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正視集體經濟和農民的組織化是“三農”問題要害
作者:張文茂 原創
所以這樣提出問題,不是憑空想象,而是出于對北京郊區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演變歷史的以下幾點思考:
1、北京郊區的農村集體經濟經歷了三個歷史發展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合作化到人民公社被解散前的歷史時期,即從1952年開始辦初級社到1958年的人民公社再到人民公社被解散的1983年。是農村集體經濟從合作經濟中生成、成長的時期,是以人民公社為主要組織載體的歷史時期。
這一時期的農村集體經濟,帳面上的集體資產積累并不是很多、很快,但更多的是大規模的農業基本建設,特別是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都是以農民的勞動積累的形式存在的,形成了支撐集體化農業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為郊區農業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但總的趨勢是集體資產的積累逐漸增多,其中主要來自后來多種經營和社隊企業發展積累的資產,是農村集體經濟生成和逐漸發展的歷史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人民公社被解散后的1984年到上世紀90年代前期,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時期,是以鄉鎮總公司為組織形式存在的集體經濟發展時期。
上世紀整個80年代,是北京郊區農村集體經濟,特別是集體資產迅速壯大的歷史階段。這與全國的一般趨勢有所不同。這一時期北京郊區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主要原因是在70年代后期已經展開的農村社隊企業發展的基礎上,農村鄉鎮集體企業快速發展的結果,即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是農村工業化進程的結果。就全國的情況來看,一般是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推行家庭經營以后,農村集體經濟就逐漸瓦解了。但是,北京的情況不完全是這樣。因為在解散人民公社的83、84年,北京不是真正從解散人民公社的立場出發,而是立足于政社分設,在公社改為鄉政府的同時,成立了鄉鎮經濟總公司(有的稱為鄉鎮經濟聯社),作為社一級集體經濟經濟組織的代表,同時,也承擔著指導村辦集體企業發展的責任。農業雖然家庭承包了,但集體企業的發展仍然保持強勁的發展勢頭。在體制上, 80年代,北京郊區鄉鎮機構是三駕馬車,黨委、政府和總公司,不過就是把公社管委會分成了鄉政府和總公司,但發展集體經濟的心思并沒有改變。在實際工作中,鄉鎮總公司對鄉村兩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并沒有放松,特別是二三產業的發展,仍然抓的很緊,當時的鄉鎮黨委書記和總經理的主要精力是發展鄉村兩級企業,鄉鎮企業幾乎以每年百分之幾十的速度在增長。直到1991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頒發的《關于加強鄉、村合作社建設、鞏固壯大集體經濟的決定》中,仍然強調發展壯大鄉村兩級集體經濟,并提出:“要在鄉鎮范圍內設村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名稱為鄉鎮合作經濟聯合社。”總體上看,雖然這一時期已經提倡多種經濟形式共同發展,但鄉村兩級以鄉鎮企業為主體的集體經濟,仍然是郊區農村經濟的主導。
第三個階段是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到現在,是農村集體經濟衰落的歷史時期。
北京地區農村集體經濟的真正衰落,完全是由于鄉鎮集體企業以改制的名義私有化造成的結果。這一過程起于上世紀90年代前期到中后期。最初是借鑒集體企業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后來導致企業與社區集體分割產權,形成鄉村兩級集體企業一邊倒的私有化,最后到鄉鎮總公司體制的撤消。很多鄉鎮集體企業的經營者變成了所有者,大量集體資產轉變為私有資產。到上世紀末,郊區鄉村兩級集體經濟的衰落已成難以避免的趨勢。
2、目前仍然有一批鄉村兩級集體經濟頑強地生存下來
盡管經歷了鄉鎮集體企業的大面積私有化進程,但仍然有一批集體經濟生存下來。目前仍然存在的鄉村兩級集體經濟,主要有以下幾種形態:
第一種是形成鄉鎮一級的集體經濟組織,村級集體消亡。有的以鄉鎮一級總公司下設專業公司的組織形式存在,有的以鄉鎮經濟聯合社下設專業公司的組織形式存在;有的實行鄉鎮一級核算,有的實行總公司(或聯社)與子公司兩級或三級核算。此種類型主要分布在近郊區。
第二種是鄉(鎮)村兩級集體經濟組織共存,兩級是各自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但鄉鎮一級的集體資產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持股,改造成為股份制公司。主要分布在近郊區和少數遠郊區鄉鎮。
第三種是鄉鎮一級集體經濟已經消亡,但一些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的很好,并且多數已經完成公司化改造,成為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與鄉鎮一級不再有資產上的聯結。主要分布在遠郊區縣。
第四種是大量的一般村莊,屬于有集體,沒經濟,集體經濟組織名存實亡,職能由村民委員會替代,但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邊界仍然可以界定,與一般可以自由遷入的生活居住社區仍有區別。
第五種是原體制外產生的一些新合作組織,但真正成功且達到一定規模的并不多見。
3、現階段的集體經濟的發展仍有一定的空間
經歷了私有化的階段之后,是不是農村集體經濟就完全沒有發展空間了呢?也不是。這是因為:
農村集體的土地、山場等資產、資源沒有完全被私有化;
大城市的郊區化擴散為農村集體經濟提供了大量的發展機會,事實上也確有一些集體抓住了機遇,使集體經濟重新獲得了生機;
黨和政府在農村的基層社區組織資源仍然具有一定的能量;
正反兩個方面的實踐為認識上的進一步統一提供了標準,集體經濟發展好的典型提供了成功的借鑒。
問題在仍然取決于政府向哪個方向引導。
4、未來應該注意的政策導向
未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不能停留在農業經濟的村自為戰的基礎上,而是要立足于工業化、城鎮化和大城市郊區化擴散的基礎上,注重鄉鎮一級和基礎好的較大村莊,強化鄉鎮一級的統籌功能,跳出村自為戰的格局,培育鄉鎮一級的集體經濟組織,提高鄉鎮一級的統籌能力,統籌解決已經無力自己獨立發展的村莊的問題(此問題需要專題分析,將在另文展開討論)。
支持集體經濟基礎較好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引導他們帶動周邊的村莊共同發展。
政府的支農資金,要重點支持農村集體經濟(包括各類合作經濟組織),而不是傍大款、壘大戶,支持資本兼并小農。
沒必要公開否定家庭承包經營,只需要在雙層經營體制的基礎上,大張旗鼓、名正言順地強調集體統一經營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特別要強調鄉鎮統籌的重要性。
真正的馬克思主義者一定是以發展的眼光看問題。在農村集體經濟的問題上也是如此。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農村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也應該是多樣化的,包括公司化的組織形式、股份合作的組織形式、社區合作的組織形式、專業合作的組織形式等等。這里的關鍵是把農民組織起來。而農民組織起來的連接紐帶可以有多種,可以是以資產股權化為紐帶的組織形式,可以是以農民土地承包權票證化為紐帶的組織形式,也可以是以專業合作為紐帶的組織形式,還可以是以各類公共服務為載體的組織形式,當然,也可以是以土地社區集體所有為紐帶的社區集體經濟的組織形式。總之,如果沒有農民自己的組織,只是強調農業如何適宜家庭經營,一門心思強調發展 “大農”也好,“小農”也好,對中國的農村現代化和農業的現代化來說,都只能是一場騙局,不管主觀愿望如何,只能是為資本剝奪農民開拓道路而已。
所以,我國“三農”問題的癥結,只在于不能正視農村集體經濟的存在和發展,只在于不敢正視農民的組織化。離開這一問題的任何解決方案,都只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