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周刊又給黃之鋒發獎了。
先是讓黃成為《時代》亞洲版封面人物,今天又給了他一個“年度最有影響力青少年”,與諾貝爾和平獎新科得主馬拉拉,以及奧巴馬的一雙女兒等比肩。其他上榜的主要是運動員和演藝界人士。
與多數西方媒體的報道一樣,《時代》對黃之鋒的介紹充滿激賞,稱其是“占中”運動的“臉面”,是希望的象征,但他在中國內地被很多人認為是極端主義者和反對中國國家秩序的符號。
但《時代》周刊在報道中唯獨不提的是,這個剛滿18歲的年輕人,正在領導的這場對抗活動,是徹頭徹尾的違法行為,不但帶給香港市民諸多不便,影響商家生意和打工仔生計,更讓香港法治精神蒙塵。
黃之鋒所孜孜以求的,是特首選舉“公民提名”,即是候選人不受任何限制。不可否認,如果只是看美國媒體提供的片面信息,這的確是一個“大衛挑戰歌利亞”的完美故事。但是,這些媒體沒有交代,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機構提名是《基本法》的明文規定。“公民提名”在法律上是非法的。在《時代》周刊連綿不絕的掌聲中,黃之鋒有反思的可能嗎?
黃之鋒在香港回歸前夜生于一個基督教家庭,部分“戰友”就是從小在教會認識的。他的思想和行為,比上一代人更加反對中央,反對國家,并因反國民教育而“成名”。有人說,是因為他沒有在殖民地時代當過“二等公民”。但不容忽視的是,與黃之鋒出生差不多時間,香港誕生了一個極端反共的《蘋果日報》,在以漫畫、情色等內容吸引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方面無出其右。
毫無根據地吹捧只會悄無聲息地害了一個年輕人。從特定媒體獲取片面信息,被特定媒體灌輸價值,引導自己的行為,又因為媒體贊揚而更加認同自己的行為,最終“把一生獻給馬路”,拿回一堆莫名其妙的名頭,一直呼喊“服務人民、回報社會”,事實上社會和人民未受其益,反遭其災。
香港《信報》說,誰也不能排除“占中”有幕后黑手從中作梗,并呼吁“占中”參與者必須與外國勢力劃清界線。筆者也呼吁黃之鋒,不要再從根本不了解中國、不了解香港的西方媒體的認可中尋找安慰了,他們只是抱著看戲的心態來看待這里發生的一切。戲份再多,也只是一場戲。
《財富》曾經預言“香港已死”,后來又承認錯誤。看來《財富》姐妹刊《時代》的編輯們,絲毫沒有總結前人的教訓,他們依舊以俯視的姿態看待亞洲,看待中國,以一廂情愿的“拯救世界”的筆觸報道中國,這無疑會屢屢犯錯。“最有影響力青少年”的評選便是最新例子——黃之鋒之流,影響不了香港的大局?!?作者是香港媒體評論員)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