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們,醒醒吧,畢福劍視頻事件中沒有告密者,可意想不到的是,近幾天幾乎媒體反而把“聲討告密者,保護隱私權”炒作的沸沸揚揚,更有甚者,把告密牽引到文革的貽害,筆者在此試問:
一 從網上所爆料的畢門宴會場景看,宴會層次、規格很高,很奢華,參加宴會的人員還有部分外國使館工作人員,老畢只是央視的一個節目主持人而已,并非就職于外交部門,就算他再怎么有名氣,也不至于外國使節來參加他的私人宴會吧,除非他還真有不為人知的身份特征?
二 這么高規格的飯局,非老畢的密友、知己,沒點身份恐怕難以入席吧,而錄制視頻的人就在席間,老畢下過鄉,當過兵,人生摸爬滾打幾十載,應該是個老江湖了,不會這么交友不慎吧,怎么會把告密者請來?
三 從網上流出的視頻及圖片看,我們不覺得這個視頻的拍攝是事先設計好的嗎?這些細節問題大家不值得思考嗎?
四 既然大家都聲討告密者,試問有哪個告密者會自愿暴露自己是告密者的身份,被告密的對象能饒過他嗎?除非他有奮不顧身,為完成告密任務不惜粉身碎骨的偉大精神。
五 老畢是名人,參加宴會的還有外國公使,怎么會這么不小心就把這段該死的視頻,一不小心不經意間就流漏出去了呢?難道真的就這么巧嗎?既然錄制了視頻,其他片段怎么就沒看到呢?
國人們,大家醒醒吧,不要再糾纏到聲討“告密”的口水戰中,深思這個事件背后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內涵?甚至還有什么更深刻的目的吧?再探討一下隱私權,小偷的行為屬于隱私,暗箱操作屬于隱私,行賄受賄的行為屬于隱私,找情人找小三小四開房也屬于隱私,上海的法官去嫖娼也是隱私,賣官鬻爵絕對是秘密進行的,密謀911行動更是在絕密狀態下進行的,如此等等都應該算作是隱私權的問題吧,難道這些都要保護嗎?我認為:只要損害到他人和公眾利益的見不得人的所謂隱私,不要再引用保護隱私權來掩飾了,假如你的配偶也有情人,而你的朋友圈都為保護他(她)的隱私權而保密,你會感激他們嗎?看來應該提議全國人大修訂居民隱私權應該保護的范疇,只有人們在不危害他人和公眾利益前提下的個人私生活權,才能保護。
“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一個光明磊落大公無私的人,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臺上臺下一個樣,人前人后一個樣,無密可告,無私可隱。反之,一個自私自利的人,一個圖謀不軌的人,就會整天擔心別人告密,就會要求用保護隱私權,來保護他那些不敢見天日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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