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老子《道德經(jīng)》第二十一章的感悟
理平
老子《道德經(jīng)》第二十一章(原文)“孔德之容,惟道是從。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閱眾甫。吾何以知眾甫之狀哉?以此。”
[譯文] 由“玄之又玄的眾妙之門”(孔)往內(nèi)窺探“德”的容貌,唯有“道”決定。“道”為何物,唯有以“恍惚”來形容。惚惚恍恍啊,其中有形象;恍恍惚惚啊,其中有實物;這個“道”是那樣地深遠(yuǎn)又奧妙啊,其中有“精華”,這個“精華”是極為“真誠”的,因為其中有“信用”,從古到今,這個“道”的名字永遠(yuǎn)不能廢除,都在領(lǐng)引“眾甫”(萬物的起始)。我怎么會知道萬事萬物開始的情況呢?就是因為這個“道”。
[感悟] 在本章中,老子提出了“德”,德的容貌能從修“道”、悟“道”、體“道”和行“道”中得來,所以也必然遵循“道”的規(guī)律。遵循了“道”去為人處事,便會有“德”。從這里,我們能感悟到:“道”是定性的,它決定著德的精(華)、真(誠)、信(用);“德”是定量的,我們常說為人處事要積德行善,通過行德、積德,就能體現(xiàn)道的精(華)、真(誠)和信(用),也就能從量變升華為質(zhì)的飛躍,即遵循“道”的運(yùn)行規(guī)律,懂得遵循并自覺運(yùn)用自然規(guī)律,自然而然,順其自然地為人處事,真正做到老子所倡導(dǎo)的“無為而無不為”的境界。在這里,老子把“道”與“德”合稱之為“道德”,并把他的書,命名為《道德經(jīng)》。其目的是要人們從“無”開始入手修道、悟道、體道、行道,再從“有”開始修德、體德、行德、積德,從而使“道”與“德”辯證地合二為一。
本章中,老子進(jìn)一步發(fā)揮第十四章關(guān)于“道”是“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的觀點(diǎn),明確地提出“道”由極其微粘的物質(zhì)所組成,雖然看不見,無形無象,但確實存在,萬物都是由它產(chǎn)生的。
本章中,老子提出“德”的內(nèi)容是由“道”決定的,“道”的屬性表現(xiàn)為“德”的觀點(diǎn),集中描述了“道”的精(華)、真(誠)、信(用)的特點(diǎn)。此外,關(guān)于“道”與“德”的關(guān)系問題,老子主張是:“道”是無形的,它必須作用于物,透過物的媒介,而得以顯現(xiàn)它的功能。這里,“道”之所以能顯現(xiàn)于物的功能,老子把它稱為“德”,“道”產(chǎn)生了萬事萬物,而且內(nèi)在于萬事萬物,在一切事物中表現(xiàn)它的屬性,也就是表現(xiàn)了它的“德”性,即“道”體現(xiàn)為“德”,“德”又反映出“道”,不斷實現(xiàn)“從道到德,從德歸道*(新的“道”)”,循環(huán)往復(fù),以致無窮。
從這里給人以啟迪,即:為人處事要遵循“道德”,要按自然規(guī)律辦事為人,要做到“上善若水”,因為水德近于“道德”。滴水,在陽光下可折射一個太陽,在月光下可折射一個月亮,兩者合二為明,這就“滴水可包容日月(虛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像“滴水”,眼睛(瞳孔)是人心靈的窗口,在陽光下可折射一個太陽,在月光下可折射一個月亮,兩者合二為明,這就使人的心靈能包容日月(虛空),心中就會充滿光明,在光明面前就會有“道”,在照亮自己的同時,也能照亮別人。其實對每個人來說名利、錢財和地位都是身外之物,對待這一切,都要做到“心若止水”,在看淡一切名利、錢財和地位同時,要象水一樣的為人處事:有水一樣地滴水見日月(包容),有水一樣地端平(公平),有水一樣地滋潤萬物而無所求(無私),有水一樣地?zé)o色無味(透明),有水一樣地折射出彩虹(非凡),有水一樣地低調(diào)(謙遜),有水一樣地深不可測(學(xué)問),有水一樣地滴水穿石(恒心),有水一樣地排山倒海(能量),有水一樣地化作云海(自由),有水一樣地化作江河湖海(動力),有水一樣地有水一樣地化作氫氧燃燒為水(能源),有水一樣地冰出于水又寒于水(升華),··· ···
為人處事,真正做到“上善若水”,真正把自己當(dāng)作“滴水”才是真正遵循“道”與“德”的良性循環(huán),才是真正遵循了客觀規(gu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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