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5年中央第一輪專項巡視已經結束,據不完全統計,被巡視的26家央企中已有近20名高管被查。在巡視結束后,如何運用巡視成果,讓巡視成果真正起到督促整改、遏制腐敗的作用成為巡視組接下來需要攻克的難題。(新華網2015年5月5日)
2015年中央第一輪專項巡視結束后,針對如何運用巡視成果,讓巡視成果真正起到督促整改、遏制腐敗的作用,中紀委近期回應稱,巡視成果能否真正落到實處,關鍵看整改效果如何,并表示巡視組要對已巡視過的地方或部門殺個“回馬槍”,督促抽查企業整改情況。
專項巡視是繼2013年中央做出“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長一次一授權”變革后的又一新部署。它以問題為導向,形式更為靈活,哪里問題多、哪個部門問題多,就往哪投入更多力量,以便發揮巡視和監督的最大效力。
按照巡視流程要求,巡視組對發現的問題要有思考、有分析,負責任地提出分類處置建議。對巡視組提交的每一件事項,各相關部門都要依規依紀嚴肅認真處置。尤其是違反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等紀律問題,各部門查清楚就要先處理,決不能放任自流。
中紀委明確要求,巡視組在巡視過后要跟蹤整改情況,對已巡視過的地方或部門殺個“回馬槍”,開展“回頭看”,實時跟進整改的情況及效果。對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徹底、效果不明顯等情況,要抓住典型、嚴肅問責,決不放過。這個“回馬槍”保證了中央專項巡視成果的作用得到落實。
筆者認為,在殺“回馬槍”的同時,對查出的問題還應進行公開曝光,并由責任單位的上級部門負責監督整改落實,將落實情況公開,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論。把這種做法作為制定確定下來,這樣就保證了件件有落實,事事有結果。巡視組再根據公開的整改落實情況和群眾的監督評論意見,選擇是否殺“回馬槍”,就會節約更多的人力用于其他巡視方面,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真正地發揮了人民監督的作用,使腐敗無所遁形。(無冕空間)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