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2008年西藏暴亂后,德國網民赫爾穆特·馬特表示:“在我們國家,了解中國西藏人民獲得很多自治權利的人并不多。”在中國,比較全面地了解前三十年中國農業發展成就的人又有多少呢?
由于不了解歷史,或不能辯證地認識歷史,現在很多人對于人民公社,只有一個“瞎折騰”、“貧窮”、“饑餓”、“大鍋飯”之類的落后的印象。
以形而上學的,即片面的、孤立的、靜止的思想方法對比前后三十年的發展,幾乎是當代中國人的通病。
現在的農作物產量比人民公社時期高了,生活比過去好了,就能證明聯產承包責任制優于人民公社么?農藥和化肥使用的增加,種子改良和其他農業技術的進步,乃至氣候的變暖,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的增加,對于提高農作物產量都有很大的作用,然而這些因素對于提高農作物產量的貢獻,都被人們記到了“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功勞簿上。不剔除非體制因素的差別,把這個時代的聯產承包責任制與30年前的人民公社僅作簡單的對比就生出“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是非理性的,不負責任的、不公道的,也是極為有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年成就展”有這樣一組說明文字——我國以占全國耕地48%的灌溉面積生產了占全國總產量75%的糧食和90%的棉花、蔬菜等經濟作物。
這組數字,引起了我對前后三十年——準確地說是前33年和后27年(1982年是臨界點)兩種農業生產組織方式的再思考。
重讀和新查了一些資料,豐富了我對農業合作組織、人民公社和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認識,下面把分析思考的依據和結論(主要從水利和糧食產量)提供給大家,以期增進年輕人對于建國60年來我國兩種農業發展道路的了解,揭露改革家和反共分子對于農業合作化道路和人民公社歷史的歪曲和污蔑。
中國農業生產組織方式的變遷,是先從小農經濟的粗放式經營向互助組、初級合作社、高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集約化經營發展,后又由人民公社的集約化經營向小農經濟的粗放式經營倒退。(玄妙的是,在當代最權威的詞典里,這種倒退叫“改革”。在這個美好的詞條下赫然寫著,只有這種“改革”,才能發展中國。)
互助組是在個體經濟基礎上建立的帶有社會主義萌芽性質的勞動互助組織。它一般是由幾戶或十幾戶農民按照自愿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組合起來,共同勞動,進行換工互助,以解決缺乏勞動力、耕畜和農具的困難。組員的土地、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及收獲的產品屬于私有。早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革命根據地就有了農業生產互助組,由于時代、區域和互助組性質方面的差異,名稱也有所不同,如江西革命根據地叫做勞動互助社、耕田隊,陜甘寧邊區叫做變工隊、扎工隊、唐將班子、伙格牛等。解放后,黨在全國范圍內提倡了互助合作運動。
互助組是群眾在農業生產中自發產生的,它適應了生產發展的需要。毛主席在《組織起來》中指出:“只要是群眾自愿參加(絕不能強迫)的集體合作組織,就是好的。這種集體互助的辦法是群眾自己發明出來的。我們在江西綜合了群眾的經驗,這次我們在陜北又綜合了這樣的經驗。”
1944年,國統區記者趙超構訪問延安后,寫了一本書——《延安一月》,這篇長文是他在延安長達43天的調查訪問記。以下是他對于互助組的調查和分析:
“變工隊的利益是顯而易見的,它將農民所有的土地,人力,畜力,工具結合起來,使得沒有畜力的可以得到畜力,農具不夠的可以互相調劑,解決了許多實際困難,同時它可以發展較有利的企業分工,尤其節約了家內勞力之浪費。譬如說,五個人變工,本來是每家的女人每天都要送飯,現在每家只要輪流送一天的飯,節約了四家女人的勞力。此外它也提高了勞動效率。例如延安念莊的變工隊,只占全村勞動力百分之三十四,卻能耕種全村百分之四十二的耕地。所收糧食,占全村收獲百分之四十四,這原因還在乎他能節約人力,增加了個人勞動的強度。十一個人各自耕地時,要送糞,就得一人管一匹牲口,要下種,就得兩人管一犋牛,(而變工隊)送糞時可以節約百分之六十的人力,下種時可以節約百分之三十的人力。
然而以上種種,還是從人力經濟上的看法,在共產黨看來,利用這種舊形式,還可以達到另一種政治上的目的,他們認為幾千年來我們農村經濟是分散的,個體的,一家一戶自力其田,這種方式限制了勞動力之提高,也束縛了生產單位之擴張。現在的變工隊雖然并未打破個體經營私有財產的基礎,卻已建立起集體勞動的規模。它打破了束縛農業發展的個體勞動,養成他們集體勞動合作互助的習慣。等到農民逐漸了解集體的好處,就可以進一步提倡集體化的農業經營,而走到工業化的集體農場的道路。”
河北省邢臺縣東川口村是一個山地小村,50年代初,全村70戶人家,其中老中農31戶,新中農38戶(東川口是革命老區,原來的貧雇農在土改后生活改善,生產資料增加,有些上升為中農,稱為新中農)貧農只有一戶。因為人多地少,土地貧瘠,抗戰以前過著半年糠菜半年糧的生活。這個村1942年就組織了互助組,靠勞動互助和生產自救度過了那一年的災荒。1947年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全村70戶都參加了互助組。經過幾年的互助生產,克服了勞動力、畜力的困難,進行了土地的初步改良。到1951年,全村糧食平均畝產量達到369斤,幾乎等于抗戰前平均產量的三倍。這是農業合作化優越性的初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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