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公款消費 重建驛站系統
朱大碌
為抑制公款消費亂局,建議中國借鑒古代驛站模式,重建從中央到地方的官方驛站?! ?/p>
凡大小城市,直到鎮一級,甚至大的行政村,都建立官方驛站。
這些驛站直屬中央,垂直領導?! ?/p>
所有公務員、公辦企、事業單位人員公務活動,必須在各地驛站消費,驛站吃、住、行全包。在驛站外消費一律不予報銷?! ?/p>
驛站的服務標準由全國人大決定,要求經濟實用,不得豪華浪費?! ?/p>
吃飯每人每餐不超過20元,全部分餐,不提供煙、酒、飲料,不辦宴席。
住宿普通工作人員住標準雙人間,處局級單間,省部級套間。
公務出行提供公車接送,但不包括風景區,逛風景只能自費打車或坐公交車?! ?/p>
萬一當地驛站客滿或外出公務吃飯回不來,可向驛站領取住宿券和餐券(標準不變,超標自付),在當地其它飯店賓館通用,統一由當地驛站結算。
建這樣一個全國性驛站體系需要花多少錢?基本上不花錢?! ?/p>
具體做法是,由中央政府、人大發一個改革文件,將現有公辦單位(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所辦的賓館、飯店、招待所等全部劃歸驛站總局,沒收各級政府的駐外辦事處(不予任何補償,反正都是公產),需要轉型的國企、事業單位,也都可以劃到驛站總局(多余可用于養老院之類公益性事業)?! ?/p>
同時所有公辦單位(執法單位除外)的公車,全部交由驛站管理?! ?/p>
這樣,一個全國性的驛站體系很快就辦起來(只是轉型而已),只要花不多的錢改造一下就行了?! ?/p>
這樣的驛站既為全國各地各類公職人員服務,兼帶安排上訪人員?! ?/p>
所有公辦單位都禁止辦賓館飯店之類,也不再允許買公車(執法單位除外),公務用車一律由驛站提供(包括公辦學校的校車)?! ?/p>
由于驛站由中央垂直領導,地方指揮不動,等于公務消費吃住行全部由中央直接管理。公款吃喝、公款亂消費的難度大大增加?! ?/p>
違規消費者只有一種處罰--解除公職(由人大頒布“公務消費法”)?! ?/p>
經過這樣的改革,公款消費基本上被關進籠子里?! ?/p>
有人會說這怎么得了?不吃喝,不喝茅臺怎么能辦成事?
那就請辭職,讓不大吃大喝也能辦成事的人來干(這樣的人才多得是)?! ?/p>
不大吃大喝應該作為選拔、提拔公職人員的起碼條件(需要一部“公職人員道德法”,公職人員不得接受服務、業務對象和下級宴請),這也是與國際接軌?!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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