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草場租賃制整合到草場聯營制整合
楊思遠
內容提要:這是一篇調查報告。報告在對比巴音圖嘎嘎查草場租賃制整合與聯營制整合兩種方式的基礎上,提出發展合作牧場作為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的經濟基礎的主張。報告認為,繼續堅持在家庭承包基礎上,試圖通過提供更多的農村公共產品以化解家庭牧場固有的矛盾則是徒勞的,草原上持續不斷的草場整合實驗已經將突破草場承包制提上了日程。
2007年夏天,調研組到內蒙古東烏旗巴音圖嘎嘎查對草場整合進行調研時,只有租賃制整合,租賃制整合的結果仍然是家庭牧場,只不過牧場規模較單純的家庭承包牧場為大。在對家庭牧場進行評論時,我們已經指出:“承包牧戶向資本性質的家庭牧場轉變已經通過草場整合開辟了道路。對于草原上基本經濟關系的資本化應當如何看待,我們認為,資本化家庭牧場對小牧經濟的改造是一種歷史進步,使得牧區有可能循此完成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另一方面,我們又認為,草場整合中,家庭牧場只是其中的一種形式,合作牧場、股份牧場也都應該有進行試點探索的必要。合作牧場以其能夠保護所有參加草場整合的牧民的權利,尤其應當予以重點扶持,當然,在目前條件下,走合作牧場的道路要比走家庭牧場的道路困難大,但隨著草場整合的推進以及黨和政府的刻意扶持,探索合作牧場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①]2008年夏天,當我們又一次來到巴音圖嘎嘎查時驚喜地發現,股份制牧場甚至合作牧場正在通過部分牧民自發的草場聯營制整合進行實驗,這立即引起我們極大興趣。
一、草場整合的兩種形式:租賃制和聯營制
馬克思曾經說過,具體越豐富的地方,抽象越深刻。當我們初步接觸草場整合時,只有租賃制整合草場一種形式,具體不豐富的結果是抽象層次也很低。我們一直把草場整合和租賃制草場整合等同起來,盡管我們已經提出在租賃制草場整合形成資本式牧場之外,可以有股份制牧場和合作制牧場,但我們沒有提出通過什么渠道的草場整合來建立股份制牧場和合作制牧場。
現在,由于巴音圖嘎嘎查的牧民們的創造,草場整合的具體形式豐富起來,草場整合這個概念可以作更為深刻的抽象了。草場整合是一般,租賃制整合是一個特殊,聯營制整合也是一個特殊,再也不能將草場租賃等同于草場整合了。通過租賃制草場整合建立的是資本制家庭牧場,通過聯營制草場整合可以建立股份制牧場和合作制牧場,如果是資本聯合建立的就是股份制牧場,如果是勞動聯合建立的就是合作制牧場,如果既有資本聯合又有勞動聯合,所建立的就是股份合作制牧場。本章重點報告聯營制草場整合在巴音圖嘎嘎查的試點情況。
需要指出,目前租賃制和聯營制兩種草場整合在巴音圖嘎嘎查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中同時存在,至2007年7月底,巴音圖嘎嘎查176家牧戶中,有83家參與了租賃制草場整合,形成22個資本制家庭牧場。至2008年7月底,我們接觸到的通過聯營制進行草場整合的只有以嘎查長浩·斯日古棱為首和以副嘎查長阿·革命為首的兩例,涉及9戶牧民,其中,初具規模的是前者。嘎查長浩·斯日古棱在介紹情況時指出,由于各種形式草場整合都剛剛開始,很難說哪種更為成功,從道特鎮和東烏旗政府來說,支持多種形式的探索。
盡管如此,到2007年底只有租賃制草場整合,到了2008年春天才開始出現聯營制草場整合,這種時間上的先后還是說明了兩種草場整合之間的實踐價值取向不同。對于租賃制草場整合來說,它要解決的問題是針對草場承包而來的;對于聯營制草場整合來說,它要解決的問題卻是針對租賃制草場整合本身而來的。
無論租賃制草場整合還是聯營制草場整合,一個很明顯的動機是擴大草場經營規模。家庭承包后,各牧戶草場經營面積很有限,多數家庭牧場不過數千畝,最多的為萬畝,少的甚至只有一千多畝。更為嚴重的是,承包期限很長,這中間牧民家庭人口增加,特別是男孩較多的家庭(蒙古族計劃生育政策較寬松),獨立門戶后在大家庭內部的草場進一步分割使家庭牧場微型化。有限的草場、增加的牲畜、定居、固定草場放牧和持續干旱,使草場迅速退化;定居后,拉建維修鐵絲網、打井、建固定住房、建羊棚牛圈、購置摩托車汽車、耗油價格上漲、風力發電和風光互補投資、購買拖拉機打草機、購買牧草和飼料等等使家庭牧場經營成本不斷上升,經營效益下降,虧損嚴重。這一切都是草場承包后家庭牧場規模的狹小和固定牧場放牧造成的,草場整合旨在突破這個限制。
由于家庭承包是目前農村政策的核心,在國家整體經濟政治形勢未有根本改變的情勢下,草場家庭承包也不可能有大的變化,因而在承認家庭承包基礎上的租賃制草場整合必然成為首選形式。實際上,早在2006年,巴音圖嘎嘎查被確立為全國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試點以前,這種形式的草場整合已經在牧民中自發進行著,試點開始后盟旗政府則給予有力支持,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租賃制整合由于沒有根本突破家庭承包的限制,其作用充其量是減緩解了家庭牧場的固有矛盾,卻不能根除它。不獨如此,租賃制草場整合在某些方面甚至激化了原有矛盾,而且還帶來新的矛盾,這樣,聯營制草場整合就自然出臺了。
租賃制草場整合與聯營制草場整合都涉及草場、牲畜、基礎設施和勞動力四個方面,被當地牧民稱為“四大整合”。這是它們的共同點,但是在四大整合的具體做法及其后果上,租賃制草場整合與聯營制草場整合是有根本區別的。總的來看,租賃制草場整合維持了家庭牧場的基礎不變,通過擴大牧場規模盡可能化解其消極面;而聯營制草場整合則觸及家庭牧場根基,雖然也擴大牧場規模,但大牧場的性質不再是家庭的,而是股份制或合作制的。
二、草場租賃整合的特點與問題
草場租賃整合是通過一個牧戶依法、自愿、有償地將自己的草場租賃給另一戶以擴大家庭牧場規模的整合方式。在草場租賃中,出租草場的牧戶可以稱為被整合戶,租入草場的牧戶可以稱為整合戶。整合戶和被整合戶之間通過自愿原則簽定租賃協議,流轉草場使用權。租賃協議內容一般包括:被整合戶出租草場的面積和出租期限;整合戶租入草場后維護草場生態的義務;整合戶與被整合戶之間的租金數量以及租金支付方式等。
在巴音圖嘎嘎查,通過租賃制實現草場整合的情況較為普遍。我們調查的牧戶中,圖布沁就于2007年將4100畝草場出租給了伊·阿拉哈,期限是三年;2007年阿拉坦·格日勒以每畝2.5元的租金價格出租5500畝草場給希·朝魯;吉雅圖的父母將草場9000多畝出租給他們的叔叔扎木薩;德力格爾家的2760畝草場2002年租給一位名叫寶貝兒的牧民,租期三年,三年共得租金1000元,2005—2007年又出租給呼和其格家,兩年得租金7000元,2008年5月,她又把草場租給了金蘭,租期兩年,租金還是7000元。調研中我們發現,出租草場的被整合戶往往是無畜或少畜戶,如吉雅圖的父母就因為沒有牲畜,而圖布沁和阿拉坦·格日勒有少量牲畜;有的是缺乏勞動力,如德力格爾;還有的是外出打工收入頗豐,不愿經營草場。但一般被整合戶往往是經濟條件不好的貧窮戶,而整合戶往往是家中勞動力有富余,牲畜較多,草場不夠放牧,善于經營管理牧場的富裕戶。
被整合戶在租賃期內出租草場的使用權,但他沒有失去草場承包中獲得的草場使用權,因此,租賃制沒有草場承包。但是,租賃草場造成使用權被分割,30年的草場承包期使用權始終歸承包戶,可以稱為承包期使用權;租賃流轉的是30年中的某一時段,可以稱為租賃期使用權。毫無疑問,承包期使用權≧租賃期使用權。租賃期使用權歸整合戶;承包期使用權總是歸被整合戶。如德力格爾2760畝草場承包期使用權是1984年獲得的,2002—2005年租賃期使用權歸寶貝兒,2005—2007年租賃期使用權歸呼和其格,2008—2010年租賃期使用權歸金蘭。
租賃制整合草場較草場承包有許多優點:它擴大了家庭牧場的規模,使整合戶可以劃區輪牧,還可以設立專門的打草場,從而有利于草場生態保護。如伊·阿拉哈在2007年通過租入圖布沁4100畝和自己哥哥家9600畝草場,使自己原有的家庭牧場從7400畝擴大到21000畝,不僅實現了劃區輪牧,而且設立了專門的打草場。家庭牧場牲畜的增加不僅增強了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也降低了經營成本,增強了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提高了牧民的收入。草場整合還使無畜戶和少畜戶的草場得到利用,獲得了收入。如少畜戶圖布沁從伊·阿拉哈家得到草場出租租金每年約10000元,阿拉坦·格日勒2007年獲得出租草場收入13750元,無畜戶德力格爾家、吉雅圖父母家都獲得了不等的租金收入。
但是,租賃制整合草場存在的問題也不少,無論從草場生態保護、牧場經營效益和縮小兩極分化來說,這種形式的草場整合的作用都是有限的。
租賃制不僅不否定家庭承包,毋寧說是以肯定家庭承包為前提。這表現在,被整合戶在將草場出租給整合戶后,并沒有失去對草場的承包期使用權,出租租金的存在恰恰是對這種承包期使用權的報酬。由于被整合戶保留了對草場的使用權,其草場同整合戶的草場連成一片時,不是確定這更大面積的草場他們各占多少份額,不是不管各戶草場在什么位置,而是繼續按照整合前劃定的固定范圍明確各戶草場使用權。當租賃期滿,被整合戶可以再將原草場轉租另外一戶,根據東烏期的規定,不管如何轉租,一般必須租給草場周遍的牧戶,能夠使整合后的草場集中連片。由于保留各戶草場固定位置,整合戶的牲畜放牧自然傾向于更多利用租來的草場,而讓自家草場得到休牧和保護;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整合戶草場牧草長勢比被整合戶要好,而打草場一般要求牧草長得高一些,所以多數整合牧場的打草場都設在整合戶原有草場上,這并不奇怪。租賃制整合草場在過度利用被整合戶草場的同時,又過度保護整合戶的草場。租賃期短會加劇這種對被整合戶草場的過度放牧行為,結果是,租賃制草場整合在保護了整合戶草場生態的同時破壞了被整合戶的草場生態。租賃制草場整合延續的時間越長,這種對被整合戶草場的破壞也就越嚴重。按照租賃關系的本質來說,以及按照租賃契約來說,整合戶都有維護被整合戶草場生態完好的責任,問題是,草場作為租賃物不同于其他物品,出租者沒法準確說出完好生態草場的標準,更無法監督使用情況,何況草場生態的變化還有自然作用,整合戶完全可以將被整合戶的生態退化歸咎于氣候因素。總之,租賃制整合草場對生態的破壞,被整合戶草場比整合戶嚴重,長期后果比短期后果嚴重。
租賃制草場整合中,牲畜整合是通過被整合戶牲畜的出售、寄養和帶養三種方式來解決的。出售是被整合戶將自己的牲畜全部出賣,失去牲畜;寄養是被整合戶牲畜寄存在親戚或者別人家放養,帶養是被整合戶在出租草場后自己到別的牧戶家當羊倌時將所余不多的牲畜帶到牧主家草場放養。出售已經使被整合戶完全失去牲畜,即使將來草場出租期屆滿收回,由于沒有了基礎母畜,仍然難以恢復自家的牧場經營。至于寄養和帶養,牲畜所有權雖然仍屬于被整合戶,但由于數量少難以維持簡單再生產,加之暫時失去草場使用權,不可能利用別人的草場來擴大自己牲畜規模。總之,這數量有限的牲畜,無論寄養在親戚或是帶養在牧主家,最后消失幾乎是可以肯定的。
租賃制草場整合還不能有效降低牧場經營的成本。由于出租草場的牧戶繼續保留對草場的承包期使用權,作為這種使用權標志的鐵絲網就不能隨著草場的整合被拆除,可是修建和每年維修鐵絲網的費用是很高的。據專門為牧民修建鐵絲網的吉雅圖介紹,擁有萬畝草場的牧戶,需要花費5—6萬元在鐵絲網上。購買鐵絲網每200米一捆,細鐵絲網每捆200—300元,質量好的粗鐵絲網每捆400—500元。貧窮的牧戶一般購買細鐵絲網,但往往因為鐵絲細,用2—3年就必須更換;而經濟條件好的牧戶,購買粗鐵絲網可以用10—12年,綜合算起來,使用貴的粗鐵絲網是劃算的。鐵絲網修建不僅一次性投資巨大,而且需要常年性維修投入,包括每年新購鐵絲網費用和按照每捆70—80元支付的維修工錢。既然草場已經整合,鐵絲網應當拆除,但囿于租賃制關系同一牧場上繼續修建維修單純表明使用權的鐵絲網,實屬浪費,這種制度性費用打進經營性費用,無疑攤厚了固定成本。
水井也是草場承包后各戶為解決人畜飲水需要而打的,租賃整合草場后,多數水井因為派不上用場而被廢棄。這從事后表明,家庭草場承包時打井存在浪費,僅僅因為草場包到戶,各戶為了方便才打井,并沒有按照全嘎查草場經營的需要有計劃地安排打井。這也說明,計劃經濟是能夠節省生產費用的,而各自為政的分散牧戶行為會造成極大浪費。一般整合戶都打有水井,被整合戶打井的也不少,最近十年草場干旱,井打的更多。租賃整合如果發生在被整合戶尚未打井,或者只打有大口井,花費不多,或者整合后水井仍能派上用場,則整合效益較高,否則較低。水井在整合后如果有用,其效用將會在草場出租較高租金價格中得到體現;如果被廢棄,則全部投資由被整合戶一方承擔,承包制帶來的打井浪費在租賃制草場整合中顯現出來。
住房投資在草場整合中也有較大浪費。住房投資比鐵絲網和水井投資更大,因而浪費也更大。定居以前,牧民住蒙古包,可以隨季節草場輪牧而遷移,實際是流動住房。草場承包后,牧民定居下來,無論是土坯房或是磚瓦房,都失去了氈房的可搬遷性。當被整合戶草場出租后,他失去了租賃期草場使用權,在草原上成為多余的人。隨著被整合戶進城打工經商或者到另一戶牧場當羊倌,他要么在城鎮重新建房租房,要么在受雇戶牧場住蒙古包,而他自己修建的住房因為不能遷移只好閑置在草原上,成為一種浪費。調查中,我們發現許多牧民在草原上和在道特淖爾鎮都有住房,大概游牧民族由于歷史上搬遷頻繁早已習慣了有多處住處的緣故,他們一旦離開草原總是很自然地選擇廢棄住房的做法。實際上,牧民以戶為單位分散居住,這就注定了固定住房被廢棄的命運,從反面回答了可移動氈房的合理性。草場出租后,只要牧民離開草場總是廢棄住房;許多生態移民住宅也是這樣被廢棄的,在東烏旗和道特淖爾鎮,我們都能看到人去屋空雜草滋蔓的成片住宅。
租賃制草場整合不僅在草場和基礎設施整合中產生負面效應,在勞動力整合中同樣存在負面效應。草場承包到牧戶在經濟上有兩個意義:一是牧民獲得了草場使用權,一是牧民獲得了自身勞動力所有權;加上較承包草場略早一些的牲畜分到戶,牧民有了經營家庭牧場的三大條件:草場、牲畜和勞力。在草場租賃整合中,出租草場盡管沒有使被整合牧戶失去草場承包期使用權,但失去了租賃期使用權。我們說過,出租草場往往是那些無畜少畜的牧戶,這些戶本身已經沒有多少牲畜。對于被整合戶來說,出租草場、失去牲畜使家庭牧場是維持不下去了,這就使牧民勞動力同生產資料(草場和牲畜)分離,雇傭勞動的供應方逐步形成。另一方面,整合戶家庭牧場的擴大產生了對勞動力的需要,雇傭勞動的需求方開始形成。直接生產條件同勞動的分離是雇傭關系產生的前提,租賃制草場整合恰恰創造了這個前提。因此,租賃制草場整合是通過雇傭勞動方式整合勞動力作為重要內容的,而這必然加劇牧民之間的兩極分化。2007年我們在考察草場整合時就說:“草場整合是草場承包后牧民貧富分化的結果,也是牧民進一步加速貧富分化的轉折點。”[②]
租賃制草場整合的諸多缺陷,不是源于整合草場的方向,而是草場整合的方式。租賃制不否定草場的家庭承包,但又使自給性的個體小牧經濟攙進許多外部關系,這才引發新的矛盾。由于認識到租賃制草場整合的這些不足,探索草場整合的新形式就成為必然。
三、聯營制整合草場:浩·斯日古棱嘎查長的試驗
2008年5月末,也就是接羔基本結束時,巴音圖嘎嘎查長兼嘎查書記浩·斯日古棱聯合另外6戶牧民實行聯營制草場整合試驗。當我們前去調研時,試驗才進行兩個月,作為一種經濟制度改革的嘗試為時太短,但顯示出的方向值得重視。
嘎查長告訴我們,之所以要實行聯合經營草場,就是要解決租賃制整合草場帶來的對被整合戶草場的過度放牧問題。他說:“在租賃制當中,草場租入戶把租金支付給租出戶后,要怎樣放牧就怎樣放牧,這怎么能不破壞草場呢?聯合經營就避免了租賃制的這個弊病。”對于牧民來說,草場是命根子,牲畜沒有了尚可恢復,但草場一旦退化和荒漠化,就會危及牧民的生存。有頭腦的牧民,考慮問題總是從草場生態保護出發。
聯營制整合草場就是牧民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簽定協議,規定參加聯合的各戶之間的經濟關系以實現各戶草場和牲畜聯合統一經營,建立聯合牧場的一種草場整合方式。這種草場整合方式同租賃制相同的地方在于都是牧民自愿行為,不是外部的一種強迫。因此,只有在大家看到聯合的利益時才會產生,在聯合利益不明顯時就會消失。我們把參加聯營制草場整合的所有牧戶稱為參聯戶,把最初動議聯合,并且在聯合牧場經營中發揮核心和領導作用的牧戶稱為聯營領導戶。聯營領導戶與一般參聯戶在權利上是完全平等的,只是聯營整合草場涉及許多戶之間的關系,客觀上需要有一個利益關系協調者;同時,聯合牧場內部的分工、經營與管理也需要一個組織者,這也是聯營領導戶存在的原因。凡是大規模的聯合與協作,都需要一個統一的指揮。和集體經濟時代不同的是,這個聯營領導戶不是上級黨和政府派來的,而是參聯戶自愿選擇的有能力且值得信任的牧民。在我們接觸到的兩例聯營制草場整合中,斯日古棱是所在聯合牧場的聯營領導戶;阿·革命是他所在聯合牧場的聯營領導戶。
浩·斯日古棱領導的聯合牧場,涉及聯營的有7戶,草場總面積34790畝,小牲畜(綿羊、山羊)總數2470只,大牲畜(牛、馬)240頭。表6.1中,胡·阿迪亞、胡·伊德木、胡·朝魯門和浩·斯日古棱是四兄弟,其中,胡·阿迪亞是大哥,浩·斯日古棱排行老二,小弟是胡·朝魯門。2004年巴音圖嘎嘎查對1984年各牧戶承包的草場進行調整時,浩·斯日古棱四兄弟分得草場15000畝,兄弟分立門戶后,牲畜分開了,但草場沒有細分,在表6.1中,以“—”表示四兄弟共同擁有15000畝的草場。
表6.1:斯日古棱領導的聯合牧場
姓 名 |
參聯戶草場面積(畝) |
綿羊與山羊(只) |
牛與馬(頭) |
浩·斯日古棱 |
15000 |
800 |
120 |
胡·阿迪亞 |
— |
60 |
0 |
胡·伊德木 |
— |
400 |
50 |
胡·朝魯門 |
— |
300 |
10 |
明阿圖 |
4610 |
400 |
20 |
蘇·薩仁格日勒 |
11040 |
500 |
40 |
薩·包音德勒格爾 |
4140 |
10 |
0 |
合計 |
34790 |
2470 |
240 |
7戶擁有的草場是連成片的,位于巴音圖嘎嘎查西南方向,距離道特淖爾鎮20余里。浩·斯日古棱是2001年開始代理嘎查長,后連任兩屆民選嘎查長,2008年3月開始兼任嘎查書記。胡·伊德木隔戶租了4140畝草場,自2008年開始為期3年,隔戶租賃草場很不方便,如果距離近,允許牲畜借道,如果隔戶距離遠,牲畜需要用車運過去放牧。從表6.1中可以看出,蘇·薩仁格日勒家的牧場規模已經不小了,草場萬畝以上,牲畜540頭(只),之所以愿意參加聯營,主要是因為他家經營牧場的勞動力嚴重不足;他有主持婚慶的能力,有出租車,經常外出,無力經營牧場,所以愿意參加聯合牧場經營。明阿圖擅長繪畫和雕刻,其興趣不在牧場經營上,希望參加聯合讓自己騰出精力來從事喜歡做的事情。薩·包音德勒格爾是個貧困戶,今年39歲了,但不會經營牧場,牲畜也所余無幾。
最早提出聯合經營動議的是嘎查長浩·斯日古棱,他召集大家開會商議,又爭取到道特淖爾鎮的支持,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7戶達成如下三條口頭協議:(1)參聯戶各家草場上放牧的天數已經確定;(2)到牲畜出欄時,聯合體按照統一的價格銷售,參聯戶的牲畜各有標記,銷售后收入歸各戶所有;(3)從聯合草場中劃分出15%作為春牧場、打草場,具體范圍已經確定。
依據上述協議,7戶牧民實現了聯營制草場整合,它包括草場、基礎設施、牲畜和勞動力四大整合。如果剔除試驗因素,聯營制草場整合不同于租賃制。
在草場整合上,7戶草場連片經營,由于剛開始試驗,各參聯戶依然保留對聯營前自家固定草場的承包期使用權,因而標志這種使用權的鐵絲網暫時也不能拆除;但是,如果聯營試驗成功,各參聯戶將不再保留對固定草場的承包期使用權,而是將草場作價,作為投資股份加入聯合牧場。這樣一來,由于參聯前各戶草場面積大小不同,如果按照同一價格作價,則投資股份是不等的。這種不等的股權來自各參聯戶原有草場承包期使用權,只是過去保留的是對固定的某一塊草場的使用權,聯營后則對聯合牧場只保留在總草場中的一定股份,而不再拘泥于究竟是哪一塊草場。這種聯營本質上是資本股份聯營,但其生態意義已經超過了租賃制草場整合。因為,在聯營牧場經營中,如果一旦各參聯戶將自己草場折成股份,分配按照股份多少進行,即使某一參聯戶原有的草場被過度放牧,損害的不僅是他一戶,而是所有的參聯戶。正是考慮到這一點,聯合牧場不會對某一參聯戶牧場進行過度放牧,而是要對聯營后全部草場作統一安排,確定各戶草場放牧天數, 這顯然擺脫了租賃制草場整合對被整合戶草場過度放牧,對整合戶草場過度保護的弊病。
各參聯戶在面對聯合牧場時,只保留股份所有權,而不保留對某一塊特定草場的承包期使用權,但是整個聯營牧場的草場卻仍然是由各戶通過承包草場的聯合產生的,聯營制草場整合仍然建立在牧戶家庭草場承包基礎上。如果外部環境有大變化,如否定家庭草場承包,或者不允許草場聯營,聯合牧場很快就會垮掉。如果撇開外部變化不談,單從聯合牧場內部來看,如果聯營制試驗不成功,各戶很有可能撤出聯合體,致聯合牧場解體。正是考慮到這一點,目前各參聯戶仍然十分關注對自家原有草場的保護,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標志各參聯戶承包期所有權的鐵絲網不能拆除,二是聯合牧場的牲畜在某參聯戶牧場上放牧的天數必須得到該戶認可,并達成協議。所以,口頭協議中的第一條,即各參聯戶草場放牧天數的確定,一方面要看成是聯合牧場統一經營需要的產物,另一方面又要視作聯合牧場歸根結底不過是源自各戶承包草場的產物。可以想見,如果外部允許承包草場使用權永久歸各牧戶,而聯合牧場只是根據各參聯戶的股份分配收益,那各戶之間實在沒有就各家草場放牧天數達成協議之必要。
牲畜整合與草場整合同等重要。聯合牧場現有牲畜中,羊2470只,牛馬240頭,其中馬不超過100匹。各參聯戶的綿羊和山羊在整合后分成兩群來放牧,牛馬一起則單獨放牧。由于目前處于聯營試驗階段,各戶牲畜由于膘情不同,2008年聯營協議規定,各戶羔羊出欄后收益仍歸各戶所有,因此,聯營初期各戶的大小牲畜都有不同的標記。但是,既然通過聯營實現整合,隨著牲畜一塊放養的時間不斷延長,各參聯戶牲畜的膘情肯定會趨于一致。因此,到2009年以后,根據浩·斯日古棱嘎查長的設想,取消各戶對特定畜群的所有權,代之以各戶按照一定比例擁有聯合牧場全部牲畜是必然的結果。到那時,牲畜整合將進入實質性階段,各參聯戶將自己的牲畜作價參股,就像草場作價參股一樣。各參聯戶的收益分配,按照草場和牲畜統一作價后的總股份來分配。
為什么各參聯戶牲畜膘情趨于一致后取消對特定畜群的所有權而只擁有聯合牧場總畜群一定股份,是牲畜整合的實質性階段呢?將各參聯戶牲畜放在一塊放養還僅僅是牲畜整合的初級階段?這觸及草場聯合經營的本質,聯營的目光不僅是要投向更好地保護草場,還要投向能夠增強各參聯戶抵御自然和市場風險的能力。草場承包后,單個牧戶家庭基礎母畜如果沒有達到150—200只羊,要維持簡單再生產是很困難的,任何一場旱災雪災都有可能使基礎母畜喪失殆盡。按照這個觀點,參聯戶中的胡·阿迪亞的60只羊和薩·包音德勒格爾的10只羊,已經不能維持簡單再生產,也就是說不能在原有規模上,而只能在不斷縮小的規模上進行再生產。實際情況是,薩·包音德勒格爾在參聯之前已經陷于貧困了,薩·包音德勒格爾的今天也是胡·阿迪亞的明天。參加聯營后,如果少畜戶的牲畜同多畜戶的牲畜實現了實質性整合,則大大加強了抵御自然風險的能力。同樣,牲畜實質性整合還大大增強了牧戶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胡·阿迪亞和薩·包音德勒格爾的那么一點牲畜,如果獨立經營只能虧本;現在聯合經營,其牲畜雖然少,但作為聯合牧場總股本的一部分仍然可以贏利,這是規模經營的本質決定的。在租賃制草場整合中,少畜的被整合戶牲畜在寄養和帶養兩種方式中都不能避免在單純的家庭承包中必然走向牲畜消失的命運;有比較才有鑒別,聯營制草場整合顯然在牲畜整合上優于租賃制草場整合。
基礎設施整合是草場整合的基礎和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聯合草場是集中連片的,鐵絲網按說應當能夠取消,這不僅有利于聯合草場的有計劃統籌安排使用,而且可以節省巨大的鐵絲網拉建和維修費用。但是,有如下幾種理由使鐵絲網不能立即和完全拆除:(1)聯營制草場整合尚處于試驗初期,能否成功難以斷定,各參聯戶都傾向于保留鐵絲網,以備一旦退出聯營較為自如;(2)目前沒有確定聯營的時間有多長,如果是三年五載,將來散伙時還是需要重新確定各戶草場的,正常情況下應當是各戶收回原有的草場;但如果聯營制長期進行下去,草場作價入股,各戶只是按一定股份擁有聯合牧場的草場股份,至于當初各參聯戶固有的草場位置已無保留價值,那么聯合牧場內部保留鐵絲網就會失去意義。(3)在聯合牧場周遍保留鐵絲網是必然的,如果聯合牧場的參聯戶繼續增加,則周遍鐵絲網會不斷向外擴展;除非草原上所有牧戶都參加同一個大牧場,否則草原上的鐵絲網不可能完全拆除。(4)在聯合牧場內部,為了劃出春草場和打草場,用鐵絲網進行封圍仍是必要的,但這時的鐵絲網已經不是各參聯戶草場使用權的象征,而是聯合牧場統一經營權的象征了。總結起來,聯營制草場整合如果取得成功,將有利于減少鐵絲網拉建和維修成本。
水井是牧場經營的重要基礎設施。草場承包以前,牧民逐水草而居,主要靠河水和淖爾等地表水滿足人畜飲水需要。草場承包后,牧民定居下來,作為不可移動的水井隨著旱情的嚴重才越打越多。目前,巴音圖嘎嘎查的水井主要包括三種:一是大口井,直徑約1.5米,井深從3米到7—8米不等,靠吊桶和轆轤取水,一般耗資數千元;二是手壓井,井深十多米,靠手工加壓提水,一般耗資數萬元;三是機井,井深數十米至百米以上,靠電動抽水機提水,耗資在7—8萬元,甚至10萬元以上。浩·斯日古棱領導的聯合牧場在聯營前有5口大口井,2007年干旱少雨,5口井全部用上了,2008年是巴音圖嘎嘎查雨水豐沛,為十年來所罕見,旱情為之一掃,5口大井基本上沒有派上用場。草場實行聯營制整合時,各參聯戶的水井都可以統一使用,聯合牧場沒有就水井問題專門達成協議。事實上,草場承包后所打的井多有浪費,按照聯合牧場現有不到35000畝草場和不足3000頭(只)牲畜來說,有2口井足夠了,浪費3口井。2007年所謂都派上用場,并不是充分利用。聯營制草場整合對于新的基礎設施建設是非常有利的,一方面聯營制大大增強了牧場的經濟實力,提高了基礎設施使用效率;另一方面,盟旗政府對于草場整合在項目上予以支持。聯合牧場如果建設新的基礎設施,其項目費用各參聯戶負擔的比例是不同的,在聯營期間歸整個牧場使用,如果聯合體解散也不會發生糾紛,只有出資多的牧戶才能保留這些項目。據浩·斯日古棱介紹,他領導的聯合牧場準備投資打機井,這個項目會得到政府支持。
聯合牧場的各種牧業機械整合以及新購置的機器設備,其利用率會提高。這是因為牧場規模擴大,各種機器可以得到更為充分的使用。在這方面,聯營制和租賃制都有同樣的效果,所不同的是,在租賃制中,主要由整合戶來承擔草場整合后機器設備投資,而聯營制中則由各參聯戶共同承擔。
住房和牲畜棚圈,在聯營制草場整合中和附著于草場上的其他基礎設施一樣,如果為整合后牧場所繼續使用,則原則上可以作價入股,如果不能使用,基本上被廢棄。
勞動力整合是草場整合的一項重要內容。與租賃制中勞動力通過雇傭關系實現整合不同,聯營制牧場內部各參聯戶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他們之間是勞動合作關系,可以發揮各自特長。浩·斯日古棱長期擔任嘎查長,有很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因此在聯營后自然成為領導戶,協調內部和外部各種關系;蘇·薩仁格日勒可以投入更多精力主持婚慶和開出租車;明阿圖則可盡情從事他所喜愛的繪畫與雕刻;而胡·阿迪亞、浩·斯日古棱、胡·伊德木和胡·朝魯門兄弟四人則輪流為聯合牧場放牧牲畜。他們之間不是雇傭關系。這種分工提高了勞動生產率,產生了勞動力剩余,蘇·薩仁格日勒、明阿圖、薩·包音德勒格爾3戶實際已經進城,這個事實從外觀上看似乎是他們進城才產生聯營的需要和勞動力剩余,而真實關系應當是他們通過聯營造成勞動生產率提高才使自己真正成為剩余勞動力,使進城務工經商的身份穩定下來,使自己能夠全心發揮特長。
聯營制草場整合后,放牧方式發生的巨大變化,聯合牧場恢復采行草場承包以前的游牧生產方式。但是,既然歷史走過了草場承包這一步,完全回到承包前的游牧方式是不可能的,聯合牧場目前還保留了各參聯戶對自家草場的使用權,因此在口頭協議中確定了各戶草場放牧天數,這是草場承包前的游牧方式所沒有的。從無草場使用權的游牧到有草場使用權的游牧,反映的經濟關系已然不同,這種不同即使到草場作價入股各參聯戶草場上的鐵絲網拆除后依然保持。不過,經濟關系盡管不同,但游牧方式的重新確立,對于保護岌岌可危的草原生態意義十分重大,游牧方式迄今為止是保護草原生態最為適宜的生產方式。這不是說,牧民應當永遠停留在古老的游牧方式時代,游牧方式的進步不是定居,而是在游牧方式旁邊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如聯營制整合后的蘇·薩仁格日勒、明阿圖、薩·包音德勒格爾3戶進城所顯示的道路;至于游牧方式本身也可以用現代工業成果進行改造,如移動電話的普及、摩托車和汽車之取代馬匹和駱駝,總之是適應游動特點的工業文明成果都可以運用,這樣看來,磚瓦房取代氈房就不是游牧方式進步的方向,鐵絲網也不是。鐵絲網和磚瓦房所代表的是定居農業民族的文明成果,不是處于同等文明水平的游牧民族進步的方向。
聯營制草場整合擴大了牲畜規模,消除了小牧經濟的局限,為技術進步創造了更為有利的條件。2008年剛剛進行聯營制整合產生的聯合牧場就租用阿·革命家的種公羊進行品種改良。阿·革命是巴音圖嘎副嘎查長,他家的牧場主要經營種畜,包括種公羊和種馬。阿·革命從小就在父親熏陶下對優良種畜有特殊的鑒別能力,2007年3月開始將全嘎查的種公羊按照每只50元的代養費用集中到自己牧場放養,同時按照每只300元的價格向各牧場提供種公羊服務。阿·革命對種畜的培育、放牧、管理和鑒別有專業技術,在旗、鎮政府支持下為打造烏珠穆沁肥尾羊原產地品牌提供種畜基地。一只種公羊可匹配37—38只母羊,如果家庭牧場達不到最低規模,租入種公羊就會形成浪費;聯合牧場顯然具有巨大優勢,為品種改良和優良品種低成本推廣奠定了基礎。品種改良提高了牲畜品質,浩·斯日古棱說:“過去我們賣的是好的大羊,現在反過來了,出賣的是好的羔羊。”牧民把基礎母羊稱為大羊,大羊價格高,過去急等用錢,總是挑選好的大羊出售,使基礎母畜質量下降,不利于再生產;現在改良品種后,出售的都是當年產的優質羔羊。
統一銷售是聯營制草場整合的重要內容。草場承包后,各戶分散面對變化莫測的市場,許多不善經營,不了解市場行情的牧戶承擔不了市場風險而陷于虧損。聯合牧場在秋季牲畜出欄時按照統一價格統一銷售,能夠提高各戶市場競爭力,爭取到更好的交易條件和出售價格。
聯營制草場整合的收益分配是決定這一整合方式成敗的關鍵因素。2008年是聯營制試驗期,收益分配帶有濃厚的草場承包制特點。牧場和牲畜都未作價入股,只是各戶草場按協議規定放牧天數,牲畜重新組群后統一放牧,秋季出欄時統一銷售。各戶牲畜保留各家記號,由于膘情不同,統一出售各戶牲畜所得收益仍歸各戶所有,但要扣除一部分收益歸放牧戶,標準是每個月給每群牲畜的每個放牧人1000元。之所以要扣除一部分歸放牧戶,是因為聯營制草場整合后,非放牧戶離開草場進城工作的收益不參與聯合牧場統一分配,所以專門承擔放牧的參聯戶應當得到替別戶放牧多勞動的額外勞動報酬。
如果聯營制草場整合延續下去,牲畜膘情逐步趨于一致,統一銷售后的收益不再按照各戶牲畜來分配,那么分配比例如何確定呢?浩·斯日古棱談到了他的兩種設想,一種是按照投資方式,一種是按照租賃方式。投資方式就是將參聯戶草場和牲畜統一作價入股,按股分配收益,每股分紅量不同。租賃制是聯合牧場中的放牧戶將其他參聯戶的牲畜租入放養,賣羔羊時放牧戶得20%或30%收益,其余各戶按聯營時草場和牲畜數量分配。
四、從資本聯營到勞動聯合
聯營制草場整合從聯合的性質上看既包括資本聯合,也包括勞動聯合,具有雙重性質,是股份合作制。從聯營制試驗初期來看,其中資本聯合的色彩更重一些。
資本聯合主要表現在草場和牲畜都作價入股,也就是聯合牧場中各參聯戶在經濟上不是完全平等的,各戶擁有的股份不同,聯合牧場就是一個大股份公司,各參聯戶是它的股東,各股東擁有的股份不等。表現在分配上更加明顯,牲畜出欄后,銷售收益按各戶股份分配,股份越多,分紅越多,屬于典型的按資分配性質。
勞動聯合主要表現在參聯戶之間不存在雇傭關系,各參聯戶是平等的,牧場內部的分工與協作由大家集體商議,聯合牧場就像一個合作牧場,每戶牧民都是它的社員。表現在分配上是多勞多得,進城工作的收益歸進城戶所有,放牧戶得到的收益除股份分紅外,還有勞動報酬。這里,勞動合作和按勞分配關系非常脆弱。首先,進城戶的工作就不屬于聯合牧場的內部分工,其收益不納入聯合牧場統一分配范圍;其次,放牧戶的勞動量如何測定,報酬標準如何決定,都很不明確,在理論上也難以得到闡明;最后,放牧戶與非放牧戶之間,放牧戶之間也很難斷定就是按勞分配關系,加之放牧戶四兄弟之間的血緣關系,情況更為復雜。
由于巴音圖嘎嘎查聯營制草場整合剛剛開始試驗,2008年各參聯戶尚未將草場和牲畜折合成股份,故難以對聯營制草場整合后的股權結構進行分析。試驗成功主要看牲畜膘情、草場恢復狀況、經營成本是否下降、勞動效率是否提高和統一銷售是否有利可圖。假設試驗成功,根據浩·斯日古棱的設想,按投資方式進行聯合,再假設草場按每畝3元的價格,羊按每只300元的價格,牛馬按每頭1000元的價格作價,則各參聯戶的股本結構如表6.2:
表6.2:斯日古棱領導的聯合牧場的股本結構(元)
姓 名 |
草場作價 |
牲畜作價 |
各戶總投資 |
各戶占股比例(%) |
浩·斯日古棱 |
45000 |
360000 |
405000 |
37.3 |
胡·阿迪亞 |
— |
18000 |
18000 |
1.7 |
胡·伊德木 |
— |
170000 |
170000 |
15.7 |
胡·朝魯門 |
— |
100000 |
100000 |
9.2 |
明阿圖 |
13830 |
140000 |
153830 |
14.2 |
蘇·薩仁格日勒 |
33120 |
190000 |
223120 |
20.6 |
薩·包音德勒格爾 |
12420 |
3000 |
15420 |
1.4 |
合計 |
104370 |
981000 |
1085370 |
100 |
草場價格是按照近年草場租賃價格取高限得到的,牲畜價格是按照近三年來所調查牧戶出售牲畜市場價格的平均數設定的。股本結構的計算中有幾個因素必須說明:(1)草場和牲畜價格,這是作價基礎。每年價格都在變化,如2008年由于糧食價格和肉類價格上漲,牲畜價格較2007年上漲幅度很大。草場作價的價格能否采用草場租賃價格是可以考慮的,草場實際價格是租金除以利息率。如果按照草場實際價格計算,少畜戶占股比例會上升一些。現在按照草場租賃價格計算,對多畜戶是有利的。(2)各參聯戶投資中不包括水井、牲畜棚圈、鐵絲網等草場附著物投資,而這些投資雖然不會全部,但肯定有一部分會計算進去,現在難以確定。(3)表6.2所使用的牲畜頭數是按照2008年接羔后的頭數計算的,2009年肯定會有變化。(4)浩·斯日古棱四兄弟的草場作價在表中都計算到他本人的投資中,其他三兄弟的投資中只包括牲畜作價。
各參聯戶的占股比例差距很大,最高是浩·斯日古棱,占股比例達到37.3%,當然,這部分歸因于我們把他兄弟四人的草場作價只計算到他頭上的緣故,如果剔除這個因素,按照兄弟四人平均分配草場45000元,則他的草場作價投資只有11250元,總投資為371250元,占股比例34.2%,仍屬于最高。其他三兄弟占股比每人可提高1個百分點,大哥胡·阿迪亞占股比例調整后也只有2.8%。薩·包音德勒格爾只占1.4%,是最低的,最高占比與最低占比相差24倍以上。如果收益分配完全按照如此懸殊的股本比例進行,顯然難以消除草原上已經存在的貧富分化。社會主義的本質最終要消滅兩極分化,但只依靠資本聯合是實現不了這個目標的,也不可能建成社會主義新牧區。
不過,浩·斯日古棱領導的聯營制草場整合的目標不單純是資本聯合,還包括勞動聯合,分配中也有按勞分配的部分,只是按勞分配的范圍和力度極為有限。從范圍上看,聯營的7戶中,除浩·斯日古棱兄弟四人留在牧場上輪流放牧外,其余三戶已經進城,進城三戶的收益并不納入按勞分配的范圍,相反,進城三戶則每年按股從聯合牧場中分紅;牧場收益中也只有約20—30%按勞分配,大部分用于股份分紅。從力度上講,一個勞動日的價值是多大雖然難以確定,但肯定高不了,因為股份分紅已經占去了三分之二以上到五分之四的總收益;另外,進城戶和放牧戶之間的分配不是按照勞動這一個標準進行的,即使進城戶收益是勞動報酬,它與放牧戶的按勞分配遵循的也不是統一的勞動分配標準,何況目前放牧戶內部勞動分配標準并沒有確定。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主要由于聯營制試驗時間短和規模小,長期的和嘎查規模的實驗就必然提出和解決這些問題。
到此為止我們可以對浩·斯日古棱嘎查長領導的7戶牧民聯營制草場整合作出如下估量:
(1)從保護草場生態出發,聯營制草場整合具有較租賃制草場整合更多的優越性,它避免了租賃制中被整合戶草場被過度放牧和整合戶草場被過度保護的現象,短期內各戶草場確定放牧天數有利于參聯戶草場全面合理利用和生態恢復;長期如能實現草場作價入股,不再確立各戶對固有草場的使用權,游牧方式更為穩定,則對扭轉草場退化和荒漠化將起到關鍵作用。
(2)聯營制草場整合有利于提高牧場經濟效益,增加牧民收益。聯合牧場通過牲畜整合可以增強各參聯戶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順利實現再生產;聯合牧場可以減少以致最終取消鐵絲網拉建維修巨額費用,減少打井投資,節省棚圈建設費用,提高運輸機械和打草機械的利用率,減少飼料購買等能夠降低牧場成本;聯合牧場統一銷售和統一價格,能夠提高牧戶整體市場競爭力,改善貿易條件,增加牧場收入。
(3)聯營制草場整合可以實現勞動力合理分工協作,提高勞動生產率,推動牧場剩余勞動力向非牧業和城市轉移;與租賃制草場整合相比,聯營制還有利于抑制雇傭勞動關系的發展,鼓勵和諧合作勞動關系的形成。
(4)聯營制草場整合中的聯合經營主要是指資本聯合經營,草場和牲畜都作為資本投入聯合牧場,除此以外,聯營制草場整合中也包含勞動聯合的因素,只是資本聯合的因素遠大于勞動聯合;同租賃制會加劇草原兩極分化相比,聯營制草場整合不會擴大貧富分化,如果勞動聯合的因素不斷加強,還會逐步縮小以致根除兩極分化。
五、合作牧場為主體的社會主義新牧區經濟
草場整合的性質決定了整合后的牧場的性質。草場和牲畜歸集體所有形成集體牧場;草場家庭承包形成的就是家庭牧場;租賃制草場整合打破了以單個家庭為單位的小規模牧場,產生了資本式大牧場;聯營制草場整合形成聯合牧場,如果聯合是通過資本實現的,則形成股份制牧場;如果聯合是通過勞動實現的,則形成合作牧場;如果聯合既包括股份聯合又包括勞動聯合,則形成股份合作牧場。
不同性質的牧場對于草場生態保護,對于牧民抵抗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維持再生產的能力,對于牲畜品種改良,對于牧場經濟效益以及牧民之間的貧富分化具有不同的作用,探索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道路,必須認真研究不同性質牧場的作用及其合理的結構。
集體牧場規模大,實行游牧生產,有利于保護草場生態;草場和牲畜都歸集體所有,不承認牧民個人對草場和牲畜的所有權,牧民是集體的社員,個人缺乏生產積極性,但集體力量具有很強的抵御自然和社會風險的能力;集體牧場可以大規模改良品種,提高牲畜品質和產量;集體牧場能夠根據生產大隊的整體需要統一使用草場,最大限度地節省成本,提高經營效益,但需要有一個堅強的領導班子;集體牧場內部實行合理分工,發揮各自特長,既可以發展牧業,還可以發展手工業和商業;按工分分配不可能導致兩極分化,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和貧困家庭可以享受集體提供的五保戶福利待遇。
草場承包后的家庭牧場,是一種以家庭為單位的小牧經濟,是農區政策搬到牧區造成的,不符合草原牧業發展的實際。小規模家庭牧場不能實行游牧或輪牧的需要,對于草場的破壞極大;家庭牧場經濟實力弱,抵御不了各種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經常處于規模縮小的再生產境地;不利于牲畜品種改良,技術推廣的成本和風險都極高;草場使用權歸家庭導致鐵絲網拉建和維修高昂費用為這種牧場所特有,固定草場放牧和定居造成過度打井,修筑固定房屋和牲畜棚圈,以昂貴的摩托汽車及其維修、耗油等取代馬匹和駱駝,導致經營成本居高不下,家庭牧場效益低下;各戶之間由于草場、牲畜、災害等客觀原因和人口、疾病、經營能力等主觀原因不同,造成牧民之間貧富分化嚴重。
租賃制草場整合不否定家庭牧場,但以資本為紐帶,以租賃為形式實現家庭牧場重組,建立起資本式大牧場。資本式大牧場由于規模擴大,可以實行游牧生產,對于草場生態保護有利,但由于沒有否定草場使用權歸不同牧戶,被整合戶草場過度放牧與整合戶草場過度保護同時存在;資本式牧場的經濟實力大于家庭牧場,能夠增強抵御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的能力,也有進行牲畜改良的動機和實力;但它消除不了家庭牧場固有的高昂經營成本,在重大自然災害和市場變動面前,仍陷于虧損;以雇傭關系為基礎的資本式牧場,一方面是草原上的兩極分化的結果,另一方面又會加劇兩極分化。
股份牧場是通過資本聯營制草場整合形成的,規模可以很大,有利于恢復游牧生產方式和對草原生態的保護,尤其將草場作價入股,廢除各戶對固定草場的使用權而代之對聯合牧場的股份所有權,有更好的生態效益;股份牧場有利于分散各戶風險,有利于牲畜品種改良;股份牧場能夠部分消除家庭牧場特有的固定成本,降低牧場經營費用,提高經濟效益;股份牧場不排除內部存在雇傭關系,按股分紅也會導致兩極分化。
股份合作牧場兼具股份牧場和合作牧場雙重性質,隨著資本聯合或勞動聯合在牧場中占有的地位不同,股份合作牧場顯示出從股份牧場到合作牧場過渡的不同形式。股份合作牧場在收益分配上采取部分按股分紅,部分按勞分配的辦法,在保護草場,改良牲畜品質,提高牧場經濟效益和克服兩極分化上也都具有股份牧場與合作牧場雙重性質。
合作牧場作為草場和牲畜歸牧民個人所有基礎上的公共占有,實現了勞動聯合和按勞分配,是繼歷史上集體牧場之后的社會主義新型牧場。同集體牧場將草場和牲畜的所有權集中到生產大隊不同,合作牧場的草場和牲畜所有權歸牧民個人;同家庭牧場的草場使用權和牲畜歸家庭所有和占有不同,合作牧場的草場和牲畜的占有權歸合作組織,建立馬克思意義上的“在土地和依靠勞動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公共占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同股份牧場的不同股東擁有不同股份相區別,合作牧場的牧民擁有相同股份的草場和牲畜;同資本式牧場存在雇傭關系和按資分配不同,合作牧場存在勞動合作即協作,因而只實行按勞分配。合作牧場規模足以恢復游牧生產方式,保護草原生態,實現草場永續利用;合作牧場內部實行分工協作,牧民自己掌握自己命運,發揮自己特長,不僅發展合作制牧業,且發展合作制工業和商業;合作牧場可以大規模改良草場和牲畜,實現牧業技術低成本推廣;合作牧場因為否定了雇傭勞動關系,能夠有效抑制以致最終克服牧民之間的兩極分化。
在牧區經濟發展史上,集體牧場曾經占據過主導地位,并且基本上排除了其他牧場的存在,但是由于集體牧場的集權性質,所有權力掌握在生產大隊的幾個干部手中,不利于調動廣大牧民生產積極性;也正因為權力集中在個人手中,干部說變,集體牧場也就解散了。沒有經過廣大牧民的協商就解散集體牧場,這件事本身就說明,集體牧場已經不是集體的,而是少數人說了算。
集體牧場解體后,家庭牧場代之而起。家庭牧場從制度上為游牧民族轉變為定居民族提供了制度條件,但游牧生產方式迄今作為保護草原的最為適宜的方式開始退出草原,從而加劇了草場退化、牲畜品質下降和嚴重的兩極分化,這為隨后的各種草場整合試驗,力圖恢復游牧生產方式預留歷史了前提。
租賃制草場整合到聯營制草場整合,資本聯合制草場整合到勞動聯合制草場整合,這些探索在某種意義上正是為了克服照搬農區的家庭承包帶來的惡果,這主要包括草場退化和兩極分化。絕大多數牧民考慮最多的還是保護草場,巴音圖嘎嘎查如此,其他嘎查也是這樣。如崇尚游牧的“白音”大劃區輪牧協會是道特淖爾鎮白音寶力格嘎查10戶牧民自發組建的大劃區輪牧協會。該協會成立以來以恢復草原生態為宗旨,崇尚游牧,在10個牧戶的12萬畝草場上進行冷暖兩季大劃區輪牧,由于管理措施妥當,在生態保護與集約化生產方面取得重大收獲。可見,恢復游牧生產方式以保護草場是牧民們普遍的呼聲。問題是租賃制草場整合在保護草場上是功過參半,雖然有限度地恢復游牧,但仍不利于被整合戶草場生態保護。浩·斯日古棱領導的聯營制草場整合如能堅持下去并擴大開來,建立股份合作牧場,對于草場保護是歷史性貢獻。
除了考慮草原生態保護外,消除家庭牧場導致的貧富分化和資本式牧場加劇的兩極分化,則必須仰賴合作牧場。如果堅持在家庭承包基礎上,試圖通過提供更多的農村公共產品以化解家庭牧場固有的矛盾是徒勞的。聯營制草場整合作為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試驗,需要從資本聯合發展到勞動聯合,但是,需要不等于可能。合作牧場的建立需要許多條件,包括:更為寬松的社會主義新牧區試點環境,堅強的合作組織領導,牧民對草場和牲畜的平等所有權,更大規模的牧場經營和超過牧業范圍的聯合經營,按勞分配比例的提高,以及按勞分配實現形式的成功探索。創造這些條件,是社會主義新牧區建設的核心目標。
家庭承包在農區的適應能力顯然較牧區強,牧區的草場承包起步晚于農區,而探索走出草場承包誤區的各種嘗試卻早于農區。這顯示了一條發展規律:事物總是在薄弱環節首先取得突破。德國的宗教改革、俄國的十月革命如此,中國的家庭承包也不例外。牧區作為家庭承包的薄弱環節,大面積的、多種形式的、持續的草場整合試驗已經形成巨漲落,可望在不久的將來首先實現這一制度性突破。
[①] 楊思遠、劉建利、烏日陶克套胡:《從草場承包到草場整合——巴音圖嘎嘎查草場使用權流轉調查報告》,《民族經濟》第三輯,第166頁,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
[②] 楊思遠、劉建利、烏日陶克套胡:《從草場承包到草場整合——巴音圖嘎嘎查草場使用權流轉調查報告》,《民族經濟》第三輯,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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