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兩種不同的互動模式,一種是自己人互動模式,另一種是非自己人互動模式,極端的是敵我互動模式。這兩種互動模式的基礎不同,目標不同,方式也不同,是兩種基礎的互動模式,值得討論。我們先來看自己人的互動。
從互動基礎上看,從自己人互動的前提是相互認同,相互信任,因此,這種互動是啟發性的,相互補充性的,是以相互理解作為目的的。
從互動方式上看,自己人互動是善意的,是建設性的,是彼此補充對方未闡述前提和預設的。自己人互動是協商式的,通過相互之間的互動以達到彼此完全理解、合作共贏的目標。
從互動目標來看,自己人互動當然是要共贏的,是互動雙方都可以從互動中獲益的,至少不應當有任何一方利益受損。自己人互動是正和博弈而非零和博弈。
與自己人的互動不同,非自己人互動尤其是敵我互動,互動的目標就是打敗甚至消滅對方,因此,這種互動的方式就是抓辮子,打棍子,抬杠,吵架,刻意抓住對方講話中的不完備進行詰問、攻擊。敵我之間互動當然是沒有認同也完全不信任的,是你死我活的,是零和博弈。
二、
從互動基礎看,關鍵之一是互動雙方彼此是否信任。相互信任時,互動雙方彼此善意對待對方發出的信號。不信任時,互動雙方彼此惡意對待對方發出的信號。
相互信任基礎上的互動,除非有確鑿證據證明互動的對方有問題,互動雙方就傾向繼續信任對方,低成本互動,互相釋放出善意,互動效率就很高。不信任的互動,雙方都試圖全方位掌握對方信息,不放過任何一個可疑之處,互動雙方也不得不將每個環節的信息告之對方,以讓對方相信自己的善意。不信任基礎上的互動必然是高成本。
相互信任的互動,基于彼此信任,除非有確鑿證據互動一方有問題,則互動雙方繼續彼此信任,互動仍然低成本進行下去。
不信任的互動,互動雙方都會懷疑對方的誠實性,會隱瞞關鍵信息,就會要求對方自證無錯,這樣的互動,成本就很高。
相互信任的互動,如果其中一方發現自己上當受騙了,信任這個基礎就沒有了,就會轉化成為不信任的互動。不信任的互動,成本太高,雙方都累,經過若干次互動,就可能建立彼此之間的信任,姑且相信對方一回,也就可能轉化為相互信任的互動。
相互信任的互動基于人性本善的預設。不信任則是基于人性本惡的預設。
三、
師生關系總體來講是基于認同和基于信任的互動,因為師生之間關系太密切了,互動太多了,如果沒有信任,互動成本就會很高。如果師生之間缺少信任,相互當作敵人,這樣的教育就一定是要失敗的。如果老師非得全方位自己證明自己是認真負責的好老師,學生非得全方位自己證明自己是勤奮努力的好學生,這樣的師生關系就會變得相當高成本。當前大學中普遍存在老師不認真負責和學生不勤奮努力的問題,就有越來越嚴格的制度來對老師和學生進行考核,老師和學生就被這些制度所束縛住了,就不得不認真應付各種規定,反而使得大學師生很難真正去進行科學研究,創新學術。
四、
當前基層治理中同樣存在上下級以及國家與基層互動的不同模式。大概有兩種互動模式,一種是除非有確鑿證據證明基層存在問題,否則就是疑罪從無,對基層仍然信任。另外一種是基層必須自證自己無罪,實際上是疑罪從有。
疑罪從無,基層就敢于放心大膽干事業。疑罪從有,基層做事情越多,越是難以自證清白,因此傾向少干事情。
又因為疑罪從無,基層干部創業中就可能有很多灰色空間、模糊地帶,基層干部就可能借干事創業來謀取私利。因為疑罪從有,基層就不太可能借干事創業來謀取私利。
國家信任基層干部,采取疑罪從無互動模式,基層普遍出現了借干事創業來謀取私利,國家肯定不可能坐視不管,互動模式就可能轉為疑罪從有。當疑罪從有抑制了基層活力時,國家可能又會傾向采取疑罪從無的互動模式。
疑罪從無的互動模式,是查處問題的模式,即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疑罪從有的互動模式是防范問題的模式,即使現在沒有出現問題,程序瑕疵也是不允許的。
總體來講,基層治理事務細小瑣碎、具有很強的偶發性、權宜性,給基層較大治理自主權,信任基層干部,有助于減少基層治理中的形式主義,提高基層治理的效率。就是說,基層治理中,國家應當多放活,允許基層治理有較大自主性?;鶎又卫碇谐霈F問題不要緊,發現一例查處一例。事后查處比事前預防可能成本要低得多。
當然,如果因為放活,基層治理陷入普遍的混亂,國家就應當進行運動式的治理,對基層出現的問題進行統一清理。運動治理之后進入常規治理階段,再重建基于信任的疑罪從無的互動模式,也就可以繼續保持基層治理的活力。
五、
信任是一種節約互動成本的手段。人與人之間存在著利害關系,因此本質上是不信任的。缺少信任的互動會極大地提高社會成本,基于家庭、社區、朋友關系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信任關系就十分重要。一個社會中,信任越廣泛,社會成本就越低,這個社會也就和諧有活力,缺乏基本信任的社會是不可能治理有效的。
2021年8月1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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