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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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即將共同開發(fā)春曉 “東海共識”必須徹底廢除
據(jù)鳳凰衛(wèi)視9月9日節(jié)目報道,鳩山內(nèi)閣上臺后,中日將著手落實“東海共識”,日本將很快注資春曉氣田,與中方共同開發(fā)。
“東海共識”是在我買辦權奸完全違背人民的意志,剝奪人民的知情權和發(fā)言權的情況下,伙同日本人搞的新中國第一個重大賣國條約,正是此“共識”(日本人稱之為“協(xié)議”),使日本不費一槍一彈竊得我超過半個東海大陸架(幾十萬平方公里),并因此而鞏固了對我釣魚島的侵占。從而大大鼓勵了我周邊所有鄰國仿效日本與我無理爭議,侵我疆土海權。我今日南海之危,正是東海對日妥協(xié)的結果。
在當前我四面楚歌,領土領海全面危機的嚴重時刻,與日本落實喪權辱國的“東海共識”,必將大大惡化我周邊安全形勢,使我面臨自抗日戰(zhàn)爭以來最嚴重的民族危機!
就在一周前,9月13日,日本在我釣魚島海域公然抓捕我臺灣漁民漁船,連同臺灣當局執(zhí)法的海巡人員也一并抓走,如此惡劣的侵略暴行,我外交部居然連個抗議都沒有。難道釣魚島不是我國領土?臺灣漁民不是我同胞?就這么怕得罪日本人?!連個主權國家最起碼的國格和原則都沒有,這是中日友好嗎?這是在鼓勵日本向我擴張侵略!
前天是國恥“九.一八”紀念日,“九.一八”最大的教訓是什么,就是對外一味妥協(xié)退讓必招致亡國危機!今天我們難道不是正在重蹈九.一八的覆轍嗎?這么快就好了傷疤忘了痛!
據(jù)說國慶閱兵可威懾窺我領土之敵,但十次閱兵之威也難抵一次喪權之恥。我對日本落實“東海共識”的舉措將使我準備一年耗費巨大的閱兵毫無意義,反使他人笑我為怯懦巨人。
原則者,乃神圣不可侵犯之界限,而主權原則,更是原則中之根本。自棄原則乃自輕自賤,自古未有自輕自賤而被他人尊重者。
日本新執(zhí)政者意圖疏遠即將喪失美元霸權及世界霸權的美國,這完全出于日本民族自己利益的考慮,犯不上以我巨大的國家主權利益相贈鼓勵。自己不爭氣,卻指望犧牲主權權益以夷制夷,此晚清李鴻章買辦外交衰亡之道也!
日本一向崇拜強者,欺負弱者,我今喪失原則對其送上東海大禮,必將使中日關系更難相處,中日之間的矛盾反而會更加激化。自重自強方為他人所重,自輕自賤必為他人所輕。我如此軟骨豈能指望他人平等互利相待?今后的中日關系也必將仿效攀比現(xiàn)在的中美關系,鳩山和小澤中美等距外交之原構想也會因此而發(fā)生變化,面對中國這塊可輕易占便宜的肥肉,日、美還會重新結成共同掠奪瓜分中國利益的同盟。
以斗爭求團結而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中日關系乃此真理之最好詮釋。
今年據(jù)說維穩(wěn)壓倒一切。真想維穩(wěn)就別賣國!賣國就一定會激起“五.四運動”!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歷史規(guī)律!敢違背人民意志與日本落實“東海共識”者,必將同秦檜永跪西湖,受中華民族子孫萬代詛咒唾罵!
違背人民意志的“東海共識”一日不廢除,我東海主權就一日處于高度危險之中!買辦內(nèi)奸就早晚還要伙同日本人將其落實!并將因此而形成我最嚴重的民族危機。喪權辱國的“東海共識” 必須徹底廢除!
楊芳洲
2009年9月20日
附文:中日東海“原則共識”體現(xiàn)了什么原則
中日東海“原則共識”體現(xiàn)了什么原則
——四論東海問題對日談判
(2008年6月25日)
一. 關于“原則共識”公布的時機
6月18日,中日雙方宣布,就東海合作開發(fā)問題達成原則共識。僅此“共識”公布的時機就十分可疑。正當臺灣同胞奮起保釣,日本驚慌失措之時,先是日本媒體搶先釋出中日兩國就東海開發(fā)達成一致的消息,其目的無非離間兩岸,對臺胞保釣運動釜底抽薪,另外也是怕兩岸保釣運動迅速發(fā)展攪黃其東海美夢。而我外交部門居然與日本默契配合,在臺灣同胞最需大陸支持之時,匆忙于6月17日夜間(趕在臺灣數(shù)名立委18日要搭乘基德艦前往釣魚島護漁宣示主權之前)與日本簽訂協(xié)議,著著實實在奮起保釣的臺灣同胞背后捅了一刀,使其18日保釣大行動流產(chǎn)。如此置得來不易之兩岸關系及國家重大領土主權權益于不顧,而一切以日人滿意為原則,這就是我們需要的“中日友好”?!
二. “原則共識”對我國家利益造成巨大損害
東海是我國內(nèi)海,是我歷史自然疆域。中日之間的海上分界應是中國和琉球之間的傳統(tǒng)分界——中流海溝。即使按“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東海大陸架完全屬于中國也無可置疑。
“原則共識”對我國家利益的影響,經(jīng)分析總結出八條:
1.僅在“爭議”地區(qū)與日本共同開發(fā),就已經(jīng)是對日本所謂“中間線”的巨大妥協(xié),我因此而喪失了半個大陸架一半的權益。而日本所謂“中間線”也正是以我釣魚島為基點而“劃界”的結果,因此,承認日本在東海的權益,則等于默認日本對我釣魚島的侵占。
2.而“原則共識”竟還將共同開發(fā)區(qū)域擴大到所謂“中間線”西側我方無爭議地區(qū),且日方享有完全與我同樣的權益,我方主權、資源應得權益未有絲毫體現(xiàn)。這是比日方所謂“中間線”更大的讓步,日方貪婪所獲居然已超出自己的原則主張而得到充分滿足。
3.此模式以后還會不斷擴大,不但東海幾十萬平方公里,而且面積更大的南海也會照此推廣。因此其性質(zhì)極為嚴重。
4.此外,在我無爭議地區(qū)的共同開發(fā),日本可不花一文勘探費而分享我數(shù)十年勘探成果。
5.尤其春曉氣田,已是我國開發(fā)完畢投產(chǎn)的現(xiàn)成聚寶盆,現(xiàn)竟許日方入資分利,我方僅保持控股權,據(jù)說春曉還受中國法律管轄,但卻仍未體現(xiàn)我主權資源應得權益。(中國法律難道規(guī)定土地、資源、技術成果可以無償提供給外國嗎?)
6.除春曉外的其它共同開發(fā)地段(包括我方無爭議的區(qū)域)則不受中國法律管轄,照此“原則共識”,東海——我祖先世代所傳基業(yè),將有一大半脫離中國法律管轄。這無疑是主權的嚴重喪失!
7.春曉既然不在共同開發(fā)范圍,為何要白白讓出一半現(xiàn)成聚寶盆?天底下可有免費的午餐?據(jù)日媒早幾天披露,我之所以許可日方在春曉入股分利,是為交換“中間線”東側可與日本共同開發(fā)。[注1]
真可悲啊!我們肯定了所謂“中間線”流域西側附近(我無爭議地區(qū))日本也有與我同樣的權益,但實際上卻已“原則”喪失了所謂“中間線”東側的權益,我們要在所謂“中間線”東側與日共同開發(fā),是允許日本對我已投產(chǎn)的春曉氣田注資為交換條件。所謂“中間線”以東本來都是我們的權益,現(xiàn)在居然完全成為他人籌碼而與我討價還價,不僅完全排斥我權益,而且排斥我與其共同開發(fā)的權益。
更可悲的是:春曉許日入資分利我已認定,而我在所謂“中間線”東側(我們自己的大陸架)任何一處能否與日共同開發(fā)還要“雙方一致同意”,即我所讓出了春曉一半現(xiàn)成聚寶盆交換到的是一個日后由人家同意才能算數(shù)的偽“期權”。春曉和所謂“中間線”東側統(tǒng)統(tǒng)都是白送禮。
8.綜上所述,東海談判雖避開“中間線”劃定,但避開的只是“中間線”的字眼,而實際上是完全超額貫徹日本的“中間線”原則——即實際認可日方在其所謂“中間線”以東有完全排斥我方的全部權益,連外交部原先已很屈辱地做出巨大妥協(xié)而主張的我在所謂爭議地區(qū)“共同開發(fā)”的一半權益也丟掉了。(我要在所謂“中間線”以東與日本共同開發(fā),須拿出其他權益交換。)而且還不止此,“中間線”西側附近一些無爭議地區(qū)我也失去了一半權益。我將失去的除權益外,還有超過半個大陸架的法律管轄權這一重大國家主權。此外還有釣魚島因此而離我日益遠去。
反觀日本,不費一槍一彈,超過半個大陸架唾手而得,其對我釣魚島的侵占也因此而更鞏固。
可見,此“原則共識”完全是滿足日本人欲壑的徹頭徹尾的投降叛賣!如此喪權辱國!為新中國近六十年所未有!
而我之所失還遠不止日本所得。因東海資源屬于包括臺灣人民在內(nèi)的全中國人民所有,釣魚島屬我臺灣宜蘭縣管轄。因此,除半個東海大陸架和釣魚島主權,我將接著再失去的還有臺灣和大陸兩岸人心,我改善兩岸關系的巨大努力也將付之東流,政局也將動蕩不寧,風雨飄搖;然后再加上日本不戰(zhàn)而勝受到鼓勵后的得寸進尺;周邊鄰國(韓、越、印等)及西方列強無疑也將效仿日本與我進行無理“爭議”,我外部環(huán)境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將因此面臨空前嚴峻的挑戰(zhàn)。總之,因此而導致的嚴重后果絕對是我無法承受的巨大代價。
三. 如此心急火燎喪權辱國為哪般?
為何我們給日本送大禮如此不計代價?且又如此上著桿子迫不及待?鄧小平尚知棘手問題可留給后人,一時難以解決繼續(xù)“擱置”便是。日本人急于“盡早解決”無非做賊心虛,恐夜長夢多。而我們圖的啥?
外交部稱此“原則共識”為雙贏,我們贏在哪里?我們喪失了巨大主權權益,得到了什么?福田作客奧運會?人類歷史竟有如此奧運!如此貴賓!
其實奧運會和東海主權權益孰輕孰重,天下無人不知,誰也不傻。沒有奧運會,要賣國還是一樣賣。只不過將奧運綁架賣國,既有了賣國借口,也有了阻止人民反對賣國的借口。
今年3月的臺海危機未緩和前,東海對日妥協(xié)的理由據(jù)說是怕日本介入臺海沖突。現(xiàn)臺海已緩和,日本此牌已廢,卻又冒出奧運問題。如果這也算牌,那是我們硬塞給對方的籌碼。
還有來自上邊的輿論忽悠說:對日妥協(xié)是為離間日美同盟。那我們給美國送大禮——以數(shù)千億乃至上萬億美元的財富挽救其經(jīng)濟危機,開放金融等等,又是為了離間誰?
(其實我只需看緊自己錢袋,阻止買辦內(nèi)奸將財富竊送美國,美國霸權因其經(jīng)濟危機很難避免垮掉。而我們一方面以巨額財富對美輸血,救其于水火而陷自己于危難,另一方面卻將自己巨大領土主權權益奉送日本,不知羞恥遺臭,不思大禍將至,卻厚顏強辯說此乃離間日美之大戰(zhàn)略,世上竟有這等自欺欺人之大戰(zhàn)略!!!)
什么臺灣、奧運、日美同盟問題,統(tǒng)統(tǒng)都是借口。無非是硬扯進來忽悠對日讓步,不顧一切代價要使日本人滿意。
四. “原則共識”黑箱操作完全違背人民意志
我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憲法第九條: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半個東海大陸架幾十萬平方公里主權權益事關極重大人民利益和國家民族命運!如此大事更應廣泛征詢民意,在全社會范圍展開充分討論,讓人民自由表達意見以體現(xiàn)人民主權原則。何況這本來就是人民不容剝奪的基本民主權利!
但東海對日談判不僅秘密外交,暗箱操作,而且因受到人民強烈反對而禁止人民群眾對此發(fā)表見解,不僅人民集會、游行、示威的權利早已被徹底剝奪,而且官方媒體不許反映東海問題民意,網(wǎng)絡也受到嚴厲控制。東海問題在網(wǎng)上成了絕對禁區(qū),(有“東海”字樣的文章均嚴格審查,只放行贊同妥協(xié)一面之詞,) 許多網(wǎng)站因此而遭關閉,(如中國民間保釣聯(lián)合會網(wǎng)站等,)刪帖達瘋狂程度,被封ID,IP的網(wǎng)民更是不計其數(shù)。
可見,“原則共識”違背人民意志乃不容置疑之事實。(若不相信可舉行東海問題公正的民意調(diào)查,乃至全民公決予以檢驗。)
以如此嚴厲手段剝奪人民的知情權,發(fā)言權,及任何表示反對對日妥協(xié)的權利。將屬于全體人民的巨大國家民族利益奉送給外國,如同公仆蒙上主人的眼睛,堵上主人的嘴,束縛住其手腳,然后伙同強盜將主人的財產(chǎn)掠走……這不是一般內(nèi)外勾結之家賊,這是用強力脅迫主人,以助強盜搶劫的公開幫兇!
希望人大代表能嚴肅履行神圣職責,否決此給國家民族帶來巨大災難且完全違背人民意志的“原則共識”!
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此問題的審議首先應建立在廣泛征詢民意的基礎上,為此應允許人民對此事公開、自由地發(fā)表意見,保障人民集會、游行的權力,權力機構不得限制網(wǎng)絡對此問題的公開討論。一切禁止、限制人民對公共事物自由發(fā)表意見的民主權利的強制手段,都是違反憲法人民主權原則的非法行為!應予以徹底糾正!
我們以往對人民群眾言論、集會、游行等基本民主權利的限制是以“維護穩(wěn)定”“主權大于人權”為理由的。而現(xiàn)在我們居然剝奪維護國家主權的人權,主權和人權一概否定,這不僅違法,而且毫無道理,自毀執(zhí)政法理基礎。以此求“穩(wěn)定”,豈非火山將發(fā)而入其口,大廈將傾而處其堂?
只有完全遵循民意,使東海問題的解決真正代表人民意志,才能體現(xiàn)憲法人民主權的原則,因而才具有法律效力。
而任何背著人民并禁止人民表達意見而簽訂的涉外協(xié)議,根據(jù)憲法人民主權的原則,都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人民一律不能承認!
綜上所述,從“原則共識”公布的時機、內(nèi)容、以及這前后在國內(nèi)為之進行的一系列違背壓制人民意志的運作,其至始至終所體現(xiàn)的原則都是讓日本人滿意,這是對主權權益等國家利益原則的徹底否定。如果這就是“中日友好”,那它只能加速積累中國人民的憤怒!
五. 6月18日——新的國恥日標志著中國嚴重的民族危機和新的歷史階段
中日東海“原則共識”無疑是日本完勝,我之完敗。與100多年前甲午戰(zhàn)敗馬關條約不同的是,此次中國主動對日本奉送如此巨大主權權益,是在日本無任何強迫中國讓步的手段,甚至在軍事上對中國還畏懼三分的形勢下,首開新中國喪權辱國之先河。這不是兩國國力制衡的結果,而是日本(及西方列強)數(shù)十年對中國成功的全面滲透,尤其政治滲透,造成中國神經(jīng)中樞出了嚴重問題,國家利益缺乏國家意志維護,而列強利益卻被“共識”為原則。
日本不戰(zhàn)而勝,中國不戰(zhàn)而敗,使6月18日成為新中國近六十年來第一個國恥日。中國已經(jīng)太多的國恥日又增加了一個,它標志著中國嚴重的民族危機正在到來!中華民族又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6月18日東海喪權辱國僅是開始,西方列強及其身后的國際資本利用中國之腐敗無孔不入的全面滲透,使其可隨心所欲操控中國政治經(jīng)濟發(fā)展方向,滿足列強要求的金融及經(jīng)濟全面開放,正使中國財富利權超速外流,中國的經(jīng)濟命脈和國家機構正在被列強控制,中國人民正在遭受國際資本的殘酷剝削洗劫和壓迫。中國很快將淌干財富的血液,為拯救西方的經(jīng)濟危機而陷自己于經(jīng)濟崩潰。
國際壟斷資本勾結我國內(nèi)買辦內(nèi)奸勢力對中國人民史無前例的剝削壓榨,已使我國內(nèi)社會矛盾空前尖銳,人民忍受著貧困、失業(yè)、疾病、欺壓,一些地方甚至倒退回奴隸制剝削,黑煤窯、黑磚窯、東莞涼山童工……。醫(yī)療、教育、住房,這些往日的社會保障如今已是民眾昂貴的生活負擔——新三座大山。而財富大量外流即將導致的經(jīng)濟崩潰,還將使絕大多數(shù)中國人民一貧如洗……
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有斗爭!
6月18日,僅僅是一個開始,一個刻骨銘心的開始!它劃分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中國人民被迫再次開展人民民族解放斗爭的歷史新階段。
這既是一場偉大的民族解放斗爭!也是一場偉大的人民解放斗爭!唯依靠人民偉力,解放人民,才能維護祖國利益!只有捍衛(wèi)國家民族利益,粉碎西方列強的國際剝削和壓迫,清除與之勾結的官僚買辦階級,才能使人民得到徹底解放!
這場偉大的斗爭,也是當代全世界人民反抗西方壟斷資本國際剝削和壓迫的偉大斗爭的重要組成部分!她或許還要經(jīng)歷無數(shù)挫折和磨難才能真正成熟和壯大起來,但其前途無疑也會因此而更加輝煌!
苦難中的中國人民痛定思痛,正迅速形成自己的“原則共識”:
中國人民永遠不會承認任何違背自己意志的賣國條約!
不管付出多大代價,中國人民一定要永世追究一切賣國者及其子孫后代!因其賣國收益無疑由其子孫繼承,其賣國孽債也將同樣由其子孫后代繼承!而其賣國孽債決不能僅以其賣國收益計算,而是以其為國家民族造成的損失+時間因素計算。
賣國必殃及子孫!賣國必家破人亡!賣國必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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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共同社報道,中日兩國政府日前就東海油氣田問題達成一致,……關于位于日中中間線中方一側的‘春曉’氣田,作為中國承認日本取得部分權益的條件,雙方今后將共同開發(fā)中間線日方一側的海域。……”
——《中國評論新聞網(wǎng)》2008-06-16 《共同社:中日協(xié)議按出資比例共同開發(fā)東海油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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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芳洲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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