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十九章是老子教育周宣王以后之繼任諸天子系列理論中的一環,它應當寫成于西周末期。不讀懂它就讀不懂《老子》全書,當然也就不知前后各章之聯系。要讀十九章則至少要知道一點西周史實,可惜的是,文獻資料給我們留下來的東西都變了味,對不上號。本人涉足一個陌生的領域,硬著頭皮往前闖,卻領略了老子記實之真意。至少我們可以把眾多出土的金文為依據當成一斑,可深究以窺其周王朝之全豹。
關鍵詞:絕學無憂,絕禮棄智,絕仁棄義。
短短四十九個字的《老子》十九章是《老子》一書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十八章和二十章的一個必不可少的中間環節。不認真理解、讀懂十九章,則不僅對十八章和二十章的內容說的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而且會根本不知道《老子》一書的宗旨是什么。
說到十九章,也就牽涉到十九章最后的四個字“絕學無憂”的問題。自從大家看到王弼本(也包括河上公本)的“絕學無憂”屬二十章后,不少的人,便紛紛效仿和默認(只有少數幾人提出異議,但不成氣候)。在1973年長沙馬王堆帛書出土后,由于甲種抄本,壞損嚴重,乙種抄本又無“分章記號”,故又因襲承之而把“絕學無憂”歸于二十章。雖不少人努力,力想糾偏,但終因習慣勢力太大,無濟于事。關鍵還在于,諸路“神仙”,方家,不知“絕學無憂”乃是何意,這樣只按己意之拼湊,任意曲解《老子》是于事無補的。
一、 絕學無憂
“絕學無憂”的關鍵在于“學”字,那么“學”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為什么老子說“絕學無憂”并且以“絕學無憂”為前三言[絕禮(此字各版本均為圣,錯了二千多年)棄智,絕仁棄義,絕巧棄利]的綱。換句話說,就是“絕學無憂”是由上三言組成的。于是必須弄清楚“學”字究竟是什么時候的“學”字,它究竟是什么意思。要弄清楚“學”字就要聯系到《老子》成書的時間以及當時人們對“學”字的認識。同時還要和《老子》一書中所另外三見的“學”字統一起來,絕不能,此是彼非,或彼是此非。
《老子》一書中的另外三見是:
四十八章的“為學日益,為道日損。”
六十四章的“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而復眾人之所過。”(河上公本、王弼本均無“而”字,這是據帛書甲本補正的。)
對于《老子》文中這四見的“學”字,各種解釋隨意性很大,“學”字成了不少方家的玩物。文獻中,簡直是一筆糊涂賬。
那么,在《老子》書中這四個“學”字是什么意思呢?這的確是一個問題。而且這個問題不小。不少人一無所知,當然這里也包括不少讀《老子》和注解《老子》的人。雖然本人孤陋寡聞,但在瀏覽了諸多有關《老子》的解讀的專著、文章后,仍沒有見到有一個人能近于《老子》文內“學”字的真實意義。所見到的,無非是這些人的想當然或望文生義的不實解釋,離《老子》本義甚遠。
要弄清楚“學”字的意思,必須弄清楚《老子》一書是什么時候寫成的,在當時的“學”字是什么意思,這才能夠切入問題的實質。否則泛泛之言,不著邊際,于研究《老子》無益。
查我國古老的文字有甲骨文和金文。甲骨文乃商時所用,周初也有,但已相當簡單(只是簡單到每片上只有一個字或幾個字,最多也僅三十幾個字)。商末和周初出現的共同使用的有金文(也就是青銅器上的銘文),“學”字在青銅器銘文之中出現得很早。在離今3000年前的公元前998年(此年代,暫以“夏商周斷代工程”公布的《西周列王世系表》為據)周康王二十三年的《大盂鼎》銘文中就有“余唯即朕小學”。此“學”乃“曉、覺 、明白”的意思。故而離此千年之后的東漢許慎之時,在他的《說文解字》內,還沒有把“學”字列為專條,而只是在不顯眼的地方說“學是覺的省字”。
上述是西周早期的一見,嗣后西周中期的四見:
《令鼎》中的一見為“小 [子]乃學。”此“學”字多數釋家以為是“效”的意思。
《靜簋》中的三見:
“王令靜司射學宮。”與“小子暨服暨小臣暨夷仆學射。”此兩“學”字,人們也解釋為“效”。
“靜學無目丑”,此學有人釋為“教”。
西周晚期在《師 簋器銘》上為“在昔先王小學”,和《蓋銘》“在先王小學。”此兩“學”
字,分別出于“王”口,引證先王小“覺”也(先王當指康王和自已尊從的前王)。
對上述七見,史學界的人們的認識不外乎“效、教、覺”之三意。姑且不管是否為此三意,奇怪的是,從此以后直至整個春秋時期未見一例“學”字出土,是什么原因呢?然而這卻與文獻的記載完全是兩回事了,至少大家知道,所謂春秋末時的孔老夫子的名言,“學而時習之”,此“學”“字”不獨與我們所見的金文中的“學”字而抵牾不合,就連東漢時期的許慎不也是置此“學”字于不顧嗎?事實究竟怎樣,卻成了歷史之謎。(姑且放下此謎而不索。)
但是,《老子》卻清楚無誤地告誡我們“絕學無憂”。聯系到春秋時期“學”字的消失,由此可知,西周末期社會上就有定論,《老子》正是此時期的產物,只不過是把這種社會定論重述了一遍而已!
究《老子》全文是對“圣人”——統治者、人君一人的教育、教導、訓導、訓誡,這才是《老子》唯一的宗旨。然而,在西周時,“學”字是什么意思呢?不論是從“效、教、覺”之任何角度出發,都只能僅會使統治者(圣人、人君)較為有所“悟”、有所知、有所曉、有所明白。如果僅止于此,則是可以的。但是,要再進一步認為自己已悟、已知、已曉、已明白,從而就會變異為自以為悟了,自以為知道了,自以為曉得了,自以為明白了,于是乎他的行為則必“自以為是”了!而這卻是統治者(圣人、人君)最不應該具有的,也是違背當時君王們的祖宗古公亶父的教導,同時也是違背自商湯以來的“每事問”的品德。在商時留傳下來的大量甲骨文內揭露出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那就是事無大小巨細之分,無一例外,一概問卜于人。剔除所謂的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的因素,難道我們會看不見我們的老祖宗們遇事必問于人,也就是每事必問于人的優良品德嗎?
由上可知,統治者(圣人、人君)之大忌,則是“自以為是”,而“自以為是”起源于當時的“學”字,所以在西周上層“理論界”中,就必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所以“絕學無憂”則是西周社會末年時的一種理論思潮的反映。
這種理論反映來源于西周兩百多年的實踐,君王(圣人、統治者)的自以為是給社會帶來的后果(惡果)是嚴峻而殘酷的。所以在西周晚期,人們在意識形態的認識領域內是深惡痛絕“學”字給人們帶來的危害和災難的,如“學”實為“效”——效力、效仿——機械地模仿,導致上行下效,和彼行我效以及我行彼效而泛濫成災;如以“學”為“教”強迫人去模仿、效仿、照搬,不良的行為,即使不用強迫的手段普及也會波瀾壯闊地漫延而展開擴散;如以“學”為“覺”,從自以為知道、明白而上升到自以為是,一個人的自以為是只會危害自己,一個官員(庶官)的自以為是就會危害一方平民百姓,一個諸侯國的首腦自以為是就會禍及該國的上下臣民,一個周天子的自以為是就會禍及天下所有的人!
是否如是,我們來反觀一下《老子》書中的其他“學”字三見,說的是什么?
首先看《老子·四十八章》中的“為學日益,為道日損”。言簡意明,此“學”字自以為是也。這句話是一條定論(和我們現在所謂的“定理”一樣),只要誰堅持自以為是,并且日甚一日,那么他就不會得到“道”(客觀事實之真實),從而使“道”損傷了又損傷(離客觀事物之真實愈來愈遠)。因為事物的發展都是“漸變”的,故此“為學日益,為道日損”。顯然,此命題已知,那末由它所推導出來的命題是什么,那就是“為道日益,為學日損。”這才是正常和應該而必知的行為,這不僅應該是每個人的自律的行為,將也必是一個“圣人”、一個“統治者”的起碼行為,這將是知道“為學日益,為道日損”后自覺得出的座右銘。所以,根據此意才會去讀文中的下一句,“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損之又損”指的是什么,是指的“自以為是”,是指的那個“學”字。故此,《老子》只說了命題“為學日益,為道日損”這個大家所熟知(西周文人,人人皆知)的八個字,從而繼續他所要論述的問題。
其次是六十四章中的兩“學”字:“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而復眾人之所過。”乍一看就知道“欲”與“學”相提并論,就應該知道,它們就有某種淵源;“欲”是主觀的,“學”顯見是客觀的;“欲”是主觀所要求滿足的行為,“學”是客觀行為給主觀施加影響后所產生的主觀行為。所以,老子在這里說的“欲”是特指,即“不貴難得之貨”之欲望;而“學”呢,是泛指,是指眾人之所過(失)的行為。“欲”和“難得之貨”大家還較為知道;“學”和“眾人之所過(失)”,就沒有一個人去認真解釋過。
“眾人”是《老子》一書中的專用名詞,《老子》全書中共出現過5次,除六十四章以外,八章一見、二十章三見。但是,此五處的“眾人”是一個意思,那就是特指為統治者辦事、服務的人。換句話說,是指統治者的鷹犬、奴才或者是“御用文人”之類的庶官、智者等。而這些人的品德無一例外的是厭下而迎上且向上爬,如八章所說的,水處于“眾人之所惡”,故水才能“幾于道”,(“眾人”則反之),而恰恰這是“眾人”(智者)之通病;又如二十章所言,只有“眾人”才能“熙熙”,才能“享大牢”、才能“如春登臺”;只有“眾人”才能皆“有余”;只有“眾人”才能皆“有以”;所以六十四章中所說的:社會中所造成的過失,全是“眾人”之所為也!所以老子力誡“圣人”——統治者絕不能重復“眾人”的過失!這是多么謹慎而又鏗鏘的金玉良言。遺憾的是,不少的人認為,老子在這里只是說要“圣人”去“補救”(挽救)“眾人”的過錯,這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僅就西周而言,上至開國后的周公(這位眾人之首的智者),下至周幽王時的伯陽(下井落石、幸災樂禍的蛀蟲)之流,其過失何其多也,何其猖也,“圣人”——統治者,不去重犯他們“眾人”的過失,就謝天謝地了。誰有什么樣的力量能補救“眾人”的過失,能補救得了嗎?君不見,目前世界范圍內的諸多統治者,不重犯他們的智囊團內人的過失,不也就不錯了嗎。
由上可見“絕學無憂”是遠在二千七、八百年前西周末期在意識形態方面的定論,《老子》一書只是忠實地紀錄下來了,并且告知其內容有三個方面:禮智、仁義、巧利。這是十九章的基本內容。下面就禮智、仁義分別求證之。至于大家明白的巧利就省略了。
二、 絕禮棄智
我們所能見到的各種版本,十九章的開頭,都是“絕圣棄智,民利百倍”八個字。(1993年郭店出土的楚簡抄件是例外。)真的是這八個字嗎?通讀《老子》全文,對于“圣”字,除此處外,再沒有單獨出現過,其余均是“圣”與“人”連用為“圣人”。這就有問題了,不論“圣”為何意,既然要絕,當必指明“圣”字的要害,至少要像六十五章中說“以智治國,國之賊”,才可使人明白“棄智”的道理。老子絕不會不負責任至此。細讀文意,倒是老子所指的是“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當與“智”為“國之賊”屬于一式。于是可以肯定老子的原文當是“絕禮棄智,民利百倍”。(并且細讀三十八章可知那個“愚之始”當為“智之始”也!并且三十三章中的“知人者智”當是“知人者哲”之誤――文獻中的成語可證。顯然,這些是人們的篡改!)
在老子的眼中,在當時西周末的現實之中“禮”與“智”才是絕棄之字。為了慎重,還是考察一下我們出土的西周青銅器(因為《老子》是那個時候的意識形態的總結,是西周末年寫的。而我們所能見到的文獻,絕大部分都打上了秦漢以降之后各個時代的烙印,與西周的認識相差甚遠,已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了,故本文不采用文獻求證。同時也因為文獻上面的假話太多,難以鑒別。另外,也不用春秋和戰國出土的簡帛為證,因為那上面幾乎大部分是人們個人的認識,不能代表當時時代“正統”的觀點。就和現在的“網上瀏覽”或“網上聊天”一樣,不足為證。)
《史記·禮書第一》劈頭就說:“洋洋美德乎!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豈人力也哉?”這就是太史公對“禮”的“實質”的贊美!可惜,《史記》是出于西漢武帝之時,遠離西周有近六百年了,未必是歷史的真實,充其量是司馬遷“效力于漢武帝”的話。然而,他說:“周衰,禮廢樂壞”,這與事實相符合嗎?從出土的西周青銅器的銘文中“禮”字只三見:
“禮百姓豚暨賞……貝”。 西周早期上士卣
“武王禮福自天”。 西周早期何尊
“王乘于舟為大禮”。 西周早期麥方尊
另外,類似“禮品”的“禮”字六見,其中還包括殷末一見;類似于“以酒代禮”的“禮”字八見 ,與“壺”聯用,為“醴壺”;類似于“吃飯進餐”之“享禮”五見。而這些在西周時,基本納入到“俗”的范疇,《老子》八十章中的“樂其俗”就是指的此類禮。
奇怪的是“禮”與“學”具有同樣的命運,在金銘文中除西周中晚期少見外,春秋幾乎絕跡,至戰國才略有泛起,但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禮”字之含義。(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醴壺”三見,春秋醴壺一見,戰國“禮品”的“禮”一見。唯獨中山王( )壺中的“禮”二見,關于中山王( )壺后面再議)。
顯而易見,西周對“禮”字自有定論,那就是如《老子》三十八章中說的“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既然在理論上有如此鞭笞,誰還去為“禮”而鼓吹。東周是西周的延續,東周春秋時期,雖有管仲的“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的鼓吹,然而要把“禮”寫在金銘文之中,留傳萬世子孫,實乃誰也不敢也。故管仲也只能伴隨齊桓公而享譽一時而已(實為犯上作亂,大逆不道,挾天子以令諸侯,第一個助長齊桓公稱霸的罪魁禍首,僅得逞一時而已)!至于春秋末的孔老夫子所鼓吹的“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的四處碰壁,則正是“理”在其中也!
由上可知,“絕禮棄智”不獨是西周,同時也包括東周春秋戰國,前后八百余年間的 “正統”認識,且“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同樣是當時人們所篤信的信條。因此“絕禮”是必然的,這僅是一個方面。
其次就是關于“棄智”的問題。
在西周以前金銘文中“智”僅三見:除其中一見為殷末外,其他二見均在西周晚期,一是逆鐘,一是毛公鼎。
《逆鐘》為“毋有不聞智”。
《毛公鼎》為“無唯正聞。引其唯王智。乃唯是喪我國”。
另外,被人們把“智”釋為“知”的還有兩見,也是在西周晚期:
《毛公鼎》的“引唯乃智余非”。
《宰獸簋》為“外內毋敢無聞智”。
細看這四則之實意,都具有貶義,也說明西周末期對“智”的定義,實為不好也,這才有《老子》六十五章中的“以智治國,國之賊”的定論,故此與“學”、“禮”同屬一種性質。所以“絕禮棄智”當是西周末年的政治固見!
然而,時至春秋基本上無“智”再現,但在春秋末期,突然冒出十一見,實際只是二見:一是人名,出土的智君子弄鑒二塊,每塊上均有銘文“智君子弄鑒”故為二見;二是仲子平鐘九件,每鐘上有銘文:“圣智”,故九見“智”,所以共為十一見(此處的“圣智”的聯用,恰恰證明了《老子》一書,正是早在西周末年出現的,待到春秋末時“圣智”的聯用出現后,才致使戰國期間的關尹、莊周等人的篡改,把“絕禮棄智”改為“絕圣棄智”。當然此論不在本文范圍之內,故留待以后專題再議。)
由上也可見,春秋末時,東周的社會思潮有所波動,故才有上二“智”的問題出現,這實不為怪。嗣后的戰國期間,“智”字八見:
“亡智”。 梁十九年亡智鼎
“下民無(亡)智。” 魚鼎
“亡智鑄。” 二十七年大梁司寇鼎
“亡智鑄為量” 二十七年大梁司寇鼎
“智冶陽。趙。” 二十年承藺相如戈
“寡人幼童未通智。” 中山王( )鼎
“事少如長,事愚如智。” 中山王( )鼎
“是以寡許之謀慮皆從。克有功。智也。” 中山王( )鼎
此八例中,前四例未見其“智”之妙用。“亡智”是人們的共同認識,即若是下民——老百姓,他們就根本不要“智”,不存在“智”的問題,故下民無智,實際也就是下民亡智也。“亡智”實則與“棄智”同義,這是西周理論延續的實證!(關于中山王( )鼎內的三“智”的銘文和前面“禮”所涉及的中山王( )鼎,以及后文中“仁”和“義”所涉及的中山王問題,一起再議。)很顯然,即若是戰國,也還是周王朝統治時期,周王朝的意識形態還在起作用,故人們的認識(正面的)基本一致。
上述就是周王朝(前后八百余年)內基本上對“禮”和“智”的認識,也就是“絕禮棄智”的調子,早就定好了,當然這也就是“絕學無憂”的首要內容之一。
三、“絕仁棄義”
無論是什么樣的《老子》版本,此“絕仁棄義”均是一致的(當然1993年出土的楚簡之《老子》摘抄是例外)但在認識上,未能一致,各有所識。竟然有人借楚簡而攻訐“絕仁棄義”當屬無知而已!
當然還得回顧一下所謂的文獻留傳下來的東西:近代人多數學者認為,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且根深蒂固。東漢的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仁”曰:“仁、親也。從人、二”。段玉裁曰:“仁者,人也。”顯然,《論語》云:“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又“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
由是“仁者愛人”泛起,由“仁”的思想轉化為品德與性格,從而成為社會與道德的理想境界!《論語·顏淵》曰:“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好不堂堂乎,人人都能克制私欲,踐行禮制,普天之下則就都能達到“仁”的境界。按此所涉及的史實和內容,當始于春秋末至戰國時期,按文獻的記載,“仁”起源更早。遺憾而可惜的是:在金文中,從西周起,經春秋至戰國的晚期,才出現唯一的一例,就是前面一再提到的中山王( )鼎內的“亡不率仁”。除此例外,不獨在西周,就是在東周時期(春秋戰國)對“仁”是有定論的,那就是老子的“絕仁棄義”還在起著巨大的作用,從而在寫進正式、公開且要留傳萬世子孫的金銘文中,誰也不敢談“仁”字,誰也不敢去觸犯意識形態所不允許的東西。
說到這里,不妨簡略地說一下有關中山王( )鼎的問題。
公元前323年左右,趙、燕、中山三國開始稱王,齊國借口中山國小,不承認它有稱王資格,想聯合魏趙燕迫使中山廢除王號,但沒有成功。公元前314年,齊宣王向燕進攻,中山趁機也戰勝燕趙兩國,向南打敗趙軍,向北打敗燕軍,中山王( )鼎就是在這以后鑄成的鐵足大鼎,其銘文有:“辟啟封疆,方數百里,列城數十,克敵大邦”。記敘了這次勝利,與鼎同時也鑄有中山王( )壺。然而十八年后(公元前296年趙武靈王時)被趙所滅。鼎、壺與1993年湖北荊門郭店出土的楚簡,所在的年代相近,甚至可視為“同時”,而那批楚簡,包括其中任意摘抄的《老子》,都具有濃厚的儒學氣息,顯見當時,儒徒之游說頗盛,影響之大。所以,中山國也不例外,正是儒學在該國得到了重用,(其他各國都還不敢),仁、義、禮、智,才出現在中山王( )鼎之中,使中山王的狂妄自大、無理、不守周之“正統”就不足為怪了,并且,唯獨中山王( )壺還一再歌頌“賢”字,這也是西周和春秋乃至戰國中沒有的現象。故此在先秦以前,儒學除在中山國外,是沒有地盤的,當儒學在秦囂張時,就被始皇帝鎮壓了,這不是沒有歷史和現實的原因的。
關于“義”,在金文出現較早,也較多:
西周時的“義”為“宜”七見,以“義”為“儀”也是七見,以“義”為“義”十九見:包括:司義夷場一見,鄭義伯二見,鄭義羌父一見,義公一見,義友一見,義妣一見,義丐妣一見,白義一見,義白一見,義仲一見,永命義孫子一見,義母一見,仲義父四見,中義一見,子義爵(殷晚期)一見。然而,如大家所理解的義,一例也沒有。
由此可見,《老子》的“絕仁棄義”當有一定的道理。至于“絕巧棄利”那更是盡人皆知的普遍道理,故不贅述。
四、 為什么《老子》要提出“絕禮棄智”和“絕仁棄義”以及“絕巧棄利”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得從“德”字說起,2003年第3期《漢字文化》雜志載《漢字本身包含有現代思維》中說:“‘德’和‘得’在商時兩字同義而不分,商末由古公亶父,具體規定‘德,不得;不得,德。’‘德’字僅是統治者高度自律的對自身的束縛和規范。查已出土的西周金文記載,還沒有看到一個沒有死的統治者。自稱有德,或其下屬對他的恭維而頌其德。只有統治者走完人生最后一步,蓋了棺,后人才頌其德。顯然‘德’在西周時是有嚴格規范。如何才能表現出統治者的‘德’呢,那就必須保證‘民得’的真實和有效。這可從周時記載‘盤庚中興’時的一句政治口號中反映出來‘式敷民得,永肩一心’(只不過漢時把‘民得’改為‘民德’)。‘民得’是任何時候任何國家中的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正是我們……的真正傳統!”
從歷史上來看,商初之王都注重自身的“不得”,從不提倡自己“不失得”。從《伊訓》中所謂的古文獻之中,都包含著這一深邃的思想。故而誰要有“德”,統治者也。他有德,才能民得而旺,眾人(智者)才能上服務于統治者的德,下服務于民之得。反之,統治者要得,民則不得,眾人(智者)服務又當如何,則必亂矣!這是根本。
“禮”是為什么服務的,是為上(統治者)的得而服務的,強行等級制度的健全,就是統治者得的保證,且波及到身邊的人,身邊身邊的人,身邊身邊身邊的人,民則在失得的前提下苦苦煎熬。眾人(智者)正是這一大批“身邊的人”,他們除了輔佑上得外,還能干什么!只能變著花樣,日日翻新,絞盡腦汁能干出什么有利于“民得”的事來?(這個“禮”字推崇的帶頭人,正是周公旦也,他所謂的“殷禮陟配于天”的照搬、發揚、光大,給社會帶來無窮的遺害。)
“仁”的危害:有仁才有親疏,有仁才有貴賤,有仁才有利害。此三者就是仁一手造成的。崇仁者以各種花言巧語掩蓋親疏、貴賤、利害的差別,而曰:“仁者,愛人”。有愛就有不愛的人,這就是“仁”的惡果,有親就有疏,有貴則有賤,有利則有害。即若在一個家庭之中,對誰仁,對誰就有不仁,顯然這是違背“孝慈”的禍根。
《老子·五章》對“仁”的剖析是最明白了,可惜,人們并不知其所以。他說“天地不仁,以萬物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何來如此之說?
芻狗是什么,芻狗乃西周之時老百姓祭祀之供物也。當未祭祀之前(準備階段)或在祭祀之中對芻狗的態度當如何待之?必誠惶誠恐敬而誠之,絕無有他心、他想。否則何來芻狗,何來祭。老子正是基于誠惶誠恐敬而誠之之義,而曰天地對待萬物,圣人對待民眾之態度。天地誠惶誠恐敬而誠之對待萬物,萬物則齊茂;圣人誠惶誠恐敬而誠之地對待民眾,民眾則安然。“不仁”是正道,倡仁何用?無非是智者們所玩弄騙人的勾當,終使治者有所得,有所偏愛、有所親疏、有所貴賤、有所利害之分別。
“義”則有更大的迷惑性,但基本上是上強為之,要下從之;下必有忠義,遵守法度,不要不合禮。同時,也有平行的關系,模糊是非原則界線,以絕對忠誠,不分青紅皂白地以義報效之,并且以“舍生取義,殺身成仁”而自我贊譽。總之“義”是為“仁”服務而效勞的幫兇!
“義”是加大和完成“仁”所造成親疏、貴賤、利害的距離,使其固定化、完善化、且堂而皇之地尾隨之,不自覺而實在地成了“仁”的輔佑。顯然可以看出,“禮”更是要加劇親疏、貴賤、利害之距離且使之固定化、法律化!智者更不甘示弱,變換著歪理來維護這樣秩序(進一步拉開拉大距離)。中國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不正是掙扎在禮、智、仁、義的束縛之中嗎,正是禮、智、仁、義這四個怪物在西周歷史進程中摻(攪)和著,故此除周成王中后期和周康王時期的“成康之治”(不包括周公行政)才出現“刑錯四十余年不用”之譽。( 嗣后的二千多年,誰還能作到這樣)后來經昭王、穆王則道衰至缺,穆天子才大興“呂刑”(當然是智者的功勞)。“呂刑”已細微達三千多條,顯見中、下層必須用刑來治也。真能治好嗎?越治越亂。(《老子》五十七章文中的“法律滋彰,盜賊多有”正是說的此時之事)。經穆王后,在理論圈子內逐漸把“得純”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恭王時的《墻盤銘文》就有“得純無諫”的政治口號,直至西周晚期出土的金銘文中就有八見“得純亡民文 ”(民文 乃不聽政令之民,“得純亡民文 ”的意思是,得純了就沒有不聽政令之民了。)“得純”,正是針對“得不純”而提出的。“得”當然這里并不指“民得”(“民得”是可憐得很的),而是那些庶官、智者(眾人)們,一旦嘗到了“得不純”的甜頭,當然有恃無恐而日甚一日。其后果就只有一個,那就是“民得”的損失巨大而慘重,且不聽政令之民、擾亂社會治安之民也就層出不窮。其要害是智者(眾人)之所為也!雖然,西周晚期周宣王時在《毛公鼎》和2003年出土的《逨鼎》的銘文中,都訓導所任命的官員,不得“龔苞”(中飽私囊——得不純),龔苞(中飽)乃侮鰥寡。(這雖僅為認識上的問題,也暴露出難以糾正的膏肓頑癥;但另一方面也告訴我們,西周并不是我們印象中的“奴隸社會”。至少它使我們知道當時西周時期,對于社會上的鰥寡弱勢人群,還有固定的社會保障,只因為庶官們的龔苞(中飽)乃至于放縱的不良行為,才破壞或玷污了這些弱勢人群,而難以生存!推而廣之,涉及的問題多多。)
顯然,西周末期,理論上涉及也挺多的,然而,周宣王意識到自己已經無力回天了。老子正是在此時受命于周宣王,在前人古公亶父老祖宗“德”論的基礎上,修訂整理重新完善西周理論的寶典而著述了《老子》一書,以教育嗣后繼任的天子,十九章正是其中重要理論論述的一環!
五、 讀《老子十九章》
通過上面的考、辨、析,現在來讀十九章就容易多了,先看《老子》十九章的原文,必須訂正一個字,這就是將各種版本的“圣”字訂正為“禮”。十九章的全文如次:
絕禮棄知,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未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絕學無憂。
前面已經作了說明,由是翻譯成現在的語言,就相當簡單了,譯文:
拋掉那個罪魁禍首的禮,丟掉那個偽詐的智,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處;拋掉那個騙人的仁和欺騙大家的義,人民可以恢復孝慈的天性而自然和睦;拋掉丟棄巧詐的貨利,盜賊就自然會消失。拋棄禮智、仁義、巧利這三者,還沒有說到問題的根本,這恐怕還沒有引起最高統治者的注意和警覺。故令有所屬,其關鍵在于你這最高統治者、圣人、人君,必須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保持素樸的本色而少私寡欲,且還要拋棄自己的自以為是,這樣,只有這樣,也只能是這樣,你才沒有憂慮而治理天下,從而服務于億萬人民。
2003年11月26日
參考資料:
①《史記》 漢司馬遷著
②《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 廣西教育出版社
③《金文引得·春秋戰國卷》 廣西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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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