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錢云會案,大家別忘了,網上廣泛轉發的,除錢云會車禍現場的照片外,還有錢云會2010年8月9號,以實名方式在天涯網“百姓聲音”論壇發的一個實名舉報帖子。據說該貼發布四個多月,無一人頂貼。直到4個月后,2010年12月26日,他被車禍死亡才被關注,一夜之間被幾十萬網民點擊轉載。
但新聞發布顯示,錢云會,男,53歲,僅僅小學文化!!那帖子真的確有其事嗎?!真的是他發的嗎?!看那帖文,沒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寫得出來嗎?---如果那不是他本人所寫所發,那又是誰代勞的??那帖子現在又為什么被刪??
更重要的,舉報帖中的內容屬實嗎?!與錢云會之死有關聯嗎?!這些問題如果故意回避,那豈不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附:錢云會 2010-8-9 日19:18:10發于天涯“百姓聲音”的帖子
(引自 趙麗華:吁請中央成立調查組介入錢云會案)
2004年4月3日 ,浙能樂清(南岳)電廠企業法人施建杰伙同樂清市國土局長陳獻峰及樂清市政府征地辦主任屠俊勇(現國土局長),先召喚寨橋村雙委干部部吳康銀、錢傳勇等10人到樂清市蒲岐鎮人民政府開會,然后將人帶到預先等候的公安警車里,押送至雁蕩賓館禁閉6天,讓他們簽下沒有文號的空頭征地文件(此屬廢紙,只要再拿回局里在頭上加一行文號就可以成為正式文件)。
村民發現被愚弄后,到樂清市政府問話,遭至樂清市政府調遣防暴警察圍毆村民。 2004年4月28日 ,共打傷130多寨橋村民同時,一天共刑事拘留了寨橋村民72人。“4.28”流血事件黑白顛倒監突察報告,于浙發改稽察(2004)478號,簽發人吳華海。(2005)樂監刑初字第001號輕罰(2004)溫刑終字第846號包括我等4人,每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寨橋村聯系法律精英,查悉到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浙能樂清(南岳)電廠,“一書方案”報批國家的一系列政府文件檔案:
國土資函(2005)821號,共計批準規劃建設用地110.7282公頃。拆遷安置用地交由當地(樂清市)人民政府按規劃和設計合理安排使用,迄今蛻變為樂清灣開發區(圈地塊)地產專賣搭車電廠的項目。所以動態資本金中國人民銀行貸息款建造的南岳電廠(報批名稱為浙能樂清電廠)。批件國家發改能源(2005)602號:國電、浙電、溫電、正泰、華峰分別按23%、51%、16%、5%、5%組股投資。
樂清市人民政府公告國土資函(2005)821號文件“精神”二字,圈得地塊搭車項目,其經濟性質該為資本金投資呢?還是地產專賣分成。于此該是國家政府工作的原則問題。
又因作假國家政府文件,免費騙征強用了寨橋村146公頃的農用地。寨橋村民從農,本已無力生存;可是樂清市黃政強、潘孝政政府仍調集公安民警鎮壓村民反抗,殘酷毆打失地的寨橋村村民,因此寨橋村老人協會建議關注審核,從下證據:
1、 蒲岐鄉寨橋村山林土地權證字第33-14號
2、 樂政發(1992)10號和1998年12月立的“友誼壙”碑文
3、 空頭文號的 2004年4月8日 綜合,寨橋村山林土地出讓《六項》
4、 浙江省政府征地辦制作的十字中線定位寨橋村山林土地建造電廠主體工程地圖一張
5、 電廠高壓電線侵占了寨橋村大片農耕地,請實地踏勘
6、 2005年5月17日 假的村長錢云會為首的村民代表會自愿土地出讓手續,即蒲岐鎮委書記許創海手跡,報廢的吳康銀屆村民委公章簽印
7、 建設項目為“調包”拆遷補償的政府逐級,制假的領導簽批手續
8、 發改能源(2005)602號和國土資函(2005)821號原始檔件;總之,浙能樂清電廠“一書方案”全套
9、 樂清市人民政府《通告》、《公告》
如此強取豪奪一手遮天的行為謂是官還是賊。試問一個以農耕為生的村子,會自愿將自己賴以生存的土地出手轉讓不拿分豪?
為了寨橋村的土地解決問題我錢云會(村長)和眾村民為了討個說法一直為此事奔波六年載卻一直未被妥善處理,迫于無奈之下只能上網公開事實,讓更多的人了解此事,也希望人民的權益能得到真正的維護。
代表人:錢云會
此文章發布內容若有任何污蔑之嫌,由我錢云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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