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精神”70年周年祭——關(guān)于“魯迅精神”復一位朋友
老Z:
由于學院的生活很緊張,所以才給您回信,請原諒。謝謝你請我就“魯迅精神”發(fā)表愚見,這無疑是我特別樂于關(guān)注的話題。偶爾上網(wǎng)我也注意到,最近,一些傳統(tǒng)紙媒和網(wǎng)絡媒體就“魯迅逝世70周年”開辟了一些討論,一些爭論的項目是老話題,而個別文章也指涉拓展到了新的領(lǐng)域。但誠如你了解的,我遠遠不是一個“魯學”專家,因此我能貢獻出來的意見僅僅是從我的“專業(yè)”視域出發(fā)的。
關(guān)于“魯迅精神”,我很多年前曾經(jīng)寫過一篇文章,《魯迅活在我們心中》,那些倉促之間形成的一些零碎概念,后來在《大學精神檔案編輯手記》中做了進一步的論證。我不想在這里重復那些觀點來侵占你的時間,因此我僅僅整理一下最近我關(guān)于“魯迅精神”的一些心得。我沒有時間將這些想法寫成學術(shù)文章,因此應該謝謝你給了我用書信這種“散文”方式,或者說用“魯迅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機會。
(一)魯迅精神與文化鴉片
魯迅幾乎使每一個立場觀點不同甚至相反的中國人感動過。魯迅精神在“毛澤東”和“任不寐”里面都能產(chǎn)生極大的“共鳴”,而這種共同反應基于同樣的對傷害的敏感,這傷痕來自宿命或無物之陣、政治結(jié)構(gòu)和人際關(guān)系三個方面,而人際關(guān)系不僅表現(xiàn)為來自個別鄰居,更是來自“大多數(shù)”——來自“非法傷害”,也來自“合法傷害”。問題不是魯迅受到過更多的傷害,每個中國人,每個人,在這世界都必然受到那樣的傷害,這些傷害就受害者個體而言,大同小異。這就是為什么“魯迅精神”成為一種民族精神的理由。魯迅的杰出之處是他對傷害的極端敏感,他有一種特別堅忍的文學能力將傷害傾訴出來,這傾訴的對象與傳統(tǒng)文人沒有什么不同,但魯迅似乎將傳統(tǒng)文人零售的情緒一次批評發(fā)給了他的時代。
我們都深愛過魯迅。第一,他如同我們的文化情人,因為只有他有力量將命運、世界和鄰居加給我們的傷害反射出來,一方面是發(fā)泄出來,另一方面是反擊出來。同時,他告訴我們在上述反射過程中,怎么保持一個“POSE”,那個“POSE”是一種文化阿Q,每一次都進一步鞏固著我們獲得對傷害的精神勝利。諷刺和絕望構(gòu)成這個“POSE”的兩極,這兩極可以互相援助,實質(zhì)是是互相需要。第二,我們愛魯迅實質(zhì)是愛我們自己,是一種變相的自愛和自憐,因為“魯迅精神”就是你我自己的精神狀況,所以說“魯迅活在我們心中”。第三,這種自愛的心理層面是對傷害特別發(fā)達的記憶能力,以及對自己的反傷害(共同構(gòu)成傷害之幕的一部分)進行辯護。換言之,是對仇恨及反擊的道德合理化,一種對內(nèi)疚的想象性贖買,一種拒絕重新沉陷到“打成一片”那種平面悲劇卻又對自己無能為力之后的焦慮不安,更是對這種躁動和道德無能的精神勝利。然而這種對反擊的文學抒情反過來把“魯迅精神”扁平到他所控訴的平面世界,使“魯迅精神”從未成為一種真正的安慰和自由,“魯迅精神”因此不是藥,而是鴉片。
我不是在徹底否定的意義上使用“鴉片”這個概念的。“魯迅精神”沒有能力將黑暗或傷害對象化,它本身構(gòu)成黑暗和傷害的一部分,它與世界之間的張力僅僅表現(xiàn)為主角不同,間或表現(xiàn)為傷害發(fā)生的時間以及所使用的反抗工具之不同。然而,“魯迅精神”使我們能夠在一種情緒中暫時忘記這種靈魂苦難,忘記這種道德投降,它使我們理直氣壯地與敵人保持一致。所以無論如何我們都應該感謝這文化鴉片,70多年來,“魯迅精神”作為一種“文化災民理性”表達著我們這些文化災民,同時養(yǎng)育著我們的情感暴力和話語暴力,并使這種精神暴力分享了政治暴力的榮耀和機會。更重要的是,“魯迅精神”防范著精神疾病向病理學方面的轉(zhuǎn)化,也阻止了更多肉體上的自殺和肉體暴力——盡管在某種意義上“魯迅精神”就是一種精神疾病,就是一種精神自殺和精神暴力。
(二)“巨人”自慰與“決不饒恕”自衛(wèi)
“魯迅精神”作為文化鴉片包含著兩幅必不可少的中藥沖劑,一個是“巨人”幻象,另外一個是“一個也不饒恕”的自我心里暗示及炫耀性的外向型宣示。前者是“精神勝利”,后者無疑是“精神失敗”,這兩者之間的邏輯張力是顯而易見的,“一個也不饒恕”是當不成“巨人”之后的自我釋放。
“巨人”幻象是無神論精神世界最經(jīng)典的POSE,人在那里因各種壓迫性焦慮把自己想象為“神”,這神是對命運和處境的文學否定。在《創(chuàng)世紀》中,那些“巨人們”就作為一種背叛的力量出現(xiàn)過。這些巨人在中國文化敘事傳統(tǒng)中,就是君子、圣人、高人、超人、狂人、偉人——以及“文化巨人”。這些“克里斯瑪”幻想也影響到每一個生命個體,今天,所謂“文化巨人”這樣的自慰常見于各種文學評論或“思想隨筆”中。在一次布道中,一位來自大陸的女士站起來對我說:“我見過各種各樣的高人,你也算是高人了,所以我來是想聽聽你怎么信的福音……”我馬上回答她:“朋友,在這里沒有高人。在基督教里從來沒有高人,只有罪人。”所以你能看見,“巨人”幻象生活在我們每一個人的靈魂里,我們希望借助于這種想象和移情來轉(zhuǎn)移世界和鄰居對我們的壓抑和傷害。這巨人一方面可能是他人,另一方面可能是自己。事實上永遠是把自己投射到巨人身上,以完成“被壓迫階級”的“想象力執(zhí)政”。
魯迅的《狂人日記》,他對尼采的理解,以及對“俄國文學”的同情,不過是這種巨人觀念的展現(xiàn)。在一種被傷害的巨人,或者因傷害而成為巨人的感情符號里,魯迅回到了傳統(tǒng)。我曾評論說,“吾養(yǎng)吾浩然之氣”這一傳統(tǒng)巨人符號,是一種精神自體中毒。事實上我每次想到“夫子們”一邊喊著這句話一邊“莊嚴肅穆狀”起來的時候,都忍不住笑起來。一句家鄉(xiāng)話可以成為“吾養(yǎng)吾浩然之氣”的注解——“丫又喝高了”。“夫子們”所喝的酒首先是黑暗世界慷慨獎勵給人性的毒酒,然后是人性內(nèi)在防衛(wèi)機制自釀的精神解毒之酒。這兩杯酒撕裂著中國文化史,同時撕裂著中國的人際關(guān)系。巨人們表面高出世界,然而實際上極端依賴世界——他們需要世界作為陪襯顯出他們的“浩然”或“高人一等”。因此必須對世界進行文化上的“階級分析”,必須建立“敵我矛盾”,必須讓別人“低我一等”——網(wǎng)絡評論以信息技術(shù)展現(xiàn)了這種情景。這是“魯迅精神”在自我分裂之后對過來分裂人群,打倒“任不寐”(任何被論斷的個體)的必然要求。
這世界沒有巨人,一個也沒有。因此巨人的危機是顯而易見的。當這一文化符號從酒席上返回洗手間并破碎得如此徹底之后,“決不饒恕”就成為從洗手間重新出來換上的另外一副面孔。現(xiàn)在,“吾養(yǎng)吾浩然之氣”的表情不見了,現(xiàn)在的表情是一臉階級斗爭,是“吾就是要養(yǎng)吾不浩然之氣”:“一個也不饒恕”——另一句家鄉(xiāng)話注解在這里:趙本山說,“愛咋咋地!”。這句話的英文翻譯比較難,不是anyway或whatever這類,大約應該接近“s h i t”那種情境。
“決不饒恕”充分展現(xiàn)我們心靈的那種悲劇:我們無法處理憤怒。換言之,我們沒有辦法在無神論的的精神世界處理或戰(zhàn)勝憤怒對我們的絕對統(tǒng)治。這世界的王就這樣絕對地奴役了我們,我們一切的掙戰(zhàn)都在向這王的原則下跪。對于這種絕對的靈魂悲劇,魯迅選擇了《水滸》中的“牛二”精神作為最后的逃路,而這逃路絕不是走出來,而是在站在那里用眼睛“罩”對方,直到身心疲憊不堪,身心同歸于盡。這種壯烈遠沒有壯烈們自我描寫的那么“巨人”,它包含著兩種苦難,這兩種苦難只有“作者”自己最清楚。第一,“決不饒恕”也意味著同時承認“決不被饒恕”的邏輯合法性,因此這種道德上的矛盾完全瓦解了“決不饒恕”所依靠的道德情緒。結(jié)果這一“魯迅精神”就赤裸裸地墮落為牛二精神。第二,“決不饒恕”更意味著“決不饒恕自己”。這樣“絕決”或者因為自己太嫉恨,太狹隘。或者因為自己的反擊太丑惡,必須依靠絕不饒恕來論證和捍衛(wèi)自己的不道德。第三、嘲笑寬恕和拒絕被寬恕。一方面,因為對信仰的無知他們不相信被傷害的人真的寬恕他,因此為了先下手為強進一步主動鞏固自己對他人的傷害。另一方面,或者就是因為太驕傲,使自己不愿被寬容,因此首先主動宣布絕不饒恕,除非自己主動宣布“寬恕”(再次戰(zhàn)勝)了別人。
(三)告別魯迅:“生氣卻不要犯罪”
然而,這些“文化巨人”同樣無法逃脫心理學上的建議,怨恨所傷害與其說是別人,不如說傷害的是自己。“決不饒恕”沒有別的,不過是理直氣壯地把自己放在地獄里,這種滿不在乎甚至炫耀黑暗的POSE,反過來恰恰顯示出他們多么渴望被人理解“我摩洛故我天使”。這種狀態(tài)已經(jīng)不再是文學批評的對象,而是神學和精神病學的對象了。
使徒們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因為人的怒氣、并不成就 神的義”(雅1:20)。“魯迅精神”當然反對這個觀點,甚至可能因自己的虛偽指責圣經(jīng)的虛偽。它聲稱含怒要到第二天早上,而且要不共戴天,要千秋萬代。中國的文學作品有這樣的共同故事:主人公活下去唯一的理由是仇恨,或者肉體報仇(手刃仇人),或者“終于成為人上人”(一雪羞恥)。而且“魯迅精神”相信人的怒氣雖然不成就神的義,但成就人的義——文化抒情有一種自我中毒的機制:我一生氣,我就“義”了,大致是“我(小)氣故我(大)義”。
《圣經(jīng)》并非不了解人,他沒有說人不可以生氣,祂知道萬人——人是要生氣的。而祂只是建議,生氣可以,但“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這句經(jīng)文看英文也許更清楚:"In your anger do not sin": Do not let the sun go down while you are still angry(NIV)
或者Be ye angry, and sin not: let not the sun go down upon your wrath(King James)。后面的譯文似乎更忠實原文,希臘原文是:orgizesqe kai mh amartanete: o hlioV mh epiduetw epi [tw] parorgismw umwn。在希臘文中,“生氣”與“犯罪”兩者并置,kai。一方面,orgizesqe肯定了“魯迅精神”或罪性的普遍性與原罪性(-esqe),同時預示了神的憐憫和代贖:“因我們的大祭司,并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另一方面,mh amartanete,為靈魂自由開放了一個屬天光景(-ete)。另外兩點可以強調(diào)的是:首先,按猶太歷,“日落”是第二天的開始,所以該文意思常被理解為不可把“魯迅精神”帶進第二天。然而希臘文更準確的意思是,不要讓日落降臨在你的怒氣上,這句話也許包含著更生動的信息。其次,要知道保羅寫這話的時候并不是虛偽的,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痛,當時他正在羅馬冤獄中,但他并沒有成為“爭吵使氣的婦人”(箴言21:19),一如魯迅在我們里面呼喊的。
我自己非常理解“日落降臨在我的怒氣上”這種境地,這是我?guī)资陙砘镜娜松鸂顟B(tài)。在這種可憐的狀態(tài)中,“魯迅精神”成為我的救命稻草,甚至成為我的商業(yè)。我想我真的能理解——所有中國人都能理解——“魯迅精神”,而我們因此才如此深刻地被他感動著。這種狀況一直到我在更激烈的被傷害中,被神從那種“我氣故我義”的馬上打落下來。世界響起了魯迅的“吶喊”:那廝這下子完了。當然,作為魯迅精神的副產(chǎn)品,“匕首和投槍”要一起落井下石地從那里出來。然而事實上,我這廝從最近這些年里,才真正不再掙扎地在各種傷害中擺出魯迅精神的POSE進行自衛(wèi)和自慰,因此才真正站起來。這樣說決不是說我不再“生氣”了,我昨天還在生氣——但是感謝神,昨天的日落卻是非常美麗的。
時間過得真快,我沒有時間再寫下去了。我是在“真理論壇”網(wǎng)頁直接寫的這信,因此同時發(fā)在那里,希望你也能看到,并隨時歡迎你的寶貴意見。最后要補充的是,我們自己沒有能力告別魯迅,但我們確知,怎么才能不斷獲得這種自由。
再次感謝你的來信。
2006年10月22日于XXXX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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