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的平民政治——《中庸
(一)原文:
哀公問政。
講解:
政者,正也,政之文也。“政”是儒學的一個基本范疇,是從是、彼要素相互關系這個角度標志人的“正”的范疇,把“政”翻譯為“治理國家”割裂了儒學有機的思想整體,而不得不將儒學區分為道德儒學、政治儒學、生活儒學等;也正是這樣的撕裂,最終導致了儒學體、用的不能統一,而異化為維護皇權的工具。《論語》記載有人問孔子:“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為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以為政,奚其為為政?”,批判的就是把“政”理解為“治理國家”的錯誤思想。
翻譯:
哀公問怎樣為政。
原文:
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其政舉;其人亡,其政息。
講解:
“上圣之人,手無虛指也,口無虛辭也。”要說“政”,需要首先指明是哪個人的“政”,“其人存,其政舉;其人亡,其政息。”作為從是、彼要素相互關系這個角度標志人的正的“政”,總是與具體人密切相關的,不能脫離人的具體性空泛地談論“政”。本句歷來被作為儒學推崇圣君賢相的政治模式的論據,是建立在本句的錯誤理解基礎上的。如解儒學之“政”,人人皆可為堯舜者明矣!
翻譯:
文、武王的政,已經被記錄在典籍中了。他們的政盡管很值得后人推崇,但某一人在的時候,才有某一人的政,某一人不在的時候,也就沒有了這個人的政。
原文:
人道敏政,地道敏樹。夫政也者,蒲盧也。
講解:
“道者虛設,其人存則通,其人亡則塞。”人是什么?道是什么?
“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誰與?”在儒學看來,人必然是社會的人,儒學對人的理解是在肯定人的社會性這個前提下來認識人的。在我們肯定了人的社會性之后,任何人都是首先處于有人構成的社會系統中的,都有其系統規定內容;同時任何人,又是該人自身,都有其作為系統中的要素之要素規定內容。無論從人的一般性,還是從人的具體性來說,人都是其要素規定內容與系統規定內容的統一,某人的道是有該人的固有矛盾內容確定的,是其要素規定內容與系統規定內容對立統一的結果。某人的發展與道相互統一,就是德。
孔子與老子思想的根本區別在于,老子把德理解為玄德、孤德,孔子把德理解為文德、鄰德。在孔子看來,“德不孤,必有鄰。”,人的發展是不是符合其道,必然會表現在該人與其他人的相互關系中。德是政的基礎,政是德的表現,“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如果人的發展符合其道而有德,那么從是、彼要素的相互關系看,自然會得到彼要素的肯定而“居其所眾星共之。”政不過是人的發展是不是符合其道的表現,不能僅僅就“政”來理解“政”,需要從德來理解政。
翻譯:
人的發展變化,會馬上體現在該人與其他人的相互關系中而表現為政;地的發展變化,會馬上表現在樹的生長過程中。“政”象蘆葦,隨風搖擺,不過是人的發展是不是符合其道的外在表現。
原文:
故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譯文:
所以要說為政的問題,就需要首先明白“政”是不脫離人的實際發展過程。(人是一個空泛的概念,要說為政的問題,)還必須把人從無限的社會中指認和確定下來這個人到底是哪個人。“為政”本質是人修而之道、之正的過程,是我們所指認的是要素修正其實際發展,而使自身發展符合于道的動態過程;修正自身發展使之符合于道,也就是改正其不符合其系統規定的自身發展,使自身發展在符合系統規定的情況下發展自身。
原文: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
講解:
何謂仁?何為義?
在儒學看來,人作為要素,永遠不可能脫離系統而孤立存在,要素之系統規定是要素自身固有的規定性;人作為系統中的要素,其系統規定內容是系統賦予的,要素之系統規定又是外在于是要素的規定性,是表現于是、彼要素的相互作用中的。所謂仁與義,都是標志是要素之系統規定內容的范疇,仁是從要素自身的固有性這個角度標志人的系統規定內容,故言:仁者,人也。義是從是、彼要素的對立作用中所表現是、彼要素的統一,故言:義者,宜也。人的實際存在是差別中有統一,統一中含差別,不同人的差別與統一是禮產生的基礎。“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知道禮的本質,并用禮治理國家,這有什么困難呢?不知道禮的本質,妄談禮的形式,又能把禮怎么樣呢?今人講禮,僅見其作為規范、制度、禮儀的一面,全不見禮之本質,悲哀啊!
譯文:
仁,強調的是系統規定對于人而言的自身固有性,看到人與人之間統一的自身固有性最為重要。義,強調的是對立作用中體現的人與人之間的統一,是應該、合適、適宜,因此尊重那些善于在對立中促成統一的人最為重要。人與人的統一是有度的,人與人之間的對立也是有度的,這是禮形成和存在的基礎。
原文: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親,思事親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譯文:
所以說要說為政的問題,如果是個明白人,是不能夠不修正自身而使自身發展符合于道、符合于正的;人的發展不是孤立的,是要素修身而之正是不能夠脫離與自身發展有密切聯系的彼的。在是、彼要素的相互作用中發展自身就不能不了解彼,要了解和認識彼就不能不知道有是與彼共同構成的系統——天。
一
原文翻譯:
哀公問怎樣為政。
孔子回答說:“文、武王的政,已經被記錄在典籍中了。他們的政盡管很值得后人推崇,但某一人在的時候,才有某一人的政,某一人不在的時候,也就沒有了這個人的政。人的發展變化,會馬上體現在該人與其他人的相互關系中而表現為政;地的發展變化,會馬上表現在樹的生長過程中。“政”象蘆葦,隨風搖擺,不過是人的發展是不是符合其道的外在表現。所以要說為政的問題,就需要首先明白“政”是不脫離人的實際發展過程。人是一個空泛的概念,要說為政的問題,還必須把人從無限的社會中指認和確定下來這個人到底是哪個人。“為政”本質是人修而之道、之正的過程,是我們所指認的是要素修正其實際發展,而使自身發展符合于道的動態過程;修正自身發展使之符合于道,也就是改正其不符合其系統規定的自身發展,使自身發展在符合系統規定的情況下發展自身。仁,強調的是系統規定對于人而言的自身固有性,看到人與人之間統一的自身固有性最為重要。義,強調的是對立作用中體現的人與人之間的統一,是應該、合適、適宜,因此尊重那些善于在對立中促成統一的人最為重要。人與人的統一是有度的,人與人之間的對立也是有度的,這是禮形成和存在的基礎。所以說要說為政的問題,如果是個明白人,是不能夠不修正自身而使自身發展符合于道、符合于正的;人的發展不是孤立的,是要素修身而之正是不能夠脫離與自身發展有密切聯系的彼的。在是、彼要素的相互作用中發展自身就不能不了解彼,要了解和認識彼就不能不知道有是與彼共同構成的系統——天。
二
解說:
本段在說明了“為政在人,取人以身”的后,從微觀的層面進一步說明該如何“為政。”
翻譯:
無論所取之人為何人,都有五對最基本的是、彼相互作用,都要通過三個階段才能修身而之正。君與臣,父與子,夫與婦,兄與弟,自己與朋友,這五組最基本的是、彼相互關系對每個人而言都是存在的。知道了自己的固有矛盾性、認識到自身的系統規定內容、勇于接受系統規定內容對自身發展的約束,這三個階段對每一個人而言都是必須的,而當我們做到修而之正的時候,這三者又是合而為一的。有的人是生下來就知道自己是矛盾的存在物的,有的人是通過學習而知道了自身的固有矛盾性的,有的人是在自我發展受到挫折以后才認識到自身的固有矛盾性的,無論是通過怎樣的途徑認識到人的自身矛盾性,及其知的時候,都是要認識到人的自我矛盾性這一點的。有的人是安心去做的,有的人是看到那樣做對自身發展的促進去做的,有的人是自身發展受到挫折,才去做的;無論我們是怎樣做到的,當人的自身發展符合與其道的時候,人的發展都是符合與其正的。孔子說:“好學,離認識到自身固有矛盾性就不遠了;只做自身能力所及的,離他的系統規定要求就不遠了;知道恥辱,離勇于接受其系統規定的約束也就不遠了。知道了這三個階段,也就知道該怎樣修身而之正了;知道了自己該怎樣修身而之正,也就知道了該怎樣讓別人修身而之正;知道了該怎樣讓別人修身而之正,也就知道了該怎樣治理國家。”
三
齊明圣服,非禮不動,所以修身也;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尊其位,重其祿,同其好惡,所以勸親親也。官圣任使,所以勸大臣也。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時使薄斂,所以勸百姓也。日省月試,既廩稱事,所以勸百工也。送往迎來,嘉善而矜不能,所以柔遠人也。繼絕世,舉廢國,治亂持危,朝聘以時,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
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
解說:在“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之后,本段從宏觀的層面闡述“政”。
譯文:
治理國家有九條基本的原則,這九個原則是:修其身而之其正,尊賢者而識其正,立足是彼要素的實際聯系而彰顯是、彼要素的相互統一,敬重大臣,體恤群臣,關愛百姓,勸勉百工,柔服遠人,安撫諸侯。修身而之正,那么自身發展就不違背道;敬重賢人而識正,就不會被是、彼要素的對立所迷惑;彰顯統一,親族就會和睦無怨;體恤群臣,群臣就會重禮而守度;關愛百姓,百姓就會相互勉勵而道德敦厚;勸勉百工,就會財用充足;柔服遠人,四方就會歸順;安撫諸侯,諸侯就會敬服不作亂。
內心虔敬、知思明達,服仁行義,不符合自身的度的事情就不去做,可以修己之身而做到正;去除挑撥離間的人避免是彼的對立、遠離女色克制自身的欲望,輕視貨財而以德為貴,可以勸勉有智慧的人而不過;自尊其位、自重其祿,彰顯統一,可以勸勉親族。官署雖多但又各有其司,是為了勸勉大臣;忠于職守、誠信待人、自重其祿,可以勸勉士大夫。因時役使、輕賦薄斂,可以勸勉百姓;經常檢查考核,根據工作質量確定應該給予他們的糧食,可以勸勉百工。有來有往而不廢棄禮,嘉獎能做到善的而寬容、諒解不能做到善的,可以柔服遠人。接續斷絕了后人的諸侯、復興滅亡了的邦國,幫助諸侯評定諸侯國的禍亂扶持危局,按時接受朝聘,不以貨財為貴,用厚禮回敬諸侯而讓他以薄禮進貢,可以勸勉諸侯。
為天下國家的九條原則,是分而述之,而推行這些原則的基礎則是一致的——修己之身而之正。凡做事情,事先考慮周詳就會成功,事先不做周詳的考慮,就會失敗;說話事先有準備就不會失言,做事事先考慮周詳就不會有困難,行動之前先確定行動的必須就不會后悔,確立道的尊貴、做任何事情都不違背道就不會窮困。
四
解說:
“在下位者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上者尊位,在是、彼的相互作用中居于主導方面和支配地位者為上;下者從尊,在是、彼的相互矛盾作用中居于次要方面和從屬、配合者為下。上、下如理解為上、下之等級地位,那么后文意旨則不能貫。“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古代的學者是為了自己修正自身而之正,現在的學者是為了修人之身而之正,故言“治”
譯文:
在是、彼的相互關系中處于矛盾次要方面的如果不能成為矛盾的主要方面,自己就不可能獲得民眾的認可,民眾也不可能被治而之正。要從矛盾次要方面成為矛盾主要方面是有規律可偱的,如果不首先得到朋友的信任,是不會成為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得到朋友的信任是有規律可偱的,不能彰顯親族的統一性,是不會得到朋友的信任的。彰顯親族的統一性是有規律可偱的,所要求的統一不是親族與自身真實存在的統一,親族之間的統一性是不可能彰顯的。做到自身實實在在地與親族的統一是有規律可偱的,如果不明白自身固有矛盾內容相符合的自我發展,是不會做到自身實實在在地與親族的統一。自身發展與要素規定與系統規定內容相一致——誠,是天道,是每個人必須做到的;把與要素規定、系統規定內容相統一的發展,轉變成自身的實際發展,這就是人道,是每個人應該做到的。做到誠的人,不用刻意去做自身發展自然合乎其要素規定與系統規定內容,不用思考就可以獲得對其要素規定內容與系統規定內容的正確認識,自然、從容去做,就符合了其固有矛盾基礎,這樣的人是“圣人”。做到“誠之”的人,能在自身發展的多種可能中正確選擇符合其固有矛盾內容的發展,并克服自身欲望和各種困難,實現這樣的自身發展。這就需要我們多方面地了解、詳細地詢問、周密的思考、清楚地分辨、切實地實行。除非不去了解,了解不全面就不停止;除非不去詢問,詢問不清楚就不停止;除非不去思考,思考不周密就不停止;除非不去分辨,分辨不清楚就不停止。除非不去實行,實行不見成效就不停止。別人用一分功夫做到的,我用十分功夫去做;別人用十分功夫做到的,我就用千分功夫。如果真能堅持這樣,即使是愚笨之人,也會變得聰明;即使是軟弱之人,也會勇敢地實行與其固有矛盾基礎相統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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