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的感悟
理平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譯文] 有一個渾然一體的東西,在天地之前就早已存在了。它無聲無形,獨立而存在,周而復始永無止境的運行著,它可以說是天地萬物的淵源。我不知道它叫做什么名字,勉強地稱之它為:“道”,再勉強地給它起個名字叫做:“大”(道的別稱)。它無邊無疆而運行不息,運行不息而伸展遙遠,伸展遙遠而又回歸本源。所以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間有四大,而人占居其中之一。人是以地的法則運行,地是以天的法則運行,天是以道的法則運行,道是以自然(規律)為法則運行。
[感悟]在本章中,老子對“道”,進行了更深入的描述,主要包括:“有物混成”,用以說明“道”的渾樸狀態,它是一個圓滿和諧的整體;“道”無聲無形,看不見摸不著,先天地而存在,周而復始永無止境循環運行,是產生天地萬物之“母”。筆者認為,“道”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不以人意志轉移的,事物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規律。現實世界的一切都是相對而存在的,而唯有“道”是獨一無二的,所以“道”是“獨立而不改”的。在本章里,老子提出了“道”、“天”、“地”、“人”這四個存在,“道”是第一位的。它不會隨著變動運轉而消失。它經過變動運轉又會返回于原始狀態,這個狀態就是事物得以產生、發展、滅亡(新的產生)的最基本、最根源的地方。
自然界星球的運行就是遵循“道”的運行規律而運行,就以地球來說,自轉一周,從日到月,從月歸日’(新的日),日月合“明”,產生每個“明天”,從這意義讓說,光明即規律,光明即“道”,任何力量在光明面前都會顯得微不足道。再看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產生春夏秋冬四季輪回,周而復始,永無止境,人的力量再強大,你爭我斗,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哪怕是戰爭,并升級為核戰爭,人類在爭斗中生靈涂炭,全部人類自取滅亡,地球還是會轉的,所以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路法自然”,自然而然,順其自然,才能真正做到無為而無不為,無爭而無不爭!從這意義上說,人類只有遵循自然規律,才能取得天地你我共生、共存、共享和共樂!人類千萬不能自以為是,千萬不能“人定勝天”,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逾越規律——“道”的制約,只有遵循規律——“道”,才能產生任何矛盾雙方的平衡,才會感悟出矛盾雙方的辯證循環的“道”!
筆者發現,有趣的規律:
從公到私,從私歸公’(新的公),即:公私合二為一,化私為公,形成合力,任何力量在公私合一面前都會顯得微不足道!自從我們人類起源至今,就是一部公私循環運動的歷史。從原始社會(原始公有制社會)到私有制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初級階段),從私有制社會到新的公有制社會(公私合二為一的共生、共存、共享和共樂的和諧社會),循環往復,以致無窮!
從己到異,從異歸己’(新的自己),即:求同存異,異己合一,化異為己,異己共生、共存、共享和共樂!任何力量在異己合一面前都會顯得微不足道!要知道,惡異滅異的最終結果只能是惡己滅己,人類最大的敵人是人類自己,我們千萬不能做著從己到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蠢事,只有認識自己、挑戰自己,戰勝自己,超越自己,我們才能真正做到異己共生、共存、共享和共樂!這里的異可以是人,可以是自然,可以是社會,可以是地球,可以是宇宙,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地自覺地做到:與人為善,海闊天空;與物為善,宇宙無限!我們才能感悟到“以人為本”必然要升華為“以律(道)為本”,真正擺脫“人治”的局限性和劣根性,以博大的胸懷包容天地你我,割舍小我(既得利益),完善大我,不斷求得“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境界。
從無到有,從有歸無’(新的無);
從虛到實,從實歸虛’(新的虛);
從供到求,從求歸供’(新的供);
從和到諧,從諧歸和’(新的和);
從合到分,從分歸合’(新的合);
··· ···
從矛到盾,從盾歸矛’(新的矛),即任何矛盾雙方合二為一,化盾為矛,不斷實現矛盾雙方的共生、共存、共享和共樂!這才是老子所說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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