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問題的結癥及解決路徑
作者:一把老刀
中國農村問題最根本的結癥在于:絕大部分農民依據當前自身占有的生產資源,盡其所能,也難以支付社會平均購買需求。這些具有普遍意義的社會性購買主要包括---房屋、個人醫療、孩子教育、婚喪嫁娶及在城鎮已經普及的家用電器產品。
這一結癥已經在中國產生了深遠影響,在中國經濟總量不斷增長的同時,農村經濟整體實力不斷萎縮,城鄉二元結構矛盾日益突出,占據中國人口近60%的農民,成為實際意義的邊緣人,從98年代后期開始,中國幾乎沒有任何一種工業品銷售商家,在做市場規劃時專門考慮了農村市場。農村被大多數產品市場拋棄的現狀,最能說明農村在當前中國社會的尷尬處境,農民因為難以支付起碼的生存需求如學費、醫療費而發生的自殺、搶劫個案,在網絡和紙媒上時有所聞。
是哪些具體因素引至并加劇了農村的普遍貧困?中國農村的出路究竟在何方?
1990年,筆者曾在兩個暑假考察的基礎上,寫過一篇題為“中國農業面臨的幾大問題”的調研報告,現在來看,那里面的一些分析,在今天基本一一應驗,完全可以用來系統解釋當前農村的處境。
某種意義上,農村“包產到戶”的改革舉措,必然導致今天農村的困窘。
原因很簡單,當代社會已經高度工業化,而集約化和資本化水平已相當高的工業所創造的效益,是農業根本無法比擬的,另一方面,工業社會的金融政策、發展方向、物價水平,卻又主要是以工業發展為標準來制定的,可以說,一個國家工業愈發達,農業附庸性地位就愈明顯。所以,從全球主要發達國家看,這些國家工業化的過程,同時也是一個對農業不斷進行補貼的過程。愈是人多地少,針對農業的補貼也愈多,即使聲稱高度市場化的法國、德國、英國,直到今天依然在補貼自己的農業,甚至人均耕地遠遠超過世界平均水平的美國,也從沒停止過這樣的舉動,人均土地與我國相近的日本,對農業的補貼尤其驚人。
這些情況無一例外說明,在工業化的背景下,農業與其他產業的矛盾,不是一個單純依靠市場手段就可以得到調節的問題,在這一環節上,要到達國內產業平衡,政府的反哺必不可少。
站在這樣的立場來看中國農村的這場改革,基本可以立即看到它的悲慘性結局,1978年,在我國農業已經通過價格剪刀差、統征統購為工業化買了近30年單、城鄉二元結構已經相當突出的情況下,農村“包產到戶”、以及隨后全社會拉開的大規模工業化進程,實際讓我國農業從此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人多地少,生產形式退化,農村品價格設置不合理,農民參與農產品市場交易途徑不通暢,農村管理機構臃腫、職能混亂且高度行政化,農民進城成本居高不下,戶籍、學籍改革滯后,農業生產成本過重,農村稅費一度膨脹,中國工業及第三產業持續高增長,是構成這條不歸路的幾大要素。
(一)“包產到戶”導致農村生產力和發展持續力退化
筆者曾經在去年初的一篇文章中,提到28年前,小平其實是以一個小農的眼界來規劃了農村那場影響深遠的改革。
這樣說的理由在于:1978年,中國雖然物質極度匱乏,但是工業體系的建設基本完成,已經具備了較為完備的生產技術和生產能力,只是由于沒有引入市場機制,市場交易缺位,生產主體缺乏自主性,因此顯得經濟活力嚴重不足,物質匱乏即是經濟活力不足的癥狀之一。
從歷史的角度,1978年我國始于農村的這場改革,實際建立在這樣的思想轉型的基礎之上,即政府逐漸放棄扮演整個國家經濟的規劃和統配角色,而將大多數經濟領域的發展權利轉交給市場(即社會),允許私人(含外國實體)以多種身份自由介入。由于它直接挑戰了馬克思關于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界定,為了避免意識形態上的沖突,它被命名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即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這種意識形態的轉變,應該說體現了小平同志的務實精神,但他的具體改革措施,卻與這一思想和當時世界發展水平并不匹配。放棄爭論后的“摸著石頭過河”,逐漸衍生出了當前社會的諸多矛盾,這其中,“三農問題”尤為形勢嚴峻??胺Q近兩屆政府最為頭痛的問題。
回頭看一下,針對當時的農村改革,也許我們可以追問兩個問題,第一是農村引入市場機制,是否只有“包產到戶”這一條路,或者“包產到戶”是最佳途徑?第二,在一個工業化已不可逆轉的時代、一個工業化已不可逆轉的國家,在農業領域實行“包產到戶”,究竟意味著什么?
有關第一個問題的追問,直到2005年中央正式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號召后,才實際以另外的方式委婉啟動;在這里筆者主要談談第二個問題。
相對于當時的合作化,“包產到戶”除帶來了生產主動性、積極性外,另一方面,這種個體性生產所附帶的局限,也導致了農村生產力和發展持續力全面退化。
首先,包產到戶增加了田間的管理成本,田間管理是個個比較復雜的過程,涉及育種、播種、施肥、灌溉、殺蟲等多個環節,在大生產時代,這些流程很順暢,但當土地包產到戶,一塊地(或南方的水田)分屬幾戶人分別擁有的時候,它的每一個環節都會產生矛盾,并直接導致田間管理成本增加。
其次,增加了種子、農藥、薄膜、化肥等農業用品的市場成本,這些增加的成本必然要由農民來分攤,在大生產的背景下,農村集體的購買力由于集中,相對比較強大,包產到戶則徹底打破了這一購銷結構,由于上述產品的購買市場分散而弱小,加之上述產品的生產與銷售成本所對應的是其所置身的工業體系,它的成本必然大大增加,而這些增加的成本,必然要由農民自己來承擔。
再次,“包產到戶”破壞了當時的農田基本建設進程,大生產時期,為了保障農業生產,我國共修建了近十萬座水庫,數十萬座堰塘,在大生產的背景下,這些水庫、堰塘不但具備蓄水功能,也具備養殖功能,并年年得到較好的維護,但“包產到戶”后,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這些水庫的養殖和灌溉功能嚴重萎縮,由于個體生產的分散性,以及農村基層組織逐漸駛入功能單一的行政軌道,它們甚至得不到必要的維護,這導致農村大部分堰塘被實際遺棄。農田基本建設無法到位,不但降低了農業的抗風險能力,也導致大部分農村環境被嚴重破壞,它最壯觀的“成果”,恐怕是讓長江很快就變成了中國的“第二條黃河”(參看筆者另一篇文章:《沼氣,農村一個艱難的理想》)。
第四,包產到戶,實際中斷了中國農業的機械化進程,并全面破壞了中國已有的機械化生產,大生產時期,中國新疆、東北、華北平原的機械化程度已經相當高,其中新疆機械化程度已在80%以上,東北和華北平原在60%以上,但是,包產到戶讓此三地的機械化水平急劇下降,幾年之內,新疆下降到不到30%,東北、華北平原下降到不到20%,這個過程發生了很多可悲可惱的荒唐事件,比如在上述地區,很多集體擁有的農機被所在地農民撤零瓜分,當廢鐵賣給了收購站,農業的耕種工具(變成了耕牛、鋤頭)幾乎瞬間倒退到了1000年以前的水平,而這些地區的灌溉,也由機灌變成了漫灌,針對這一現象,筆者曾在90年的調研報告:“中國農村面臨的幾大問題”中預言:按照這種趨勢,黃河必然斷流,結果僅在幾年后,它就成為事實。
在這一環節,包產到戶最可怕的不是它所引起機械化萎縮,而是,這一生產結構實際是機械化的終結者。但另一方面,我們又被告知,農業的集約化和機械化是提高農業生產力的必要途徑,所以,當隨后中國主流社會高速行駛在工業化道路上后,農業與社會其他產業差距必然會被一步步擴大,農村整體陷入邊緣性處境也當屬必然。
第五,包產到戶,不但會提高種子和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成本,而且更嚴重的是,由于一方面增加了市場成本,而農村的購買力又很低,另一方面農業科研單位得到的市場回報和政府補償又很少,所以它也必然萎縮,從而影響農業新技術的推廣,損害農業發展,最終損害農民的收益。
總的來說,包產到戶只能解決農民最基本的吃飯問題,但是,社會發展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它的發展不是依照農業現狀為參照,而服從于當時的社會主流趨勢,中國發展軌道積極融入全球化的進程,另一方面必然以導致包產到戶為生產模式的農業逐漸全面潰敗。
(二)基層政府高度行政化,讓農村發展雪上加霜
中國基層鄉鎮政府的職能設置,進一步導致了農村處境的惡化。
2000年,中國在農村地區實行稅費改革,讓國內一些知識分子很是歡欣鼓舞了一陣。
針對這一改革,剛剛成立不久的《21世紀經濟報道》,曾派出該報最精銳的記者前往安徽、江西、湖南等地觀摩采訪,臨行前,我與該記者就此問題作過一番交流。他認為,這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農村地區尖銳的矛盾。我卻對這一舉措的效果感到悲觀,認為它根本無法改變它所針對的問題。理由就在于,農村有一個高度臃腫、高度行政化且職能界限模糊的鄉鎮基層政府及其派出機構。這個人員、胃口、權利都很龐大的吃飯政府,為了滿足即使起碼的生存和消費需求,完全可能動用手中基本沒受到限制和有效監督的權利,通過其他方式把農村的稅費改革化于無形,最后的事實也證明此判斷并非無據。
農村的吃飯政府有多大?1988-2003年間,筆者曾利用假期和工作之便,在四川、新疆、河南、廣東、吉林、遼寧等省做過程度不同的調查。獲得的數據相當驚人。
根據地理位置、人口基數、歷史沿革、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各地鄉鎮政府實際在崗人數在30-200之間,此外每個村拿工資的還有書記、村長(或村主任)、團支部書記、會計、計生干部、民兵連長等5-7個職位,每個小隊拿工資的還有一個小組長(有的小組還設有會計等職),而中國平均每個鄉鎮有15個左右的村,每個村平均有7個左右的小組,這些村級干部的月工資大部分在300-800元之間,如此算來,即使不計鄉鎮政府的實際在崗人員,每個鄉鎮都已經有了200個左右拿工資的管理干部,而這些管理干部的工資,都必須來自農民上繳的各種稅費。
這種機構設置方式,最近幾年在社會受到了嚴厲批判,很多人對已包產到戶的農村存在如此龐大的管理機構感到困惑不解,一個明顯的比較甚至來至于1949年以前,那時,同級的鄉鎮政府,只有保長拿工資,而每個村只設有一個甲長,且是義務性的服務。
針對這種批判的聲音,筆者看到的最尖銳的反駁是這樣:這樣的設置,是目前國家管理的需要,它是中國政府最堅定的基石。如果撤消或削弱它們,可能將引發嚴重社會后果。
這種辯解掩蓋了這樣的真相:最近10年農村地區普遍發生的干群關系緊張,正是由于這個龐大的管理團隊的存在而不是其他。農民所抱怨的負擔過重,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們必須完全負擔這個龐大的機構的所有開銷(工資、接待甚至各種私欲)。
包產到戶的農村需要這樣龐大的官僚隊伍來管理嗎?當然不是,筆者的調查也說明了這一點,在調查中,筆者發現,其實每個村,甚至鄉鎮,每年的硬性任務基本都只有兩個:第一是去催交國家的稅費(非常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其中大部分其實是他們的工資)。第二是計生。
機構很龐大、手中的權利沒得到有效限制和監督、職務遷升沒得到有效規范且基本無所事事,這四個因素,在相當部分地區,反向導致了鄉鎮及以下機構的扭曲變形,成為附著在農村地區的毒瘤,其中最典型的事例發生在2000的安徽,在該省,一個鎮的幾個農民因為不滿當地各種名目繁雜、居高不下的稅費,前往北京某部委雜志尋找支持,該雜志編輯為他們出了一本刊載了國務院歷年關于農村稅費政策的特刊。但是,當這幾個農民拿著這本特刊回家銷售的時候,竟被當地鄉鎮政府指使執法機構逮捕了!這本刊載著中國最高行政機構政策的小冊子,居然被它最基層的下屬單位宣布為禁書!
最近幾年,筆者在網絡上,看到了很多對政府一些舉措進行嚴厲批判性的文字,這些文字,其實都無法與來自政府內部的批判相比,1998年,在石家莊的全國省長會議上,時任總理的朱镕基先生,曾怒斥部分地方政府是土匪、強盜,性格相對溫和的江澤民先生,亦曾在內部會議上指責一些地方政府站在了人民的對立面。
中國在農民地區選擇了“包產到戶”這一方式進行改革,但卻沒有對相應的管理機構的職能與設置作出與之相符的變動,導致中國最基層政府及派出機構權利和規模高度膨脹,加之職位升遷標準沒得到有效規范,為部門謀求私立(注意這里的“部門私利”與“個人私利”之間的區別)的行為的風險幾近于零,無疑加重了中國農村地區的災難。
?。ㄈ┎煌〞车牧魍ㄇ?,削減了農民的贏利能力
2003年,筆者曾在一篇文章中談到,在中國置身市場經濟20多年后,我們對什么是市場經濟、尤其什么是有社會主義特色的市場經濟的認識依然模糊。最高決策層一度對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的過分信任,導致中國這個社會結構、市場發育形態尤其是國家理念與西方截然不同的社會,在與國際接軌、快速融入西方主流社會等口號的指引下,接連啟動了一系列錯誤的決策。這些錯誤的決策,在宏觀方面不但涉及到政府職能、市場角色的定位與規范,也涉及到醫療、教育改革,行業市場、進口市場政策設置及新技術研發的制度安排,部門間的職能與利益協調等等。
這樣的宏觀背景,對以單個個體方式跨入市場經濟大門的農民的贏利能力產生了多方面的不利影響。
正如本文開篇所言,在一個以工業化為主體及主流趨勢的國家,要達到農業與其他產業的協調發展這一目標,來自政府的反哺必不可少,而政府的反哺,絕不只是對農產品及農業用品進行價格補償這么簡單。而涉及到新技術的培訓、推廣,農產品市場的銜接,為農村人口流動提供相應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內容。
但在我國,實際情況是,在部門自利、官僚作風盛行、管理機構權利與責任嚴重不對稱、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片面鼓吹的“市場之手”等外力的作用下,絕大多數農民基本是以個體的力量參與了市場博弈,且處于市場鏈的最末端。
個體性的生產方式,降低并妨礙了農民生產效率的提高;新品種、新技術推廣緩慢,導致農民生產的產品價值單一且缺乏市場競爭力;在市場處于最末端的被動處境,削弱了農民的自主贏利能力。
農民處于市場最末端,農民走向市場的渠道不暢通,主要源自當地管理部門變著花樣對各種農副產品出產、運輸、銷售征收的各種稅費,農民缺乏必要的合作組織、與市場討價還價的能力低下,政府對農民進入城市市場缺少必要的優惠配套等幾種因素。
雖然自改革開放以來,最高層一直在呼吁降低農民負擔,但由于一個不斷膨脹的管理體系的存在,農民的實際負擔根本無法減低,與少數高層官員的腐敗主要來自受賄,且基本為個人間的行為不同的是,部分讓農民抱怨不止的過高稅費,是農村最基層管理機構以機構的名義對農民進行赤裸裸的掠奪,這其中,農民主要用于參與市場交易的一些土特產品、農副產品,是這些管理機構眼中的一塊肥肉,圍繞這些產品有特產稅、市場交易附加稅、防疫費甚至運輸許可費等,如四川某地的農民,一度曾需為每頭出攔的豬,向當地政府繳納50元以上的屠宰稅。
這些名目繁多,讓人防不勝防的收費,無疑會削弱農民的贏利能力,而且損害農民生產的積極性。
農民走向市場的渠道不通暢的另一個因素,在于它缺乏類似南斯拉夫或韓國農村那樣的合作化組織,這使以戶為單位走向市場的農民顯得力量薄弱,基本沒有與強大市場抗衡的能力,比如精力不足,所產數量達不到獨立進入市場的規模等等。
它所產生的直接結果是,農民只得到了相當于市場實際售價50%甚至更少的收益,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也無疑損害了農民的贏利能力。
在93年開始的物價持續上漲,米價、菜價、流通渠道問題備受各界關注的背景下,筆者經過一系列研究,曾在1995-1996年間,前往國內一些城市,游說這些城市的主管部門實施一種被筆者命名為新一代“城市供給體系”的市場方案,以此實現農副產品“由產地到城市家庭的直通”,這一模式由于讓流通成本變得極低,同時也由于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損耗,所以它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讓農民最大限度地增加來自市場的收益,同時也讓城市家庭節省數目不菲的開支,可惜,經過數年努力,雖然長春、廣州主管市長都曾表示有興趣,甚至主動找到筆者,當著筆者的面說過“無論如何,本市都有必要作這樣的實驗”,但直到1998年這個市場方案所依托的專利被郵政部門侵權,這個方案除了在長春進行過規模很小的試驗外,并沒有得以實際啟動(參看筆者另一篇文章:《關注:郵政物流一個鮮為人知的內幕 》)。
1993年的漲價風潮,曾給農民帶來了短暫的福音,上海、北京等許多城市,都曾耗巨資為農民興建過大型農產品交易市場,鼓勵農民直接進城,并在稅收,交通方面給予過相當的政策優惠。但這種勢頭,不久就由于自由主義經濟學家進入社會主流而沒得到持續。
在自由主義經濟學家把握改革話語權期間,農民問題基本被作為一個市場問題來看待。這些不熟悉,也不愿熟悉中國社會結構、市場緣起與具體形態的經濟學家們,忽略了農業問題的跨市場、跨行業甚至跨區域特征,其中最幼稚的觀點,是以“經濟規模擴大后,中國一切經濟問題將迎刃而解”這樣的觀點來分解中國的三農問題。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在近10年的時間里所主張的“用市場化手段解決屬于市場問題、市場可以自動帶來合理秩序”,實際把農民獨自拋棄在了含義模糊的市場環境里,從而進一步加深了農民的苦難。
四)不合適宜的、由農民獨自買單的城市化之路
三農問題爭論到現在,中國知識界有了這樣一個共識:就是要解決三農問題,大幅度降低農村人口、提高農民人均耕地擁有量是一個必須的措施。
目前中國農村實際人口約7億,年人均收入不足3000元,按05年的小康標準,農民人均收入至少需要翻一番,才能較好解決社會支付問題。從這個角度考慮,中國未來至少需要從農村分流出3億以上的農民。
農民的分流途徑,除少量可以通過去國外居住,去國外承包土地、工程、興辦企業,開發西部形成土地增量遷移農民外,絕大部分需要通過城市化的方式予以解決。這也符合其他國家的經驗,從世界范圍看,一個國家工業化的過程,同時也是該國的一個城市化過程。
從90年代后期開始,中國為解決農村剩余人口,實際已經開始著手城市化工作,但是,由于指導思想的偏差、城市本位主義意識濃厚、與城市化對立的戶籍、學籍問題沒得到相應解決等因素,城市化在中國實際變成了一條需要由農民獨自以“市場化的方式”來買單的、成本高昂的艱難之路,幾乎在農民進城的每一道關口,都站著一個來自某個城市機構的收款人。
由于新中國發展,走的是農業反哺工業這個路子,這個路子經過30多年的累積,在中國形成了一個特殊的、有別于世界其他市場國家的城鄉二元結構。即使在糧油補貼、公費醫療等傳統福利逐漸消失之后,戶籍、學籍依然是攔在城鄉之間的兩道屏障。
根深蒂固的城市本位主義,讓中國最初的城市化進程顯得有些不可理喻:農民僅僅為了獲得城市身份,就必須向城市管理部門繳納數千至數萬甚至十萬以上的費用。這種買戶口的行為,從80年代開始在全國范圍流行,從80年到00年20年間,幾乎每個中國城市都曾啟動過這一“贏利項目”。
90年代后期開始,隨著“經營城市”這一觀念的興起,中國城市進一步改變了它的運作模式和運作理念。
這個最初被理解為“通過規范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來提高城市吸引力、競爭力”的口號,在流行過程逐漸演變成了“以城市的資源謀求經濟利益”,城市的私欲由此被全面打開,由于有了直接而巨大的利益關聯,這一觀念加強了城市本位意識,并迅速抬高了城市的生存門檻----在改善城市面貌的口號下,絕大多數公益性市場被取締,街邊市場被要求進入租金昂貴貴的大廈經營,土地及城市配套價格如煤氣、電、水等飛速上漲,經濟適用房計劃被不同程度地縮小并被進行了不合理的分配,甚至醫療,教育也迅速參與進了這股“市場經營”的洪流,如此種種,不但給普通市民的生活帶來了多方壓力,也讓城市化成為一種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在社會備受爭議的城管隊,就是在“經營城市”這一背景下建立起來的。
這個一再呼吁應該得到執法功能的機構,因為“經營城市”的定位,而實際扮演著城市本位利益看門人這一角色。同時,從它在執法過程所使用的手段看,它也可以被理解為城市在以暴力的方式阻止農民低成本的城市化之路。
接受了農村數十年哺育的城市,以“市場經濟”的名義,站在城市的門口向進城的農民收取高昂的進門費,再為中國的城鄉劃上了一道經濟鴻溝。
在“十五計劃”有關城市化的討論上,由于城市本位主義占有相當大的勢力,致使最后有關轉移農民措施的決議,使用的是“城鎮化”而不是“城市化”,這二者的區別在于:城鎮化要求農民脫離土地的行為,在當地解決和消化,城市化則要求城市拿出措施,為農民打開大們,那些反對使用“城市化”的人最具代表性的理由是:大規模的農民進城將擾亂城市規劃與秩序!它背后的話外音是-----城市沒有義務承擔農民進程的責任,要進來也行,一切按市場規則辦事。
曾經有網友算過一筆帳,在目前的政策下,一戶農民要想在國內一個二線城市安家,至少需要支付50萬人民幣,而這還沒將子女未來的教育與醫療支出包含在內!這樣的“城市化”對于當下的中國農民而言,無異是一個奢侈的黃金夢。
五):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對農民犯下的“原罪”
理解了本文總序、并了解自由主義經濟學派主張、且對近10年我國經濟界流行的觀念不太陌生的讀者,可能立即就會明白標題中的“原罪”所指。
筆者使用“原罪”一詞,是基于這樣的因素:自由主義經濟學家近10年來所不遺余力地在國內推銷的“市場至上”、“效率優先”,在政府權利一枝獨大,部門權利、利益沒得到有效規范的情形下,從另一個角度釋放、縱容了特權部門及資本的私欲,并為這些私欲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論解釋,使其具有了與社會發展方向一致的“合理性”,比如,當顧雛軍以區區不到10億的資本,短短幾年就在中國鯨吞了上百億資產的時候,顧曾被作為“市場經濟”成功的代表,受到一大幫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的贊美,認為顧代表了中國改革的發展方向,對于此,網絡上很多人認為這些經濟學家被顧收買了、是看在錢的份上為顧唱贊歌,筆者不愿對此簡單認同,筆者認為,這里面或許有錢的成分,但同時也必須看到,顧的成功,確實與自由主義經濟學家推崇市場、效率、自由競爭的價值觀一致,這就是后來一些唱贊歌的人,公開辯解自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的原因。
也就是說,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對于農民犯下的“原罪”,其實與他們的個人修養、道德操守高下無關,而與他們在學術上認同的價值有關,因為,由于社會結構不同,中國很多經濟領域的問題并非一個單純的經濟問題,而牽涉到社會價值、權利暗流及市場(社會)的結構性缺失,自由主義把社會簡單地套在“市場”的馬車上,偏執地堅持“自由競爭的市場能帶來最為合理的社會秩序”,不但沒有正視中國國情的特殊性,還因為把“經濟利益”認同為社會目的和人的現實價值(正是從這個意義,自由主義經濟理論被認為是社會主義的天敵),與現代社會“以人為本”的原則背道而馳。
但是,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對此卻不自知,還自認為掌握了有關社會發展的真理!北京師范大學鐘偉教授就是這種典型的糊涂蛋,不久前在關于房地產的觀點被批之后,他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用一個狹隘的市場眼光去判定一個并非單純的市場問題,還借一公開場合大叫委屈,說什么“連我這樣的人居然都會被批”!
在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的鼓吹下,“效率優先”成為了資本擠壓公眾權利與利益遮羞布:城市開始被以“經營的方式”規劃;教育、醫療等公共機構爭先恐后擠進市場“覓食”;公共管理部門的服務帶有了濃厚的“市場特色”;進口市場不再將宏觀調控功能放在專門的位置來研究;“經濟指標”成為判斷地方政績的最重要的標準;得不到直接市場贏利的研究性部門被大規??s減等等;這一切,雖并沒有直接針對農民,但卻無不對農民的生產、生活、流動、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導致社會對三農問題認識錯位,農民被迫以單獨的個體與強大的市場“自由”博弈,并理所當然地被市場“自由”地邊緣化了。
自由主義經濟學家所推崇的“市場原則”、“自由竟爭”、“效率優先”所導致的社會氛圍與價值取向,在社會發展判斷、進口政策觀念、城市發展定位、農業技術普及與推廣等幾個方面,尤其對農民產生了災難性的影響。
自由主義經濟學帶來了不正確的社會發展觀,片面注重經濟總量擴大與經濟效益提高,把社會發展等同于經濟增長,這樣的觀念導致產業平衡的要求被打破,在最近10多年,工業始終被放處在優先位置被考慮,農業由于在經濟總量增長和產業擴大方面很難出政績,它的發展問題實際被多數地方政府忽略,這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可能首推廣東省政府主動拒絕世界銀行提供10億美金農業低息貸款事件。2000年,農業部將世界銀行提供給我國的低息農業貸款,分了10億美金給廣東,用以幫助廣東發展農業,可沒想到,廣東省人民政府代表廣東農民拒絕了這一數目不菲的低息貸款,理由竟是“廣東的發展重點不在農業”,而事實上,直到2005年底,廣東農業人口依然占全省總人口超過50%,廣東在農村地區也遠遠沒消除貧困。
自由主義的經濟理論,也實際縱容了進口部門在最近10年實施了不正確的進口政策。這在農副產品的進口方面表現得尤為突出----一方面,中國的農民在市場領域贏利乏力,另一方面,中國每年都從國外進口大量農副產品,新千年,這些進口的農副產品市值突破千億,并每年以兩位數的速度遞增(參看筆者另一篇文章:《尋找“中國新政”的突破口》)。這種放棄挖掘國內市場潛力,轉而依賴國外市場的行為,從自由主義經濟學的角度可以理解為:解決市場缺口的策略應該采用“市場原則”,通過“效益比較”,國外市場在質量、價格上更具優勢,中國農民由此失去了一個龐大的市場。
此外,自由主義的經濟學理論,也為大幅度削減“國內研究性機構”和“經營城市”等策略提供了理論支持。在追求效益的氛圍下,很多地方政府以“農技部門不能帶來經濟效益”為由,大幅度削減了這類部門的編制和經費,嚴重影響了農業技術的研究和推廣;“經營城市”的結果,更是在本已失衡的城鄉之間,樹起了一道來自“市場”的經濟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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