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電子報》6日報道,臺“海巡署”當天聯合北、中、南及澎湖、金門、馬祖等11個海巡隊,舉辦全臺擴大掃蕩誓師大會,誓言掃蕩“越界”大陸漁船,以維護臺灣漁民的海上作業安全。
臺“海巡署”三總隊王正信隊長宣示誓師
臺灣媒體報道稱,近年來,大陸漁船屢屢“越界”作業,甚至使用毒、電、炸魚或拖網等打撈方法,導致漁業資源日漸減少,嚴重沖擊海洋資源。今起特別規劃專案執法取締非法捕魚。對于驅離不從或進入禁止海域作業的漁船,將依法沒入漁貨、漁具之行政處分。臺灣“漁業署”同時表示,將會推動兩岸兩會簽署漁業資源養護協議,共同維護逐年減少的漁業資源。
根據臺“漁業署”統計數據顯示,30年前臺灣沿近海漁獲量高峰約有40萬噸,但近年卻僅剩約20萬噸漁獲量;“漁業署”指出,隨著科技發達,捕魚的距離不再是問題,但海洋捕撈漁業產量也已呈現停滯甚至下滑趨勢。
臺“海巡署”副署長尤明錫親自主持宣誓儀式
臺灣中部地區由臺中“海巡隊”主辦,“副署長”尤明錫親自主持,共派出8艘巡防艦艇與空勤直升機并配合岸巡隊聯合執行掃蕩任務,維護漁業安全。包括該隊PP-10035艇、PP10031艇、PP10022艇并結合第十二(新竹)海巡隊PP-35艇、十三(布袋)海巡隊PP-35艇、中部地區機動海巡隊臺北艦、臺中艦、金門艦等8艘巡防艦艇及1架空勤直升機負責執勤,執行大規模強勢威力掃蕩任務。
參與“掃蕩”的臺“海巡署”船只和飛機
臺灣《青年日報》稱,此次“掃蕩”將通過岸際雷達監控、巡防艦艇及空勤機動巡航,海陸空全方位掃蕩違法捕魚與越界漁船,以“優勢艦艇、分進合擊”方式執行驅離任務,保護臺灣漁業資源、確保漁民權益。
基隆海巡隊、澳底海巡隊、淡水海巡隊與北部機動海巡隊,于6日11時許舉行聯合誓師大會,誓言驅逐非法船只保護臺灣漁民安全。據基隆海巡隊負責人介紹,臺各海巡隊2013年度共執行驅離大陸漁船1508艘,罰款金額新臺幣5195萬元。取締違規捕魚函送裁罰128艘。未來將持續強化各項勤務作為,借以遏止大陸漁船非法越區捕魚。
“漁業署”表示,漁獲量的明顯減少,顯示漁業資源養護管理刻不容緩;藉由簽署跨國漁業資源養護協議,能有效維護漁業資源,并能減少漁船捕魚糾紛事件發生,其中跨國漁業糾紛事件中的漁船廣大興28號,不僅引發漁業沖突造成臺灣漁民傷亡,更是臺菲國際糾紛;漁業署指出,取締違規捕魚僅是手段,透過漁業資源養護協議,才能更有效力取締違規捕魚與維護漁業資源。
臺“海巡署”人員抬手誓師
“漁業署”強調,臺日已在去年4月簽署漁業協議,成為臺日友好關系重要進展;透過國家當局自控才能有效避免兩國漁業糾紛,在進行菲律賓協商的同時,也將進一步計劃推動兩岸兩會簽署漁業資源養護協議,避免跨國漁船越界事件發生。
2013年4月10日,臺“亞東關系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在臺北舉行第17次漁業會談,會后簽署“日臺漁業協定”,劃設北緯27度以南、日本先島諸島以北的“協議適用海域”,在此區域可以自由作業,不受日本公務船干擾。協議中,臺日雙方同意這次將釣魚島12海里的水域排除在所謂“協議適用水域”外。相關評論認為,臺灣簽署“日臺漁業協定”等于默認了日本對釣魚島擁有實際主權。
淺藍色區域為“日臺漁業協定”規定的“協議使用海域”,釣魚島及其領海被排除在外
此前,臺“海巡署”曾在南沙向大陸漁船開槍。2008年7月15日,臺“海巡署南沙指揮部”發現一艘大陸籍漁船越界進入南沙本島6000米內禁止捕魚區內捕魚,“海巡”干員連開3槍警告。
看到這里,讓大家看清楚在臺灣無論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執政都不會主動與大陸統一,島內兩黨都是帝國主義眷養的漢奸走狗,對于現在馬英九為首的臺灣當局繼續采取各種方式搞臺獨,我們的政府應該拋棄和平統一的幻想,立刻終止對臺優惠政策,明確制定統一時間表,為下一步收復臺灣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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