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師2014年11月11日,在烏有之鄉(xiāng)發(fā)文說:“以階級斗爭為綱”是劉少奇提出的。
我認為文老師說“以階級斗爭為綱”是劉少奇提的理由不充分。因為文老師的根據(jù)就是全文引用《后十條》中的第一條。第一條中雖然兩次提出“以階級斗爭為綱”,但不能說明就是劉少奇提出的。劉少奇沒有參加起草《后十條》,只是組織修改過《后十條》。在修改的過程中,劉少奇只是把《后十條》原來的標(biāo)題改了,沒有看到劉少奇加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字樣。
我分析,“以階級斗爭為綱”是鄧小平說的可能性比較大,理由如下:
第一、《后十條》是鄧小平領(lǐng)導(dǎo)起草的,因此,“以階級斗爭為綱”有可能是他說的。
第二、“以什么為綱”這種說法,我發(fā)現(xiàn)只有三個人這樣說過,一是毛主席說過“以糧為綱”。二是薄一波說過“以鋼為綱”。三是鄧小平說過“以三項指示為綱”。毛主席肯定沒有說“以階級斗爭為綱”。薄一波沒有參與起草“后十條”。因此,鄧小平說的“以階級斗爭為綱”可能性比較大。
第三、把毛主席關(guān)于階級斗爭的言論歸納成“以階級斗爭為綱”,是有高度概括能力的人才能說得出來。哪個人有這種概括能力呢?請看下列事實:
關(guān)于和平統(tǒng)一臺灣,毛主席講了很多。周總理把毛主席的講話,概括為“一綱四目”。其中,“一綱”是:“只要臺灣歸回祖國,其他一切問題悉尊重總裁(指蔣介石)與兄(指陳誠)意見妥善處理”。“四目”包括:“臺灣歸回祖國后,除外交必須統(tǒng)一于中央外,所有軍政大權(quán)人事安排等悉由總裁與兄全權(quán)處理;所有軍政及建設(shè)費用,不足之?dāng)?shù),悉由中央撥付;臺灣之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并尊重總裁與兄意見協(xié)商決定,然后進行;雙方互約不派人進行破壞對方團結(jié)之事”。
后來,鄧小平把周總理歸納的“一綱四目”改成“一國兩制”。我認為“一國兩制”比“一綱四目”好,因為“一綱四目”需要解釋才能明白,而“一國兩制”基本上不需要解釋就能看董。因此,我認為鄧小平的歸納能力很強,“以階級斗爭為綱”是鄧小平說的可能性很大。
我也只是分析,分析的東西不一定可靠。要真正弄清楚“以階級斗爭為綱”是誰說的,要靠歷史資料,如果找不到歷史資料,也就不要勉強肯定是那個說的。我只說鄧小平說的可能性很大,沒有肯定就是鄧小平說的。
“以階級斗爭為綱”是好是壞,在意識形態(tài)上,現(xiàn)在是絕對統(tǒng)一不起來的。因為人們的世界觀不同、立場不同和利益不同。
認為“以階級斗爭為綱”好的人,他們是站在大多數(shù)人的立場上反壓迫,反剝削的人,有許多人就是受壓迫,受剝削的人。
認為“以階級斗爭為綱”壞的人中,有不少人是站在少數(shù)人的立場上,主張壓迫和剝削的人,有的人本身就是壓迫者和剝削者,他們害怕“以階級斗爭為綱”就是害怕受壓迫,受剝削的人起來反對他們的壓迫剝削。因此,他們要千方百計反對“以階級斗爭為綱”,千方百計抹黑“以階級斗爭為綱”,然后把“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帽子戴在毛澤東的頭上抹黑毛澤東。
因此,要在輿論上統(tǒng)一認識“以階級斗爭為綱”的好壞,現(xiàn)在是不可能的。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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