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免费人成视频在线观看,国产极品粉嫩馒头一线天AV,国产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亚洲 古典 另类 欧美 在线

首頁 > 文章 > 歷史 > 中華文化

武樹臣:古文字與中國傳統(tǒng)法文化

武樹臣 · 2011-11-09 · 來源:人文與社會
收藏( 評論() 字體: / /

馬小紅老師:

今天我們正好是明德法律文化第六十期,我們有幸請到了著名的法律史學家武樹臣老師給大家做講座。在我上研究生時,就聽武老師講過中國法律思想史。那個時代,中國法律思想史非常紅火。武老師一講課,旁邊教室就空了,同學們都躥過來聽課。只要教室人數(shù)沒有達到60人,武老師是不開始講課的?,F(xiàn)在研究法制史的人少了,但是往精深方向在發(fā)展。我們正在籌備成立的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研究會,就是準備在武老師的領(lǐng)導下做點實事,武老師今天的演講給了我們一個良好的開端,讓我們歡迎武老師演講。

武樹臣老師:

這是我第一次到人民大學和大家交流。剛才,馬小紅老師講到我們最近就要成立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會,我們這個研究會也許和其他的研究會不太一樣,是一個做事情的研究會。做什么事,一是學術(shù)交流,不光是北京,國內(nèi),還要擴大到域外;二是集體合作,搞一些有分量、有影響的研究成果;三是將來一旦客觀條件成熟,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會要為中國法律文化博物館的建立做文物和資料的準備工作。當然,這是一個不太容易的工作,但我們有信心,在政府等方方面面的支持下,做好這個預備性的工作。如果我們現(xiàn)在不做,以后有許多文物和文字材料就都失傳了。我們正在努力建設(sh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我們擁有異常豐富的法律文化成果,從西周的刑鼎,到唐律疏議,再到陜甘寧邊區(qū)的判決書,真是汗牛充棟。在世界法律文化之林,中國法律文化獨樹一幟,延續(xù)數(shù)千年而未中斷。因此,建立一個中國法律文化博物館是應當?shù)模彩沁t早會實現(xiàn)的夢。它將為法律工作者和公眾提供一個法律教育和法學研究的歷史課堂。為年輕學子提供一個法制國情的課堂。

今天我利用這個時間來講述古文字與中國傳統(tǒng)法文化這個課題。中國的漢字是象形文字,又叫表意文字。英國思想家羅素在其著作《中國問題》中指出,漫長中國的歷史沒有中斷,可能和漢字的影響有關(guān)。又說,較之于拼音文字,中國的表意文字有其優(yōu)越性。古文字是一個高精尖的研究領(lǐng)域。甲骨文、金文,音韻學,訓詁學,以及史前考古,等等,這些領(lǐng)域我沒有系統(tǒng)研究,因此沒有多少發(fā)言權(quán)。我們看到的甲骨文已經(jīng)是一個成熟的文字,在它產(chǎn)生之前,應該有一個非常漫長的形成階段??偟膩砜?,人類進入文明時代不過幾千年,史前史卻有數(shù)十萬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史前史時期,可以稱之為原始社會,蒙昧時代,但是無論給予它什么樣的稱謂,這段歷史有語言,有歷史,沒有文字。我們知道,文字是約定俗成形成的集體意識的標志,當一個具體特定的漢字在創(chuàng)造者刀尖筆端下出現(xiàn)時,這個字實際上已經(jīng)具備非如此表現(xiàn)如此刻劃不可的必然性。誰是這個文字的創(chuàng)造者無關(guān)緊要,關(guān)鍵在于每一個創(chuàng)造者都是在社會集體意識的支配下將這種集體意識加以表現(xiàn)的。這樣,隨著時代的發(fā)展,許多過去沒有形成文字的傳說史料變成了文字,口耳相傳的史料在社會生活需要變成文字而且可以變成文字時形成文字被保存下來。周穆王修訂法律,作《呂刑》。一開頭就說:"若曰稽古,蚩尤惟始作亂。"顯然是在追述遠古歷史,于是把關(guān)于黃帝、蚩尤的傳說變成文字。先秦時期,呂不韋召集數(shù)千名知識分子"人人著所聞",編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章節(jié)、有大綱的著作。何為"人人著所聞",即是人人記錄其所聽聞的事,就是對充斥在社會空間的異常豐富的容量巨大的川流不息的口耳相傳的史料,做一次有組織的再整理、再加工。象形文字是人類集體意識的圖形描繪,具有保存歷史信息的獨特功能??梢哉f每一個簡單的漢字都蘊含著非常豐富的文化信息。研究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不涉及古漢字是說不通的。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研究開辟出這一新的視角,起碼有兩個好處:一是可以催進研究方法的更加多元化,因為每個古文字所蘊含的文化信息之間是密切相聯(lián)的,這有利于再現(xiàn)法律實踐活動與政治、哲學、宗教、習俗的深層次聯(lián)系;第二是可以大大促進和歷史學界的溝通交流。目前的現(xiàn)狀是法學界的法律史分支和歷史學界研究法律的分支之間少有往來,那么,有幸從事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研究的人,不僅是在古文字,而且應該在諸多方面建立起和歷史學界溝通的平臺。而要構(gòu)筑這個平臺,必須拿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趁著這個機會,我給大家講解幾個漢字和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關(guān)系。研究這幾個字的方法,可能對同學們有所借鑒。我寫過或者正在寫著這樣幾篇文章:《尋找最初的法》、《尋找最初的德》、《尋找最初的律》、《尋找最初的禮》、《尋找最初的刑》,還有一篇總結(jié)性的文章:《尋找最初的獨角獸》。在這些文字中,我對這些古文字的原始含義和沿革,作出異于前人今人的全新的解釋,供大家批評指證。我的研究方法是把古文獻中的記載和古文字學方面的研究成果有機結(jié)合起來,盡量去體會古人的生活環(huán)境和思想意識,以期再現(xiàn)古文字的原始內(nèi)涵。

1 "灋"

我曾經(jīng)發(fā)表過一篇文章,叫做《尋找最初的法-對古法字形成過程的法文化考察》。對古"法"字的本義及產(chǎn)生年代提出前所未有的看法。甲骨文中沒有"灋"字,但是構(gòu)成"灋"的三個字都有。"灋"字什么時候產(chǎn)生的,我認為是商末周初,在誰手上產(chǎn)生的,我認為是紂王的叔叔箕子。東漢的古文字學家許慎著有《說文解字》。今天我到萬圣書園中看書,發(fā)現(xiàn)關(guān)于《說文解字》的書非常多,印數(shù)都是1萬冊,這是一個好現(xiàn)象,說明人們現(xiàn)在開始關(guān)注古文字。談到"灋"字,大家一般會采用許慎"灋者,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廌從去"的傳統(tǒng)說法。我在閱讀《易經(jīng)》、《尚書》、《管子》等書之后,發(fā)現(xiàn)這種說法有問題。許慎講的這三句話,我只同意三分之一。首先,平之如水,并非是"灋"的原意。在遠古的甲骨文時代,哪怕是到了金文時代,還沒有平等的觀念。人們只有在商品的一般等價交換中才能意識到平等的權(quán)利和義務。同時,宗法血緣紐帶的解體和個體自然人的個體意識也是不可或缺的。甲骨文中的"水"應該是取自其實踐性含義,其一,遠古人群的生活范圍通常是部落,而部落常常以山谷河流為界限,它們約定俗成地被視為此部落活動的終點和彼部落活動的起點?!兑捉?jīng)》里講"涉大川","大川"就是部落生活空間的界限。"涉大川"就是流放。在遠古時代,個人是無法離開其氏族而離群索居的,流放就等于死刑。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論述道,"凡是落部以外的,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在沒有締結(jié)和平條約的地方,部落與部落之間便存在著戰(zhàn)爭,而且這種戰(zhàn)爭進行得很殘酷,將一個人放逐于群落之外,就等于死刑,對違背公共生活準則的人進行流放,主要目的還不在于對"犯罪者"個人進行報復或懲罰,而在于乞求神明對集體的保護。又如《古老非洲的再發(fā)現(xiàn)》這本書舉例講述道,兩人在荒野中相遇,他們怒目而視,互相不斷地背誦祖先的姓名,如果是同一個祖先,就握手言和,反之則互相殺戮。可見,離開群體是十分危險的。我們中國古代的象刑,也是出于同樣的考慮,對犯罪之人施以象形不是侮辱犯人,而是要對犯人加以特殊標記以區(qū)別。那畫外音是說:神啊,那個有特殊標記的人觸犯了神靈,您要處罰就處罰他吧,我們大家是無辜的?。∑涠?,水在宗教信仰里有消毒劑之意,對不潔之物進行消毒?!抖Y記》中記錄了對弒父者的處理,首先,要處死弒父者,然后毀掉他住的房屋,還要用水清洗。弒父者,在古人看來是不潔的,要借助水來消毒,不使它傳播。現(xiàn)在南方民間還有社戲活動,比如說湘西的"趕儺"。扮演"儺"的人會穿上鬼的衣服,最后,大家敲鑼打鼓把"儺"趕到水里面去,將之淹死。這里,水是對魔鬼的清潔消毒。還有,我們讀睡虎地云夢秦簡,犯罪人是麻風病人,要把他淹死在水里。這些都反映了"水"在古人心目中是宗教清潔劑的概念。接下來,我們講甲骨文中的"廌"。"廌"是獨角獸,它有很多傳說,足以使我們相信它是存在過的。我個人認為,"廌"就是蚩尤、咎繇、蓐收、皋陶等,即東夷部落的圖騰。蚩尤是個什么人物,它是和黃帝同時代的東夷部落的首領(lǐng),后來被黃帝打敗了,被黃帝收編了。黃帝在泰山召開了一次部落聯(lián)盟大會,游行隊伍中牛鬼蛇神、豺狼虎豹都有。而"蚩尤居前",排在前列,令蚩尤主兵,即司寇。司寇這個職務,確切而言是軍事法官,不是民事法官。蚩尤這個部落,是東夷,地域廣闊,包括渤海灣一帶。其中心相當于戰(zhàn)國時代的齊國和魯國。其實,齊魯文化是東夷文化的后繼者,無論是在原始社會,還是在封建社會,都是居于核心地位的。譚嗣同就說,"二千年來之政,秦政也;二千年來之學,荀學也"。荀學就是齊國之學。中國兩千年封建王朝的旗幟上寫的是"孔孟之道",但行的是荀子之學。荀子才是封建文化的鼻祖、圣人。蚩尤的貢獻非常大,蚩尤作五兵,蚩尤作弓矢,蚩尤作五刑,并把它稱作"灋"。這個"灋"字之所以會有"廌",就是因為"廌"是"五刑"和"法"的創(chuàng)造者,用文字的形式保存了東夷部落的圖騰。依據(jù)就在《尚書·呂刑》,《呂刑》載"蚩尤惟始作亂,延及于平民......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殺刑,加上"劓刵椓黥",共五刑。"蚩尤惟始作亂"的"亂"字意為"治理"而非"作亂",表示的是和今天相反的意思。"劓"是割鼻子,"刵"是割耳朵,"椓"是破壞生殖器,"黥"是在額頭上刺字。以往對"殺戮無辜"的動賓結(jié)構(gòu)的理解有一定問題,可能是因為過去只施行單一的刑罰"殺"刑,會戮及到無辜之人,故而發(fā)明了四種肉刑,合起來是五虐之刑。這在黃帝時期得到繼承,沿用了"灋"。甲骨文中有御臣、御眾、御廌。郭沫若先生認為御廌是司法官吏。古法字的產(chǎn)生與著名法官廌相聯(lián)系,決非偶然。至于"去"字,許慎說"人相違也"。"去"的古文由兩部分組成。上面是矢,下面是弓,矢和弓之間是隔開的。我讀《管子·輕重》甲篇,確信"去"就是"弓和矢"。《管子·輕重》載"行事期年,而上無闕者,前無趨人,三月解[去勹  ],弓弩無匡移者"。這個[去 勹]是皮革做的保護弓箭的器具,發(fā)揮隔潮的功效,防止弓箭受潮彎曲。我們還可以從反面來論證"去"的古義是弓和矢。那就是"夷"字,也由矢和弓兩個字組成,兩字合為一體。"去"和"夷"字古義正好相反,前者是弓和矢相離,后者表示弓和矢為一套。原始人常常會因爭奪捕獲獵物歸屬發(fā)生糾紛,解決的辦法是看捕獲獵物身上的矢與人們手中的弓之間的記號是否一致。見《易經(jīng)·明夷》:"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弓和矢是可靠的證據(jù),出示證據(jù)就是"明夷",反證了"去"的證據(jù)內(nèi)涵。另外,明夷和箕子有關(guān)聯(lián),相傳《尚書·洪范》是箕子向周武王陳述的"治天下之大法",其第七策為"明用稽疑",即明夷。《云夢秦簡》有"聽其有矢",《齊語》有"納束矢",都是訴訟中出示證據(jù)的意思。綜上,我認為,"法"字的真實內(nèi)涵是:人產(chǎn)生糾紛后,由廌根據(jù)證據(jù)對瀆神和違背習俗一方進行的處罰,將瀆神與違背習俗者趕到河那邊去(即流放),進行宗教上的洗滌,使神保護群體的平安。

2 "禮"

我最近加緊寫的一篇文章叫作《尋找最初的禮-對古禮字形成過程的法文化考察》。"禮"字的含義似乎早已成定論了。但是它只解決了"禮"是什么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它是如何產(chǎn)生的問題。我對"禮"的全新認識,得益于十幾年來對古玉收藏品的關(guān)注。我甚至很得意于我的發(fā)現(xiàn),這些發(fā)現(xiàn)是法史學界、古文字學界和玉文化學界(收藏界)都未曾發(fā)現(xiàn)的。當然這充其量也只是多此一說而已。古代"禮"字寫作"豊"。 "豊,行禮之器也。從豆象形,凡豆之屬皆從豆";"豆,食肉器也。從口象形"。可見,"禮"是與祭祀活動相關(guān)的一種行為。"豊"代表一器物盛有玉形,玉是下屆蒼生和上天神靈上下溝通之媒介。在甲骨文的"豊"字中,豆中盛有一對并列的"豐",甲骨文的"豐"就是"玉"字。"豐"代表什么呢?代表一串玉?!墩f文解字》說:"玉,石之美者。......象三玉之連,丨其貫也"。用一根繩索或細木棍兒穿上三塊玉,就是玉字。這里就出現(xiàn)一個有意思的問題,三塊玉穿起來就是玉字,那么這三塊玉又是什么樣子呢?它又叫做什么呢?歷來沒有人解釋。我認為,那塊玉就是"琮"。讀從。《說文解字》說:"琮,瑞玉,大八寸。似車釭。從玉,宗聲。"大八寸,是后來不斷擴張尺寸的結(jié)果,開始沒那么大。出土發(fā)現(xiàn)的連琮,有十七節(jié)那么長。"釭",是用來固定車軸的鐵圈兒。這個鐵圈兒很可能是內(nèi)圓而外方的。對于"琮",歷來的學者有許多遐想,把它和天圓地方、交通天地等等聯(lián)系起來,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不過,玉琮之為"內(nèi)圓外方",就不是出于古人的"天是內(nèi)圓外方"的觀念--天是圓的,地是方的,因此古人將之視之為天地之間的媒介。我不贊同這種說法。我覺得還是馬克思、恩格斯說得有道理--人們首先是解決衣食住行,然后才能從事宗教、藝術(shù)。而且,宗教和藝術(shù)也是源于人們的物質(zhì)生活資料的生產(chǎn)活動。這是歷史唯物論的基本觀點。玉琮(中國的扳指)不同于西方戒指的裝飾功用,它蘊含著豐富的軍事含義:相當于今日步槍之扳機,射箭時大拇指戴玉琮,既保護了手指,又大大增加射箭的精度。古人射箭,一般是左手握弓,右手拉弦,弓與弓弦之間搭箭。箭尾與弓弦相接,箭桿就搭在左手大拇指上方。但是,箭射得多了,就免不了磨傷手指。而且手指也會增加對箭桿的摩擦的阻力,于是古人就發(fā)明了扳指。扳指一開始可能是竹筒做的,也可能有陶制的,但都不結(jié)實。后來用骨頭制成,又美觀又結(jié)實,上面還可以刻上族徽、花紋。良渚時代就多產(chǎn)骨質(zhì)的琮,稱為骨玉琮或骨琮。骨琮也可能源于被射殺的猛獸的骨頭,是戰(zhàn)利品,也是英雄的證據(jù),或許還和圖騰有關(guān)。后來出現(xiàn)玉琮。玉琮一開始可能是簡單的筒狀,管狀,一頭開口稍大,有點喇叭口的樣子,以便于戴上和摘下,另一頭稍小。大頭挨近左手大拇指的根部,也就是虎口之處。玉琮不是一開始就是"內(nèi)圓外方"的,而是作戰(zhàn)實踐中經(jīng)歷了圓形向方形,再向內(nèi)圓外方形演變的過程。內(nèi)圓的特征始終未變,變的是外方。即從圓管狀變成長方形。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便于擺放,避免四處滾落;二是便于在琮的四個平面上雕刻紋飾。這個紋飾一開始可能就是氏族的圖騰或其他符號。今天常見玉琮上面的神人面獸紋和鳥形紋,當即由此發(fā)展而來。那么,古人為什么又要拿扳指來祭祀呢?扳指是弓的一部分,而且是弓的很重要的一部分,用于瞄準。因此,古人用扳指來祭祀,來保證他射得準,保證基本的捕獲獵物需要。也可能是對神箭手的崇拜。游牧部落射箭捕獲獵物保證有基本的食物,或保證戰(zhàn)爭的勝利。"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東夷部落可能最早用玉琮作為祭祀的物品。

玉琮的原型是扳指,即弓箭的輔助用具,這個觀點如果成立的話,可以說具有很大的意義。因為弓、矢、琮是東夷部落(蚩尤部落)發(fā)明的,這對于肯定東夷部落在中國史前史的特殊地位具有積極作用。而且,東夷的琮還可以和四川三星堆、金沙文化的琮聯(lián)系起來,意義非同尋常。我推測,古代以玉為載體的禮器,不管是祭祀用具,還是交往的信物,禮物,大都源于琮。玉琮上大下小,始終保留了扳指的特征。玉琮,從上面俯視,正是璧的原型??仔殍?,孔大為瑗,孔再大為環(huán)。環(huán)二分之,三分之,便為璜,信物也。"環(huán)而不周",中有缺口為玦。玦是練習拉弓的輔助用具,其用法是納弓弦于玦內(nèi),右手握玦以拉弓弦,避免反復拉弦磨傷手指。新時期時代出土的小管狀物,類似戒指,很可能就是練拉弓時的用具,類似當年婦女納鞋底時用的"頂針兒"。與扳指作用相似的器物是[ 鞢 ],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練習拉弓弦用的。琮的細長化變型就是佩于腰間的勒子。

古人最重大的事情就是祭祀和戰(zhàn)爭。而能夠把祭祀和戰(zhàn)爭聯(lián)系在一起的活動,就是與戰(zhàn)爭有關(guān)的祭祀活動。這個活動內(nèi)容豐富,包括對戰(zhàn)神--黃帝或蚩尤--的祭拜,頒發(fā)信符、武器、號角、戰(zhàn)鼓,宣讀戰(zhàn)爭的誓詞,其中有獎賞和懲罰的內(nèi)容。戰(zhàn)爭勝利之后還有獻俘、頒賞、行罰。這些活動常常伴隨著戰(zhàn)士們的舞蹈,叫作旄舞,即執(zhí)牦牛之尾而舞,牦牛之尾是系在旗桿上端的飾物,相當于樂團指揮用的指揮旗,戰(zhàn)士們手執(zhí)盾牌刀槍,隨旄而舞。牦牛之尾的原型可能是廌之尾。這樣,是不是可以這樣說,禮起源于戰(zhàn)爭之祭祀,祭祀的對象是戰(zhàn)神,即蚩尤,蚩尤的圖騰是獨角獸廌,故指揮旗尖頭系著廌之尾。而且祭祀的物品是扳指,即玉琮,它是弓矢上面的輔助用具,也是武器的一部分,而且琮上的紋飾可能就是獨角獸。這樣看來,禮作為最早的行為規(guī)范是戰(zhàn)爭祭祀中形成的規(guī)矩,后來并稱"禮樂"。

禮是如何確立的,可能和禁忌有關(guān)系,禮到西周時正式形成,是以父系家長制為核心的區(qū)分上下男女長幼親疏的標準和觀念。《說文解字》中說"禮","豊,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從示從豊,豊亦聲,靈啟切"。"履"為"踐行",鐘鼓之聲大作,大家在一個號令之下,對祖先神、天地神的頂禮膜拜。禮有著各種繁復的規(guī)定,是當時風俗習慣的凝練和模式化。很多禮都來源于禁忌。我們知道婚姻制度很重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就以婚姻為起點。古人有"同姓不婚"的禁忌,大概因為血緣太近其后代不健壯,還會生出怪胎,怪胎被視為上帝的警告。因此,兄妹結(jié)婚的要逐出部落,于是后來才有了"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的慣例。古代有"刑棄灰于道者斷其手"的記載??赡苁且驗榛鹋c水都是宗教的清潔劑,古代結(jié)婚新娘跳火盆,就是一證?;鸷笥嗷冶灰暈椴幌橹铮瑮壴诼飞鲜呛θ说男靶g(shù),有害于公共安全,故重罪之。還有一種觀點,認為馬吸進草木灰會生病甚至死掉。古人不明白生病的原因,認為是他人制造巫術(shù)所致,解決的辦法就是求助于巫。如果還解決不了問題,可能就懷疑巫與壞人串通一氣。古代法律對巫術(shù)害人處以重刑,世界有許多古老的國家都有這樣的規(guī)定。古代打官司時要詛咒發(fā)誓的,這樣,敗訴一方就兼有瀆神的罪行。這可能有利于人們說實話,減少訴訟。古代的禁忌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比方說大家知道古人為什么笑不露齒嗎?其實,齒代表骨頭。中國古人是很忌諱骨頭的,"骨見為死"。甲骨文中的"死"字由兩部分組成,左為枯骨,右為跪姿之人,可證"死"是"死的主體被客體承認的過程"。商代人那時還是游牧部落,親人死后并不埋葬,僅僅用一些樹枝之類加以掩蓋,親人們要拿著彈弓守在旁邊,驅(qū)趕野鳥,叫做弔 ,"問終也"。即看一看死了沒有。一直等到"見骨"之后,才是"死"?;钊宋ㄒ宦┑墓蔷褪驱X,故而要"笑不漏齒"。古代人也不直接吃骨頭上的肉,要把肉先從骨頭上撕下,才能進食。又如"鄰有喪,不舂米",舂米乃招魂之音也。"不登高而招",特別是不能面北而招,面北而招乃招魂之舉也。

講到古漢字的"禮",我還要補充說一點。我認為西周時實行中國式的"判例法",這是我們中國的判例法時代,為什么呢?一是那個時代的禮幾乎無所不包,可以作為判案的依據(jù),二是存在著世襲的法官群體。為什么禮是判例法的源泉呢?因為遇到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規(guī)定得很寬泛的情況下,禮是取之不竭的源泉。以春秋鄭國子產(chǎn)執(zhí)政時期一案為例,某戶人家女兒美貌,一對兄弟前后兩天來提親,兄為文人,弟是武士,兩兄弟的聘禮都被女兒的父母接受了。兄弟之間發(fā)生爭執(zhí),毆打致傷,法官無從斷案,匯報到子產(chǎn)那里。子產(chǎn)認為"君臣無訟,父子無訟",弟弟和哥哥打官司,本身就無理。于是就把弟弟流放了。這就是一個根據(jù)"禮"來判案的例子。前英國首相丘吉爾曾在《英語國家史略》一書中談到英國的判例法。他說,我們的法律在哪里呢?寫在紙上嗎?不是。他們存在于法官的頭腦里,這就是古老的風俗習慣。法官判案時努力在風俗習慣中尋找一個合適的原則,作為判案的依據(jù)。這種判例法,和中國古代的做法并無本質(zhì)的差別。英國的風俗習慣在中國就是"禮"。"禮"的高度凝煉化便是"法統(tǒng)"。

3 "刑"

我正在趕寫一篇文章《尋找最初的刑-對古刑字形成過程的法文化考察》。在文章中提出了與學界不同的看法。"刑"字大家都很熟悉,有兩個意思:一是刑法、行罰的意思;再一個是型,模型,模范,也就是法的意思。但是,"刑"字最早是什么樣子?最早的社會功能是不是就是階級壓迫的工具?它又是怎么樣成后來的刑?這些問題似乎還遠遠沒說清楚。"井"是一個很古老的字。二里頭遺址出土陶器上面就有"井"。商代武丁時期甲骨文有一"井"字,距今有3300多年的歷史。學者多以為"井"即水井之"井","井田"之"井"。或以為乃"井"上面的欄桿。西周前期的金文仍作"井"。到了中期"井"中加"."。學者釋這個"."為井口,汲水之器,汲水之人,汲水之繩,或挖井時用的用具木槌球。到了西周后期,"井"中返回到?jīng)]有"."的字形。我對"刑"的新發(fā)現(xiàn),緣于《易經(jīng)》?!兑捉?jīng)》有:"井,法也"。當然這是后人的注釋,但必有所本。又有"何校滅耳","履校滅趾","劓刖,困于赤紱","噬膚滅鼻","困于株木,入于幽谷","困于金車","其刑剭","其人天且劓",等等。儼然是一本行刑教科書。其中的刑罰可以分為兩類:一個是用刀鋸施行的刑罰,如割耳、鼻、腳;另一個是墨刑,即黥刑,刺額。"其人天且劓"的"天",也是刺額。"臀無膚"是刺臀。"噬膚",刺皮膚,范圍較廣,如胸,乳,額,臀,臂。施行這些"刑罰"(其實當初還不是刑罰)所用的用具,除了刀鋸之外還有"校"?!墩f文解字》:"校,囚具也"。是用木頭制作的,可以活動用來固定被刑人身體各部位的專用工具。也就是《易經(jīng)》里面說的"困于株木"的"株木","困于金車"的"金車"。"金車"大約是銅木結(jié)構(gòu)的囚車。還有"赤紱",紅色的繩子,用來捆扎囚具的繩索。紅色概因其辟邪,或因為染上了血色。那么"校"是什么樣子的呢?"校"的樣子就是"交"。"交"的甲骨文近似于"井",只不過是斜向的"井",兩個字是通用的。"井"象征四根木柱構(gòu)成的,用紅色繩索固定的,可以改變尺寸的行刑工具。甲骨文中的"井"除了用于地名、姓氏之外,用于器物的就有兩個:一個是水井的井,其形如木結(jié)構(gòu)的井欄桿;另一個就是刑法的刑。甲骨文中還有"井"中加一個小點的字,眾說紛紜,稍后還會涉及它。甲骨文還有幾個字很重要,一個是"井"中有"人",另一個是"井"中有"刀",或井、刀并列。

"井"中有"人"這個字歷來爭論很大。胡厚宣先生《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有一篇文章《釋井》("井"中有"人")有集中的介紹。大約是說,商承作認為是囚字,丁山認為是死字,還有釋為棺槨,人在棺槨里,有埋葬之義。胡厚宣先生釋之為"死"字,他說:"且觀井之主詞,為王者二,為帚者十二,為王子者二十一,為王之師傅近臣者九。其非王者亦皆與王之關(guān)系最為密切,則其疾病生死,自為王關(guān)心,而必見之貞  "。又說"[井人]釋為囚,安有為王者,亦自受其刑獄之苦乎?"又舉"馬井""馬不井"的例子,說"夫人者固可以囚之矣,蓄馬有廄,亦可以囚之乎?[井人]釋為生死之死,則一切釋然矣。"對于這一觀點,有學者指出,甲骨文中已有"死"字。故以為不妥。

我認為從"井"中有"人"到"井"中有"刀"或井、刀合寫,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井"中有"人"之字,是"刑"字的原始模樣,但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刑罰。那么,它代表什么意思呢?是文身,即后來蚩尤發(fā)明的"五刑"當中黥刑的習俗。始于東夷部落。"東方曰夷,被發(fā)文身",就是證明。東夷的文身發(fā)展到蚩尤的黥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商人繼承了這一個傳統(tǒng)并加以改造。因此,在商代的前朝,"井"中有"人"之字,只是風俗習慣意義上的文身。古代文身并不是一件輕松的事,特別是給兒童文身,他們會哭鬧的。而且文身是較長時間的工作,有復雜的程序。因此需要"校"即"井"來固定人的身體?!兑捉?jīng)》里說"噬膚"就是紋身的過程。"噬",咬也。亦即"肴"。文身是一件痛苦的過程。毅志薄弱的年輕人免不了要大呼小叫。于是便有了"倄"字。《說文解字》說:"倄,刺也,從人肴聲,一曰痛聲。"《廣韻》:"倄,痛而叫也。"這個字反映了用"井"把人固定起來在皮膚上刺青的情景。文身用的刀子很小,很精細,即"辛"。有直刀,彎刀,還應當有墨汁和筆之類。因此,該字不需要用刀符來表示。只是到了后來,發(fā)展到用大工具刀鋸干重活(割耳、鼻、腳)時,才突出了刀符。

文身的字義自然還可以涉及到馬匹,給重要的馬匹身上文上標識,也用這個字。這是很自然的。駁字、骍字就可能與此有關(guān)。既然對王的親族、地位高的人乃至于馬匹都可以文身,那么就解決了"囚"字、刑罰的"刑"字和"死"字都解釋不通的問題。

甲骨文的卜辭中有這樣的句式:對幾十個人進行刖刑,井?還是不井?這時的井就是刑罰的意思,而不是死不死的死了。因為在卜辭的邏輯來看,問對幾十個人行刑,會不會死,這是不符合邏輯的。為什么呢?刖刑不是死刑,如刖刑的結(jié)果大多致死人命,就和死刑差不多了。

現(xiàn)在回過頭來說文身。文身的意義是作記號,給本人看,也給大家看。看的目的是約束和禁止,這和禁忌是密切聯(lián)系的。周清泉先生寫了一本書,叫作《文字考古》,對我啟發(fā)很大。他說,在商代,男孩八歲要行成童之禮。天干十位中辛為第八,表示要用辛行文身禮,即刺額。女童十四行成人禮,要文乳。日本古漢字學者白川靜先生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就指出:"爽字形以兩乳為主題,顯示女性的紋身。"周清泉先生在《文字考古》中則列出與文乳有關(guān)的十七個甲骨文。天干十四即丁,丁者壯也。男女成年之后可以"私奔",談對象了。即"仲月二月雖奔不禁"之義。女子十四行禮為"妾","妾"字的另一種寫法是左"女"右"辛"。"聘為妻,不聘為妾"。這引起我的一些聯(lián)想。天干二十為"癸",該字上半部即樊字,中間有個井字,代表校。下面的"天"即黥額,"其人天且劓"的"天"。也許男子二十歲成年時還要再文一次額。男人由于文了額文了胸而顯得美麗,"彥"字就是辛和彡組成的,彥,男子之美稱也。女子因為文乳而顯得妖冶,故女、井合一為"妍",文靜漂亮之義。

說到文身的"文"字,也是由于文身而得來的。"文"字本身即來源于"文身"?!墩f文解字》說:"文,錯畫也,象交文。"《史記·越世家》:"剪發(fā)文身,錯臂左衽。"注:"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青錯畫其臂。"以刀割膚,令血出,又填之以墨,赤青相交。于是有"文彡"字?!稄V韻·文韻》:"文彡,青與赤雜。"又《禮記》:"青與赤謂之文。"文身,施行于不同的年齡不同的人群。其目的是規(guī)范人們的行為,變野蠻無序為文明有禮。文身啟自額,"天"也,又擴至胸,"人"也。故有"侀"字。文身的文化含義被《易經(jīng)》的彖詞概括為:"天,文也,人,文也。文明以止。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即文身,明即明示,止即行有所止。在這些玄妙的理論的背后,不過是一些平常而樸實的生活經(jīng)歷。甲骨文中的"文"字就是類似爻字中間有各種符號圖案,表現(xiàn)的正是男子二十歲文胸之義。于是,聯(lián)想到頗有爭議的"井"中加點的字,爻中加點和井中加點,這兩個字是相通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井"中加點之字,起初便是文身。周清泉《文字考古》中列出了十個甲骨文的文字。其字形是斜立之"井",中有各種圖案。如果我們把這個字擺正的話,那就是"井"中加"."的那個字--丼。

古"井"字經(jīng)歷了一下的演變過程:井→ (人) 丼(.)→  侀→井刀。正反映了從風俗習慣的文身到刑罰的歷史演變過程。當文身之黥演變?yōu)樾塘P之黥時,那個小點已經(jīng)不明確了不再適用了,才出現(xiàn)了井刀相合的刑字?!抖Y記·王制》說:"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變。故君子盡心焉。"第一個刑指刑法,而侀字指文身。一經(jīng)文身,終身不可改變。而由文身所確立的規(guī)矩,應當謹慎遵從。

我想再說說男孩八歲文額。八歲文額為"童",是成童之禮。"童"的本義是為尚未長出角來的牛羊。沒長草的土堆也叫童。童字上面是"辛"字,文身的工具,下面的"里"字,實際上是一個人的面部輪廓,文額的圖案可能是在前額上的中間偏上的部分,文一只牛角之類,表示長出了角,成熟一些了。二十歲時,在文胸的同時,再在額上文一角,這個角在原來的基礎(chǔ)上擴大了,表示最終成年。東夷人額上有一只角,源于獨角獸的圖騰。獨角獸可能最初是有這樣的動物,以后絕跡了。但東夷人,蚩尤后代,世世代代在額上文一個角,就把這個傳統(tǒng)延續(xù)下來了,表示它沒死。也許到了以后的某個時代,東夷人集體地做了俘虜,這樣,額上的獨角圖案便成為奴隸的符號,才慢慢的把文身變成了黥刑。

男孩八歲文額,表示他半大小子了,要懂事不懂事的時候,應該離開母親的身邊,不要再吃母乳了。他應當由舅舅們教育了。這種文身的文化意義是禁止母親與親兒子之間的性行為。是一種禁忌。男孩在母親(或許多母親)身邊,長到八歲,足以獨立了。而且母親在哺乳期間不易懷孕,這有利于少生優(yōu)育。八歲之后斷乳,母親又可以生育,這有利于種群的繁衍。有一個類似動物世界的電視片,有這樣的情節(jié):在獅群之外,有一、二只游蕩的雄獅。雄獅千方百計要咬死母獅正在哺乳的幼獅,目的是與母獅交配,并生下他的后代。如果獅子王國有成童之禮,幼獅就不至于死于非命了。

男孩八歲文額是一種教育的措施。在原始社會,對幼童的教育除了語言和身教,可能更多依靠強制性措施。古代的"學"字、"教"字,"孝"字都帶有"井"、"爻"字,這就是"校"春秋時子產(chǎn)"不毀鄉(xiāng)校","鄉(xiāng)校"就是集中進行教育的場所。進行教育的人可能就是廌,這是一個官職,專職人員。甲骨文里有"御廌"一詞,郭沫若先生認為是"司法小吏"。"司法小吏"兼著民間教育的職能,這跟前些年中小學校設(shè)法制副校長是一樣的道理。教育的方法免不了粗暴,這就是"鞭作教刑"。把壞孩子脫光了打他個體無完膚--"臀無膚","噬膚",身上出現(xiàn)鞭痕:××,這就是爻字,井、交、爻、文都是相通的字。正因為廌是法制副校長,所以身邊離不開"井"。于是我們在甲骨文中發(fā)現(xiàn)了一個有意思的字[廌井],左廌右井。開始是教育壞孩子,后來是教育違法者,開始是文身,后來是黥,還有其他殘酷的刑罰。當"井刀"字出現(xiàn)時,它只是宣揚其暴力無情的一面,而它的前身,那些促使人類從野蠻走向文明的,在齊魯原野上在夕陽余輝中閃動的美麗動人的文身圖案,早已蕩然無存,只露出血淋淋的刀鋸來。

4 "律"

我即將發(fā)表的一篇很長的文章叫作《尋找最初的律--對古律字形成過程的法文化考察》。正如我的老師北大歷史系教授??偙罄蠋熕f的:自來研究法字的多而研究律字的少。祝老師90年代發(fā)表了兩篇文章《律字新釋》和《關(guān)于我國古代的改法為律問題》。我稱其為律字研究的姐妹篇。祝老師提出了一些新的觀點,對我啟發(fā)很大。比如"筆"字包含的"劃分"的含義,"率"與"律"的關(guān)系問題。我只是換了一個角度,從戰(zhàn)鼓,戰(zhàn)爭之神,和用筆勾畫五刑圖像公布法律的角度,對"律"字的本義和沿革進行了探討,并且運用"法律樣式"的方法揭示出秦"改法為律"的本質(zhì)原因。

中國古代的"律"字可能像"刑"字一樣久遠,并長期成為封建歷朝法典之名。但"律"字的法律含義是如何形成的?這始終是一個未解之謎。

《說文解字》說:"律,均布也。從彳聿聲"。 "律"的第一個含義是音律、聲律、樂律,即音之高低、快慢。 "律"的第二個含義是古代用作校正音樂標準的管狀儀器。共有十二支,統(tǒng)稱十二律。還有 "古律用竹,又用玉,漢末以銅為之"的說法。

在甲骨文中,"律"字的基本字形是聿。表示以手執(zhí)木之義。該木或即木制的鼓槌。這樣,"律"字的本義是擊鼓、擊鼓者。在遠古時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戰(zhàn)爭是非常重大的事情。鼓聲成為指揮軍隊或溝通情報的重要手段。《易經(jīng)》說:"師出以律"。甲骨文資料中有"師唯律用"。"律"即鼓之音調(diào)和頻率。古代傳說中,黃帝曾經(jīng)用夔的皮制作鼓,"聲聞五百里"。黃帝打敗蚩尤后召開部落聯(lián)盟大會,"合符釜山",統(tǒng)一兵符和量器,并"作為清角。"此舉與舜"同律度量衡"性質(zhì)相同。當文字誕生之際,這些古人耳熟能詳?shù)墓适?,便自然成為文字?chuàng)作的素材,并具有了非如此表現(xiàn)不可的必然性。

古代的戰(zhàn)鼓或許像編鐘一樣是一組或一套的。最古老的戰(zhàn)鼓名字叫"皋陶",而最古老的法官和司寇也叫"皋陶",這也許不是簡單的巧合。這些戰(zhàn)鼓是由不同長度、直徑的鼓木蒙以獸皮而制成的。西周時已有專門制作鼓的工匠。鼓的規(guī)格不同,擊打時發(fā)出的聲調(diào)和傳播的距離也不同。《周禮》說:"鼓大而短,則其聲疾而短聞;鼓小而長,則其聲舒而遠聞。"又說:"大師執(zhí)同律以聽軍聲而詔吉兇"。這里說的"同律"即事先約定好的鼓點兒-鼓聲的高低和頻率。這種鼓點兒就是指揮軍隊行動的號令,具有極大權(quán)威,任何人不得違反。否則將受到嚴懲。這些內(nèi)容在古代戰(zhàn)前的誓詞中并不少見。比如《甘誓》:"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戰(zhàn)鼓皋陶的權(quán)威兼而受到刑官皋陶的拱衛(wèi)。而皋陶則由于嚴明賞罰而被后人歌頌。"淑問如皋陶,在泮獻囚"。至此,古代的"律"字便由擊鼓者演變成戰(zhàn)鼓,進而演變成戰(zhàn)鼓發(fā)出的聲音,即軍令、軍紀。

聿字加上彳便演化為律。彳是行字的半邊,表示街道、路口、村落。當"聿"演變成"律"時,也許古老的社會生活已發(fā)生了巨大變革。古老氏族也許由游牧轉(zhuǎn)為定居。原先的軍事組織演變成半軍事半行政的村落。這時的戰(zhàn)鼓被固定安放在村中央的某處。而這時的鼓聲除了軍令之外,更多地是通知眾人開會、納糧、出丁之類,如同當年生產(chǎn)隊的鐘聲一樣。

戰(zhàn)鼓發(fā)揮功能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鼓點兒要一致,其包含的內(nèi)容須統(tǒng)一而明確;二是鼓的設(shè)置地點要合理,太近了沒有必要,太遠了聽不到。由中央領(lǐng)袖發(fā)出的鼓點兒像波紋一樣一波一波地傳出去,又一波一波地反饋回來。這也許就是"均布"的本義。許慎的解釋必有所本,但其古義當時或已失傳。

"律"通"率"。兩個字是同義字。祝總斌老師指出:率的法律含義產(chǎn)生得比律字還要早些。率就是標準、尺度。商鞅變法后,制定了殺敵若干、晉爵何級、授田幾許的標準,就是率。漢代就有"首虜率"。它與商鞅的 "軍功率"也許有著內(nèi)在聯(lián)系。青川木牘載:"二年修為田律"。其中"二年",系秦武王二年,即公元前309年。這是律字以法律字義出現(xiàn)的首例。立功受賞之率變成授受田土之律,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在這里,我們依稀嗅到了秦人"改法為律"的文化氣息。

如果說"禮"是家法,是組織同族人群對祖先神進行祭祀的儀式規(guī)則,那么,"律"則是軍法,是古人組織眾人進行狩獵和戰(zhàn)爭的號令。"禮"是宗法 的產(chǎn)物,"律"是游牧生活的產(chǎn)物。不管是中原農(nóng)耕民族之"禮",還是西北游牧民族之"律",它們都在西周初期周公所總結(jié)的"禮樂"文化中占有各自的席位:禮者,中原之法也;樂(律)者,西北之法也。這兩者的結(jié)合,便奏出中國傳統(tǒng)法律文化的主旋律。

至于秦國"改法為律"的原因,除了一般的社會文化原因之外,其本質(zhì)原因是出現(xiàn)了新的"法律樣式"。西周春秋的"法律樣式"是"以刑統(tǒng)例",即"五刑之屬三千",意為五種刑罰后而編輯了眾多的受此刑罰的判例;戰(zhàn)國時代是"以法統(tǒng)令",即李悝的六法之下開列眾多法令;秦國則是"以律統(tǒng)刑"。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應負什么樣的責任?當受何種處罰?都詳而細之,一覽無余,官民皆曉。這種"法律樣式"適應了當時的社會政治和統(tǒng)一的需要,具有無窮的生命力。因此被以后歷朝所承繼。學術(shù)界有許多論述,"刑"、"法"、"律"沿革的文章,其要害莫出于此。

5"德"

我曾經(jīng)發(fā)表過一篇文章《尋找最初的德-對先秦德觀念形成過程的法文化考察》。對德字的本義作了新的解釋。甲骨文中有"德"字,但是當時的"德"字沒有下面的"心"符。在商人心目中"德"字和"得"字是一樣的,是"行有所得"。這個"心"符是西周時加上去的。西周時為什么加上這個"心"符,可能與當時"以德配天","懷保小民"的"德治"思想有關(guān)。

"德"字的核心部分是其中的"罒"字。對這個字,歷來有兩種觀點:一認為是"目",眼睛。"目"上加"丨"。"丨"是懸鐘,古人蓋墻,用來測量墻壁是不是垂直。"目"上加"丨"就是今天的"直"字。那么"德"字與"正直"就有了聯(lián)系。"彳"代表街口,道路。那么,"德"的意思是道路上發(fā)生了正直的事情。另一種觀點,認為"罒"不是"目"字,而是"臣"字。我同意第二種觀點。

我認為,甲骨文"德"字的右部不是"目"字而是"臣"字,從這層意思上我同意上述第二種觀點,但其論據(jù)不盡相同。我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新的詮釋:

首先,"臣"字與"目"字字形原本有別,后混而互用。兩個字形有明顯的不同:其一,"臣"字中含的筆劃是長形的半圓形,"目"字中含的筆劃是完整的圓形;其二,"臣"字中的長形半圓橫跨框內(nèi)外,而"目"字中的圓形只在框內(nèi)。"臣"與"目"字形異或同形,又出于刻劃的方便,才造成筆誤,以致將兩字互用。這是探討"德"字原始字形字義時務必注意的關(guān)鍵。

其次,"臣"上加"丨"與"目"上加"丨"是兩個不同的字。由于古"臣"與"目"字形近而互換,才使"直"字(目上加丨)替代了"德"字的右半部(臣上加丨),才把古"德"字與"直"字(正直)之義相聯(lián)系,從而無意之中掩蓋了"德"字的原始字形字義。但是,"直"字不論從字形還是字義上說,都與最初的德字無關(guān)。古德字的字形字義是從"臣"上加"丨"而來的。因此,必須首先弄清"臣"字的原始含義。

第三,"臣"字的原始含義是"以弓縛首,牽之以祭"。對"臣"字本義的詮釋似無異議?!墩f文解字》:"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但至于其字形何以"象屈服之形"?歷來都說法不一。大體有二說:一是郭沫若的"豎目之形"說。二是章太炎的"束縛之形"說。

我認為,"臣"字的本義是"以弓縛首"。其論據(jù)有二:第一個證據(jù)是字形。古"臣"字由外部、內(nèi)部兩部分組成,內(nèi)部長形半環(huán)象人首,外部半圈象文弓字。戰(zhàn)爭之后,勝利者將弓弦脫下,并用弓弦捆縛戰(zhàn)俘,押之以歸。或用弓弦捆束戰(zhàn)俘脖項,牽之以返。此時,弓還有另外一層作用,就是證明俘虜是屬于自己的戰(zhàn)利品,別人不能爭議。其目的是等待論功行賞。因為古人的弓矢上面刻有族徽或記號,掛在俘虜上的弓便是直接的證據(jù)。因此,久而久之,以弓弦捆縛他人的脖項,便帶有統(tǒng)治、打敗或奴隸身份的特定的含義。

第二個證據(jù)是從文化傳統(tǒng)上來證明的。《左傳·襄公六年》載:"宋華弱與樂轡少相狎,長相優(yōu),又相謗也。子蕩怒,以弓梏華弱于朝"。杜預集解:"張弓以貫其頸,若械之在手,故曰梏。"楊伯峻注:"用弓套入華弱頸項,而己執(zhí)其弦"。華弱與樂轡(即子蕩)從小一起長大,親匿無間,常戲鬧無禮,致子蕩翻了臉,竟在朝堂之上取弓弦捆華弱脖頸以羞恥之。這段文字的價值并不在于批評貴族們的言行有失檢點,而在于再現(xiàn)了一段被人們遺忘或忽略的古老典故。而"以弓套入頸項,而己執(zhí)其弦",正是古代"臣"字的本義--"以弓縛首"。子蕩對華弱的羞侮之義便在于此。當《左傳》的作者將這段文字記載下來之際,也許知道其原始的含義,可惜后來被人們遺忘了。

既然"臣"字的古字是"以弓縛首"即戰(zhàn)俘,那么"臣"上加"丨"就是"牽之以歸"之義。古代戰(zhàn)爭常以俘獲奴虜為目的。俘虜還可以用來祭祀,感謝祖先神、上帝神的保佑,取得戰(zhàn)爭的勝利。而戰(zhàn)俘"臣"便成了祀祭的犧牲品?!墩f文解字》:"臣,牽也";"牽,引前也,從牛象引牛之縻也,玄聲"。"牽"字用如名詞者,特指祭祀的牛、羊、豕。"臣"最初是用來祭祀的俘虜?!兑捉?jīng)》說:"孚于嘉,吉。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享于西山";"升虛邑,王用亨于歧山"。還有《逸周書》中的 "牽牲"、"告以馘俘",大約都是講以俘虜祭祀神。

"德"字"以弓縛首,牽之以祭"的古義,還可以從其他字義得到佐證。第一是"升"字。《說文解字》"德,升也"。 "升"乃古時供祭祀的牲體,在鼎曰升。第二是"賢"字。古代的"賢"字,正是以手臂之力控制震懾戰(zhàn)俘,勿使逃跑之義。第三是"臧"字"。 "臧"字的古文作"臣戈"。正是以戈擒獲、制服俘虜,勿使逃亡之義。"德"、"賢"、"臧"(善)都是褒義之字,它們的本義都與戰(zhàn)爭有關(guān),或以繩索牽系俘虜以歸,或徒手制服俘虜,或以戈震懾俘虜。因為他們是勝利者,故爾得到頌揚,沙場上的勇武之舉便得到道德輿論的稱贊。而"臣"則作為戰(zhàn)敗者,以其降服之狀,從反面襯托著戰(zhàn)勝者的勇武。今天,當我們面對"德"、"賢"、"善"字時,似乎仍感受到它們作為人類優(yōu)秀品質(zhì)所散發(fā)的祥和美好的光環(huán),而其中沉積了數(shù)千年的刀光血影卻早已毫無蹤跡。

在殷人看來,德是這樣一幅場面的縮寫:祭祀--戰(zhàn)爭--俘獲--祭祀,這是一種政治意義上的"行有所得"。而與"德"并用的"得"字,則是一種經(jīng)濟意義上的"行有所得"。無論如何,當時的"德"字盡管也偶爾被用作類似道德之義,但基本上還不具有后世那樣的普遍道德的含義。

周人重"德",蓋起于周公。周公總結(jié)了殷人迷信鬼神、專任暴力而亡的教訓以及周人得道多助以獲成功的經(jīng)驗,提出了"以德配天"的理論,從而完善了"天祖二元神"的神權(quán)思想體系。他認為,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祖先神,所有民族共有一個至上神--天帝。哪個民族獲得天帝的贊許,天帝就把治理天下的權(quán)力交給他們,他們便獲得"天命"。同時,天帝是仁慈的,他關(guān)心民間疾苦和百姓的愿望。人民擁護誰,誰便有了"德",天帝就把"天命"交給他。要保有天命,必須明德。要"明德",就必須關(guān)心民間疾苦,"懷保小民"??傊?,在周人看來,在上帝和人民面前要謹小慎微,戰(zhàn)戰(zhàn)兢兢,如履薄冰,對自己的言行要嚴加約束,對人民要關(guān)心,時刻注意民心的向背。......這些精神活動無不由"心"來調(diào)整和支配。統(tǒng)治者對上帝的敬畏之心、自我克制之心和對民眾的關(guān)注之心,最終換來一個"德"字。只有有了"德",才具備治理天下的資格。這一重要思想的確立表現(xiàn)在古代文字上,便是在甲骨文德字里面加上了"心"符。

西周德觀念的產(chǎn)生,是"以德配天"神權(quán)思想形成的一個產(chǎn)物,它標志著"迷信鬼神,不重人事"時代的結(jié)束,和"既信鬼神,注重人事"時代的誕生。這無異于是對古代鬼神世界的一次大地震,是神權(quán)思想的第一次大動搖。德觀念作為一種橋梁,溝通了上帝與統(tǒng)治者的聯(lián)系,也溝通了統(tǒng)治者與被統(tǒng)治者的聯(lián)系。不僅如此,它還促進"明德慎罰"思想的形成,極大地豐富和完善了當時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從而促成了古代法律文化的第一次飛躍。

在講課即將結(jié)束之際,我想再一次強調(diào),我在古文字方面仍是門外漢,沒有經(jīng)過系統(tǒng)的學習和訓練,當然也就是沒有什么框框。我的觀點比較大膽,愿言前人所未言者。但說的對不對,仍有待實踐的驗證。這些年來,工作繁忙,沒有條件系統(tǒng)讀書,有些孤陋寡聞。同學們幫我查一查,如果在我之前已經(jīng)有了和我相同的觀點,拜托大家盡快告訴我,以便及時補救。

我的講座就到這里。謝謝大家!

                   (錄音整理:鄧陸陽)

 
請您支持獨立網(wǎng)站發(fā)展,轉(zhuǎn)載請注明文章鏈接:
 文章地址: 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1/2930
 引用通告: 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trackback.php/2930

「 支持烏有之鄉(xiāng)!」

烏有之鄉(xiāng)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wǎng)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wǎng)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wǎng)絡(luò)無版權(quán)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xiāng) 責任編輯:利永貞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xiāng)網(wǎng)刊微信公眾號

收藏

心情表態(tài)

今日頭條

點擊排行

  • 兩日熱點
  • 一周熱點
  • 一月熱點
  • 心情
  1.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2.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3. 褻瀆中華民族歷史,易某天新書下架!
  4.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
  5. 我對胡錫進和司馬南兩個網(wǎng)絡(luò)大V的不同看法
  6. 公開投毒!多個重大事變的真相!
  7. 菲律賓沖撞中國海警船,中國會打嗎?
  8. 2001年就貪污23億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國內(nèi),也叫認罪悔罪減刑?
  9. 否定了錯誤,并不代表問題不存在了
  10. 吳銘|輿論斗爭或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1. 普京剛走,沙特王子便墜機身亡
  2. 送完一萬億,再送一萬億?
  3. 湖北石鋒:奇了怪了,貪污腐敗、貧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紫虬:從通鋼、聯(lián)想到華為,平等的顛覆與柳暗花明
  5. 李昌平:縣鄉(xiāng)村最大的問題是:官越來越多,員越來越少!
  6. 朝鮮領(lǐng)導落淚
  7. 讀衛(wèi)茂華文章:“聯(lián)想柳傳志事件”大討論沒有結(jié)果,不能劃句號
  8.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9.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10. 房地產(chǎn)崩盤,對經(jīng)濟的影響超出你的想象
  1. 張勤德:堅決打好清算胡錫進們的反毛言行這一仗
  2. 郝貴生|如何科學認識毛主席的晚年實踐活動? ——紀念毛主席誕辰130周年
  3. 吳銘|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們遭遇致命一擊!
  5. 尹國明:胡錫進先生,我知道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藥謊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現(xiàn)!面對發(fā)燒我們怎么辦?
  8. 祁建平:拿出理論勇氣來一次撥亂反正
  9. 說“胡漢三回來了”,為什么有人卻急眼了?
  10. 這輪房價下跌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你的想象
  1. 77年前,2583名英雄兒女踏上北撤之路
  2. 大蒜威脅國家安全不重要,重點是他為什么會那樣說
  3. 相約12月26日,共赴韶山!
  4. 烏有之鄉(xiāng)關(guān)于推出紙質(zhì)閱讀資料的公告
  5. 歐洲金靴|“一切標準向毛主席看齊!” | 欣聞柯慶施落像上海福壽園
  6.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