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發一號文件,連發了十六個,表明三農工作很重要,這個目標是達到了的!
但是,連發十六個文件解決一個問題都難,這個現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了!
例如1:通過"條條"轉移支付的三農資金,使用效率越來越低了,中央便鼓勵在縣市一級整合使用三農資金。就這樣一個人人都認為必須解決的問題,估計再發十六個文件可能還是解決不了的!
因為,這是個體制問題,是財政體制的問題,是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體制的問題。如果把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為主的體制、改為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的體制,這個問題就自然得到解決了。這不是發文件鼓勵縣市長敢字當頭可以解決的問題!
再如2:讓農戶承包地抵押貸款--死資產能夠變活錢,這是農村發展的大舉措。要讓農戶承包地實現抵押貸款權,已經說了十幾年了,發了十幾年的文件,就是沒有解決。
為什么會這樣?因為這本來是金融體制問題-金融體制商業化、市場化,根本不可能支持小農承包地抵押貸款權實現。只有準許村民在村社內部建立合作金融體制,農戶的承包地權抵押貸款難才能迎刃而解。
體制是什么?體制是"房子"的四梁八柱,是法,是墻,是山!體制是結構,有什么樣的體制就決定有什么樣的功能!體制是黨和國家意志!
基層干部群眾改變不了體制,必須受體制約束!
你發文件的單位有權改體制而不改,卻鼓動下面的縣市長、鄉鎮長等蝦兵小將用頭撞法、墻、山,誰都不傻呀,撞死了,白死!戰爭年代,李云龍死了是英雄是烈士,出幾個李云龍當然不難。你現在撞"死了",連個"狗雄"也當不上,哪里出得來李云龍哩!出來的,大多是"刷油潻""貼磁磚"的高手!
現在,上層應該多研究如何動體制的事。鄉村振興,不動體制,千金撥不動四兩是一定的!上面不解決體制的問題,你給下面再多的錢,絕大多數肯定"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鄉村振興會演化成"扎扎實實走過場,轟轟烈烈搞形式"的表演!
例如3: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同地同權、同價交易,這"三同"對鄉村振興意義非凡!但說了"三個大"了,如何?
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已經體制化了,這個政府供地造城的體制不動,多個村集體聯合自主開發建設"共享小城鎮"的新體制——集體建設用地"三級市場體系"——就建立不起來。即便你文件發到二十二大,集體建設用地"三同"市場化交易也照樣實現不了的!
沒有集體建設用地"三同"市場化交易,鄉村振興就不是人民群眾的鄉村振興,就沒有內生動力!
改革進入新時期了,本應該靠頂層設計新體制(財稅體制、金融體制、用地體制、教育體制、醫療體制?)來解決問題,可上面卻偏偏指望下面的出現敢闖敢冒敢試的李云龍式的小人物來大顯神威,這除非上帝之眼一直盯著敢闖敢冒不怕死的李云龍,并隨時能把隨時都可能掉入絕境的李云龍從"打撈上岸"。
否則,再多的李云龍都等于自找麻煩、等于瞎折騰。
現在,更嚴重的問題在于,如果頂層設計者們和既得利益者們是哥們兄弟,任何改革都難辦了,這就不好辦了,辦不了了!
動體制,上面有力無心,下面有心無力
當解決問題本身是個問題的時候,就只有等待危中之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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