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些人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敵對勢力支持下,上演的香港“占中”丑劇已經延續很多天了,眼看沒有更多的“演員”登臺,也沒有什么觀眾欣賞,更得不到香港廣大人民的支持,已日漸式微,想“演”下去都不知還有什么“劇目”可演,甚至“舞臺”的“支撐”都將要坍塌,卻仍強撐茍延殘喘,為什么還不開溜呢?讓香港人看笑話嗎?在下以為,看笑話倒在其次,熬到這份上,他們顧不上什么笑話不笑話的,他們已經意識到,威脅要挾中央政府、威脅要挾香港地方政府的目的是永遠不可能達到的,幻想美國和西方集團更大的支持似乎亦有遠水無救之虞。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不可能像對伊拉克、對阿富汗、對利比亞、對前南斯拉夫的那種辦法來對付香港地方政府,或者是對付中國政府,盡管他們高喊這是“顏色革命”,其中的緣由大家心里都明白。要么是膽氣不足,要么是力有不逮,至少準備尚不充分,時機不成熟。反正香港的“占中”者們是指望不上以美國為首西方集團的軍事支持來推翻香港政府,來與中國政府開戰。這注定了他們的“占中”結局一定是可悲的。
于是,他們惶惶然之中要考慮的是后事。強撐“占中”而不開溜,只是在為自己的后事尋找籌碼。如果不找些籌碼就灰溜溜的收場,不僅對以美國為首的西方主子們沒法交代,得不到曾經允諾的“更多狗食”,更加不妙的是其在香港的下場他們是不敢想的。明知違法、明知違背香港多數公民的民意,明知搞這么大規模的違法活動,最終是要被法律制裁的,是要被香港人民唾棄的,沒法不心慌啊。有一句話叫什么,“沒有不散的筵席”。“占中”者不散伙嗎?烏合之眾靠“當街吃火鍋”撐門面還能撐多久?火鍋或許是一直可以吃下去的,只是天涼后當街還能吃得嗎?
可以正告“占中”者們,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區,不可能再被分割出去,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分裂中國的企圖不會再得逞。香港也不可能再成為任何國家的殖民地。離了大陸,離了中央政府,香港不可能在世界上立足。殖民統治時期,香港沒有民主只有殖民“法律”,難道回歸祖國后就變成只有“民主”沒有法律嗎?“占中”違反的是法律,對抗的是法律,企圖以所謂“顏色革命”來粉飾違法是不可能得逞的。
其實,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在鼓吹民主的同時也經常標謗自己是法治、法制國家。什么三權分立啦,什么行政不干涉司法啦等等不一而足。難道到了香港,政府不干涉司法,卻讓幾個小丑干涉司法?就能無法無天?可見,上演“占中”丑劇的這幫人是十分清楚法律存在的意義,他們的任何違法行為最終召致的結果一定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對他們來說,那好比是雞飛蛋打啊。美國主子能救他們嗎?如果能救,香港的法律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香港還是中國的嗎?力求最后一博的“占中”小丑們是在為自己的違法行為爭取找條規避法律制裁的自救出路??伤麄兿胩舆^法律的制裁恐怕難上加難啊。當西方所謂的“民主”把法律當兒戲的丑劇演完后,法律還會把上演丑劇的小丑當回事嗎?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某種現象否?那就是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在法律和所謂“民主、自由”問題上的選擇是相悖的,而且是選擇性的。當他們鼓動香港的走狗們“占中”時,他們強調的是什么民主啊,是什么自由啊,是什么權利啊。可這種違法的“民主、自由、權利”在哪個國家是被認可的?曾發生過的“占領華爾街”是合法的嗎?是不是美國的“顏色革命”呢?是不是可以被西方國家稱贊為“顏色革命”呢?是不是能被美國政府認可為偉大的“民主”運動?西方哪個國家發生的這種違法行為被視為合法過?都沒有。也就是說,美國鼓吹民主、自由的時候就無法同時鼓吹所謂的法制、法治國家,就不再考慮任何合法性的問題,不再考慮大多數人的權利問題??伤麄児拇捣ㄖ?、法治時,他們就不考慮曾鼓吹的什么“民主、自由、權利”的存在。清場“占領華爾街”就是證明。換言之,美國能認為“占中”是合法的,那么“占領華爾街”也是合法的,美國憑什么清場“占領華爾街”?如果美國能清場“占領華爾街”,香港政府不僅能清場“占中”,也能懲罰“占中”者!
懲罰“占中”者,當然要搞清“占中”者都犯有哪些罪行。在香港公民看來,他們的罪行是很明顯的。一是,他們企圖用“占中”對抗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他們的“占中”沒有得到相關法律部門的批準,完全是對抗國家法律、香港法律的擅自“占中”,時間長達半個月還多,如此作為就是藐視法律,此藐視法律罪也;二是,“占中”妨礙擾亂、破壞了香港大多數公民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妨礙了香港大多數公民的合法工作權,正常生活權,正常休息權,極大地侵犯了香港公民的合法權利,此侵犯香港公民合法權利罪也;三是“占中”不僅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還妨礙了香港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妨礙了香港法律部門的正常執法,幾乎妨礙、影響了所有香港政府的正常公務的開展,甚至“占中”者有公然對抗正常執法的行為,當然的嚴重妨礙公務,此嚴重妨礙公務罪也;四是,“占中”者并非自己單獨策劃、實施“占中”的。在內他們勾結臺獨分子,在外他們勾結外國敵對勢力,不惜危害香港安全,危害國家安全,此危害國家安全罪也;五是長時間“占中”,不僅公然破壞香港社會秩序、干擾社會正常運轉,還造成垃圾遍地,破壞香港的公共衛生環境,為登革熱的可能流行創造條件,嚴重危害公眾衛生安全,此危害公共衛生罪也。六是長時間“占中”,極大地干擾和影響、破壞了香港的正常工程建設進程,導致很多在建公共建設項目停工或半停工,影響了香港的未來發展,此危害公共工程建設罪也;七是“占中”者面對香港大多數公民反對“占中”,不思悔改,面對香港公民合法維權,挑動對抗,不僅造成香港公民的身體受到傷害,還危及香港公民的生命安全,此傷害香港公民、危害香港公民生命罪也;八是“占中”者煽動學生長期罷課不學,客觀上剝奪了學生應有正常學習權利,實屬干擾正常教育,正常學習,此破壞干擾學校正常教育罪也。九是“占中”雖打著“民主”旗號,實際上卻在破壞、干擾香港正常民主發展進程,阻止香港大多數公民享有民主和行使民主的權利。此危害香港公民享有民主、自由罪也。十是由于“占中”,不僅嚴重地破壞了香港作為自由港的形象,還造成香港在短時間內的巨大經濟損失,使香港的經濟呈現大幅下滑的態勢,損害了香港未來發展的基礎,此破壞香港經濟發展罪也。如此罪行,不嚴懲不足以平香港人民的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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