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國家安全觀”因地緣政治環境、歷史傳統、社會制度、意識形態、民族性格及外交哲學等因素不同而各異。筆者通過本文向讀者介紹美國、俄羅斯和日本不一樣的“國家安全觀”。
美國的“絕對安全”觀
冷戰結束后,美國一超獨大,自恃擁有“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經濟”、“最強大的軍隊”和“強大的聯盟”,在國際上推行強權政治和霸權主義。與此相適應,美國在國家安全戰略上,追求“絕對安全”,對來自外部的任何威脅或挑戰行為“零容忍”,“從而使美國的利益、理想和生活方式長盛不衰”。
美國為了達到其“絕對安全”,不惜動用其優勢資源及采取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一是堅持并加強美國的世界領導地位。在其強大的綜合國力基礎上,靠輸出美國式的價值觀和規則引領世界,打壓其認為可能撼動美國“霸主”地位的對手。二是將武裝力量作為國家安全的基石,連年增加軍費開支,發展導彈防御體系,鞏固并擴大其軍事優勢。憑借強大的軍事力量,充當世界“憲兵”,動輒以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冷戰結束已20多年,但美國海外軍事基地仍遍布世界140多個國家和地區,海外駐軍近40萬。美國按照自己的安全思維模式,任意將其敵視的國家冠以“無賴國家”、“邪惡軸心”、“專制國家”或“失敗國家”之名,然后以“人道主義者”自居,堂而皇之地出兵撻伐。三是保持并加強與“盟國”的關系,擴大其全球性安全利益。借重“北約”維護其在歐洲的戰略利益,利用“日美同盟”及“美菲同盟”推行其所謂的“亞太再平衡”戰略。此外,美國為確保自身安全,還采取了一些其他策略和手段,如開展“巧實力”外交,加強情報信息搜集活動等。
在政治多極化、經濟全球化和信息社會化的今天,若一國片面追求“絕對安全”,就勢必會置他國安全于不顧,乃至侵害其他國際行為體的正當權益。而加害者必定不被受害者尊重,于是,前者也將沒有安全可言。
俄羅斯的“大安全”觀
分析俄羅斯安全戰略的主要依據是其于1997年通過的《俄羅斯聯邦國家安全構想》和2009年通過的《2020年前俄羅斯聯邦國家安全戰略》。
《2020年前俄羅斯聯邦國家安全戰略》以世界與俄羅斯發展形勢為背景,就俄羅斯國家利益和國家戰略重點、國家安全保障等重大安全戰略問題進行了布局和規劃。這一安全戰略,既包括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國防軍事力量等傳統安全問題,也包括經濟、金融、資源、人口、文化、教育、科技及打擊“三股勢力”等非傳統安全問題,突出了經濟安全和發展創新的重要位置;既看到了來自國內外的安全威脅,又提出發揮國家各種資源和能力的合力作用,以確保國家利益、社會穩定、國家及個人安全。由于俄羅斯國家安全戰略宏大周密,所以學界與政界有人稱之為“大安全”觀。
俄羅斯安全戰略的明顯特點是,提升綜合國力,確保國家全面安全。為此,俄羅斯采取的主要戰略舉措有:第一,以發展求安全,用國家的穩定發展,為國家全方位安全提供保障。21世紀以來,俄羅斯極其重視經濟發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第二,以強軍求安全。為保證軍隊建設的需要,逐年提高財政軍事撥款數額。俄羅斯通過軍事改革和整編,加快了部隊尤其是海空軍的武器裝備更新速度。同時,為適應現代化戰爭的需要,2011年底又新組建了俄空天防御部隊,明顯提高了俄軍的整體戰斗力。第三,以“務實”外交發揮俄羅斯在國際舞臺上的作用,為國家安全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第四,加緊修筑“獨聯體”的藩籬,應對任何國家在后蘇聯空間挑戰俄羅斯的國家利益。
俄羅斯國家安全戰略,具有較強的時代性和針對性,目標明確,重點突出,組織措施完備,但在2020年之前還會面臨許多挑戰和考驗。
日本的“綜合安全”觀
日本的“綜合安全”觀認為,日本國家安全的含義,包括政治、軍事、經濟、金融及資源等各領域的安全,應將這些領域的安全利益視為一個整體,并統籌運用國家各方面能力予以綜合保障。“綜合安全”概念由鈴木善幸組建的政策研究小組于1978年首次正式提出,而后1980年日本政策研究會提出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豐富了其內涵,且上升為國家安全戰略加以推行,沿用至今。雖然“綜合安全”戰略涉及各領域的安全問題,但其核心始終是政治軍事安全問題,追求的終極目標是所謂的“正常國家化”。
為了擺脫《聯合國憲章》和《日本國憲法》對日本在戰爭和發展軍事力量方面的法律約束,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加快了爭取“正常國家化”的步伐。日本頻頻頒布涉及修憲和擴大自衛隊職能的各類“計劃”、“大綱”和法案。
2001年,阿富汗戰爭爆發后,日本政府借機修改和制定了有關法律,派出多艘艦艇和上千名自衛隊隊員進入印度洋,突破了二戰以來日本不向海外派兵的禁區。此后,日本政府海外派兵幾乎成了“常態”。安倍晉三自2012年底出任首相以來,更緊鑼密鼓地加緊修憲活動,以便在法律層面上獲得“集體自衛權”,進而實現軍事正常化。
日本實現“正常國家化”的另一個活動舞臺是聯合國。在日本多次拋出提案后,聯合國大會已通過“擬取消敵國條款”的決議。日本為表明它同樣可以作為世界上的一個正常大國,積極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并于21世紀90年代初提出了“入常”時間表,至今仍在處心積慮地謀劃此事。日本在實行“正常國家化”的同時,卻千方百計地抵賴其在二戰中對亞洲人民犯下的罪行,且公然違反《開羅宣言》、《雅爾塔協定》和《波茨坦公告》,在領土問題上不斷向中、韓、俄三國發起挑釁。
若是日本不能正確對待歷史并進行徹底的自我反省,走和平發展道路,日本縱使有“綜合安全”戰略也是枉然。
(作者單位: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