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專家”的“問題”出在哪里——?
近日有媒體報道:03年開始,四川省組建了全省統一的“評標專家庫”。目前已經有13名專家因不能公正評標而遭到“終身禁止評標”的處罰。
對此,《時代商報》以《代言利益的專家》為題投出“贊成票”:如今在一片樹葉能砸著三個“專家”的時代,確實應該清理一下隊伍。當所謂的“權威聲音”成了利益的吹鼓手和虛假的代言人,不僅應該讓他們出列,還應該索賠損失。另一家《山西晚報》也覺得《專家違規不應止于“終身禁評”》,建議說,除了終身禁評,還應將違規問題通報其所在單位,對于弄虛作假的追究學術責任,甚至取消相應的技術職稱;而違法的就要移交司法部門了,資格取消,違法行為可不能一并取消!大東北的《遼沈晚報》更進一步:提議為什么不讓“問題專家”們亮亮相?——將他們的身份和具體違規違法行為公之于眾,不僅要“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該負的責任你也一個都不少! ……真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專家”也被處分——這可謂這么多年來“破天荒”的“大”事兒!它讓人們嗅到“法治”的腳步正踏入某些“禁區”的足音,它讓人們看到理性的曙光正從“盲崇”的地平線下悄然升騰。
從媒體披露的內容我們得到一個明確的信息,就是:13名專家所以受到處罰,與他們的專業水平無關,而是因為“不能公正評標”。
不能秉持公正,說輕是態度不端,說重那該是什么呢?可否認作 “道德缺失” ?
專家,做為某一領域的“能人”,無可否認出類拔萃的“學問專長”是他們的“硬件”與“名片”。但要保證“名片”不變成“明騙”,筆者以為更離不開一個“軟件”的參予,即常言謂之的“德”。若沒了德的支撐與掌舵,那“學”“識”“才”就極有可能化成“公害”“私疾”。謂予不信,遠的不看,多的不比,就拿前國家統計局局長為例——邱曉華能懂三國外語,且有“博士”頭銜,可卻能在上報國務院的關系國計民生的數據中造假,在上海的民意調查中作偽,尚有與實際收入嚴重不符的巨額現款、外匯等等而被撤職“雙規”。故古語曰“德能掩才,而才不能掩德”。
從另一面觀察,依筆者寸目,又覺得“專家不公”不獨是專家本人之過,還有社會的“打造”——某人一旦成了“專家”,名、利緊隨其后不去聊它,便是那掌聲、獻花、這家請那家邀的“捧場”,沒點“定力”誰都可能把持不??!至于“網開一面”“放其一馬”等“優惠”往往也會“順理成章”……如此這般,什么人才能不發“癲”呢?
當對“專家”的“特保”與寬容早已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道亮麗風景之時,我們的“專家”一夜之間就由“臭老九”變成“香餑餑”,由“丑小鴨”化成“白天鵝”——他們不僅不需要“夾著尾巴做人”,還可以天馬行空隨心所欲地縱論國事忽悠百姓——從“大躍進”時的“單位面積上的太陽光能原理”推出糧食畝產“可達5.85萬斤” 到曾經的“自行車污染比汽車大” 、“堵車象征著經濟繁榮” 到后來的“我們要學習豬的胸襟”、“成語會阻礙寫作水平” 到不久前的“經理人員吃喝嫖賭積極作用更多”、“腐敗有利于經濟增長” 、“改革要利用腐敗和賄賂” 、“取消所有保險福利,能保持大家的工作熱情和能力” 、“窮人上不起大學是因為收費太低” 、“城里出現了窮人,才有了收入分配不公” 與“我不知道老百姓是誰” “中國亡在滿清手里是中國的幸運” 直到如今的取消中醫、取消中國人的龍圖騰、質疑四大發明……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
當社會對“專家”的縱容、包裝、炒作達到巔峰,也就是一些人的翻天覆地之時——這時,不論從其口中吐出怎樣的“崇論閎議”,都不會與“科學”“真理”沾邊,甚至連某種意義上的“學術”都談不上!進而,他們就不再滿足于鏡頭、話筒前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言論自由”,也看不上國家支付的“明碼實價”,而對“市場”能帶來的“夜草”——像出場費、紅包、傭金、股份情有獨鐘,且能有“裸奔”之勇……這時,若還要去期待“專家公正”,恐怕縱里尋他千百度,也只能踏破鐵鞋無覓處的——因為它在金光閃閃的“孔方”面前早已潰不成軍,化作了一縷清煙!
巴西的“國腳”在世界杯中拔了頭籌回國等著接受全國人的狂歡,卻在機場候機時因逃稅被警方拘留;
日本的紅歌星因在大街上對歌迷不恭,隨手的一個耳光引起全國的公憤,立馬被簽約公司炒了魷魚,并被有關部門“禁閉”終身再不能從事“歌唱事業” ……
國人中不乏喜歡與國際“接軌”的同胞——對此,人們能否輕率問一聲:咱們這兒還有多少“問題教授”“問題明星”“問題冠軍”“問題老板”“問題……”也應該追究?
我們的社會沒有理由要放縱專家,就象沒有理由縱容明星一樣——這樣的社會才叫“法治”、才有公平;專家也不應該放縱自己——這樣才叫“理性”、才有“科學” 。一個外因,一個內因,相互作用,缺一不可。這就是“專家保持公正”的辯證法,重才輕德的“能人”觀,不應該再成為建設和諧社會過程中的潛規則!(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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