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民毛星火起訴涉嫌誣蔑和詆毀革命英烈的作家莫言,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絕大多數網民給予強烈支持,拍手叫好,但也有少數媒體和公知出來為莫言占臺或洗白,他們一個荒謬的理由,就是莫言曾獲諾貝爾文學獎,為國家爭得了榮譽。
毋庸諱言,諾貝爾獎確實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科學的發展。但是,諾貝爾獎作為一個由西方人創立的獎項,自然是按照西方人的標準和價值觀來取舍的。一些人總拿諾貝爾獎,來反思和質疑我們的體制、教育、文化的“劣根性”。依我看,沒有諾獎,不代表我們不行,有了諾獎也不代表我們就優秀了。
世界是很復雜的。其實,早在莫言和屠呦呦之前的1989年,就有一位中國人獲得諾貝爾獎,他就是D賴。這位臭名昭著的民族分裂分子,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這說明他很偉大嗎?還有,一個中國罪犯劉某波也被授予了諾貝爾和平獎??梢?,這個諾貝爾獎的政治偏見是很鮮明的,帶有強烈的反華反共意識形態。因此,拿諾獎說事,為莫言開脫是很荒唐的。諾獎不是違法犯罪的保護傘,反而成了一種難得的反證。
在諾貝爾獎獲獎者中,極度崇拜自由市場經濟、號稱“現代金融學理論的牛頓”的羅伯特·默頓,他金融衍生品的理論引發了美國次貸危機、導致全球金融風暴;2008年諾貝爾“和平獎”授予了芬蘭前總統阿赫蒂薩里,說他推動了科索沃的獨立,而科索沃的獨立導致了格魯吉亞的戰爭;一個解體了前蘇聯的戈爾巴喬夫也被授予了諾貝爾“和平獎”,而如今俄烏沖突使這個原本偉大國家仍在繼續撕裂和流血。這些,都是諾貝爾獎的恥辱。
我無意貶低若貝爾獎,但西方價值觀的唯我獨尊和雙重標準是盡人皆知的。著名學者李敖先生曾深刻指出:“你不出賣你的祖國,你就得不到諾貝爾文學獎”。在中國像袁隆平、錢學森、魯迅、老舍、沈從文等各界人物,他們的成就和貢獻不比任何一個諾貝爾獎獲得者小,也不會因為他們沒有諾貝爾獎而遜色。相反,一個數典忘祖,出賣祖國和靈魂的跳梁小丑即使獲得了諾貝爾獎,也不會受到人民的尊重,也會照樣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中國有5000多年的文明史,不是靠諾貝爾獎贏得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檢舉起訴任何違法行為的權利和自由,諾貝爾獎也絕不能成為某些人不可一世、無法無天的免死金牌。打棍子、扣帽子的恐嚇更是文明社會所不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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