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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軍民是如何看待岳飛冤案的?兼談岳飛冤案的平反昭雪

唐宋 · 2010-07-13 · 來源:唐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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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軍民是如何看待岳飛冤案的?兼談岳飛冤案的平反昭雪

南宋初年的特定歷史條件使武將權力增重,與宋朝以文制武的傳統國策發生了沖突。宋朝以文制武的傳統國策與武將權力增重之間的矛盾,在南宋初年時鐘存在。這個矛盾隨著抗金形勢的變化而升降。南宋朝廷為了壓制武將,不惜放棄收復失地,偏安江南,甚至曲膝求和。

在抗金過程中,岳飛屢立戰功、威高望重,治軍嚴明、秋毫無犯,深得軍心民心,不僅得到岳家軍將士的愛戴擁護,而且也受到廣大民眾的尊崇。宋高宗擔心岳飛會有功高震主之威,對岳飛的疑忌愈來愈深。同時,岳飛既不貪財,也不好色,一向廉潔奉公,一心只想著如何報效國家,收復失地。美人金屋,絲毫不能打動岳飛,其志趣之高遠,可以想見。但是,一個不貪財、不好色而又志趣高遠的名將,卻越發使宋高宗感覺到難以駕馭。

在專制集權時代,統治者的個人素質對一個國家具有十分重大的影響,當然,也在相當程度上決定著那些杰出臣僚能否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能否建功立業。

宋高宗趙構不是圣明的君主,他沒有雄才大略,但他也并非昏庸無能之輩。宋高宗趙構處置軍國大事,雖沒有大智大勇,卻不乏小聰明和小伎倆。對于像岳飛那樣德才兼備而又卓爾不群的杰出將帥,宋高宗趙構感到自己的能力和威望比不上他,而且對于能否駕馭控制他,也沒有信心。所以,在具有防范武將的傳統的宋朝,宋高宗趙構不僅在潛意識里畏懼岳飛,而且還將其視為皇權的潛在威脅。盡管岳飛素以忠君愛國著稱,岳家軍將領、幕僚為宋高宗趙構在江南建國立下了汗馬功勞,卻仍不免成為宋朝抑武政策打壓的對象。

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爭以及金國女真統治集團的內訌,加上連年侵宋,金國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金軍將士厭戰,士氣低落,軍力日弱。而在侵宋戰爭中,金軍又接連被宋軍擊敗,金國統治區內的各地漢人紛紛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壓迫,加之來自北方蒙古的威脅,使兵老氣衰的金國無力繼續打下去。在經歷了公元1140年和公元1141年幾次大戰的挫敗之后,作為向來驕橫的金國好戰分子,把持金國軍政大權的金國都元帥完顏兀術(宗弼)也不得不承認南宋『近年軍勢雄銳,有心爭戰』(《三朝北盟會編》卷215《征蒙記》)。意識到宋金雙方戰略態勢已經發生逆轉之后,兀術采取的策略是,一邊虛聲恫嚇,一邊放出允許和談的信息。
  
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要講和,這當然是宋高宗、秦檜求之不得的。但宋高宗、秦檜卻又感到議和的最大障礙是來自那些握有重兵的宋軍大將們。宋高宗、秦檜明白,收回宋軍諸大將兵權和與金國議和這兩件事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只有與金人媾和,才能沒有后顧之憂地解除諸大將的兵權;而只有收回諸大將的兵權,才能確保與金國議和的順利進行。

宋高宗趙構要解除宋軍諸大將的兵權,不僅是為要議和,而且更是出于對武將的猜忌和防范。而防范武將做大是趙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規。宋朝歷來就重文輕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國策。

紹興十年(1140年),在金國敗盟之后,宋軍取得了空前的勝利,這標志著金強宋弱的形勢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這一點連向來畏敵如虎的宋高宗趙構也看得清清楚楚。如紹興十一年(1141)初金兵再犯淮西時,宋高宗趙構就認為:『中外議論紛然,以敵逼江為憂,殊不知今日之勢與建炎不同。建炎之間,我軍皆退保江南。杜充書生,遣偏將輕與敵戰,故敵得乘間猖撅。今韓世忠屯淮東,劉锜屯淮西,岳飛屯上流,張俊方自建康進兵,前渡江窺敵,則我兵皆乘其后。今虛鎮江一路,以檄呼敵渡江,亦不敢來』(《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9)。
    
正因宋金對立的形勢發生了這樣的根本轉變,趙宋政權偏安江南已經有十足的把握,解除諸大將兵權的時機也已成熟。所以,宋高宗趙構就把他這一心思告訴了秦檜,『乃密與檜謀削尾大之勢』(《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6)。秦檜為要替其金國主子女真貴族效勞,為要適應兀術“乃始講和”的策略,更是『力主和議,恐諸將難制,欲盡收其兵權』(《宋史紀事本末》卷72《秦檜主和》)。因而,宋高宗的主意,正中秦檜的下懷。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秦檜采納其黨羽范同的建議,密奏宋高宗,以酬賞拓皋之捷為名,召張俊、韓世忠、岳飛等南宋三大將并赴行在臨安,論功行賞,趁機解除三大將的兵權。宋高宗完全同意。

岳飛在三大將中年紀最輕,由于十多年來的東征西討,屢立戰功,功勛卓著,使他從一名普通士兵成長為一員聲名顯赫的大將,得以與資歷比較老的張、韓并列,而功勞和威望更在張、韓之上。張、韓都為此心懷不平。岳飛也覺察到這一點,但岳飛以抗金大局為重,謙虛謹慎,以長輩之禮對待張、韓,并經常寫信向張、韓問候和贈送一些戰利品,以表敬意。后來,韓世忠為岳飛的謙遜態度和團結精神所感動,在抗金事業上又志同道合,所以很快地就消除了嫌怨。然而,張俊是個貪功忌賢的卑鄙小人,張俊不但不體察岳飛這一片心意,反而認為岳飛是在炫耀戰功,于是更加忌恨岳飛。
    
因而,宋高宗、秦檜就利用三大將之間的這些矛盾,圖謀使其互相殘害。秦檜心狠手辣,極善耍弄機謀權術,不要說岳飛和韓世忠,就是張俊也決非其親愛者,打算一并除掉。

秦檜對付三大將的手法,大致可歸納為三條:第一,利用部屬誣告,牽連主帥。第二,誣害的罪名都是謀反,因為武將謀反,最犯趙宋大忌。第三,利用三大將的矛盾使其自相殘害,即先利用張俊和岳飛陷害韓世忠,再利用張俊陷害岳飛,最后,再找借口把張俊也干掉。

紹興十一年(1141年)六月,按照秦檜的預謀,唆使韓世忠的老部下淮東總領胡紡出面,誣告韓世忠親將耿著,『謂著倡言以撼軍心,圖叛逆,且謀還世忠掌兵柄,將遂以左證上逮世忠』(《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1)。岳飛到達楚州,得知秦檜、張俊唆使韓世忠的老部下誣告韓世忠一事之后,就立即寫信派人飛報韓世忠。

韓世忠接到岳飛的信后,又驚又急,馬上求見宋高宗趙構,大哭大鬧,伏地表述自己的心跡。由于過去苗、劉兵變時,韓世忠救駕有功,加上韓世忠原本就是宋高宗的嫡系,而且宋太祖立有“不得殺大臣”的誓約,同時,陷害韓世忠的陰謀已經被岳飛及時揭穿,要是再蠻干下去,可能會產生嚴重惡果,宋高宗趙構不得不考慮這些問題。所以,他聽了韓世忠的話后,便若無其事地說:有這樣的事嗎?第二天,『詰檜,且促具著獄』。宋高宗趙構既然沒點頭要殺害韓世忠,秦檜自然不敢自作主張。結果,耿著免死,以刺配流放了事,韓世忠隨即逃過一劫(《金佗粹編》卷8《行實編年》卷5)。

由此可見,秦檜對三大將的圖謀未能完全實現,岳飛對韓世忠的關照固然起了作用,而宋高宗也不想殺兩位苗劉之變時的救駕功臣。《朱子語類》卷131提到:『張與韓較與高宗密,故二人得全;岳飛較疏,高宗又忌之,遂為秦檜所誅』。

在要解除三大將兵權時,秦檜曾答應張俊,『盡罷諸大將,悉以兵權歸俊』,也即在解除岳飛、韓世忠的兵權之后,張俊能夠得到全國各軍的最高指揮權。見利忘義的張俊當然求之不得,所以張俊『力助其謀』(《三朝北盟會編》卷219,《林泉野記》)。

張俊與韓世忠是雙重兒女親家,然而張俊陷害韓世忠,卻毫不手軟。張俊才能雖低,但野心不小。張俊企圖以一軍的指揮權,來換取對全國軍隊的指揮權。但是,張俊機關算盡,也不過充當宋高宗和秦檜手心里的斧頭柄。執柯伐柯,一旦斫伐任務完成,這個斧頭柄也隨之扔棄。岳飛遇害之后,秦檜立即唆使黨羽江邈彈劾張俊,說張俊圖謀篡奪皇位。宋高宗趙構出面擔保張俊『無謀反之事』,放了張俊一馬,卻又乘機將張俊罷官賦閑,『由是中外大權,盡歸秦檜』(《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7,紹興十二年十一月癸巳)。

當初秦檜密謀羅織罪名陷害韓世忠的時候,岳飛曾經通風報信,救了韓世忠一命。張俊卻把岳飛派人送信給韓世忠之事告知秦檜,秦檜知道后勃然大怒,更加憎恨岳飛。秦檜便把岳飛作為下一個陷害的目標,必欲置之于死地。

早在紹興十年(1140年)秋,完顏兀術(宗弼)正式寫信給秦檜說:『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也』。兀術提出了以殺岳飛作為和議的條件,秦檜自然是惟命是從。

紹興十一年(1141)八月,岳飛罷官賦閑。在這之后,岳飛既脫離軍隊,也沒有兵權,不僅對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動無權干預,而且對皇帝的寶座也沒有威脅。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終”,完全可以就此住手。但是宋高宗為了對金國媾和成功以迎回親生母親韋太后,加之對岳飛的忌恨,在秦檜的慫恿下,決定對岳飛下毒手。罷官僅是完成了陷害岳飛的第二步驟。

幾個月以來,秦檜和張俊一直在原岳家軍中尋覓代理人。張俊利用宋軍諸統制官“各以職次高下,輪替入見”的規定,命鄂州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王貴第一個來鎮江府的樞密行府參見,趁機進行威脅和利誘。
岳家軍二號人物王貴在紹興十年七月中旬的潁昌大戰中一度怯戰,岳家軍統帥岳飛曾準備施行軍法,將他斬首,因眾將懇請求情,方將他赦免。此外,有一次民居失火,王貴中軍的部卒乘機竊取民家的蘆筏,岳飛偶然發現后,立即處斬,并且責打王貴一百軍棍。

秦檜和張俊原以為王貴一定怨恨岳飛,可以引誘上鉤。然而王貴卻說:『相公為大將,寧免以賞罰用人,茍以為怨,將不勝其怨矣!』最后,張俊等人又以王貴家的陰私,進行脅持,王貴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被迫屈從 (《宋史》卷368《張憲傳》)。

張憲的前軍副統制王俊,綽號稱“王雕兒”,擅長坑害無辜,無情無義,就如雕捕食鳥獸一般。自紹興五年被編入岳家軍后,王俊沒有立下什么功勞,得不到提升,還屢次因奸貪而受到岳家軍三號人物張憲的制裁,因此王俊懷恨在心。

紹興十一年(1141)八月,秦檜的黨羽林大聲到鄂州(今湖北武昌,原本是岳家軍大本營)就任湖、廣總領,按照秦檜和張俊交給他的特殊使命,他物色了王俊,還串通了姚政、傅選和龐榮三個統制。秦檜和張俊費盡心機,也不過在原岳家軍將近三百名將官之中,收買到四名敗類。

著名歷史學家、宋史研究泰斗王曾瑜先生曾經指出:岳飛是宋朝三百二十年間最得軍心和民心的將帥。在被解除兵權之前,岳飛所統率的岳家軍有將官近三百人,有士卒十萬人。后來,秦檜、張俊等人費盡心機,不擇手段地威逼利誘,也不過在原岳家軍將近三百名將官之中,收買到四名敗類。而其他將官和普通士兵其實大多十分擁護愛戴他們原來的統帥岳飛,但是迫于奸臣當權的險惡環境,原岳家軍將士中的大多數人不得不保持中立。事實上,原岳家軍將士中的大多數人既沒有誣陷原先的統帥岳飛,也沒有公開反對秦檜,——他們被迫選擇了沉默。

秦檜、張俊等人費盡心機,不擇手段地威逼利誘,也不過在原岳家軍將近三百名將官之中,收買到四名敗類。這四名敗類只是原岳家軍近三百名將官中的很少的一小部分,與原岳家軍十萬將士的相比,更是少得微不足道。

紹興十一年(1141)八月末,王貴自鎮江府返回鄂州。接著,鄂州駐扎御前諸軍副都統制張憲又于九月一日啟程,前往鎮江府的樞密行府,以參見樞密使張俊。紹興十一年(1141)九月八日,敗類王俊正式向王貴投呈誣告狀,誣陷張憲得知岳飛罷官賦閑后,召見王俊,圖謀裹脅鄂州大軍前去襄陽府,以威逼朝廷將軍權交還岳飛。而狀詞完全是一派拙劣的謊言。作為上司,張憲既然與王俊“同軍而處,反目如仇”,卻居然能夠在下屬王俊“反覆不從”的情況下,將自己謀反叛逆的全部計劃“吐露無隱”。任何稍有頭腦的人,都能明顯地看出狀詞中的破綻,實屬誣告無疑﹛《金佗稡編》卷24《張憲辨》;《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揮麈錄余話》卷2﹜。

王俊最初將狀紙投送荊湖北路轉運判官榮薿,榮薿拒不接受。王貴也明知王俊誣告,卻只能違心地將狀紙轉交秦檜黨羽林大聲,林大聲又以急遞發往鎮江府的張俊樞密行府。王俊誣告的時間顯然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張憲雖然早七天啟程,但沿途須晝行夜宿,而林大聲發出的急遞卻是晝夜兼程,反而得以早到。張憲到達鎮江府,恰好是自投羅網。張俊等候王俊的誣告狀到手,就立即逮捕來鎮江府參謁的張憲。按宋時法規,樞密院無權開設刑堂,所以樞密院的小吏職級嚴師孟和令史劉興仁拒絕“推勘”, 『恐壞亂祖宗之制』(《宋史》卷368《張憲傳》)。

喪心病狂而又逼供心切的張俊,哪里顧得列祖列宗這些規矩,張俊命令親信王應求“推勘”,又“親行鞫煉”,將張憲拷打得體無完膚,死去活來。張俊嚴刑逼供,妄圖逼迫張憲招認,他這次之所以“欲劫諸軍為亂”乃是由于岳云先寫了一封信給他,唆使他這樣做的。因為沒有實物為證,于是張俊繼續編造謊言,聲稱岳云寫給張憲的書信,早已被張憲燒掉了(《三朝北盟會編》卷206)。

同秦檜、張俊等人的預謀相反,張憲并沒有屈服于毒刑拷打,他堅決不肯招承(《宋史》卷368《張憲傳》)。張俊于是便派人編造了樞密“行府鍛煉之案”,上報秦檜。王俊在誣告狀中捏造,張憲曾對他說:『我相公處有人來,教我救他。』但王俊做賊心虛,又在狀紙所附的“小貼子”中補充說:『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三朝北盟會編》卷206;《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月戊寅;《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然而,陰險歹毒的卑鄙小人張俊卻不顧連誣告者本人也已否認的事實,上奏說:“張憲供通,為收岳飛處文字后謀反,(樞密)行府已有供到文狀。”秦檜急忙接著上奏,要求將張憲和岳云押送大理寺獄“根勘”,并請求宋高宗下令召岳飛至大理寺,一并審訊,宋高宗立即予以批準。

在罷官之后,岳飛回到江州(今江西九江)私邸暫住。原岳家軍的一個級別較低的將校蔣世雄,乘著改授福州地方小官的機會,自鄂州(今湖北武昌)飛馬順道急奔江州(今江西九江)。蔣世雄告訴岳飛,說自己從進奏官王處仁那里,得知王俊誣告張憲“反叛”的消息。﹛《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岳飛至此方才明白,秦檜、張俊等人陷害韓世忠的故伎又重演了。幾個月前是秦檜、張俊指使胡紡誣告韓世忠親將耿著,企圖牽連韓世忠,如今是秦檜、張俊指使王俊誣陷張憲,陰謀加害于自己,如出一轍。

岳飛在江州(今江西九江)居留,沒多久,就接到南宋朝廷命令,召他回“行在”臨安府(今浙江杭州)。岳飛到達臨安府(今浙江杭州)之后,原鄂州大軍的進奏官王處仁又冒著風險,再次向岳飛報告了王俊誣告的事。王處仁還懇切地勸岳飛上奏自辯,岳飛感慨地說:“上蒼有眼,就不會陷忠臣于不義。否則,又能往哪里逃呢?”倔強的岳飛不愿效法韓世忠,去找皇帝哭訴,因為他知道宋高宗并不缺乏辨別真偽的能力,故沒有辯白的必要(『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義;萬一不幸,亦何所逃?』)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秦檜和張俊選中了心腹楊沂中,命令他去拘捕岳飛。十月十三日,楊沂中應召來見秦檜,秦檜并未接見,只是派三省的值班官轉交一份“堂牒”,并且轉達了秦檜的一句話:『要活底岳飛來。』

紹興十一年(1141)十月十三日,岳飛被逮捕入獄。按著宋高宗的詔旨,特設詔獄審訊岳飛。南宋朝廷還特地將岳飛“逮系詔獄”的事,公開“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鑄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為正、副主審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看到“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嵌于岳飛后背的肌膚,主審官何鑄不由不收斂起嚴酷的面孔。何鑄原本是秦檜的黨羽,在兩三個月前曾參與彈劾岳飛,現在終于天良發現,幡然悔悟了。

何鑄不忍心再為此喪天害理的勾當,便去見秦檜,力辯岳飛的無辜。秦檜張口結舌,難以對答,就向何鑄透露底細說:『此上意也!』何鑄仍不退讓,說:『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秦檜理屈詞窮,遂上奏宋高宗,改命萬俟卨為御史中丞,任主審官(《宋史》卷380《何鑄傳》)。

萬俟卨是一個卑鄙無恥、陰險歹毒的小人。萬俟卨過去擔任荊湖北路轉運判官和提點刑獄時,岳飛知道他人品很壞,予以鄙視,故萬俟卨一直懷恨在心。后來,萬俟卨趁入覲的機會,投靠秦檜,在宋高宗面前對岳飛大肆誣陷譖毀,從此就被秦檜留在南宋朝廷,官運亨通(《宋史》卷474《萬俟卨傳》)。萬俟卨接辦岳飛獄案,正好乘機挾私報復。

岳飛雖然自幼受盡貧困生活的煎熬,卻從未品嘗過囹圄的苦痛。在岳飛生陷絕境的兩個半月中,各種各樣的慘酷刑罰,實際上是給岳飛上人生的最后一課。陰險歹毒的萬俟卨的惟一目標,就是要想方設法地強迫岳飛自誣;岳飛也以倔強的性格,頑韌的意志,進行不屈不撓的抗爭,他決不自誣。

當萬俟卨等奸佞之徒審判岳飛的時候,岳飛曾經對他們說:『皇天后土,可表飛心!』『對天明誓,吾無負于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損陷忠臣!吾到冥府,與汝等面對不休!』『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岳侯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月戊寅注﹜

岳飛還曾經通過絕食來表示反抗,『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閣門祗候雷視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l《岳少保誣證斷案》﹜

當岳飛遭到陷害,被投進冤獄之時,宋金彼此間議和的書信、使者往來非常頻繁。宋高宗趙構和奸相秦檜原以為大興岳飛冤獄,宋金就可以簽訂和約,就可以偷安于東南了。宋高宗對秦檜說:『邊事既息,可以彌兵,卿為相,亦當效曹參之清靜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但南宋軍民并沒有被壓服,他們既反對謀害岳飛,也反對向金投降。當初,岳飛入獄的消息傳開后,南宋朝野震驚。一些正直人士不顧宋高宗和秦檜的專制淫威,紛紛設法營救岳飛。
  
趙宋皇朝宗室齊安郡王趙士褭曾因朝拜趙宋八陵,對岳飛盡忠國事,印象極深。趙士褭身為宋高宗趙構的“皇叔”,是宋朝宗室中德高望重的一位。
  
趙士(左亻右褭)向宋高宗趙構進諫說:『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圣,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罪』。﹛《三朝北盟會編》卷206;《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一月丁未;《宋史》卷247《趙士(左亻右褭)傳》﹜
  
文士智浹、布衣劉允升、南劍州(今福建南平市)布衣范澄之等,也分別上書為岳飛鳴冤叫屈。范澄之在上書中尖銳指出,『宰輔之臣媚虜急和』,『胡虜未滅,飛之力尚能戡定』,『是豈可令將帥相屠,自為逆賊報仇哉!』范澄之引用南北朝時宋文帝殺害名將檀道濟,以致自毀長城的鑒戒,懇切希望宋高宗回心轉意。范澄之還強調說:『臣之與飛,素無半面之雅,亦未嘗漫刺其門而受一飯之德,獨為陛下重惜朝廷之體耳』。 ﹛《金佗稡編》卷20《吁天辨誣通敘》;《金佗續編》卷30范澄之《南劍州布衣上皇帝書》;《三朝北盟會編》卷208;《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4﹜
  
參加審訊或詔獄結案的大理寺左斷刑少卿薛仁輔,與大理寺丞何彥猷、李若樸,也力排眾議,企圖保全岳飛的性命(《宋會要》職官63之14)。
  
韓世忠當時已被罷去樞密使,改任醴泉觀使的閑職,之后『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以躲避秦檜的迫害。但是,因為岳飛的深冤,韓世忠仍鼓起勇氣,不計個人安危,前去質問秦檜。秦檜冷冰冰地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艴然變色』,憤憤不平地說:『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參見:《金佗稡編》卷24《張憲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琬琰集刪存》卷1 韓世忠神道碑;《江蘇金石志》卷12《韓蘄王碑》;《宋史》卷364《韓世忠傳》;《中興小記》卷29引《野史》﹜

然而,宋金雖然以及簽訂了紹興和約,但當時執掌金國軍政大權的金軍統帥完顏兀術(宗弼)原先提出的殺害岳飛的要求還未實現。宋高宗、秦檜害怕金國以此作為翻臉變卦的借口來破壞和約。加之,宋高宗的親生母親韋太后在靖康之變中也被金人擄到北方,當時還在金國,宋高宗非常思念他的親生母親,而金人曾經提出條件,要想讓韋太后回歸南宋,必須殺掉岳飛。于是宋高宗最終決定狠下毒手,冤殺岳飛。

作為卑鄙無恥、陰險歹毒的小人,擔任主審官的秦檜黨羽萬俟卨千方百計搜剔罪名,不擇手段地誣陷岳飛,卻拿不出任何真憑實據,他所列舉的“罪名”全都牽強附會,缺少實證。關于這一點,宋高宗和秦檜是十分清楚的。秦檜、張俊、萬俟卨等人誣加給岳飛的罪名,既缺少人證,又沒有物證,要定岳飛謀反罪,沒有真憑實據。于是,秦檜就絞盡腦汁,懸賞招誘證人,但是人證仍然不足,以至『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因為人們都為岳飛冤案感到不平,都不相信岳飛有罪。

宋朝有『國朝著令,劾輕罪,因得重罪,原之,蓋不欲求情于事外也』的傳統慣例。擔任主審官的萬俟卨等人卻是在罪名“無驗”的情況下,不斷地橫生枝節,輾轉推求,羅織新罪名(《宋史》卷474《萬俟卨傳》)。由于岳飛非殺不可,什么太祖誓約,什么“國朝著令”,什么罪狀“無驗”,全都棄之不顧。

自張憲被捕之日起,岳飛的冤獄已經拖延了約三個多月,仍未結案。萬俟卨最后也憂心忡忡,擔心找不到足夠的理由來殺害岳飛,『懼無辭以竟其獄』。眼看已到歲末,宋高宗和秦檜為辭舊迎新,向金國女真統治者獻媚,再也等不及了。

紹興十一年農歷十二月二十九日,萬俟卨等通過秦檜,匆匆上報一個奏狀,提出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云處徒刑,說『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斷』。宋高宗當即下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當日,岳飛在獄中被賜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岳飛無限悲痛地向天空仰視了一陣,接著就拿過筆來在供狀上寫了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按照規定,岳飛的尸體應當草草地埋葬在大理寺的墻角下。好心的獄卒隗順含悲忍痛,冒險背負岳飛的尸身,走出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偷偷埋葬于九曲叢祠附近北山山麓的平地上,墳前種兩棵橘樹,作為標記,假稱“賈宜人墓”。遇害之時,岳飛隨身還帶著一個玉環,是他妻子李娃給他的信物,陪伴岳飛長眠地下。岳飛死時年僅三十九歲。

張憲和岳云被綁赴臨安城的鬧市,不僅楊沂中當場監斬,連張俊也按捺不住狂喜,親臨刑場。臨安城的各個城門都派重兵把守,禁衛森嚴,以防民眾鬧事。岳云死時年僅二十三歲。

岳飛和張憲的家屬被流放到嶺南和福建,宋高宗親自下旨規定,『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他們的『家業籍沒入官』。然而在漫長的流放途中,卻不斷有素不相識的人,含淚向岳飛和張憲的家屬慰問致哀。﹛《金佗續編》卷21《鄂王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卷147紹興十二年十月壬戌;《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夷堅丙志》卷15《岳侍郎換骨》﹜

紹興十一年除夕 (即公元1142年1月27日),三位獻身于抗金戰場,出入槍林箭雨,矢志不渝地盡忠報國的愛國將領,終于犧牲在南宋投降派的屠刀之下。岳飛、岳云、張憲三位愛國將領遇害的那幾天,臨安(今浙江杭州)城內凄風苦雨,連綿不絕。

金國女真人最畏服岳飛,平日往往不直呼其名,當他們得知岳飛死耗,個個歡天喜地,酌酒相慶。被扣押在金國的宋使洪皓,目擊此情此景,心如刀割,只能吞聲抽泣!洪皓在給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寫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而當南宋使臣洪皓從金國回歸南宋之時岳飛已經遇害,『忠宣(洪皓的謚)還,因奏事,論至公(岳飛)死,不覺為慟』,——談到岳飛之死時,洪皓竟然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以致當著宋高宗趙構的面為岳飛遇害而失聲痛哭,可見洪皓對岳飛的深厚感情。然而事實上,洪皓長期被金國扣留,終其一生都沒有機會見到岳飛,他對岳飛的感情,無疑是來自于金人對岳飛的高度敬畏。正因為這一段屈辱的經歷,使洪皓更懂得一位使敵人敬畏的愛國將領對于國家的重要意義。

南宋紹興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27日),岳飛遇害。

紹興十二年正月(公元1142年2月),南宋使臣帶著南宋朝廷的正式照函從岳飛遇害地臨安(今浙江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宋高宗生母韋太后的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

紹興十二年夏四月丁卯(公元1142年5月1日),宋高宗生母韋太后自五國城啟程歸宋。『皇太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祹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接著,韋太后一行自北方南歸,穿越燕山一路南行,來到東平府(今山東東平),再向南行。經過幾個月的長途跋涉,韋太后一行終于到達宋金交界處的楚州(今江蘇淮安)。

紹興十二年七月,宋高宗趙構親自到臨平鎮迎接韋太后。為了表示隆重,宋高宗下詔用半副鑾駕接韋太后,僅儀仗隊就有二千四百八十三人之多,——這是當時的最高禮遇。自北宋亡國之后,金國以禮送回人質,這還是第一次。宋高宗趙構雖然割地賠款,但是畢竟爭回了面子,因而興高采烈。﹛原文:『帝親至臨平奉迎,普安郡王、宰執、兩省、三衙管軍皆從。帝初見太后,喜極而泣。』﹜(《宋史》卷243《韋賢妃傳》)。

南宋宰相秦檜、大將張俊、韓世忠等人都在帷幄外拜見韋太后。

韋太后對韓世忠說:“這位就是韓將軍嗎?我在北方之時就久聞大名了!”韓世忠也慰問了一番,這才欠身而退。

韋太后又問:“為何見不到大小眼將軍?”

一個大臣悄悄地告訴她說:“岳飛已經死在獄中了!”

﹛注:據說,岳飛兩眼一大一小,所以時人稱之為“大小眼將軍”﹜

韋太后聽過之后,臉色立變。韋太后轉身斥責宋高宗趙構,她說:“岳飛是國家的棟梁,威名遠播,打得金人望風而逃!你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

韋太后說完之后就憤憤然地表示要出家。慌得宋高宗趙構趕緊跪在地上請罪,群臣也都跪倒一片,一起勸慰,韋太后這才消了怒氣。

被金軍擄到北方的時候,韋太后只有四十多歲,從金國回歸南宋之時,已經年逾六十。宋高宗十分孝順韋太后,韋太后在南宋過上了安定愉快的晚年生活,一直活到八十歲。

后來,韋太后得知正是岳飛的死換來了她的回歸,她感到十分歉疚。據說,韋太后此后終身都要穿道士服裝,以表示對含冤遇害的愛國將領岳飛的悼念和歉意。

自古忠孝難以兩全,宋高宗趙構既然當了君主,就應當擔當得起君主的責任,御臨天下,為社稷蒼生著想,但是他卻選擇了做“孝子”,甚至不惜舍棄國家民眾的利益。宋高宗趙構的“圣孝”是建立在蒼生百姓的苦痛和國家的長久分裂的基礎上的,是狹隘自私的“孝”,所以得不到后人的稱頌!

紹興十二年八月,宋高宗生母韋太后和金國使臣劉祹一行到達臨安。宋高宗為表演自己的“圣孝”,大事張羅一出“皇太后回鑾”的鬧劇。
      
不料金國使者劉祹竟向南宋官員發問:『岳飛以何罪而死?』 

接伴的南宋官員無言以對,含含糊糊地回答:『意欲謀叛,為部將所告,以此抵誅。』
 
劉祹嘲諷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飛,所至紀律甚嚴,秋毫無所犯。「所謂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我擒」。如飛者,無亦江南之范增乎?!』
      
殘害忠良、媚敵求和者到底還是受到了毫不客氣的奚落。
   
﹛上述記載見于《說郛》卷18葉寘《坦齋筆衡》,以及趙葵《行營雜錄>》﹜

《宋史》卷473《秦檜傳》記載: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殺岳飛。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鑄、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臺,獄遂上。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子云及張憲殺于都市。

天下冤之,聞者流涕。飛之死,張俊有力焉。』

《宋史》卷369《張俊傳》記載:

『俊力贊和議,與秦檜意合,言無不從。……初,檜以俊助和議,德之,故盡罷諸將,以兵權付俊。歲余,俊無去意,故檜使邈攻之。尋進封清河郡王,奉朝請。……

南渡后,俊握兵最早,屢立戰功,與韓世忠、劉锜、岳飛并為名將,世稱張、韓、劉、岳。然濠、壽之役,俊與锜有隙,獨以楊沂中為腹心,故有濠梁之劫。

岳飛冤獄,韓世忠救之,俊獨助檜成其事,心術之殊也,遠哉!』

《宋史》卷474《萬俟卨傳》記載:

『時檜謀收諸將兵權,禼力助之,……。張俊歸自楚州,與檜合謀擠飛,令禼劾飛對將佐言山陽不可守。

命中丞何鑄治飛獄,鑄明其無辜。檜怒,以禼代治,遂誣飛與其子云致書張憲令虛申警報以動朝廷,及令憲措置使還飛軍;獄不成,又誣以淮西逗遛之事。

飛父子與憲俱死,天下冤之。』


岳飛的悲劇既是他自己的悲劇,更是那個時代的悲劇。那個時代的悲劇,通過岳飛個人的悲劇,得到了很強烈、很集中的表現。岳飛之死,標志著南北分裂,標志著北方人民遭受金國女真貴族壓迫奴役的長久化。

宋高宗、秦檜冤殺岳飛以后,南宋的許多朝臣和軍民百姓都為這一冤案鳴不平。為了壓制輿論,秦檜指使尚書省,『乞以飛獄案,令刑部鏤板,偏牒諸路』,大搞欺騙宣傳。對于那些不肯屈從他們辦理岳飛冤案的人,實行“違者刑”的高壓政策。在岳飛入獄時為他伸冤或要求釋放他的人,一個個也都受到株連。

給岳飛通風報信的進奏官王處仁和武將蔣世雄,分別受到革職,流放嶺南和“編管”的懲處。
    
參與審理岳飛案的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曾認為『飛無罪』,『飛不應死』,并據理『固與卨爭』,萬俟卨就彈劾他們,誣告他“黨庇”岳飛,將他們罷官。
  
大理少卿薛仁輔曾認為岳飛的案是冤案,就被萬俟卨誣為『持心不平、用法反覆』,也被罷官。
  
任過岳飛冤案主審官的何鑄,由于良心發現,堅持公道,不肯茍從宋高宗、秦檜的旨意,由是『檜銜鑄』。 后來,何鑄被罷了官,秦檜還想把他『竄諸嶺表』,因其謀未得逞,后被貶謫徽州。
    
身為宋高宗趙構的“皇叔”宗室齊安郡王趙士褭曾經面諫宋高宗趙構,說愿以全家百口性命作保,擔保岳飛無罪。秦檜恨之入骨,『使言者論頃岳飛進兵陳、蔡之間,乃密通書于士褭,敘其悃幅,蹤跡詭秘。范同頃為浙東憲,與士褭通家往還』,指控趙士褭『在外則交結將帥,在內則交結執政』,請宋高宗趙構『罷其宗司職事』。結果,趙士褭被罷去“宗司職事”,提舉西京崇山崇福宮。岳飛被害后,秦檜黨羽萬俟卨又彈劾趙士褭『朋比奸邪』,居住在『衢州,賓客日盈其門,談論之間,無不詆訕時政』“”,因而又再次被貶,『竄死建州』。
  
布衣范澄之為伸張正義,曾請求宋高宗“特赦”岳飛,并斥責秦檜『媚虜急和』,『令將帥相屠』,實『自為逆賊報仇』,當時他就料到自己一定會遭到滅頂之災,果然也被“竄死”,在流放地含悲辭世。另一位布衣劉允升曾上書『訟飛冤』,也被『下棘寺以死』,被關進大理寺獄,慘遭殺害。
    
韓世忠為岳飛的冤案抱不平,曾當面指責過秦檜,『攖檜怒』。韓世忠又『抵排和議,觸檜尤多』。當時,有人勸韓世忠不可得罪秦檜,但韓世忠錚錚鐵骨,公然表示自己決不『畏禍茍同』秦檜。由于秦檜的權勢顯赫,大將『多曲徇檜茍全』,韓世忠卻不理會他,除『一揖外,未嘗與談』, 秦檜一直很恨他。他雖沒有象岳飛那樣被投進監牢,但也被『解兵罷政,臥家十幾年』。


根據上述史料,我們可以做出以下總結:

在被解除兵權之前,岳飛所統率的岳家軍有將官近三百人,有士卒十萬人。后來,秦檜、張俊等人費盡心機,不擇手段地威逼利誘,也不過在原岳家軍將近三百名將官之中,收買到四名敗類。而其他將官和普通士兵其實大多十分擁護愛戴他們原來的統帥岳飛,但是迫于奸臣當權的險惡環境,原岳家軍將士中的大多數人不得不保持中立。事實上,原岳家軍將士中的大多數人既沒有誣陷原先的統帥岳飛,也沒有公開反對秦檜,——他們被迫選擇了沉默。

秦檜、張俊等人費盡心機,不擇手段地威逼利誘,也僅僅在原岳家軍將近三百名將官之中,收買到四名敗類。這四名敗類只是原岳家軍近三百名將官中的很少的一小部分,與原岳家軍十萬將士的相比,更是少得微不足道。

很顯然,誣陷岳飛、附和秦檜的敗類其實并不多,而在原岳家軍全體將士中,附和秦檜的敗類更是只有極少數,只占極小極小的比例。但是,卑鄙無恥而又居心不良的“無知小丑”先生卻故意以偏概全地歪曲歷史,信口開河地編造謊言,胡說什么“岳飛的很多屬下都附和秦檜誣陷岳飛”!

“四名敗類”能代表原岳家軍十萬將士嗎?與原岳家軍近三百將官比起來,“四個將官”很多嗎?與原岳家軍十萬將士比起來,“四個將官”很多嗎? “無知小丑”先生是不是需要補習一下小學數學知識?

在岳飛入獄之前,原岳飛部屬王處仁和蔣世雄,冒著風險,多次給岳飛通風報信;岳飛部將張憲寧死不屈,堅決不誣陷岳飛。這些卻被不學無術的“無知小丑”先生忽略了!

在岳飛入獄之后,也有很多不畏強權的正直之士出來為岳飛鳴冤,奮不顧身地設法營救岳飛。宋高宗趙構的“皇叔”宗室齊安郡王趙士褭曾經面諫宋高宗趙構,說愿以全家百口性命作保,擔保岳飛無罪;當時,韓世忠已經罷官賦閑,仍鼓起勇氣,不計個人安危,前去質問秦檜;御史中丞(相當于最高法院院長)何鑄天良發現,去見秦檜,力辯岳飛無辜;參與審理岳飛案的大理寺丞(相當于現在的最高法院法官)李若樸、何彥猷等人認為『飛無罪』『飛不應死』,并據理『固與卨爭』,與秦檜黨羽萬俟卨爭辯;參與審理岳飛案的大理少卿(相當于現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長)薛仁輔曾認為岳飛的案是冤案,多次與秦檜黨羽萬俟卨爭辯;文士智浹、平民劉允升、南劍州(今福建南平市)平民范澄之等人,也分別上書南宋朝廷,為岳飛鳴冤叫屈。

紹興十一年除夕,岳飛遇害。二十年之后,金國軍隊再次大舉南侵攻宋。紹興三十一年(1141年),南宋朝廷的御史中丞汪澈奉命『宣諭荊、襄』,到鄂州督軍。鄂州將士聯名上狀,要求為故帥岳飛平反昭雪,『哭聲如雷』,眾人甚至大呼:『為我岳公爭氣,愿效一死!』。汪澈勸慰多時,答應稟報朝廷,將士們仍啜泣不止(《金佗稡編》卷9《昭雪廟謚》;卷20《吁天辨誣通敘》)。

以上史實也被不學無術的“無知小丑”先生忽略了!

“無知小丑”先生故意以偏概全地歪曲歷史,不擇手段地貶損岳飛,信口開河地編造謊言,胡說什么“岳飛被殺的時候,幾乎沒有什么人替他說話,相反他的很多屬下都附和秦檜誣陷他,只有韓世忠出于老交情問了一句而已”!不學無術的“無知小丑”先生真是既卑鄙無恥,又居心不良!

岳飛自二十歲從軍到三十九歲被殺害,在抗金斗爭中始終赤膽忠心,英勇善戰,屢立戰功,無愧是一個民族英雄。他為保衛各族人民免遭金兵的屠掠,為保衛南宋發達的經濟文化事業,為收復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權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貢獻,受到了人民的敬重。當廣大人民知道他被殺害的消息時,『天下冤之』,『皆為流涕』,為他的冤案鳴冤叫屈,為他的冤死而感到悲痛。

宋高宗,秦檜殺害岳飛的罪惡行徑,激起了南宋軍民的無比憤慨。在封建時代,宋高宗是皇帝,由于當時避諱,人們不能公開責罵他,但對于權奸秦檜,上自朝臣,『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檜』。全國男女老少,對秦檜無不切齒痛恨!

在岳飛遇害之后,南宋朝廷『以飛獄案令刑部鏤板,遍牒諸路』,企圖一手遮掩天下耳目,將無辜的受難者,誣蔑成十惡不赦之徒,妄圖為南宋投降派殘害忠良的罪行辯護。然而這種倒行逆施,只能更加激發南宋民眾對愛國英雄的深摯悲悼和哀思。

《宋史》卷473《秦檜傳》記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殺岳飛。………子云及張憲殺于都市。天下冤之,聞者流涕。』

《宋史》卷474《萬俟卨傳》記載:『飛父子與憲俱死,天下冤之。』

《三朝北盟會編》卷207記載:『飛死于獄中,梟其首。市人聞之,凄愴有墮淚者。』

《三朝北盟會編》卷208《林泉野記》記載:『云、憲坐斬,并賜飛死,年三十九,妻子徙嶺外,天下冤之。飛略知書傳,禮士恤民,所至秋毫無犯,民不知兵。』

《三朝北盟會編》卷220《中興姓氏錄》記載:『(秦檜)忌岳飛忠勇,亦與張俊不協,罷其政。又誣其反,殺之于大理寺,天下怨之,三軍解體。』

《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岳侯傳》記載:『侯中毒而死,葬于臨安菜園內。天下聞者無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檜云。』

《中興小紀》卷29記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詔賜飛死,斬憲、云于市,令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蒞其刑,家屬立徙廣南,且籍其家貲。……飛知書而得士,且濟人之貧,用兵秋毫無犯,民間安堵,不知有軍。先計后戰,屢勝強敵,號為良將。其死也,天下冤之。』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記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 癸巳,詔飛賜死,命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沂中蒞其刑,誅憲、云于都市。……仍籍其貲,流家屬于嶺南。天下冤之。飛死年三十九,……飛知書,善待士,且濟人之貧,用兵秋毫無犯,民皆安堵,不知有軍。至今號為賢將。』

《金佗續編》卷21章穎著《鄂王傳》記載:『送兩家(指岳飛和張憲兩家)之孥,徙之遠方。行路之人見者,為之隕涕。』

《忠文王紀事實錄》卷4記載:『先是,王薨一年前后年此日,諸將復之武昌騎戲,又一下卒忠義所激,自題一詩云:「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義不全尸。武昌門外千株柳,不見楊花撲面飛。」聞者為之悲泣,罷游。』

《金佗續編》卷27《孫迪編鄂王事》記載:『湖之南,江之西,比屋繪像,事王如生。』

﹛注:在岳飛冤案昭雪之后,南宋朝廷于嘉泰四年追封岳飛為鄂王,此后世人也以“岳王”代指岳飛﹜

南宋愛國詩人陸游在其著述《老學庵筆記》卷1中寫道:『張德遠(張浚字德遠)誅范瓊于建康獄中,都人皆鼓舞;秦會之(秦檜字會之)殺岳飛于臨安獄中,都人皆涕泣。是非之公如此。』﹛注:岳飛遇害那年,陸游年方17歲﹜

直到岳飛身后好幾十年,江、湖之地的百姓依然家家戶戶張掛岳飛的遺像,奉祀不衰,還流傳了很多歌頌岳飛的民間故事。鄂州城內的旌忠坊,特別為岳飛設立忠烈廟(《金佗續編》卷14《湖北轉運司立廟牒》《敕建忠烈廟省牒》,卷28《孫迪編鄂王事》,卷30《郢州忠烈行祠記》;《輿地紀勝》卷66《鄂州》)。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十月,南宋朝廷給岳飛和張憲家屬解除拘禁,以開“生還”之路,于是岳飛家屬自嶺南蠻荒之地北返。岳飛三子岳霖途徑贛州(原名虔州),『父老帥其子弟來迎』,當地百姓夾道迎接,個個淚流滿面,他們說:『不圖今日復見相公之子』。后來,岳霖到荊湖北路任官,鄂州軍民聞訊后,『設香案,具酒牢,哭而迎』,以表示他們對岳飛的緬懷(《金佗稡編》卷9)。

但是,不學無術的“無知小丑”先生卻故意以偏概全地歪曲歷史,不擇手段地貶損岳飛,信口開河地編造謊言,想當然地憑空臆斷,胡說什么“岳飛在當時人的心目中地位并不算怎么崇高”!

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秦檜還沒死,南宋狀元張孝祥就上書宋高宗,請求朝廷給岳飛平反昭雪。《于湖居士文集》附錄《宣城張氏信譜傳》記載:『先是,岳飛卒于獄,時廷臣畏禍,莫敢有言者。公(張孝祥)方第,即上疏言:「岳飛忠勇,天下共聞,一朝被謗,不旬日而亡,則敵國慶幸,而將士解體,非國家之福也。」又云:「今朝廷冤之,天下冤之,陛下不知也。當亟復其爵,厚恤其家,表其忠義,播告中外,俾忠魂瞑目于九泉,公道昭明于天下。」帝(宋高宗)特優容之。時公尚在期集所,獨未官也,秦相益忌之。』(還可參見《建議以來系年要錄》卷166)。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顏亮自認為準備就緒,滅宋之謀便不再遮掩,金軍開始大舉南侵功宋,“臣構”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臨亡國的嚴峻形勢。金軍的大舉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趙構、權奸秦檜之流長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徹底破產,主和誤國之罪昭然若揭,抗戰派再次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賴。

南宋官員杜莘老等人上奏朝廷,請求給岳飛平反昭雪。杜莘老說:『臣竊見往者秦檜擅權,力主和議,沮天下忠臣義士之氣,使不得伸。是以胡銓,直臣也,以上書激切,檜遂貶之遠方,二十余年不用。岳飛,良將也,以決意用兵,檜文致極法,家屬盡徙嶺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為之出涕。臣愿陛下思咸之義霈渙號之恩,召還胡銓,亟賜擢用,昭雪岳飛,錄其子孫,以激天下忠臣義士之氣。則在廷之臣必勵勉而盡忠,沿邊之將必踴躍而效命。臣鄰盡忠在內,將士效命在外,以此破敵,何敵不摧?以此建功,何功不立?此誠帝王鼓動天下之至權也!』

南宋太學生程宏圖、太學生直學宋芑,以及倪樸等人先后上書,請求南宋朝廷給岳飛平反昭雪,并追究秦檜禍國殃民的罪行,以謝天下,以激勵南宋軍民的忠義之氣,進而振奮宋軍將士的士氣。此外,他們不僅要求南宋朝廷恢復岳飛的爵位和名譽,錄用岳飛的子孫,而且還要求追奪秦檜的官爵,沒收秦檜的家產,甚至還要將秦檜開棺戮尸!

《三朝北盟會編》卷236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十月十九日戊午)太學生直學宋芑上葉樞密書,書曰:「……凡前日中外之臣誤我以和議者,無問存歿,悉正典刑。于是斵秦檜之棺,而戮其尸,貶竄其子孫,而籍其資產以助軍,以正其首倡和議、欺君誤國之罪;復岳飛之爵邑,而錄用其子孫,以謝三軍之士,以激忠義之氣。詔下之日,使東南之民聞之,莫不怒發動冠;西北之民聞之,莫不感激流涕。如此則出師之日,吾之民將見人自為戰,彼之民必有倒戈者矣。……」』(注:紹興三十一年,宋芑上書請求昭雪岳飛冤案、追究秦檜罪責之事還可以參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90)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90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十一月五日戊戌)太學生程宏圖等上書,言:「今日之事,國家所以應之者,其先務有四:一曰留使者以款敵人之謀,一曰下詔書以感南北之士,一曰先舉事以決進取之策,一曰用人望以激忠義之心。……國家自和議之后,為故相秦檜所誤,沮天下忠臣義士之氣二十年矣。一旦思所以得其戮力,必有以感動其心而奮起之,可也。故哀痛之詔不可不亟下!然詔不可徒下也,當首正秦檜之罪,追奪其官爵,而籍其家財,追賜宇文虛中之爵,而為之立祠,昭雪趙鼎、岳飛之冤。而又下親征之詔,移蹕建康,則其氣固足以吞強敵矣!……」』(注:紹興三十一年,程宏圖上書請求昭雪岳飛冤案、追究秦檜罪責之事還可以參見《三朝北盟會編》卷237)

倪樸在上書中還指出岳飛『勛烈炳天地,精忠貫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并強烈要求朝廷給岳飛平反昭雪(《倪石陵書•擬上高宗皇帝書》)。

后來,南宋宰相史浩等官員也陸續上書朝廷,請求給岳飛平反昭雪。《玫瑰集》卷93《純誠厚德元老之碑》記載:『公(史浩)既相,益思所以報上者,首言前宰相趙鼎、參政李光之無罪,大將岳飛之久冤,宜復其官爵,錄其子孫,凡坐廢者次第昭雪。』(注:史浩上書請求給岳飛等人平反昭雪之事還可以參見《保慶四明志》卷13《史浩傳》、《宋史》卷396《史浩傳》)

自從宋金達成和議,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國女真貴族的殘酷奴役,忍受來自金國女真統治者的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政策,又要承擔金國對蒙古戰爭引起的各種負擔,大批漢人壯丁被金國女真統治者強征戍邊,在金國與蒙古之間的戰爭中,充當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國始終存在著很強烈的民族歧視政策,當時的金國把民眾分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漢人是第四、第五等)。

紹興十年(1140年)岳飛北伐前后,金國內外交困。然而,在達成宋金和議之后,經過將近二十年的休養,加上南宋每年進貢給金國的大量財富,金國的國力得以恢復,金軍將士也養得膘肥體壯。

而紹興三十一年的南宋,經過秦檜及其黨羽將近二十年的折騰,已經變得國困民窮,“國之府庫,無旬刀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宋金國力對比發生了顯著變化(附注:秦檜專政期間,是宋朝最黑暗、專制、腐敗的時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榮,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勵精圖治之上,與秦檜趙構之流毫無關系)。

同時,經過秦檜及其黨羽將近二十年的壓制和破壞,到了金國再次發起攻宋戰爭的紹興三十一年(秦檜已經死了),南宋軍備已廢弛多年,宋軍將士也早已失去紹興十年時的那種進取之心和雪恥之志,此時算得上是兵無精兵,將無良將。結果,在名將劉锜(已經六十多歲)的指揮下,雖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鎮江四支大軍,但宋軍在兩淮還是一敗再敗。毫無疑問,劉锜此時手中的兵馬,已非昔日驍勇善戰的八字軍,而是被秦檜之流腐化削弱后的軍隊。劉锜縱有千般能耐,此時也無濟于事了。

想當初,早在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二月,當曾被岳家軍扁得滿地找牙的金軍再次進犯淮西之時,宋高宗頗不以為然地說:『中外議論紛然,以敵逼江為憂,殊不知今日之勢與建炎不同。建炎之間,我軍皆退保江南。杜充書生,遣偏將輕與敵戰,故敵得乘間猖撅。今韓世忠屯淮東,劉锜屯淮西,岳飛屯上流,張俊方自建康進兵,前渡江窺敵,則我兵皆乘其后。今虛鎮江一路,以檄呼敵渡江,亦不敢來』(《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9)

然而,到了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聽說金主完顏亮率大軍氣勢洶洶地撲來,宋高宗趙構馬上嚇得尿褲子,趕緊備船,準備逃亡海上。多虧了臨危不懼的愛國文臣虞允文指揮宋軍殘部憑借長江天險據守,加上金國后來發生內訌,南宋總算又逃過一場劫難。

公元1161年,曾經親歷公元1140年宋金戰爭的金主完顏亮再次發起攻宋戰爭,當時金軍中還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岳飛不死,大金滅矣!』(原文『逆亮南渡,胡人自為「岳飛不死,大金滅矣!」之語』,相關記載可見于《浪語集》卷22《與汪參政明遠論岳侯恩數》)。

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經過金主完顏亮的“提醒”,宋高宗趙構突然想起已經被他伙同秦檜冤殺了將近二十年的那位名將岳飛。為了激勵士氣,宋高宗趙構下令給岳飛和張憲的家屬解除拘禁,以開“生還”之路。然而,心胸狹隘的宋高宗趙構到底還是不愿承認自己害死岳飛的罪責,所以別有用心地把岳飛、張憲等愛國將領與蔡京、童貫等誤國權奸并列,以混淆視聽。

根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北虜犯邊,連年大舉,上(指宋高宗趙構)思曰:「岳飛若在,虜軍豈容至此。」即時下令修廟宇。』

紹興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 六月,『失德甚多』的宋高宗趙構宣布退位,趙眘(原名趙瑗)即位,是為宋孝宗。南宋帝位從此歸屬于宋太祖的后裔。

宋孝宗(1162年——1189年在位)是南宋最有作為的皇帝,是名副其實的中興之主。宋孝宗勵精圖治,奮發圖強,改革內政,勤儉治國,為南宋日后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宋孝宗在位期間,政治清明、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文化昌盛,史稱『卓然為南渡諸帝之稱首』。

在即位之初,宋孝宗胸懷大志,傾向抗金復國,即位僅一個月,在并未對岳飛冤案進行重新審查的情況下,就宣布給岳飛平反昭雪,追復原官,以禮改葬于臨安(今浙江杭州)棲霞嶺下。同時,訪求岳飛子孫,授予官職。

《宋會要輯稿》職官76之70記載:『孝宗紹興三十二年未改元,七月十三日,詔岳飛特追復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先是有詔:「飛起自行伍,不俞數年,位至將相,而能事上以忠,御眾有法,屢立功效,不自矜夸,余烈遺風,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眾師行不擾,動有紀律,道路之人歸功于飛。雖坐事已歿,然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圣意,追復元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后,特與錄用。」故有是命。十一月三日,詔故追復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岳飛妻、前楚國夫人李氏特與復楚國夫人,男前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云追復舊官,前忠訓郎、閣門祗候雷追復舊官職。』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00記載:『(紹興三十二年七月)戊申,詔岳飛復元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后,特與錄用。』

《宋史》卷33《孝宗紀》記載:『(紹興三十二年七月戊申),追復岳飛元官,以禮改葬。……(十月)壬午,官岳飛孫六人。』

《齊東野語》卷20《岳武穆御軍》記載:『周洪道(周必大,字洪道)為追復制詞,有云:「(岳飛)事上以忠,至不嫌于辰告;行師有律,幾不犯于秋毫」,蓋實錄也!辰告者,謂岳飛上疏請建儲云。』(注:還可以參見《周益國文忠公集》卷4《岳飛追復元官》)

《宋史》卷364《韓彥直傳》記載:『拜(韓彥直)司農少卿,進直龍圖閣、江西轉運兼權知江州。時朝廷還岳飛家貲產多在九江,歲久業數易主,吏緣為奸。彥直搜剔隱匿,盡還岳氏。復為司農少卿,總領湖北、京西軍馬錢糧,尋兼發運副使。會時相不樂,密啟換武,授利州觀察使、知襄陽府,充京西南路安撫使』(注:韓彥直是韓世忠長子)。

《宋會要輯稿》職官76之71記載:『乾道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詔故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閬州觀察使、京西、湖北路馬、步軍都總管、鄂州駐御前諸軍都統制張憲追復元官,四子各補承信郎。其子敵萬自陳,當建炎、紹興間,憲從岳飛與金人戰,屢立奇功,中坐飛事死。今飛已蒙朝廷褒恤,錄及子孫,惟憲尚掛罪籍,乞援飛例,追復元官,給還恩數。故有是命。』

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之初,就很快給岳飛冤案平反昭雪,對岳飛大加褒崇,對蒙受牽累者予以平反優恤,其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宋孝宗本人確實知道岳飛冤枉,知道岳飛等人遇害是一大冤案。淳熙五年五月,宋孝宗在便殿召見岳飛三子岳霖時,曾對岳霖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但值得注意得是,宋孝宗這番話是在便殿對岳霖所言,而不是在正式場合,更非正式詔敕;至于宋孝宗認為岳飛冤枉到什么程度,另當別論;

其二,岳飛對宋孝宗立儲、登皇帝寶座有功,宋孝宗心存感激;

其三,為了收攬人心,急于鼓舞士氣,爭取軍隊的支持。宋孝宗即位初期,金軍大舉滅宋雖已失敗,但宋軍大舉北伐正加緊準備。經由作為太宗后代的宋高宗禪讓,作為太祖后代的宋孝宗得以榮登皇位,但是立足未穩,亟需安撫內傷、收攬人心,特別渴望得到軍隊的鼎力支持。而這時的岳家軍將士及其后代,對岳飛冤獄的平反具有十分特殊的作用與影響。

一年前(紹興三十一年),大臣汪澈奉命宣諭荊襄,岳家軍將士及其后代聯名上書為岳飛申冤,群情激憤,哭聲雷動,宋孝宗當然不可能不聞不顧。『況今行營將士,往往故飛部曲』,南宋朝廷豈敢掉以輕心?而之所以未經重新審查甄別,就倉促宣布平反岳飛冤案,對岳飛家屬優恤有加,并特別在《追復旨揮》中提到:『去冬出戌,鄂渚之眾師行不擾,動有紀律,道路之人歸功于飛』,在《追復少保兩鎮告》中提到:『行師有律,幾不犯于秋毫』,——這些顯然是急于勸勉岳家軍將士及其后代,并籠絡全體將士。

再者,在皇位坐穩之后,宋孝宗很想擺脫屈辱地位,渴望建立蓋世功業,仍需要得到軍隊支持,需要激發將士抗金報國之心,故急需為岳飛平反昭雪。

至于宋孝宗對岳飛冤案平反有所保留、諱言冤案,不肯追究冤案制造者,甚至褒獎奸佞張俊,其原因和動機也是相當復雜而微妙的。太上皇宋高宗趙構的影響非常大,這是眾所周知、顯而易見的原因。

宋孝宗的謚號為“孝”,可見他對宋高宗趙構的孝心。而在禪位之后,宋高宗趙構(1107年-1187年)足足當二十五年的太上皇才死去,這期間宋高宗不僅生活安逸舒適,倍受尊崇,而且還與南宋朝廷中的主和派臣僚聯合起來,形成了一股不容忽視的政治力量。

對于選中自己繼承皇位的養父太上皇趙構,宋孝宗心存感激而刻意維護其體面,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 宋孝宗對太上皇趙構還心存畏懼,對趙構長期提拔、培植的文官武將群體及其盤根錯節的關系網也多有顧忌。如果真要重新審查岳飛冤案,仔細追究冤獄制造者,追查兇手,徹底平反昭雪,勢必觸動宋高宗趙構和一大批文官武將后代的盤根錯節的龐大關系網,這是宋孝宗所不敢冒險妄動的。
  
在宋高宗和秦檜的長期打壓之下,抗戰派的人才凋零,而除了那些主和派,宋孝宗手下幾乎無人可用。主和派經過宋高宗和秦檜的多年培育扶植,根基牢厚,而他們背后的主子就是太上皇趙構。面對這種復雜的形勢,宋孝宗自然更加小心謹慎,以免事情不可收拾。于是,宋孝宗迫于當時的政治形勢和現實壓力,不得不與以太上皇趙構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達成了某種妥協,而不敢公開宣傳岳飛當年北伐的戰績。此后二十多年,面對南宋朝廷中安于現狀的主流意識,以及南宋主和派的強大勢力,宋孝宗既痛心疾首又無可奈何,他恢復中原的遠大抱負無從施展,昔日的銳氣漸漸消磨下去,后來也變得不思進取、安于現狀了。

始終制約宋孝宗的太上皇宋高宗趙構,直到淳熙十四年(1187年),才以81 歲的高齡去世,宋孝宗已是年過60 的花甲老人。

宋朝褒揚岳飛,卻又不能把宋高宗趙構置于冤殺岳飛的元兇和主犯的地位。宋亡以后,方無此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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