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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遺臭萬年說法的由來

唐宋 · 2010-08-01 · 來源:唐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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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檜遺臭萬年說法的由來
  
  作為公認的國之巨蠹,秦檜不遺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檜專權的十八年間,秦檜賣官鬻爵、開門納賄,“監司、帥守到闕,例要珍寶,必數萬頃乃得差遣”,“臘月生日,州縣獻香送物為壽,歲數十萬”(《續資治通鑒》)。
    
  秦檜家積蓄財富足可敵國,“其家富于左藏數倍”,秦檜家的財產比皇帝的還要多幾倍。另外飛揚跋扈,到處霸占田產,秦檜所建的相府園宅在他死后被拿來用作宋高宗退位當太上皇的居所德壽宮,足見其規格之高,現在德壽宮已被考古發掘。
    
     秦檜用人,盡用贓官墨吏,要是有贓污不法被舉訟的,“檜復力保之”。其結果是,“贓吏恣橫,百姓愈困。”。
    
  在秦檜當國時期,南宋財政由于秦檜集團的貪瀆,陷入全面窘困,“府庫無旬刀之儲”。如此尤嫌不足,更加以橫征暴斂,秦檜下達指令,“密諭江、浙監司暗增民稅七八”,結果導致“民力重困,饑死者眾。”
    
  在秦檜專權期間,秦檜結黨營私、徇私舞弊、迫害異己、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還大興文字獄,進行嚴酷的輿論管制以粉飾“太平”,秦檜及其同黨就是一群禍國殃民的民族敗類,他們無惡不作,無所不為!
  
  秦檜專權的十八年間,秦檜利用權勢,貪污勒索,廣置家產。
  
  一一四二年劉光世病死,劉光世家在建康的園第(豪宅),被秦檜霸占。
  
  張俊死時,張家僅房地產一項,每年收入就多達七萬三千貫錢,也就是僅房租一項,就年收入七千三百萬文錢,全部被秦檜強行奪占。
  
  南宋各地官員平時要向秦檜貢獻財物,每年秦檜生日,還要送大批禮物祝壽,秦檜一年收入幾十萬貫。
  
  南宋臣民都知道,秦檜家的財富比南宋朝廷的左藏庫(國庫)還要多過數倍。
  
  秦檜又密令南宋全國各路州縣用各種方式增加民稅七八成,然后秦檜貪污侵吞其中多出的部分。《宋史·食貨志》記載說,民力因此重困,餓死者極多。
  
  秦檜及其黨羽為了收刮民脂民膏,還不斷思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如兩浙百姓責要繳納綿、綢、稅捐、茶捐、雜錢、白米六色,和別科米麥,“有一畝地納四五斗者”;京西地區,根據隱田,“增添租米,加重于舊”;湖南“有土戶錢、折托錢,醋息錢、麥引錢,各色不一。”總之,“自檜再相,密諭諸路暗增民稅七八”,并令各地,“間乞減免,理宜禁絕”,于是“民力重困,餓死者眾,皆檜之為也。”(<文獻通考)卷5)
    
  從上述種種跡象來看,自紹興和約簽訂之后,南宋百姓生活不但沒有改善,稅收非但沒有減少,反倒進一步貧窮,進一步增加。
  
  如此殘破黑暗景象。,真虧得某些網友有膽量公然宣稱的“秦檜能夠使殘破的宋朝有機會修養生息,使宋朝的人民體驗和平、富足的生活”!
  
  由于秦檜的黑暗統治,當時百姓也紛紛起來反抗,當時只福建各地的農民起義,就有“數十百部,部數千至數十百人”;有管天下、伍黑龍、卓和尚、何白旗.滿小紅、朱明領導的義軍。還有宣州(安徽宣城縣)的摩尼教徒在俞—的領導的起義,而當時宣州知州正是秦檜之弟秦梓!
  
  此外,還有江西劉花、何花等人的起義。起義波及廣東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接著,海南島的“瓊、崖、詹、萬四州”百姓、浙江臺州地區的百姓),江西傳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頤寧縣的饑民,浙江衡州的饑民,江西吉州地區的農民,都紛紛揭竿而起,殺富濟貧,屢挫官軍。
  
  自紹興五年岳飛平定楊幺以來,至宋金議和之前,南宋境內,有過如此規模的起義么?沒有!那些認為議和帶來和平,從而給百姓帶來福澤的人,難道你們不想想,為何這些起義,不在戰事最激烈的紹興十年前后發生,而在宋金議和之后發生呢?這其中,又意味著什么呢?
  
  秦檜執政期間,是宋朝最黑暗、專制、腐敗的時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榮,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勵精圖治之上,與秦檜、趙構之流毫無關系。若以后世南宋的繁榮,來為宋高宗趙構和奸相秦檜的屈辱和議辯護,真是張冠李戴,教人發笑了。秦檜禍國殃民,罪證如山,縱巧舌如簧,縱難洗其罪名矣。
  
  秦檜的禍國殃民、罪惡滔天,實在罄竹難書,本文也只是略舉一二,未盡全貌。
  
  一一五五年十月,秦檜病死,臨死前,秦檜把他的黨羽參知政事董德元、簽書樞密院事湯思退等人叫到床邊,各贈黃金一千兩,囑托后事,就是囑托他們繼續堅持秦檜的賣國政策,繼續向金國投降。
  
  秦檜一生作惡多端,秦檜死后,南宋臣民群情激憤,紛紛揭露秦檜罪惡。宋高宗被迫恢復了一些被秦檜迫害誣陷的官員的名譽,但又擔心抗戰派否定“和議”,引起金國懷疑。一一五六年三月,宋高宗采納秦檜黨羽萬俟卨、湯思退等人的建議,下詔說明,議和降金是他的主意,不會因秦檜死掉而有所改變。
  
  秦檜一生作惡多端,罪惡滔天,天人共怒。秦檜死了幾十年,南宋軍民仍然沒有忘記秦檜的滔天罪惡,人們憎惡秦檜,紛紛在秦檜的墳地上大小便。
  
  有一次,南宋一個將領率軍路過秦檜墳墓,就故意讓士兵們在秦檜的墳墓旁安營扎寨,于是那些士兵要上廁所時,就紛紛跑到秦檜的墳墓上,在秦檜的墳墓上大小便!人們因此傳出民諺“太師(秦檜)墳上土,遺臭萬萬年”,——這就是秦檜遺臭萬年的說法的來歷!
  
  秦檜的墓葬規模較大,陪葬的金銀財寶以及各種名貴寶物眾多。后來,兵荒馬亂,有些貧苦民眾迫不得已,去當盜墓賊,于是陪葬的金銀財寶眾多的秦檜墳墓便成了盜墓賊經常光顧的好去處,盜墓賊們接踵而至,紛紛前去挖掘秦檜的墳墓。
  
  經過眾多盜墓賊的不懈努力,秦檜墳墓里面的財寶被發掘一空,而秦檜得墳墓也因此被破壞殆盡,甚至秦檜的尸體也成了盜墓賊們便溺的器具,還被扔得到處都是,有的還被狗叼走!
  
  所以,秦檜(甚至秦檜的家人)墓葬難以留存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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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材料一:

  
  
在秦檜專權期間,秦檜甘當奸細、賣國求榮、結黨營私、獨斷專行、徇私舞弊、迫害異己、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還大興文字獄,進行嚴酷的輿論管制以粉飾“太平”,秦檜及其同黨就是一群禍國殃民的民族敗類,他們無惡不作,無所不為!
  
   秦檜一生作惡多端,罪惡滔天,天人共怒。秦檜死了幾十年,南宋軍民仍然沒有忘記秦檜的滔天罪惡,人們憎惡秦檜,紛紛在秦檜的墳地上大小便。
    
    有一次,南宋一個將領率軍路過秦檜墳墓,就故意讓士兵們在秦檜的墳墓旁安營扎寨,于是那些士兵要上廁所時,就紛紛跑到秦檜的墳墓上,在秦檜的墳墓上大小便!人們因此傳出民諺“太師(秦檜)墳上土,遺臭萬萬年”,——這就是秦檜遺臭萬年的說法的來歷!
    
    秦檜的墓葬規模較大,陪葬的金銀財寶以及各種名貴寶物眾多。后來,兵荒馬亂,有些貧苦民眾迫不得已,去當盜墓賊,于是陪葬的金銀財寶眾多的秦檜墳墓便成了盜墓賊經常光顧的好去處,盜墓賊們接踵而至,紛紛前去挖掘秦檜的墳墓。
    
    經過眾多盜墓賊的不懈努力,秦檜墳墓里面的財寶被發掘一空,而秦檜得墳墓也因此被破壞殆盡,甚至秦檜的尸體也成了盜墓賊們便溺的器具,還被扔得到處都是,有的還被狗叼走!
    
    所以,秦檜(甚至秦檜的家人)墓葬難以留存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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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再次當宰相之后,在秦檜的主持下,南宋小朝廷一味奉行屈膝求和政策,甚至不惜大肆出賣國家領土主權,通過割地稱臣納貢,不惜一切代價地向金國奉行屈膝投降政策,換來了喪權辱國的屈辱和議。
  
   當時,南宋朝野上下群情激憤,很多正直的官員紛紛起來抗爭規諫。南宋朝廷官員范如圭寫信給宰相秦檜說:自靖康以來,金國女真軍隊所殺戮的,不是宋軍將士的父兄,就是他們的子弟,宋軍將士們和金兵有血海深仇,恨不得將其肉“臠而食之”,而秦相公你卻對金國“愛信之如天屬之親”,那么“萬口藉藉,扼腕忿怒,莫不歸罪于相公”,秦相公你知罪嗎?
  
   但秦檜卻恬不知恥地揚言,說他自己“欲濟國事,死且不恤,寧避謗怨”?
    
     范如圭不但直截了當地駁斥了秦檜的這些無恥讕言,而且還嚴厲地警告秦檜,范如圭說:秦相公你如果犯了眾怒,陷君主于不義,那么秦相公你的遭遇恐怕不只是“怨謗而已”,秦相公你“將喪身及國,毒流天下,遺臭萬世”(《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23) !
  
   后來,范如圭的話果然應驗了,秦檜成了遺臭萬年的民族敗類!
  
   《宋史》卷381《范如圭傳》記載:“秦檜力建和議,金使來,無所于館,將虛秘書省以處之。如圭亟見宰相趙鼎曰:“秘府,謨訓所藏,可使仇敵居之乎?”鼎竦然為改館。既而金使至悖傲,議多不可從,中外憤郁。如圭與同省十余人合議,并疏爭之,既具草,駭遽引卻者眾。如圭獨以書責檜以曲學倍師、忘仇辱國之罪,且曰:“公不喪心病狂,奈何為此,必遺臭萬世矣!”檜怒。草奏與史官六人上之。”
  
   “喪心病狂”,源自《宋史》卷381《范如圭傳》中范如圭說的一句話:“公不喪心病狂,奈何為此?必遺臭萬世矣!”面對賣國求榮的秦檜,范如圭義憤填膺,當面痛斥,歷代引用,遂為成語。
  
   “喪心病狂”,用于形容極度的精神病態。喪心者,心智全失以至無心無肺;病狂者,病極而瘋狂。在喪心病狂之前,原本有心有肺,因此得此病者自然不是植物,必為動物。而動物又分為兩類。
  
   一為畜類,如豬、羊、牛、馬、雞、狗之類。然并非所有畜類都可用“喪心病狂”來形容。豬、羊、牛、馬等,病極也只是“瘋牛病”、“瘋羊病”、“口蹄疫”等,你只要不吃它,它就不會傷害你。
  
   遍視眾畜,只有狗才適用“喪心病狂”。狗要瘋了,不管是誰,不管惹不惹它,一概亂咬一通。有畜養之恩的主人也罷,素不相識的路人也罷,古稀老人也罷,蹣跚幼兒也罷,只要它見到,就要咬你一口。不只是咬,更可怕的是,它要致人以死地。凡被瘋狗咬過的人,鮮有幸存。瘋狗之瘋,可謂“喪心病狂”矣!本來嘛,“狂”即指瘋狗,此本“狂”字最初意義之一。
  
   二為人類,因為人也有心有肺,屬動物中的一類。但同畜類瘋狗不同,瘋人不害人,只稱做“精神病患者”。對于人類,其真瘋者是病人,是需要關愛的人,絕不可稱作“喪心病狂”。只有假瘋者,才可能被稱為“喪心病狂”。
  
   但是,并非所有的假瘋者被稱作“喪心病狂”。絕大多數假瘋者,只不過以假瘋掩飾他們內心所想,有所隱蔽而已,如濟公之假瘋濟世,徐渭之放浪形骸,東方朔之大隱金門,等等。至于少數人干了壞事,希冀以假瘋逃避法律懲罰,那是事后裝瘋,非以假瘋行于世間者,不在此列。
  
   根據詞義,有資格稱為“喪心病狂”的假瘋者,必然是滅絕人倫、喪盡天良,兇殘惡毒到極點。如此成語最初所出的相關者秦檜,置民族大義、百姓生死、皇室尊嚴于不顧,以賣國保富貴,逼南宋朝廷“非秦檜不相”;如制造南京大屠殺的日本帝國主義、實施猶太人滅絕政策的希特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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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材料二: 

        社會上漢奸洋奴賣國賊及其后人很猖狂,不斷為中國歷史上的漢奸洋奴賣國賊翻案,從汪精衛、到李鴻章、秦檜,一個接一個得翻案。他們的目的就是為他們今天的賣國行為辯護。
    
  秦檜是漢奸、特大貪污犯、南宋著名的權奸,這些鐵證如山!
    
  在專權期間,秦檜甘當奸細、賣國求榮、結黨營私、獨斷專行、徇私舞弊、迫害異己、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還大興文字獄,進行嚴酷的輿論管制以粉飾“太平”,秦檜及其同黨就是一群禍國殃民的民族敗類,他們無惡不作,無所不為!
    
  后來,秦檜黨羽布滿朝堂,秦檜權勢如日中天,秦檜還派人監視宮中,甚至收買了宋高宗趙構的內侍以及御醫王繼先,窺伺宋高宗的舉動,宋高宗趙構的一舉一動都受秦檜掣肘。宋高宗趙構畏懼秦檜,有時見面竟至慌張不能自持,甚至天天在靴中藏一把匕首以防不測,表面上還得對秦檜極盡巴結討好之能事。秦檜晚年“頗有異志”,——也就是有圖謀篡奪皇位,只是因為宋高宗也不是無能之輩,加之秦檜不得人心,缺少篡位的社會基礎,故雖然秦檜及其黨羽控制了南宋朝政大權,但是還是不敢輕舉妄動!
    
  秦檜其實很想效法西漢的王莽,所以他千方百計地阻止宋高宗立年長而又英明的趙瑗(即后來的宋孝宗)為皇太子,——秦檜是想等宋高宗駕崩之后,由他秦家找個幾歲毛孩當傀儡皇帝,然后再一步步地取而代之!——可惜秦檜活不過比他年輕二十歲的宋高宗,秦檜的陰謀最終落空!
    
  居然有那么的無知無恥者跳出來為秦檜翻案,甚至挖空心思地美化“漢奸”、美化“侵略”、美化禍國殃民的權奸,美化“貪污犯”,并且那些人渣小丑們還不擇手段地污蔑詆毀包括岳飛在內的中國民族之杰出先人!——這真是時代的悲哀!
    
  事實上,吹捧秦檜并詆毀岳飛的那些當代人,要么卑鄙無恥、做賊心虛(和秦檜是一路人,有的也姓秦),要么是些人渣丑類和時代怪胎,要么是些不學無術而又人云亦云的墻頭草!——真是群丑亂象、時代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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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岳飛遇害之后,在奸相秦檜的主持下,宋金于南宋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年達成第二次紹興和議,南宋對金國稱臣納貢,還要割讓大片國土,而金國則答應放回宋高宗趙構那已經年逾六十的親媽韋太后,同時歸還南宋的還有趙構的老爸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實是一截朽木。宋徽宗于1135年在金國被糟蹋致死,之后按照金人的習俗,宋徽宗的尸體被扔到火坑里澆上油鍛煉成好燃料)。
  
  而宋高宗趙構的幾個結發妻子,以及宋高宗趙構的兄弟姐妹和其他親人全都被金人扣著(注:宋高宗趙構的所有女性親人早已經被女真貴族們蹂躪了成百上千次,很多女的甚至被糟蹋致死)。
  
  根據紹興十一年(1141年)達成的宋金和議,南宋收三大將兵權,金國明確要求南宋不得罷免秦檜的相位。有了金國主子撐腰,秦檜當上了宋高宗趙構無法罷免的終身宰相,秦檜自此專權18年,權勢如日中天。秦檜“挾強虜以要君”,也就是憑借外國人的強大來要挾皇帝。用今天的話說,大致可以類比為“挾洋人以自重”。
  
  在專權期間,秦檜結黨營私、徇私舞弊、迫害異己、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還大興文字獄,進行嚴酷的輿論管制以粉飾“太平”,秦檜及其同黨就是一群禍國殃民的民族敗類,他們無惡不作,無所不為!
  
  秦檜還是宋朝的特大貪污犯。據《宋史》卷473《秦檜傳》記載:“(秦檜)開門受賂,富敵于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人謂熺自檜秉政無日不鍛酒具,治書畫,特其細爾”。
  
  在紹興八年(1138)宋金第一次和議時,宋高宗和秦檜曾向人民許下宏愿:休兵之后,一切從省,減免常賦,以寬民力。然而和議之后的結果卻是花費浩大,加重賦稅,國困民窮,“餓死者眾”。
  
  在和金國達成和議之后,為了刮盡民脂民膏以奉敵國,宋高宗、秦檜還下令各地官吏進行獻助。名義上是各地官吏以“羨余”獻助中央,實際上連宋高宗也知道,這是“監司郡守”,“刻削苛細,進獻羨余”,這些財物除了給金國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檜的私有財產。以至在秦檜臨死的時候,秦家“富敵于國”。
  
  
  據南宋史學家李心傳所著《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記載,秦檜家里的府庫財富,超過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數倍”,當時凡是南宋宮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檜家都應有盡有!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還記載,由于秦檜“貪墨無厭”,“喜贓吏,惡廉士”,故此在秦檜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貪宮污吏。貪官污吏們為了媚事秦檜,便以刻剝百姓為急務,“涪斂以待過往,科率以奉權貴。”在他們征收賦稅時,則強迫人民“合零就整錢,如綿一錢令納一兩,絹一寸令納一尺之類,是正稅一分,陰取其九”。甚至,當時各地都是“官收一歲之賦,而民輸兩倍之積。”
  
  秦檜城府深似海,心眼特多,極其善于玩弄權術。在宋高宗面前論事,秦檜往往用不著疾言厲色多加爭辯,只用一兩句就將對方置于被動地位。秦檜誣陷別人往往都不要什么事實,隨便找幾句話,指為“誹謗朝廷”,或“指斥圣上”,或“心懷怨望”,或“結黨營私”,或“沽名釣譽”,或“目無君上”,或“無人臣禮”,便可達到目的,反正高宗對他言聽計從。因此,秦檜得以挾天子以令諸侯,順者昌,逆者亡,干盡了壞事而長期處于不敗之地。久而久之,南宋的忠臣良將,如岳飛、趙鼎、李光等被他誅鋤殆盡。而被秦檜重用的則多為毫無主見的卑鄙無恥之徒,這幫人又為虎作倀,以陷害善類為功。他們唯恐不能巴結討好,誰還敢揭露秦檜的貪污罪行? 偶爾出現一兩個忠義之士,如胡寅、張九成、張孝祥等,也只出面彈劾他害賢誤國之罪,又很快被他打下去。越是到晚年,秦檜權勢越大,越是殘忍毒辣,屢興大獄。秦檜臨死前還想置張浚、李光、胡寅等人于死地,趙鼎被迫害致死仍不放手,還要陷害其子孫,令其死黨誣遇害。如果不是秦檜提前死去,那些僅存的忠臣義士定然在劫難逃。
  
  秦檜不但采取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手法,誅鋤異己,還繼續為奸,為了媚奉金國主子,秦檜及其黨羽拼命地榨取民脂民膏,禍國殃民,做盡了壞事。宋高宗、秦檜為了媚奉敵國,討好金人,對于紹興和議中所規定的“歲幣”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都一一如期交納。交納時,還要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如要由樞密院差使臣四員管押銀綱,戶部差使臣十二員管押絹綱,并于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軍的歲幣庫,然后再差將官一員部押軍兵三百人,防護過淮交割。在交割前,先要拿出銀、絹式樣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樣,一份留泗州歲幣庫,以備參照。雖然呈交了銀、絹式樣,但在正式交割時,還要受到百般刁難,“初交絹,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無法,又胥吏需索作難之故”。只有向他們行賄,“通支金人交幣官吏,靡費銀一千三百余兩,金三十五兩”,其余布、帛、酒等共折銀六百二十兩,對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還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結果宋廷又要 “貼耗銀二千四百余兩”。
  
   此外,南宋皇太后奉送金國皇后的禮物,年年“亦以鉅萬計”。金主還經常派人來索取“金珠靸工之類”,宋高宗亦“令有司悉與”。甚至有些稀少的動物,如“白面猢孫及鸚鵡、孔雀、獅子貓兒”之類,只要金人有所索求,高宗均令“搜訪與之。
  
   南宋每年還要派使者往金賀正旦、生辰,賀禮需要金茶器千兩、銀酒器萬兩、錦綺千匹,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節人(上、中、下三等隨從人員,上,中節各十人,下節三十人)。同時,南宋朝廷還要賞給他們的行裝錢,正使一千緡,副使八百緡,銀、帛各二百兩匹。下節銀、絹共三十兩、匹,中節二十五兩、匹,下節十五兩、匹。這些人除領取薪棒外,還“日給五百錢,探請俸二月”。
  
  金國使者來南宋時,南宋沿途的地方官不但要迎送,而且還要大排筵席。他們到臨安后,更是沒完沒了的盛宴款待。為要使這些使者能在金帝面前說些好話,高宗還以“密賜”的辦法,進行賄賂。正使銀一千四百兩,副使八百八十兩,襲衣(衣物的全套)金帶三條,三節人皆襲衣涂金帶,上節銀四十兩,中、下節銀三十兩,“自是以為例”。金使在臨安要買物品,即從內庫拿出錢萬緡,作為他們購貨之用,也“自是以為例”。
  
  南宋地方官吏迎送金使時,執禮都要必恭必敬,如果稍有怠慢,立即就受到懲處。平江府守臣直秘閣周葵在郡內宴請金使時,由于“飲食腐臭,致行人有詞”,秦檜即“怒葵不己”,將他罷官。吏部侍郎陳康伯為接伴使,由于不肯屈從金使宗永的無理要求,與他爭執拜受之禮,宗永就抱怨說:“接伴慢我”。宋高宗、秦檜得知后,“懼生事”,立即以“酬對辱國”之罪,把陳康伯降職。
  
  對于宋高宗、秦檜的媚敵丑行,許多官員都很不滿。“時聘使往來”, “凡過盱眙,例游第一山”,游山時還“酌玻璃泉題詩石璧以記”,時日長久,往來者多,“鐫刻題名幾滿”。宋使鄭汝諧見此,難以壓抑心頭的怒火,則寫了一首辛辣的諷刺詩說:“忍恥包羞事北廷,奚奴得意管逢迎,燕山有石無人勒,卻向都梁記姓名”。
  
   紹興和約簽訂以后,由于宋金之間暫時休戰,宋軍不作戰備而軍費有削減,但由于宋廷要花費以上種種巨額開支和過紙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如為了把臨安經營成為富麗繁華的安樂窩,在那里廣造宮殿,大造宮邸,修湖鑿山。尤其是秦檜,為要“奪上心,粉飾太平,沮礫士氣,今日行某典禮,明日賀某祥瑞”,而對于戰備之事,卻是“士馬銷亡不問,干戈頓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養于錢塘湖山歌舞之娛,無復故都黍離麥秀之嘆。此檜之罪,所為上通于夭,而不可贖也”。正是由于貢納巨額的歲幣給金朝和南宋君臣“上下宴安,以“錢塘為樂國”,其結果必然是要加重人民的負擔。
  
   秦檜及其黨羽為了收刮民脂民膏,還不斷思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如兩浙百姓責要繳納綿、綢、稅捐、茶捐、雜錢、白米六色,和別科米麥,“有一畝地納四五斗者”;京西地區,根據隱田,“增添租米,加重于舊”;湖南“有土戶錢、折托錢,醋息錢、麥引錢,各色不一。”總之,“自檜再相,密諭諸路暗增民稅七八”,并令各地,“間乞減免,理宜禁絕”,于是“民力重困,餓死者眾,皆檜之為也。”(<文獻通考)卷5)
  
   從上述種種跡象來看,自紹興和約簽訂之后,南宋百姓生活不但沒有改善,稅收非但沒有減少,反倒進一步貧窮,進一步增加。
  
   如此殘破黑暗景象。,真虧得某些網友有膽量公然宣稱的“秦檜能夠使殘破的宋朝有機會修養生息,使宋朝的人民體驗和平、富足的生活上百年”!
  
   由于秦檜的黑暗統治,當時百姓也紛紛起來反抗,當時只福建各地的農民起義,就有“數十百部,部數千至數十百人”;有管天下、伍黑龍、卓和尚、何白旗.滿小紅、朱明領導的義軍。還有宣州(安徽宣城縣)的摩尼教徒在俞—的領導的起義,而當時宣州知州不是別個,正是秦檜之弟秦梓!
  
   此外,還有江西劉花、何花等人的起義。起義波及廣東的循州、梅州、潮州、惠州等地。接著,海南島的“瓊、崖、詹、萬四州”百姓、浙江臺州地區的百姓),江西傳州的摩尼教徒,福建建州頤寧縣的饑民,浙江衡州的饑民,江西吉州地區的農民,都紛紛揭竿而起,殺富濟貧,屢挫官軍。
  
   自紹興六年岳飛平定楊幺以來,至宋金議和之前,南宋境內,有過如此規模的起義么?沒有!那些認為議和帶來和平,從而給百姓帶來福澤的人,難道你們不想想,為何這些起義,不在戰事最激烈的紹興十年前后發生,而在議和之后發生呢?這其中,又意味著什么呢?
  
   秦檜執政期間,是宋朝最黑暗、專制、腐敗的時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榮,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勵精圖治之上,與秦檜、趙構之流毫無關系。若以后世南宋的繁榮,來為宋高宗趙構和奸相秦檜的屈辱和議辯護,真是張冠李戴,教人發笑了。秦檜禍國殃民,罪證如山,縱巧舌如簧,縱難洗其罪名矣。

         早在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秦檜及其黨羽黨羽王次翁、范同密謀,策劃解除南宋將帥的兵權。秦檜心狠手辣,極善耍弄機謀權術,不用說岳飛和韓世忠,就是張俊也決非其親愛者,打算一并除掉。
  
  秦檜對付三大將的手法,大致可歸納為三條:第一,利用部屬誣告,牽連主帥。第二,誣害的罪名都是謀反,因為武將謀反,最犯趙宋大忌。第三,利用三大將的矛盾使其自相殘害,即先利用張俊和岳飛陷害韓世忠,再利用張俊陷害岳飛,最后,再找借口把張俊也干掉。
  
  在要解除三大將兵權時,秦檜假意答應張俊,『盡罷諸大將,悉以兵權歸俊』,也即在解除岳飛、韓世忠的兵權之后,張俊能夠得到全國各軍的最高指揮權。見利忘義的張俊當然求之不得,所以張俊『力助其謀』(《三朝北盟會編》卷219,《林泉野記》)。
  
  張俊與韓世忠是雙重兒女親家,然而張俊陷害韓世忠,卻毫不手軟。張俊才能雖低,但野心不小。張俊企圖以一軍的指揮權,來換取對全國軍隊的指揮權。但是,張俊機關算盡,也不過充當宋高宗和秦檜手心里的斧頭柄。執柯伐柯,一旦斫伐任務完成,這個斧頭柄也隨之扔棄。
  
  秦檜對三大將的圖謀未能完全實現,岳飛對韓世忠的關照固然起了作用,而宋高宗也不想殺兩位苗劉之變時的救駕功臣。《朱子語類》卷131提到:『張與韓較與高宗密,故二人得全;岳飛較疏,高宗又忌之,遂為秦檜所誅』。
  
  作為南宋三大將之一,見利忘義的小人張俊曾經追隨秦檜,與秦檜合謀殺害了岳飛,排擠了韓世忠,然后張俊獨掌南宋樞密院,滿以為自己從此可以穩坐釣魚臺。但是是秦檜對張俊也不放心,不愿把軍權交給張俊,而要由自已獨攬。
  
  岳飛遇害之后,秦檜立即唆使黨羽江邈彈劾張俊,說張俊圖謀篡奪皇位。宋高宗趙構出面擔保張俊『無謀反之事』,放了張俊一馬,但把軍權交給武將掌握,他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機將張俊罷職賦閑,乘機將張俊罷官賦閑,『由是中外大權,盡歸秦檜』(《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7,紹興十二年十一月癸巳)。至此,宋高宗趙構基本完成“軍政改革”,又回到祖宗“文官統軍”的老路上。
  
  秦檜初試得手,即開始著手結黨營私。秦檜自立門戶,收攬奸佞,排除異己,陷害忠良,架空宋高宗趙構,獨掌朝綱。“由是中外大權盡歸于檜,非檜親黨及昏庸諛佞者,則不得仕宦,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間。”整個國家機器圍著秦檜一人運轉,不知還有一個皇帝。秦檜還派人監視宮中,甚至收買了宋高宗趙構的內侍以及御醫王繼先,窺伺宋高宗的舉動,宋高宗趙構的一舉一動都受秦檜掣肘。
  
  宋高宗趙構原先以為秦檜無一兵一卒,雖貪點撈點,但終成不了大氣候,等到發現秦檜之奸時,局勢已變化了,“殿堂之上,莫非秦氏朋黨;朝野沖要,無不檜賊爪牙”。再看看自己,“中興班底”或殺或貶,削剝已盡,特別是殺害岳飛,令海內失望,士民崩心,當年相州振臂一呼天下云集的場面,再不會出現了。
  
  秦檜“性陰險如崖阱,深阻不可測”,權傾中外、咄咄逼人,對宋高宗趙構壓迫不止。宋高宗趙構畏懼秦檜,有時見面竟至慌張不能自持,甚至天天在靴中藏一把匕首以防不測,表面上還得對秦檜極盡巴結討好之能事。宋高宗趙構懊悔不已:倘韓世忠、岳飛有一人在,秦檜安敢如此猖狂?好在秦檜沒有篡位自立的社會基礎,宋高宗趙構心里多少有點兒慰藉。
  
  熬到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檜病重,宋高宗趙構登門探視,實則是查看真假虛實。秦檜已病得口不能言,惟流涕淋浪。秦檜兒子秦熺狂妄不知深淺,奏請代居宰相為誰,趙構氣不打一處來,丟下一句:“此事卿不當與。”說罷拂袖而去。回到大內,趙構立刻令人草詔,搶在秦檜斷氣之前,將秦檜祖孫三代全部免職。秦熺正在指使大臣奏請自己為相,聞詔大驚失色。當夜,秦檜病死,年66歲。這一年趙構49歲,岳飛被害已14年。
  
  秦檜晚年“頗有異志”,——也就是有圖謀篡奪皇位,只是因為宋高宗也不是無能之輩,加之秦檜不得人心,缺少篡位的社會基礎,故雖然秦檜及其黨羽控制了南宋朝政大權,但是還是不敢輕舉妄動!
  
  秦檜其實很想效法西漢的王莽,所以他千方百計地阻止宋高宗立年長而又英明的趙瑗(即后來的宋孝宗)為皇太子,——秦檜是想等宋高宗駕崩之后,由他秦家找個幾歲毛孩當傀儡皇帝,然后再一步步地取而代之!——可惜秦檜活不過比他年輕十七歲的宋高宗,秦檜的陰謀最終落空!
  
  紹興十一年(1141年),“紹興和議”的確立(僅僅維持不到二十年),雖然暫時消除了宋金之間重大的軍事對抗,但對南宋來說,是以喪權辱國和巨大的經濟付出為代價的;同時,又是建炎以來南宋朝廷和戰之爭包括整個政治生活的一個重要轉折點,為秦檜獨擅朝政,全面實施其殘酷的相黨政治,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深深影響士大夫政治命運乃至生命的“紹興黨禁”也隨之出現。
  
  自紹興十一年(1141)確立與金和議至紹興二十五年(1155)秦檜去世的十五年期間,秦檜獨攬朝政,權傾一世,是不爭之事實。在此期間,秦檜又肆意交結朋黨,不斷搭建和鞏固了以自己為核心的、較蔡京黨人更盤根錯節的相黨集團,造成“舉朝無非秦之人,高宗更動不得”的局面;這一局面的另一表現,就是其政敵“皆擯去之”,并且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出現了自崇寧蔡京“治元祜黨人”以來的又一次殘酷黨禍“紹興黨禁”。
  
  秦檜獨相期間,大量起用了自己的子孫與親朋,他們成了秦檜相黨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秦檜排斥政敵的一支重要力量,秦檜養子秦熺成了秦檜掌握高宗“起居動息”、監視皇權和控制百官的最直接的重要耳目。秦熺先由秦檜推恩補官,紹興十二年(1142)中進士第,通判臨安,兩個月后,便人觀為秘書郎;同年九月,升秘書少監,十月,崇政殿說書;紹興十五年(1145)十月,秦熺除翰林學士,二月兼侍讀;后遷少傅、少師,封嘉國公。秦檜晚年,欲以秦熺接替自己的相位,未果。秦熺兼侍讀,“以察人主之動息,講官之進說”,既用于監視高宗,又用于控制百官。關于后者,陸游早已有所揭示:“秦會(檜)之當國時,諫官、御史必兼經筵,而其子焙亦在焉。意欲搏擊者,輒令焙于經筵侍對時論之,經筵退,彈文即上。”
  
  除了秦熺,秦檜之兄秦梓也以紹興十一年(1141)十二月,入為秘書少監兼崇政殿說書,次年三月,又兼贊讀,十月,升侍讀。另有秦檜弟秦棣、兄子秦昌、秦垣、三孫秦塤、秦堪、秦坦等,均在秦檜獨相期間,入朝為官。陸游指出:“秦太師娶王禹玉孫女,故諸王皆用事。”
  
  秦檜妻黨王氏一門甚眾,加上其子秦熺妻黨曾泳、其孫秦塤岳父高百之、其侄秦垣岳父丁簍明,有數十人之多,他們與其他黨羽一起為秦檜抑制異論,并大興文字獄,實行“文禁”和“語禁”,全面實施其專橫獨斷的相黨政治,建構了一張巨大而又嚴密的網絡。事實表明,秦檜黨羽布滿朝野,其黨勢力,堅如磐石,也即上述朱熹所說“舉朝無非秦之人”,連宋高宗也“更動不得”!
  
  秦檜還實行特務統治,大興告訐之風。“察事之卒,布滿京城,小涉譏議,即捕治,中以深文”,“秦公方斥異己,大起告訐,此其勢欲殺賢者”。由于此風一起,一些貪瀆無恥之徒,“率為檜用”, “爭以誣陷善類為功”,使得那些“善于其治”的官吏,“或遭誣訴,有司極其鍛煉”。此風一起,許多卑鄙小人紛紛依附秦檜,不斷向上告密,大肆誣告陷害無辜以求升官發財。
  
  秦檜要打擊迫害的異己對象,首先是那些過去曾反對過和議的主戰派。不僅主戰派武將被打壓迫害,而且主戰派文臣,像張浚、趙鼎、王庶、胡銓等人也遭到秦檜的迫害。無惡不作的秦檜,就是要害盡曾經反對議和的人。此外,心胸狹隘的秦檜對以前與他有過不和或彈劾過他的朝臣,即使不是主戰派官員,也要逐一加以打擊報復。
  
  當時,凡是“與秦檜異論者”,即使被罷官為閑職,“奉祠里居”,或“僑居他郡”,全都在劫難逃,“以次被罪”,終遭打擊迫害。在秦檜專政期間,“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
  
  秦檜在不遺余力地鏟除異己的同時,還極力扶植培養黨羽走狗,對“附己者立與擢用”,“凡齷齪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授以爵官。當時的一些奸佞小人,如孫近、韓肖胄、樓炤、王次翁、范同、萬俟卨、程克俊、李文會、揚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堯弼、巫伋、章夏、宋樸、史才、魏師遜、施鉅、鄭仲熊等等,都因附會秦檜而相繼被秦檜任用提拔。
  
  秦檜還以控制科舉的方式,惟其所欲,“引用州人,以為黨助”。當時,吳表臣、林待聘號為黨魁,當時的文士只要是秦檜的老鄉,同時具有眼、耳、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勢炎炎,日遷月擢,無復程度”。秦檜營私結黨、任人唯親,其結果是“非檜親黨, 則不得仕宦”。由于秦檜和他的親信,結成了狐群狗黨,控制著朝政大權,使南宋朝政極端黑暗腐敗。
  
  秦檜為人處世的哲學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秦檜即便是對他的黨羽,也是愛之則欲其生,惡之則欲其死。需要利用某人時,秦檜就甜言蜜語,給予對方以高官厚祿,一旦覺得對方用處不大,或對方不能對自己言聽計從,或疑忌對方,秦檜馬上就會翻臉不認人,給予對方以無情的打擊,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秦檜的誅鋤異己,還涉及到秦檜與他的黨羽之間為爭權奪利而展開的互相傾輒。
  
  秦檜的黨羽萬俟卨是一個陰險歹毒的卑鄙小人。在秦檜謀害岳飛以及其它一連串的罪惡活動中,萬俟卨最為賣力,就像瘋狗一樣,到處狂吠亂咬,因而曾經受到秦檜的特別贊賞,被薦為參知政事(相當于現在的國務院副總理或國務委員)。
  
  后來萬俟卨出使金國,在萬俟卨回朝后,秦檜馬上拿出編造好的金人贊揚自己的話“數十言”,囑托萬俟面奏給宋高宗,萬俟卨不敢答應,這就觸怒了秦檜。又有一次,萬俟卨上朝奏事出來,剛好當天秦檜在“殿廬中,批上旨,轍除所厚官”,有一個官吏就將秦檜的批文蓋印后拿進來請萬俟卨過目畫押,萬俟卨不肯畫押,萬俟卨說:剛才沒有聽到皇上提到這件事。秦檜大怒,“自是不交一語”。這既暴露了秦檜對萬俟卨的疑忌,也暴露了萬俟卨對秦檜的不滿。不久,萬俟卨就遭到秦檜在臺諫部門的黨羽親信的彈劾,被罷去參知政事之職。
  
  敷文閣侍制沈該,由“秦檜薦引”,任侍制后,宋高宗對他很賞識,秦檜知道后便嫉恨起來,于是立即就把沈該排擠出朝廷,“移知夔州”。
  
  在秦檜當權的十多年中,任其副職、當其助手而被撤換的,共有二十八人之多。奸相秦檜不僅妒賢嫉能,而且老謀深算,對“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遠方”。秦檜所薦用的官吏,“必選世無名譽,柔佞易制者”。這些人被選來后,秦檜也不讓他們“干與政事,備員而已”。即使這樣,秦檜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載,必“誣以罪,罷之”。罷之以后,“尚疑復用,多使居千里外州軍”,并派人去進行監視。
  
  總之,秦檜對待副手的辦法,是用臺諫官去攻擊他的執政官,執政官去位,則臺諫官升任執政官,又遭新的臺諫官攻擊,如此循環往復。秦檜玩弄權術的手段既狡滑,又殘酷,通過犧牲別人來穩固自己的權位。
  
  這樣還不夠,秦檜還圖謀讓他的子孫來繼承他的衣缽。早在紹興十二年(1142)的一次科舉考試中,身為宰相的秦檜就指令考試官錄取其養子秦熺為狀元。當考官定秦熺為第一名之后,秦檜又裝模作樣地故作姿態,要考官把秦熺降為第二名。此后,秦熺的官職不斷得到升遷。
  
  在紹興二十四年(1154)的一次科舉考試中,秦檜還為他的孫子秦塤謀奪狀元。秦檜利用手中的權力,任命其親信為考試官。這些考官對秦檜的意圖心領神會,他們也想借此機會來討好秦檜,以加官進爵。于是,考官們就協同作弊,商定取秦塤為第一名。但是在廷試結束后,宋高宗看到秦檜孫子秦塤的對策,認為秦塤所寫的內容,“皆檜、熺語”,于是就把張孝祥定為第一,而降秦塤為第三。這也反映了宋高宗對秦檜專權結黨的不滿,有意不讓秦塤中狀元。在這次科舉考試中,由于秦檜的營私舞弊,秦檜侄子秦焞、秦焴、姻黨沈興杰、親黨周夤等人,都得到了進士的頭銜,無非是要“父子親黨,環列要津”,以建立秦家的天下。無怪乎“天下為之切齒”。
  
  南宋紹興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由于奉行妥協投降政策的趙構、秦檜等當權者的暗算和陷害,愛國將領岳飛竟慘遭橫死;十四年后(公元1155年),秦檜方才壽終正寢,這期間秦檜獨攬大權。
  
  在秦檜長達十四年的專權期間,秦檜始終以宰相兼領“監修國史”、“專元宰之位而董筆削之柄”,并指派其養子秦熺主編南宋國史編年體的日歷和實錄,極盡篡改史實之能事。
  
  秦檜還在史館中大力安插親信,秉記事之職者“非其子弟即其黨羽”,“凡論人章疏,皆檜自操以授言者,識之者曰:‘此老秦筆也’”(《宋史》)
  
  
  岳飛自從戎之日起,即以“光復失地、驅逐胡虜、恢復舊山河”為己任,而這與一味茍且偷安的宋高宗趙構及不惜賣國求榮的秦檜之流是不能兼容的。
  
  雖然岳飛屢建奇勛,戰功累累,但是秦檜及其黨羽又怎么可能將岳飛的功績戰果歸檔入他們編修的南宋“國史”呢?
  
  據南宋的一個史官說:“自(紹興)八年冬,檜接既監修國史,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沒其實,至形于色。其間如潤略其姓名,隱匿其功狀考,殆不可一、二數。”
  
  在岳飛生前據高位、手握重兵之時,秦檜尚且如此不遺余力地隱毀岳飛的戰功戰績,則在岳飛慘遭殺害之后,秦檜獨攬大權期間,秦檜及其同黨篡改偽造史實的活動就更加肆無忌憚。
  
  事實上,在冤殺岳飛之后,秦檜權傾朝野。在秦檜專權期間,秦檜派他的養子秦熺去負責檢修南宋的官史,并讓其養子和其同黨負責管理南宋的國史檔案,這幫奸人毀掉了許多對秦檜不利的奏章詔書及其它文獻,對有利于岳飛的文件檔案也盡力銷毀。而對于岳飛的許多事跡,秦檜奸黨在由他們編修的南宋官史中又多加入了詆毀的成份,這幫奸佞還在由他們編修的南宋官史中故作曲筆,肆意篡改刪削史料、顛倒事實以貶損岳飛。
  
  在秦檜專權期間,秦檜養子伙同秦檜黨羽明目張膽地大肆篡改史實,拼命掩蓋秦檜一伙禍國殃民的罪行,還不遺余力地貶損岳飛,甚至刻意刪削隱瞞岳飛和岳家軍的戰功,虛構了不少對岳飛不利的東西,這些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宋史 秦檜傳》記載:“檜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書少監領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歷》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還,自頌檜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羔上之,皆遷秩。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歷、時政亡失已多,是后記錄皆熺筆,無復有公是非矣。”
  
  這條記載表明:自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再相之后,南宋國史由秦檜養子秦熺主持修訂,自此“無復有公是非”,而秦熺對南宋國史的篡改,也遠不止于紹興八年之后,此前相關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從建炎元年(1127年)到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戰,南宋抗戰派和投降派激烈斗爭的盛典時期,包括岳飛從投身抗金戰爭直到被害所經歷的歲月。秦熺在紹興十三年之前就將這部分國史的日歷編撰完成(《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八紹興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四七三《秦檜傳》)
  
  經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記錄,莫非其黨奸諛諂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后世”。紹興三十三年南宋史宮張震上奏說:“自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歷已成將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誤。”(《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九八,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丙戌)。后來有個叫徐度的官員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揮塵后錄》卷一)。
  
  
  秦檜及其黨羽還不遺余力地破壞南宋的國防力量。經過秦檜及其黨羽將近二十年的壓制和破壞,到了金國再次發起攻宋戰爭的紹興三十一年(秦檜當時已經死了),南宋軍備已廢弛多年,宋軍將士也早已失去紹興十年時的那種進取之心和雪恥之志,此時算得上是兵無精兵,將無良將。結果,在名將劉锜(已經六十多歲)的指揮下,雖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鎮江四支大軍,但宋軍在兩淮還是一敗再敗。毫無疑問,劉锜此時手中的兵馬,已非昔日驍勇善戰的八字軍,而是被秦檜之流腐化削弱后的軍隊。劉锜縱有千般能耐,此時也無濟于事了。

自從宋金達成和議,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國女真貴族的殘酷奴役,忍受來自金國女真統治者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政策,又要承擔金國對蒙古戰爭引起的各種負擔,大批漢人壯丁被金國女真統治者強征戍邊,在金國與蒙古之間的戰爭中,充當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國始終存在著很強烈的民族歧視政策,當時的金國把民眾分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漢人是第四、第五等)
  
  公元1140年岳飛北伐前后,金國內外交困。然而在達成宋金和議之后,經過將近二十年的休養,加上南宋每年進貢給金國的大量財富,金國的國力得以恢復,金軍將士也養得膘肥體壯。
  
  而此時的南宋,經過秦檜及其黨羽將近二十年的折騰,已經國困民窮,“國之府庫,無旬刀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宋金國力對比發生了顯著變化。(注:秦檜執政期間,是宋朝最黑暗、專制、腐敗的時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榮,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勵精圖治之上,與秦檜趙構之流毫無關系。)
  
  當初,在接連得到完顏亮加緊備戰的情報之后,南宋的一些臣僚開始上奏請求朝廷趕快備戰。秦檜雖然死掉了,但南宋的朝政大權還被秦檜過去扶植起來的黨羽們把持著。秦檜的黨羽們玩弄權術、壓榨百姓、作威作福十分在行,但是處理軍國大事卻是鼠目寸光。由秦檜黨羽把持的南宋朝廷不僅拒不接受備戰的建議,還處罰了一些上書言事的官員。宋高宗也認為自己的南宋王朝給了金人那么多好處,又向來畢恭畢敬地侍奉大金國,故大金國找不到借口來進攻南宋。
  
  到了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聽說金主完顏亮率大軍氣勢洶洶地撲來,宋高宗趙構馬上嚇得尿褲子,趕緊備船,準備逃亡海上。多虧了臨危不懼的文臣虞允文指揮宋軍殘部憑借長江天險據守,加上金國后來發生內訌,南宋總算又逃過一場劫難。
  
  想當初,早在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二月,當曾被岳家軍扁得滿地找牙的金軍再次進犯淮西之時,宋高宗頗不以為然地說:『中外議論紛然,以敵逼江為憂,殊不知今日之勢與建炎不同。建炎之間,我軍皆退保江南。杜充書生,遣偏將輕與敵戰,故敵得乘間猖撅。今韓世忠屯淮東,劉锜屯淮西,岳飛屯上流,張俊方自建康進兵,前渡江窺敵,則我兵皆乘其后。今虛鎮江一路,以檄呼敵渡江,亦不敢來』(《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9)
  
  公元1161年,曾經親歷公元1140年宋金戰爭的金主完顏亮再次發起攻宋戰爭,當時金軍中還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岳飛不死,大金滅矣!”(原文『逆亮南渡,胡人自為「岳飛不死,大金滅矣!」之語』,相關記載可見于《浪語集》卷22《與汪參政明遠論岳侯恩數》)。
  
  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經過金主完顏亮的“提醒”,宋高宗趙構突然想起已經被他伙同秦檜冤殺了將近二十年的那位名將岳飛。為了激勵士氣,宋高宗趙構下令給岳飛和張憲的家屬解除拘禁,以開“生還”之路。然而,心胸狹隘的宋高宗趙構到底還是不愿承認自己害死岳飛的罪責,所以別有用心地把岳飛、張憲等愛國將領與蔡京、童貫等誤國權奸并列,以混淆視聽。
  
  根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北虜犯邊,連年大舉,上(指宋高宗趙構)思曰:「岳飛若在,虜軍豈容至此。」即時下令修廟宇云。』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秦檜還沒死,南宋狀元張孝祥就上書宋高宗,請求朝廷給岳飛平反昭雪。《于湖居士文集》附錄《宣城張氏信譜傳》記載:『先是,岳飛卒于獄,時廷臣畏禍,莫敢有言者。公(張孝祥)方第,即上疏言:「岳飛忠勇,天下共聞,一朝被謗,不旬日而亡,則敵國慶幸,而將士解體,非國家之福也。」又云:「今朝廷冤之,天下冤之,陛下不知也。當亟復其爵,厚恤其家,表其忠義,播告中外,俾忠魂瞑目于九泉,公道昭明于天下。」帝(宋高宗)特優容之。時公尚在期集所,獨未官也,秦相益忌之。』(還可參見《建議以來系年要錄》卷166)。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顏亮自認為準備就緒,滅宋之謀便不再遮掩,金軍開始大舉南侵功宋,“臣構”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臨亡國的嚴峻形勢。
  
  金軍的再次大舉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趙構、權奸秦檜之流長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徹底破產,主和誤國之罪昭然若揭,抗戰派再次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賴。
  
  南宋官員杜莘老等人上奏朝廷,請求給岳飛平反昭雪。杜莘老說:『臣竊見往者秦檜擅權,力主和議,沮天下忠臣義士之氣,使不得伸。是以胡銓,直臣也,以上書激切,檜遂貶之遠方,二十余年不用。岳飛,良將也,以決意用兵,檜文致極法,家屬盡徙嶺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為之出涕。臣愿陛下思咸之義霈渙號之恩,召還胡銓,亟賜擢用,昭雪岳飛,錄其子孫,以激天下忠臣義士之氣。則在廷之臣必勵勉而盡忠,沿邊之將必踴躍而效命。臣鄰盡忠在內,將士效命在外,以此破敵,何敵不摧?以此建功,何功不立?此誠帝王鼓動天下之至權也!』
  
  南宋太學生程宏圖、太學生直學宋芑,以及倪樸等人先后上書,請求南宋朝廷給岳飛平反昭雪,并追究秦檜禍國殃民的罪行,以謝天下,以激勵南宋軍民的忠義之氣,進而振奮宋軍將士的士氣。此外,他們不僅要求南宋朝廷恢復岳飛的爵位和名譽,錄用岳飛的子孫,而且還要求追奪秦檜的官爵,沒收秦檜的家產,甚至還要將秦檜開棺戮尸!
  
  《三朝北盟會編》卷236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戊午)太學生直學宋芑上葉樞密書,書曰:「……凡前日中外之臣誤我以和議者,無問存歿,悉正典刑。于是斵秦檜之棺,而戮其尸,貶竄其子孫,而籍其資產以助軍,以正其首倡和議、欺君誤國之罪;復岳飛之爵邑,而錄用其子孫,以謝三軍之士,以激忠義之氣。詔下之日,使東南之民聞之,莫不怒發動冠;西北之民聞之,莫不感激流涕。如此則出師之日,吾之民將見人自為戰,彼之民必有倒戈者矣。……」』(注:紹興三十一年,宋芑上書請求昭雪岳飛冤案、追究秦檜罪責之事還可以參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90)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90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十一月五日戊戌)太學生程宏圖等上書,言:「今日之事,國家所以應之者,其先務有四:一曰留使者以款敵人之謀,一曰下詔書以感南北之士,一曰先舉事以決進取之策,一曰用人望以激忠義之心。……國家自和議之后,為故相秦檜所誤,沮天下忠臣義士之氣二十年矣。一旦思所以得其戮力,必有以感動其心而奮起之,可也。故哀痛之詔不可不亟下!然詔不可徒下也,當首正秦檜之罪,追奪其官爵,而籍其家財,追賜宇文虛中之爵,而為之立祠,昭雪趙鼎、岳飛之冤。而又下親征之詔,移蹕建康,則其氣固足以吞強敵矣!……」』(注:紹興三十一年,程宏圖上書請求昭雪岳飛冤案、追究秦檜罪責之事還可以參見《三朝北盟會編》卷237)
  
  倪樸在上書中還指出岳飛『勛烈炳天地,精忠貫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并強烈要求朝廷給岳飛平反昭雪(《倪石陵書&#8226;擬上高宗皇帝書》)。
  
  后來,南宋宰相史浩等官員也陸續上書朝廷,請求給岳飛平反昭雪。《玫瑰集》卷93《純誠厚德元老之碑》記載:『公(史浩)既相,益思所以報上者,首言前宰相趙鼎、參政李光之無罪,大將岳飛之久冤,宜復其官爵,錄其子孫,凡坐廢者次第昭雪。』(注:史浩上書請求給岳飛等人平反昭雪之事還可以參見《保慶四明志》卷13《史浩傳》、《宋史》卷396《史浩傳》)
  
  公元1142年岳飛遇害,南宋與金國達成了喪權辱國的第二次“紹興和議”,公元1161年,金主完顏亮率大軍再次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趙構、權奸秦檜之流長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徹底破產,再到公元1234年,金國滅亡。這中間隔了93年,其間宋金兩國又發生三次大規模戰爭,其中有24年在打仗!此外,金國與北方的蒙古之間的戰爭也連綿不絕,難以有完全的統計!
  
  人們珍視和平,但是絕對不能把和平看得高于一切,重于一切!須知由于南宋小朝廷的偷安妥協,致使當時的中國飽受南北分裂之苦,經濟文化慘遭摧殘,自黃河以南到長江以北的廣闊地區因為屬于宋金兩國交界區而長期處于荒涼狀態。
  
  在宋金達成和議以后,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國女真貴族的殘酷奴役,忍受來自金國女真統治者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政策,又要承擔金國對蒙古戰爭引起的各種負擔, 大批漢人壯丁被金國女真統治者強征戍邊,在金國與蒙古之間的戰爭中,充當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國始終存在著很強烈的民族歧視政策,當時的金國把民眾分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漢人是第四、第五等)
  
  除了進行大規模的燒殺搶掠外,金國女真統治者對漢人的民族意識刺激最深者,一是對漢族男子強行“剃頭辮發”,二是強制推行奴隸制。從金國建立到元朝初年,是中國北方社會奴隸制成分擴張的時期,這當然是嚴重的倒退。岳飛被害三十年后,南宋大臣范成大出使金國,看到一個女婢頰刺“逃走”兩字,寫詩說:“屠婢殺奴官不問,大書黥面罰猶輕。” 范成大從漢文明的高度,看不慣此種野蠻行為,表示義憤。
  
  而南宋自與金國達成和議之后,南宋官府對南宋人民的橫征暴斂不但沒有絲毫減輕,反而不斷加重.真正能夠享受和平的只有金國女真貴族和茍且偷安的南宋君臣,少數統治者的驕奢淫逸、貪污腐化與大多數人的貧困痛苦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在秦檜專權期間,秦檜甘當奸細、賣國求榮、結黨營私、獨斷專行、徇私舞弊、迫害異己、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賣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還大興文字獄,進行嚴酷的輿論管制以粉飾“太平”,秦檜及其同黨就是一群禍國殃民的民族敗類,他們無惡不作,無所不為!
  
   秦檜壞事做絕,自己也感到難以逃脫天下公論的譴責,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沒有氣節的文痞們為他歌功頌德,要求無恥文人們進獻馬屁文。
  
   在秦檜專權的19年間,文人們只要吹捧秦檜,只要稱贊和議,只要貶損岳飛,就可以謀取功名富貴。而指責秦檜的倒行逆施,則將遭到南宋朝廷的無情迫害。
  
   不久,吹捧秦檜的詩文鋪天蓋地而來,秦檜自己都感到目不暇,秦檜對馬屁文水準的要求越來越高。要博取秦檜的歡心越練越難,于是,無恥文人不遺余力地提升自己寫馬屁文的水平。
  
   一大幫奸佞之徒和無恥文人便爭先恐后地大肆粉飾“太平”,吹捧秦檜,把陰險歹毒、禍國殃民的奸相秦檜吹捧成“圣人”“恩父”,還不遺余力地粉飾“太平”,把在以秦檜為首的貪官污吏盤剝下的殘破黑暗的社會景象說成是“太平盛世”!
  
   到后來,有的無恥文人甚至在馬屁文里說秦檜的功德超過了古代的賢相和圣人,把秦檜吹捧成“元圣”,就是古往今來第一圣賢!
  
   那么,秦檜真的是“元圣”嗎?秦檜到底是不是古往今來第一圣賢呢?
  
   岳王廟里的流傳了幾百年的秦檜跪像最能說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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