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BOSS們選擇怎樣的路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事,旁人不能道也。自殺,跳樓與企業家精神是不是有關系?有什么關系?這可不是哪一個官員說了就能夠一錘定音的。
企業精神或者企業家精神,其實,就是我們這些年來一直掛在嘴上的企業文化的核心內容;本質上它是一種企業管經營理之理念。在美國被稱之為“企業哲學”,在日本被稱之為株式會社的“社風”。中國說“企業精神”、“企業文化”充其量只有不到20年左右的時間。在外國資料的故紙堆里,怎么也不能夠找到BOSS破產時的自殺與跳樓與企業精神或者企業文化有什么蛛絲馬跡的關聯來。
在法治與文明社會里,企業破產的解決途徑有二種。一種是依法申請破產,厘清企業的債權債務,這是現代法治于文明社會的正途;另一種是逃避。逃避又有二種方式:一是企業BOSS走“小隱隱于野,中隱隱于市,大隱隱于朝 ”之路,躲起來,得過且過;二是自殺,一了百了。
這是企業家的精神嗎?陳書記說是,我看不是,BOSS自殺與企業家精神完全無關。
企業家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家對企業的興衰成敗都負有社會責任(產品、員工)和法律責任(員工利益、債務)。企業興旺時,企業家呼風喚雨,招搖過市;企業失敗甚至破產時,企業家逃之夭夭或者自殺,這不是什么企業家,只是一個混世魔王而已!
所有的企業家都可以稱為BOSS;但是,只有微乎其微的BOSS可以稱為企業家。BOSS與企業家之間存在天壤之別。溫州人在國內外有200多萬BOSS;其中只有屈指可數的BOSS 堪稱企業家。BOSS 是一個生意人;企業家體現一種企業文化,一種企業的經營管理理念;企業家完全可以代表企業;企業不能等同于企業家;企業是一個生產實體組織,企業家是一種人格化的無形資產。
企業家所以是企業家,就是因為他對企業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有深刻的認知并勇于擔當。我認為云南煙葉的儲時鍵是企業家。他的隕落有個人的責任,更重要的是制度的責任。中國市場經濟的完善,不能允許再發生儲時鍵這樣的悲劇事件;同樣不能允許再發生溫州BOSS的自殺事件;這種行為與我們走法治規范下的市場經濟是背道而馳的!
一個家庭出了這樣那樣的問題和困難,一家之主的男人撇下老婆孩子離家出走,我們還能說這個男人是一個頂天立地的大丈夫?
衡量一個BOSS是不是企業家,不是用他擁有的資產來衡量的。是用,而且只能是用他對企業的經營管理理念外化形成的企業經營管理模式去評價。
破產BOSS 的自殺行為,社會要研究并作出相應的治理對策;BOSS們更應該自檢自律,努力尋求社會幫助,拿出創業時候的干勁,韌勁去勇敢的迎戰困難,沖出絕境,絕處逢生!這才是企業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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