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討論過CDS時代如何套利,討論如何購買CDS還對沖國債違約的風險,這些討論都在此變得沒有意義,因為假如有希臘的先例,未來其他國家也可以出現類似的情況,購買CDS根本無法起到應有的規避風險的作用,這會讓整個市場產生懷疑,擔心以前建立的債券、CDS等市場整體的游戲規則是否還有效,因此希臘債券置換而CDS不算違約的行為意義深遠,必定是要載入史冊的,而且是一個不光彩的歷史記錄。美國證券托管清算公司(DTCC)08年金融危機時發布報告說,目前全球范圍內政府債券、公司債和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違約互換(CDS)產品總額達到33.6萬億美元。DTCC稱其統計了約90%的全球CDS交易。總體來講,15.4萬億美元的交易與公司、主權國家和資產支持類證券有關,14.8萬億美元交易與指數有關。而危機以來CDS價格變動劇烈,市場規模繼續擴大,這是一個無比巨大的市場。
如果沒有CDS的保障,對于風險巨大的國家國債的購買就要變得謹慎,可能因此沒有人敢買歐豬五國債了,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等國的國債發行將要受到巨大影響,他們的國債發行必然要以更高的利率進行補償,因此歐洲再一次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包括前歐洲央行行長特里謝(Jean-Claude Trichet)在內的政策制定者均反對結算希臘信用違約掉期合約,原因是擔心交易商將因此做空陷入困境的國家,從而導致歐元區的主權債務危機進一步惡化。
為了這些國債的出售,歐洲央行開始了LTRO,也就是Long Term Refinance Operation,即長期再融資操作。歐洲國家的國債可以作為歐洲央行發行國債的抵押品,包括本次置換以后的希臘國債,國債利率和歐洲央行利率之間形成了利率套利空間。同時歐豬五國竟然是OECD的創始成員,按照“巴塞爾資本協議”將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資產分類,分別以相應的權重(K)反映其風險大小,按照協議規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中央政府的債權風險暴露權重為0,也就是說他們的國債被歐洲的銀行持有根本不算做是風險資產,不會受到巴塞爾協議的限制,因此商業銀行通過國債抵押貸款套利可以隨意加大銀行杠桿而不受巴塞爾協議的任何制約,這些國債被抵押給歐洲央行就是變相印鈔,歐洲的印鈔將可能因此而失控,這也是希臘危機的相關協議造成了間接影響,也是市場經濟的歷史污點。
然而在使用“集體行動條款”來強迫私人投資者承擔損失以后,已有95.7%的投資者同意參與該國的債券交換計劃后,CDS承擔違約的比例已經不足5%的時候,國際掉期和衍生品協會(ISDA)與2012年3月10日宣布,希臘動用“集體行動條款”(CAC)迫使投資者承擔該國債務重組損失之舉將觸發30億美元的違約保險,也就是在此前宣布不觸發CDS的問題上來了一個出爾反爾。該協會表示,在其下屬測定委員會判定使用“集體行動條款”為重組信用事件以后,總量為4323份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現已可被結算。荷蘭國際集團(ING)駐阿姆斯特丹的高級利率策略師Alessandro Giansanti則表示:“維持投資者對這種工具的信心是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將影響主權國家發行債券的能力。”他表示,這一決定將可恢復投資者對這一市場的信心。在違約賠償規模于不賠償和拒付的威脅下,讓95%以上的私人機構接受了損失以后,又開始賠付損失了,因為據美國托管信托和清算公司(Depository Trust and Clearing Corp,DTCC)發布的數據顯示,置換以后的由信用違約掉期提供保險的希臘債務總額為31.6億美元,上千億的希臘私人機構持有的國債,被置換了95.7%以后再由希臘政府強制兌換承擔30%左右,剩下該由CDS賠償的也就是30多億了,30多億的事情在歐債危機這樣的全球危機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但這樣的出爾反爾,根本沒有半點誠信可言,在國際金融博弈當中,完全可以看到西方國家、金融壟斷機構等對于私人產權的兵不厭詐!這樣的國家與國際資本的合謀,威脅利誘的減記了私人機構的債權,西方經濟社會哪里有什么光明。
這希臘債務危機背后的金融衍生品就像一個賭場,這金融賭場是大鱷們開的,規則也是他們定,想換就換想改就改,解讀權也在他們那里,對于CDS的操作和法律的解釋、私人財產的征收和違約是想說咋說,而這些CDS和國債的發行也是他們,也就是籌碼也是他們制作。這樣的賭場就是掠奪公民財產的機器,想一下他們先包裝有污點的希臘上市,然后再渲染希臘的危機在違約、拒付、強制兌換的情況下讓私人債券損失超過70%,在3月1日還說不觸發CDS違約賠償但等到3月10日強行減記兌換了95.7%的債券以后,對剩下的債券就說要賠償了,這是一個赤裸裸的坐莊操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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