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甘肅平涼特大礦難的回憶!
彭 振 華
(原蘭州醫學院紀委書記,76年至80年任甘肅平涼縣工農煤礦副礦長)
(舊文,在黑龍江鶴崗新興煤礦礦難后,重發)
1978年8月20日 ,在甘肅省平涼縣工農煤礦發生一次死亡24人的特大事故。
30年前, 8月20日 ,星期天。下午4點以前,我從平涼家中出發,到約定的人民廣場等待乘車,前往地區黨校學習。
在車上,有人問我︰你們煤礦怎么了?
他從縣木器廠門前路過時,看見工農煤礦的幾輛大卡車正在裝棺材!
近一個月來,我在地委黨校學習(3個月),未回單位。如果說,煤礦有人病故,不會有多人同時發生,如果煤礦發生事故,那一定是我負責的那對高危礦井————石炭溝產區。
一旦出現事故,第一個被通知的人,應該是我!可礦上來人到平涼縣城,也沒有打個招呼?!
這種情況,既不像有人“病故”,也不像發生“事故”,一路上,我怎么也考慮不出一個合情、合理的答案來,但還是很不正常的現象!
回到距縣城20多里的地區黨校,我便打電話回礦上詢問,黨校屬當地農村線路,經所在地安國公社郵電局接轉到平涼話務總站。
接線員一聽要“工農煤礦”,馬上態度生硬的甩下一句話︰“電話不通”!隨即掛斷,如此反復幾次,我這才意識到,問題嚴重︰
特大事故發生了!關閉煤礦,封鎖消息!
最后,經我多次反復的說明我的煤礦職務,在外學習,急于了解本單位事故的具體情況,經平涼話務總站,煤礦所屬地話務站,好不容易電話接通了。
礦話務員,未等我的話落音,已泣不成聲,只告訴我︰“24個人哪”!
事情已經清楚,發生了24個人的重大事故,大家都在忙于應付這次突如其來的變故,屬于礦部這邊一對礦井發生的,礦上也就沒有告訴我。
當晚,我去找校長請假回煤礦,被這位當年的老八路,一口回絕了,不留一點余地。
第二天,我又去請假,校長告訴我,省、地、縣有關方面已進駐煤礦,開始介入調查處理。又說︰不屬于你負責的(石炭溝礦區)事故,與你沒有關系,堅持學習,不準請假。
76年9月,在發生唐山大地震之后,平涼人還在余震的恐懼和防范中,我被派往煤礦工作,任縣工農煤礦副主任(副礦長)。①
我進入煤礦工作,頗有一些戲劇性的政治情節。
74年初,平涼地委書記李友久同志(文革前為甘肅省委副書記),開始破格選拔年青干部。
我的非直接的上級領導,原團地委副書記,派來擔任縣委書記。
兩月后,我這個團縣委副書記,被派往人民公社任副主任。
兩年后,我又被這個縣委書記,無理由的取消(不是免去)了這個副科級職務。
當時,在這個縣委書記眼中,只有李友久書記一個人。
76年8月,我找到了,當時的地委書記李友久同志,討回了一個政治公道!要回了我的副科級職務!①
這一次,難忘的越級上訪,用現在的話來說,也稱得上,是30年前,那個時代的,一次真正的跑官、要官!
76年9月,毛主席逝世后不久的一天,在崆峒公社開會(我當時在該公社,中 南 河生產大隊搞路線教育②),縣委組織部長在吃飯時,談話通知我。
進入煤礦,原屬預料之中,我欣然接受!
痛快的回答,使這位組織部長再沒有說出第二句解釋、說明的理由和詞句來。
這次組織談話,就這樣,吃飯時,在一句話的愉快又簡單的氣氛中結束了。
之前,我對煤礦毫無了解,以副礦長的身份,第一次踏進礦區。
這個縣辦國營煤礦,百年老礦,有兩對礦井,礦部這邊有一對老礦井,辦公、家屬駐地為老礦區,領導們都住在這邊。
山后,有一對新開不久,常年井下著火、瓦斯濃度超標的新建礦井———石炭溝礦區,沒有領導常駐礦區。那時,會常常看到,在井口躺著從井下被抬上來,因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中毒,正在搶救或準備送往醫院的礦工!
為了避免領導聚集,可能產生的磨擦,我主動要求去駐新礦區。當然,在黨委會上,一經提出,大家先是一驚,隨即皆大歡喜!
我全面負責這對新礦井的生產與安全。
兩個月后,我在黨校學習結束,回礦上班。事故原因已經查明。
這起事故最終被定性為︰“瓦斯突出”。
“瓦斯突出”,無法預測,無法預防,“突出”后,正常的排風系統,無法排除短期內大量聚集的瓦斯氣,造成人員窒息死亡。
我參加了礦上召開的各級人員會議,工人班組會,工人代表會,基層干部會,大家都以主人公的角度,從總結教訓出發,尋找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漏洞和薄弱環節,真正的暢所欲言,真正的“民主”,意見非常尖銳而又誠懇,沒有任何壓制、隱瞞的情節和痕跡。
這起事故,是本礦百年不遇,在當時省、地、縣煤礦中也是罕見的,雖屬于無法抗拒。但是,24人失去生命的代價過于沉重。
經過多次,反復上下討論,并報請上級同意,全礦7名書記和礦長中,對6名分別給予了黨內警告、嚴重警告和記大過的處分。對此處理結果,被處分的同志心服口服,全礦職工也完全認同。
在這次事故中,我,雖然是唯一沒有承擔責任,沒有收受到處分的礦領導。
但在這次事故中,有一件事,卻長時期深深的刺痛著我的心,多年來每當想起這件事,都深感不安。因為我的“一念之差”,葬送了一個年輕的生命。
一次在黨委會上,討論對24人的事后處理及家庭安置情況。
有一個領導問我︰這些人(24人)有你認識的嗎?
我說︰沒有,這邊井下的人,我都不認識!
分管人事的副礦長,指著名單上一個人名︰你認識這個人!
我看了看!說︰不認識,沒有聽過這個名字!
那位副礦長說︰這就是你介紹進礦的那個人嘛!
我仔細看了看,姓趙!啊!………,想起來了!當時,安排他進礦的情節浮現在我的眼前!
半年多前,我,在辦公室,接到平涼縣西街派出所,一位姓趙所長電話︰
趙所長,也屬平涼縣多年的老所長,我在團縣委工作一年時間,常在縣委大院內出出進進見面相識,點頭之交,但也知道,他是位老所長,辦事公道,口碑很好!
趙︰我有一個“(傻)瓜兄弟”,家在白廟塬(干旱塬區)上,生產隊工分(值)低,有吃沒穿的,請你幫個忙到井下挖煤,掙點錢!
我︰煤礦,你知道,很辛苦,也有危險!
趙︰家里困難,也顧不了那么多,才有個小孩,結婚的(欠)帳都沒還完!
我︰這邊(石炭溝礦區)井下比較危險,那邊礦井安全,這幾天我去商量,最好一周以后,你找礦上囗囗囗領導,到那邊上班好了!
在這個事故處理會議上,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及家庭情況,年齡21歲,家中有個不足一歲的女孩。
21歲,多么年輕的生命啊!
我當年33歲,他21歲,我大他12歲。一件非常痛心的事。
我的“一念之差”:
為了照顧“安全”,選擇了這邊礦區!
為了遠離“危險”,放棄了那邊礦區!
結果︰
放棄了“安全”,選擇了“危險”!
“安全”變成了“危險”!
造成了我︰“終生的遺憾”!
自從那次電話以后,幾十年了,我與趙所長再沒有遇到過。他也早已退休,我在平涼那么多年,也是雙方無法面對的一個現實!
世界上,成功與失敗、順利與挫折,離不開“命運”與機遇這個外在的重要因素。一些事,遠非人為的刻意安排與設置能夠做到。
①、懷念李友久同志
——記30年前一次難忘的上訪、要官的經歷。
②、一個煤礦礦長的回憶:
——我們經歷了煤礦安全、生產最好的時代!
③、 1976年9月9日 ——中南河,工作隊長的回憶。
(以上文章均見︰老礦長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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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振華 :
中國發明協會會員
原中共蘭州醫學院紀委書記
《中國●單層28向無交叉立交橋》發明人
手機: 133 2122 4128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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