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經領域,近日最引人關注的消息要屬大國企中國聯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出爐了。
據報道,聯通混改方案涉及定增、轉股、員工持股等方面,涉及金額達780億人民幣。引入的戰略投資者也是陣容豪華,包括四大互聯網巨頭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京東;蘇寧云商、滴滴、網宿科技、用友、宜通世紀等垂直行業領先企業;還有中國人壽、中國中車等大型央企。
看到這份戰略投資者的名單,我第一反應是,怎么哪兒哪兒都有BAT啊?(連同京東,簡寫做BATJ了)
隨后我又看到了另一條消息,互聯網是央企混改的熱門話題,鐵路總公司高層近期也表示歡迎騰訊、阿里參與混改,中國黃金集團也在與阿里接觸。
不能否認互聯網的發展給商業模式帶來的促進。據聯通最近發布的2017年上半年業績報告,其凈利潤同比增長68.9%。聯通業績向好與其和阿里、騰訊的合作有直接關系——比如聯通跟騰訊聯手推出的“騰訊大王卡”(針對騰訊應用提供定向流量優惠套餐)在半年時間里就給聯通帶來了2000多萬的新用戶,且銷售費用較以往有大幅下降。
可以想見,阿里、騰訊、百度等互聯網巨頭正式入股以后,會跟聯通結成更緊密的利益共同體,合作也會更加順暢。從企業經營的角度,這會給聯通帶來積極影響。
積極的一面我們是應該承認的,但另一方面的可能性呢?
根據聯通的混改方案,BATJ所占股份并不算多,百度、阿里、騰訊、京東的股份分別是3.31%、2.05%、5.21%、2.36%。聯通集團的股份雖然降到了36.67%,但由于中國人壽、中國中車等國有企業的加入,國有資本仍然在聯通中占有絕對控股地位。從股權結構上看,聯通作為國有企業的性質并沒有被改變。
幾家互聯網巨頭雖然在單一國企中所占股份不多,但它們若是密集地參與大國企的混改,日后在全部大國企(哪怕是大部分國企)中都占有一定的股份,那么,后果可能是非常嚴重的。互聯網巨頭有強大的產業鏈整合能力、數據收集和處理能力,當它們在國企中的參與程度足夠深,那么國企在整體上掌握在誰的手里就難說了,國家的經濟命脈掌握在誰手里也難說了。
這個憂慮取決于對幾大互聯網巨頭的性質的擔心,當它們獲得了對掌握著國民經濟命脈的國企的影響力后,會怎樣影響國企的屬性?
為了緩解人民群眾的憂慮,幾大互聯網巨頭也需要盡快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國有資本參與其中并實質性地發揮影響力。如果說私營資本參與國企混改,是為了給國企帶去經營上的活力,那么,國有資本參與互聯網巨頭等私營企業,將其改造為混合所有制企業,是為了給這些企業帶去政治上的可靠性,確保這些已經取得了影響國計民生能力的企業能夠為國家、為人民群眾的利益服務。
重復一遍,阿里等互聯網巨頭企業也需要進行混合所有制的改革,需要國有資本進入,并確保國有資本能夠在其中發揮政治上的作用。這個議題刻不容緩,如果不能實行,那么吸收互聯網巨頭加入的國企混改就缺乏合理性,應該暫停下來。
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否有依據呢?當然有。
混合所有制之所以作為一個改革措施被推出,是因為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該《決定》中部署的一個任務。
讓我們完整地回顧一下關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條款是怎么說的: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白紙黑字,說的清清楚楚。混合所有制是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國有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意思,也就是說,阿里可以入股聯通,聯通也可以入股阿里;BATJ能夠入股國企,國企也要能夠入股BATJ。當非公有資本入股國有資本這一步邁出后,國有資本入股非公有資本的這一步就必須跟著邁出,否則就不是“交叉持股、相互融合”。
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以來,媒體、經濟學界、企業界只講私人資本入股國企,另一方面完全避而不提,這是極為錯誤的,是對《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閹割。上述條款中明明白白地說,“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什么意思呢?就是說包括BATJ在內的私人資本都要向混合所有制的方向發展,要有國有資本的參與!
再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這是對混改目的的規定,混改是為了讓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不是讓私人資本把國企收編了!
國有資本如何放大功能呢?根據管理,當國有資本占一家私人企業的股份達到一定比例(無需控股),該私企就要執行國家對國企的規定。說白了,就是要通過混改,讓私人資本也講政治,也接受黨的領導!這才是混改的目的!
更多的就不說了,大家自己讀《決定》中相關條款的原文就好了。
我們還需要各位注意一個問題,就是BATJ全部注冊在開曼群島,除企鵝在香港上市外,另外三家都在美國上市。在法律意義上,它們都是標準的外企,但由于這些企業是中國人創辦、主要雇傭中國員工、主要在中國境內從事業務、掙中國人的錢,所以一般人民在感覺上把它們當成是民營企業。
到底如何定性BATJ這樣的企業,我一直沒有看到靠譜的說法。如果其控制人再辦理了移民,或者拿了國外的永久居留權,情況就更復雜了。像這樣的資本,是決不應該定性為“民營資本”的。
那么,BATJ這種企業積極參與國企的混改,是否符合《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相關規定的精神?這個問題并沒有經過充分的討論,就大刀闊斧地干起來了。
談到混合所有制改革,那些霸占了話語權的人眾口一詞地將其解讀為私人資本入股國企的單向行為,這是極端錯誤的,是對《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刻意歪曲,是對黨中央的欺騙!這種局面必須打破!
國有資本入股非國有企業(尤其是BATJ這樣的企業)的動作必須開始了!只要《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還作數,就必須邁出這一步!只有這樣,各種經濟形式才真正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是真正的混合所有制。
如何實行,我相信專業人士自然會拿出解決的辦法。但阿里必須也進行混改,馬云也要接受黨的領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必須全面落實而不是片面地落實!
如果你同意我的看法,請轉起來!這么淺顯的道理都沒有人講,是絕對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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