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一公里與一小時哪個更長,就會讓人啞然失笑,因為二者不在同一維度;如果有人問一千焦能量與一千克物體哪個更多,就會讓人忍俊不禁,因為二者沒有同一單位;如果有人問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哪個更“大”,那更讓人無言以對,因為二者同樣是無法比較的。
正如在2014年第22期《紅旗文稿》中,謝春濤同志撰文指出的一樣——當前社會上存在著這樣的錯誤思想,“有人把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好像一講黨的領導就沒有真正的法治,一講法治就不能強調黨的領導。”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我們黨提出了“依憲執政”、“依憲治國”的主張,將依法治國的理念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也有一些西方勢力代言人,刻意混淆概念、擾人耳目、顛倒是非,非要將“黨”與“法”放在一起進行“誰大誰小”的比較,其目的十分明確:無論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哪個“大”、哪個“小”,只要最終說出個“一二三”來,其結果都必定是否定一方、偏廢一方。
“無規矩不成方圓。”大到國家、小到個人,都必須按照一定的規則與制度去行事,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保障社會的良性運轉,保護公民的基本權益。法律制定出來,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必須嚴格遵守、不得觸犯,作為共產黨員,尤其應該帶頭學法、懂法、知法、守法。一個共產黨員,既要受到黨紀黨章的約束,也要受到國家法律的管束;一個共產黨員,無論是做到過政治局常委,還是普通的基層黨員,只要是觸犯了國家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沒有人能夠超乎法律之上。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依法治國不應該是一句用來空喊的口號,法律的制定是要人來完成的,法律的完善是要人來修改的,法治的實施是要人來執行的,法治的結果是要人來評估的,這些事情的權利自然屬于全體國民,但是必須有一個組織帶領并引導民眾來行使這樣的權利。歷史和現實一再證明,共產黨可以承擔起這樣的重任。改革開放30多年,是法治不斷健全的30多年,是法律不斷完善的30多年,是法制不斷規范的30多年。讓依法治國的行動落到實處,離不開共產黨的領導作用;讓依法治國的理念深入人心,更離不開廣大黨員的帶頭模范作用。
在這世上,很多事物無法比較,很多事情難分高下。一個人需要吃飯,也需要睡覺,如果有人問吃飯與睡覺哪個更重要,那這個問題必然是無法回答的,因為無論是不吃飯還是不睡覺,一個人最終都會“死翹翹”。對于國家來講亦是如此,同時強調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將二者都擺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非要比較大小,是一件毫無道理、毫無依據、毫無意義的事情,如果只單純吹捧黨的領導或者片面強調依法治國,其最終結果都必然是國家陷入動蕩、社會陷入混亂、民眾陷入迷茫。因此,我們必須認清此類文字游戲的本質,堅持正確的領導、堅持正確的方向、堅持正確的思想,不被別有用心者“牽鼻子”,不跟居心不良者“繞彎子”,不和包藏禍心者“兜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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