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與反貪
周臘生
整個南宋王朝都不怎么重視反貪,高宗朝尤其如此。高宗趙構之不重視反貪,又跟長期獨掌大權的巨奸秦檜有關。秦檜本人就是一個特大的貪污犯,而趙構對他又十分倚重,自然高宗朝就不可能 有象樣的反貪措施。相反,反貪倒成了秦檜得心應手的政治工具。本身就是特大貪污犯的秦檜卻賊喊捉賊,竟然多次打著“反貪”的旗號來迫害異己,誣陷政敵“貪污”。認真研究一下秦檜與反貪的關系是頗有借鑒意義的。
一、罪惡滔天者無罰
古人云:功蓋天下者不賞,就宋代情形而言,可以來個對句:罪惡滔天者無罰;古人又云: 大音希聲,也可以對一句:巨貪非貪。 宋代的巨奸有好幾個:王欽若、丁渭、蔡京、秦檜、丁大全、賈似道,而其中最貪婪、最狡猾、罪惡最大的莫過于秦檜。他在高宗朝,兩踞相位,前后獨掌大權達19年。這19年間,他公開賣官鬻爵、敞開大門納賄,以致富可敵國。其子秦熺,幾乎每天都要請人打造金、銀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畫。這都是耗費巨資的事,秦熺當成日常功課,秦家生活之奢侈可想而知。然而,奇怪的是,對于秦檜極為嚴重的貪污罪行,連前后冒死反對他的忠正之士也似乎不太注意,沒有人專門就此進行彈劾。也許是其貪污罪行被倡和誤國、殘害忠良罪行掩蓋了,反倒顯得不值一提,真可謂巨貪非貪。
秦檜城府深似海,心眼特多。在高宗面前論事,往往用不著疾言厲色多加爭辯,只用一兩句就將對方置于被動地位。他陷人于罪都不要什么事實,隨便找幾句話,指為“誹謗朝廷”,或“指斥圣上”,或“心懷怨望”,或“結黨營私”,或“沽名釣譽”,或“目無君上”,或“無人臣禮”,便可達到目的,反正高宗對他言聽計從。因此,他得以挾天子以令諸侯,順者昌,逆者亡,干盡了壞事而長期處于不敗之地。久而久之,忠臣良將,如岳飛、趙鼎、李光等被他誅鋤殆盡。而被他重用的則多為毫無主見的卑鄙無恥之徒,這幫人又為虎作倀,以陷害善類為功。他們唯恐不能巴結討好,誰還敢揭露他的貪污罪行? 偶爾出現一兩個忠義之士,如胡寅、張九成、張孝祥等,也只出面彈劾他害賢誤國之罪,又很快被他打下去。越是到晚年,他越是殘忍毒辣,屢興大獄,臨死前還想置張浚、李光、胡寅等人于死地. 趙鼎被迫害致死仍不放手,還要陷害其子孫,令其死黨誣告他們“謀逆”,一時賢士大夫53人被關進監牢。不是他死得快,這些人都難免被害(見《宋史非罔澩? 。
高宗晚年,雖然逐漸對秦檜的貪婪奸猾有所察覺,但始終沒將他視為罪人。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 ,秦檜臨死前,還加封為建康郡王,秦熺亦進位少師。秦檜死后,又謚為“忠獻”,追贈為“申王”。秦熺被罷廢后,秦檜的余黨仍祖述其和議之策,前后有數人竊踞相位,而外國使臣還源源不斷地往秦府送金珠寶貝,均被視為正常(見《續通鑒》卷一三0 ,總第774-776頁) 。
孝宗朝,其余黨逐步被清洗,卻仍未將他當成罪人。到寧宗開禧二年(1206年)四月,才稍稍清算其誤國之罪:削其王爵,改謚“謬丑”。但是,嘉定元年(1208年) ,史彌遠當權,又恢其王爵與原謚( 見《宋史非罔澩? 。此時離秦檜之死已50余年。
總之,朝廷始終未曾追究其嚴重的貪污罪行,更不用說將其贓款贓物查抄籍沒了。
二、利用反貪打擊不聽話者
秦檜本身貪污狼籍,他的重要黨羽也都是貪贓之徒,因此秦檜當政期間,從來不大型的反貪活動,只是偶爾利用懲貪為借口,打擊不肯聽他指揮的人。
萬俟卨也是個有名的奸臣,就是他于紹興十一年(1141年)下半年稟承秦檜的意旨,具體實施了對岳飛的迫害。這年七月,他還是個右諫議大夫,秦檜則早已當了太師。他們視岳飛為求和政策的大敵,決定首先除掉。萬俟卨遂率先誣劾岳飛“榮祿已極,不思進取”、“違旨觀望”、“按兵不動,沮喪士氣”,要求罷去其樞密副使之職。此奏作用不大。 八月,他又連上四章,極論岳飛之“罪”,還暗中鼓動御史中丞何鑄、
殿中侍御史羅汝楫 等交章論劾。高宗終于動搖了,下令將岳飛由少保、樞密使貶為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萬壽宮使,閑置起來( 見《續通鑒》卷一二四,總第686頁) 。
至十一月,何鑄升為簽書樞密院事,他則升為御史中丞。于是他繼續誣告岳飛“謀反”,并一步步鍛煉成獄,終于將岳飛置于死地( 同上,卷一二四,總第693頁) 。
他替秦檜辦了件難辦的事,該是秦檜的心腹了。但到了紹興十四年初,他們卻翻了臉。
此前,萬俟卨以參知政事身份出使金國回朝,秦檜硬要假捏一些話,讓他當成金人的要求回奏高宗,以為要挾,進一步鞏固求和政策,萬俟卨沒有照辦,秦就很不高興。過了幾天,秦又假傳圣旨要給幾個親信加官晉級,萬俟卨說:“好象皇上沒有下過這樣的圣旨。”并將秦遞過來的“圣旨”扔在一邊,看也不看,于是秦大怒,從此二人不交一言。
御史中丞李文會、右諫大夫詹大方馬上就出面彈劾萬俟“黷貨營私、貪婪無厭,窺搖國是”,要求將他罷免。萬俟知是秦在指使,亦上章求去。高宗開初只讓他以資政殿學士到地方當太守。他上殿謝恩時,高宗還慰撫倍至。秦檜在場,看了更不舒服,又唆使給事中楊愿封還詞頭,并就他的貪污行為進行猛烈的彈劾。高宗只好遷就秦檜,于十四年二月重新下詔將萬俟卨由左通奉大夫、參知政事貶為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此萬俟就被趕下了政治舞臺,秦再也沒有讓他上來( 同上,卷一二六,總第715頁) 。
后來,秦檜打擊鄭剛中則更為殘忍。
鄭剛中,字亨仲,婺州金華( 今浙江金華市)人,進士甲科及第,入仕不久即由秦檜推薦入朝任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職,以后又不斷地予以提拔。他對秦檜的屈膝投降政策頗為不滿,卻始終未敢明言,只是屢次自請到地方任職。秦不肯放他走,但已對他有所警惕。
紹興十四年,鄭奉命到陜西與金使劃定疆界,隨即就地以端明殿學士任四川宣撫副使,治理四川頗有方略,經劃調度軍政事務井井有條,此前在劃疆界時亦曾據理力爭,面折金使。但,秦檜恨他辦事自作主張,或直接請示皇上而不是先經過自己(見續通鑒》卷一二五) ,于十七年九月,令御史汪勃、余堯弼等人吹毛求庇,對他猛加彈劾,說他“妄用官錢”、“奢僭”、“貪婪”、“天資兇險”、“網羅死黨”,列了許多罪狀。于是鄭被免職。這還不 算,這年十二月,又讓余堯弼繼續彈劾他“為臣不忠”、“賄賂溢于私帑”、“暴斂困民,密遣爪牙,窺伺朝政”,結果鄭被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監居住(同上,卷一二七,總第734-735頁) 。
十三年七月高宗想減輕一點對鄭的處罰,秦卻不依不饒,要徹底查究其“貪污”罪行。 又命人逮捕其子右承務郎鄭良嗣及其將佐賓客,都關押在江州獄中。再派大理寺丞湯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等兇暴親信前往審理,嚴刑拷打,硬要坐實鄭剛中的貪污之罪。
湯、宋二人后來報告結案,說是“落實”了鄭的罪行:“違旨出賣度牒,收錢五十五萬余緡;自設錢監鑄錢,隨意支用;違法領用廚食錢一萬三千余緡入己;用公錢買通士人進京為他說項,將轉運司并入宣撫司;違法使用公錢十二萬余緡……”秦檜大喜,批下判決書曰: “鄭剛中罪大惡極,依法當死,特免死、免禁錮,移封州( 治今廣東封開縣東封川鎮) 安置;鄭良嗣免死,柳州”。與此案有連的僚佐趙士禡、張漢之 、張仲應等亦皆受了重懲。
鄭剛中到了貶所,秦再指使其黨羽、封州太守趙成之一步步將他窘辱、折磨致死(同上,卷一二八,總第743頁) 。
秦檜的主要政敵、曾當過首相的趙鼎本已被秦攻下臺多年,編管于潮州(治今廣東潮安縣) ,秦并不罷休,還想置之死地,派人監視其一舉一動。在他本人身上找不到什么碴兒,便在跟他接觸的人身上找。
潮州太守徐璋念趙是個忠臣,且當過首輔,便為他修了房子,生活上也經常照顧。錄事參軍石恮與趙鼎見過幾面。
紹興十七年三月,徐璋去世,石恮也已離任,繼任太守者左朝散大夫翁子龍是秦的爪牙, 硬是誣告徐、石有貪贓行為。秦馬上將此案當作重案。交大理寺審理。大理寺都是秦的打手 ,果然“落實”了趙鼎犯了罪仍不檢點,請托州郡借人抄書;石恮為他安排抄書人,又大收百姓的鹽錢供抄手的使費,還接受了徐璋的錢八百余緡;徐璋盜用官錢十一萬緡為趙造宅第 ……審理過程中根本不許石恮辯解,而徐璋又死無對證。
通過這一案,對趙鼎的處分更重:遇赦永不敘用;石恮則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潯州( 治今廣西桂平縣) 編管。
此后,故吏門人再也不敢來看望趙鼎。秦檜還令當地守臣每月要上報一次趙鼎的存亡情形。趙鼎明白,秦檜是要逼他死,便將兒子趙汾召到跟前說:“秦檜非要將我逼死不可,我若不死,還不知要連累多少人,連你們也要遭害。”于是絕食而死(同上,卷一二七,總第732 、733頁) 。
秦檜之陰狠兇殘,賊喊捉賊,僅從以上例中便可得到充分的體現。
三、利用“反貪”走馬換將
秦檜當權期間,不僅僅只打擊不聽話的人與政敵,連聽話的忠實奴羅也都是利用完了就打下去,再換一批。
當時,盡管朝中大小事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但參知政事、知樞密院事等高級職位也不能老空著。士大夫中有名望者,都被他遠貶于荒僻之地,然后再挑選一些卑鄙齷齪之徒,迅速由庶僚提拔進政府,謂之“伴拜”。而這幫人又象玩偶一般,走馬燈似的換,長則一兩年,短則幾個月便一腳踢開,褫其職名,削其恩數,甚至也遠貶它方,再聽話的奴羅也別想幸免。他不想讓任何人在政府里呆長( 同上,卷一三0 ,總第774頁) 。其換人的規律是:讓新提拔的奴羅擔任言官,隨時替他彈劾他打算去掉的人,一個人彈劾不湊效就多安排幾個,而彈劾的罪名總少不了一條--貪贓枉法。這樣的例子很多。
余堯弼,在紹興十七年九月不過只是個侍御史,因在替秦檜打擊鄭剛中的事上出過大力,迅速破提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成了副宰相了。到二十年(1150年)三月,又被提為參知政事(同上,卷一二八,總第750頁) 。
巫伋是秦檜的同鄉,又幫秦干過不少壞事,二十年三月,余堯弼升參知政事后,他即由給事中兼侍講升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沒過幾天,秦安排余出使金國,巫又兼權參知政事( 同上) 。
這兩人對秦畢恭畢敬、小心謹慎,從來不敢有半點得罪。同年九月秦稱病不想上朝,他們馬上聯名奏請今后朝見畢即退下,赴秦太師府議事,高宗當然照批(同上,卷一二九,總第755頁) 。
但,次年十一月,余即被罷,而且罷得頗不光彩:秦指使右諫議大夫章廈、殿中侍御史林 大鼐輪番劾奏余“傾斜貪鄙,交通三衙,勾結州將,朝中有大議則緘默無言………”結果余被貶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不久,又進一步被削職,貶得更遠(同上,卷一二九,總第759頁) 。
巫伋的命運跟余差不多。
看在同鄉的份上,秦讓他在政府多呆了幾天。到了二十二年(1152年)四月的一天,秦在都堂偶然問巫:“家鄉可有什么新鮮事? ”巫小心得不知說什么好,半天才答曰:“最近有個術士從鄉里來,頗能論命。”巫是怕談別的容易涉及政事,弄不好就得罪了秦檜,所以拿算命先生來搪塞。沒想到秦臉色一沉,問:“這個術士算你何時可以拜相? ”巫被問得大汗淋漓,不知所措,趕緊溜走。
第二天,又是章廈、林大鼐出面彈劾巫伋:“黷貨營私,心懷異志,動搖國是。”于是巫伋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林、章二人繼續攻擊,很快,巫伋也被削職,走了余堯弼的老路。
同時,章廈由右諫議大夫試用為御史中丞,林則接替章的原職。由于章更賣力,沒過幾天,便升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頂了巫伋的職位( 同上,總第761頁) 。
同年九月,宋樸由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欄書被秦提為侍御史。剛受命,馬上上疏彈劾章廈“多納賄賂,引市井小人為臂膀;平時備位充數,未見有害,一旦臨大利害,其內懷奸邪,必致敗事”。一向跟章并肩作戰的林大鼐也彈劾章“背公營私,附下罔上,泄露機密,貪懦素餐,為斗宵之器。”于是章又走了余、巫的路子,先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宋、林二人再一攻,便被削職,他當執政官不足半年(同上,總第763頁) 。
同年十月,宋樸又迅速升為試御史中丞,幾天后即升端明殿學士、簽出樞密院事。在位僅1年,二十三年(1153年)十月,他又步了章廈的后塵,罪名仍不離“貪”(同上,卷一三0 ,總第769頁) 。
此后,史才、魏師遜、鄭仲熊等莫不如此(同上,總第772頁、774頁、776等頁) 。在秦檜老賊的導演下,前后有20來人都是這樣在執政官的位職上跑龍套。反貪,本是極為嚴肅的政府行為,卻被秦檜玩弄在股掌之上,成了他掃除障礙,實現個人政治野心的工具。
宋高宗曾經裝模作樣地表示要“懲治貪官”,但事實上受到宋高宗懲處的只是一些罪惡不大的小貪官。宋高宗懲處了少數缺少后臺的小貪官,以做出點樣子來平泄民憤,然而,對于以秦檜及其黨羽為代表的真正的特大貪污犯,宋高宗卻從來都不敢動。在秦檜死后,有官員上奏,請求查處秦檜貪污罪行,宋高宗卻下特赦令,對秦檜“免于追查”!因為,秦檜雖死,但是秦檜長期扶植培育的黨羽仍然布滿南宋朝廷內外!
(文章作者:周臘生)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