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實名舉報國家食藥監(jiān)總局原局長邵明立在金銀花更名上有腐敗問題。新世紀以來官員舉報官員情況,發(fā)現(xiàn)舉報者結果各異,他們有的達到舉報目的,有的因舉報吃了官司,有的為此丟了性命。(8月19日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
十八大以來中央持續(xù)以高壓態(tài)勢打擊腐敗,其中實名舉報成為了一道“亮眼”的風景。實名舉報無疑是風險的,有些實名舉報的“下場”確實令人痛心。2005年7月,時任武勝縣工商局黨組書記的龔遠明向武勝縣委常委、委員、部分縣級離退休干部每人送上一封舉報信,舉報時任武勝縣委書記孫南等人“違紀違法”。 龔遠明多次實名舉報孫南,引起孫妻鄭碧的不滿,被人砍傷導致龔遠明左耳被砍掉,左腳腳筋被割斷。龔遠明被砍后送入醫(yī)院救治,一直昏迷不醒,2008年11月因醫(yī)治無效去世。
實名舉報是應有的本性,實名舉報者他們敢于挑戰(zhàn)官場的“潛規(guī)則”,立場鮮明,仗義執(zhí)言,敢于揭露政治領域中的敏感問題,把生死置之度外。隨著中央反腐工作的循序漸進,應大力倡導支持實名舉報,但要保證實名舉報者的安全,降低實名舉報風險。
筆者認為,有關部門應該加快完善實名舉報相關制度,做好舉報人的保密工作,嚴懲泄密,讓舉報者沒有后顧之憂,為實名舉報“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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