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農民依憲法爭取擁護共產黨的權利
行政訴訟狀
原告: 蔡澤河、陳亦文、蔡澤堂等 (數字)位農民 共同提起訴訟,名單見列表。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海口市瓊山區文多村
第一被告:海口市瓊山區公安分局
法人代表: 李輝 職務:局長
聯系電話: 65906530
第二被告:海口市公安局
法人代表:宋順勇 職務:局長
聯系電話:68530977
訴訟請求:
1.判被告履行法律,無罪釋放因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的農民蔡澤龍、蔡夫萬。
2.解除因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對蔡澤河、蔡澤明、蔡夫蛟、蔡夫明四人的取保候審。
3.請判我們農民有行使憲法賦予擁護共產黨的權利。
4.依法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5.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國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憲法的序言中明確寫著:“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這里就明確了共產黨領導這個國家的地位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有擁護共產黨的義務,捍衛共產黨領導地位是任何一個公民的責任,也就說在這個國家不允許推翻共產黨,任何推翻共產黨的行為都屬為違法、違憲,必須受到法律制裁,人民擁護共產黨合理合法,這也清楚地說明,是憲法賦予我們農民有擁護共產黨的權利。
今年1月7—9日,美國策劃從廣州發起推翻共產黨的陰謀,在廣州大道南方周末門口進行,遭到廣州人民奮起阻擊。在南周門口的反共勢力發起要推翻共產黨的時候,公開群呼要打倒共產黨,辱罵共產黨是漢奸(此事可向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查證)。此事激起了一向擁護共產黨的我們海南農民極大的憤怒。于是我們海南農民決定公開的起來擁護共產黨,回擊反共勢力的猖狂反共行為,以廣大農民的力量與反共勢力較量。用我們農民自己的話說,就是要看看擁護共產黨的農民多?還是要推翻共產黨的人多。于是,我們在海南向要推翻共產黨的反共勢力舉行示威,呼應廣州人民反對推翻共產黨。但在我們擁護共產黨、擁護習總書記的時候,我們自己卻被瓊山區公安局鎮壓了。
2013年2月2日我們在海口舉行了,為支持廣州人民阻擊反共勢力要推翻共產黨的斗爭,堅決回擊在廣州的反共勢力要推翻共產黨的陰謀。我們海南農民在海口公開舉行擁護共產黨,擁護習近平總書記的行動,用我們的實際行動,回擊反共勢力的要推翻共產黨的陰謀。我們的目的是明確的,意思的表達也是很清楚的。
我們所有的行動除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的號召,還有擁護毛主席,并無其他違法行為。在我們履行法律賦予我們擁護共產黨的義務的行動中,瓊山區公安局當時抓了我們二十多個農民,其中還有兩位八十多歲的老共產黨員。現在還有蔡澤龍、蔡夫萬兩個人還在拘留之中,至今沒放出來,蔡澤河、蔡澤明、蔡夫蛟、蔡夫明四人在取保候審。我們所有被抓的人,都是在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的現場抓走的。至今,公安部門也拿不出我在現場的犯罪證據,這很清楚公安部門是對付我們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還有擁護毛主席的行為。
我們做好了大幅長條標語:“海南農民堅決擁護共產黨!”“海南農民堅決擁護習總書記的老虎蒼蠅一起打!”“海南農民堅決擁護習總書記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這些標語和四十八幅毛主席像,我們拿到現場,警察根本就不允許我們打出來。在我們農民堅決要強行打出擁護共產黨的標語的時候,我們被抓了。擁護共產黨,擁護習近平總書記的農民為什么遭此荼毒?
現場的“海南農民堅決擁護共產黨!”的標語,就是我們擁護共產黨的證據,這主要是針對廣州的反共勢力,喊的“打倒共產黨!”而打出的。“海南農民堅決擁護習總書記的老虎蒼蠅一起打!”“海南農民堅決擁護習總書記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的標語,這就是我們農民擁護習總書記的證據,因為習總書記替我們說出了心里話,我們不擁護習總書記擁護誰?如此行為違反了哪條法律?難道在中國不允許打出這樣的標語?不允許這樣擁護共產黨?不允許這樣支持習總書記?打出這些標語,難道這些不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在中國我們起來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是憲法賦予我們的人民民主權利,在中國絕不允許任何人剝奪我們人民的這個民主權利。鎮壓人民擁護共產黨,鎮壓人民支持習總書記,必須以法律嚴懲。
現請法院判決,我們農民有沒有擁護共產黨的權利?在有人要推翻共產黨的時候,請問我們該不該起來擁護共產黨?農民起來擁護共產黨犯哪一條法律?我們向第二被告申請舉行集會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第二被告依據哪一條法律,不批準我們起來擁護共產黨?不批準我們支持習總書記?特別是在反共勢力要起來推翻共產黨的時候,我們擁護共產黨、支持習總書記,憑什么要鎮壓?難道還有什么人的規定可以高于憲法?請法院判還我們,憲法賦予我們農民有擁護共產黨的權利,判還我們支持習總書記的義務。
我們為什么要擁護習總書記?因為他的老虎蒼蠅一起打,說到了我們心坎上。多少年來我們都在盼著打這些老虎和蒼蠅,習總書記發出了號召,我們能不支持嗎?共同富裕更是長期以來我們的希望,我們怎么不支持?我們支持習總書記的號召有錯嗎?現請法院對被告的行為依法予追究,并追究其有關責任人。
此致
瓊山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見列表
2013年 月 日
昨天(9月27日),海南農民依照憲法賦予的權利,對鎮壓他們擁護共產黨,鎮壓他們支持習近平總書記的公安部門進行依法起訴,但法院不予受理。現在,農民正在依法進行不懈的斗爭,依法爭取擁護共產黨、支持習近平總書記的權利。不允許農民依照憲法擁護共產黨,這是明確對抗共產黨存在的合法性。望全國人民和黨中央對此事應引起注意,這已不只是剝奪農民擁護共產黨權利的問題,而是擁護共產黨受不受法律保護的問題。難道農民依法擁護共產黨的權利也沒有嗎?為此,望全國的人民起來支持海南農民擁護共產黨,支持海南農民擁護習總書記。現將農民的起訴狀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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