少200億元。”關于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能不能財政赤字預算只安排1000億元,即再減少800億元。這是因為:首先,去年中央財政預算大量超收,今年理應大幅度減少財政赤字;其次,經濟理論和經濟政策學公認,實行財政赤字政策,是刺激經濟增長和擴張的重要手段,而近五年增長均速在10%以上,頻頻超過計劃目標8%,因而沒有必要繼續采取財政赤字較大的刺激速度政策,而應把重點放在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和根本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上。
三、報告提出(25頁):“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已是學界和政界的共識,但這句話放的位置不當。因為胡錦濤總書記在去年全國知識產權大會上已經指出,我國知識產權的創新是第一條和目標,因而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一條屬于戰略,不屬于具體措施,不宜放在“擴大創業風險投資試點范圍”這類具體措施之后。我建議,可放在這一段(24頁)總體原則第一句話之后,即“堅持把推進自主創新作為轉變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樣更突出,邏輯更順。
四、報告提出(6頁):“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明顯增強。”依據知識界的許多實證分析和有關機構統計資料,說國有經濟活力增強有數據支撐;說控制力和影響力明顯增強,這應是與非國有經濟來比的,報告尚未用群眾和干部都很關心的相關數據來說明。我建議:最好補充相關數據;或者暫時刪去這一結論,以便今后作為發展目標來改進和研究。
五、報告提出(27-28頁):“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強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管。嚴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產權轉讓,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這是非常正確的。不過到目前為止,全國人民尚未通過人大來發揮應有的監管作用,因此,我提議:一是本次代表大會以后,盡快將《國有資產法草案》提交公眾討論3個月,然后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二是作為法理上屬于全國人民所有的國有資產,中央政府應每年向全國人民代表專項報告全國國有資產總體經營和監督管理情況,如同年度計劃和預算的專項報告一樣,以加強人大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作用。其案據是:第一,既然《物權法草案》可以提交全國人民討論,那么,《國有資產法草案》也可以提交公眾討論;既然頗有爭議的《物權法草案》可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并多次討論后獲得高票通過,那么,《國有資產法草案》的爭議問題相對較少,經過人大常委會的數次討論和斟酌,相信也會通過并體現大多數人的意志的。如果遲遲不交廣大人民及其代表討論,僅限于小范圍爭論,往往議而不決,難以統一。因此,要加快國有資產法的立法進程,以實現本年度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明顯增強”的發展目標。
第二,在法理上,國有資產的所有權屬于全國人民共同所有,并委托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而人大將國有資產的出資者及各項權利委托給國務院,國務院通過下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具有行使管理權,與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簽定保值增值合約。國有資產委托代理產權關系如下:全國人民→全國人大→國務院及其國資委→國有企業集團或國有控股公司。人大代表具體行使全國人民的授權,應主要體現為制定《國有資產法》,接受政府每年的國有資產專項報告并進行表決。一旦政府所管理的國有資產經營和監督管理不善,人大代表可以提出質疑。這將有利于人民群眾行使對于國有資產及其管理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從而克服只是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略加披露和提供相關信息不足的局限,以及單純由政府自我封閉式監管國有資產而導致產權委托代理鏈條斷裂的局限。不少西方國家的議會就是這么實施的,效果較好。
六、報告提出(29頁):“拓展對外開放廣度和深度,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這一方針是正確的。我就如何實施這一方針,加快轉變對外經濟發展方式提出以下看法。總體上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主要推行的“出口導向”戰略對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較為粗放的對外開放模式已經引發了一系列經濟社會問題,妨礙了產業結構的提升和國民福利的增加。進入新世紀新階段以來,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主要以單向引進和數量擴張為特征、以環境和資源較高損耗為手段的粗放型對外經濟開放模式,已經不能適應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新要求。我們必須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建立主要追求開放質量效益和雙向流動為特征的精益型對外開放模式,統籌國內經濟發展與對外開放的關系,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持續發展。具體有五點建言:一是適當降低外貿依存度,提升消費拉動增長的作用;二是適當控制外資依存度,提升協調利用中外資的效益;三是積極降低外技依存度,提升自主創新的能力;四是適當降低“外源”(指某些進口比例很高的外國能源和資源)依存度,提升配置資源的效率;五是適當控制外匯儲備規模,提升使用外匯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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