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天的“不再禁止艾滋病人入境,中國法律全心全意為外國人服務”全文如下。
我國不再明確禁止外國艾滋病人入境,理由竟然是:1、原法律不合時宜。2、對入境者全部檢測目前做不到。3、感染者入境并不見得會傳染他人。4、國內的艾滋病死亡率依然逐年上升。
對此,我有相應疑問如下:
1、防病怎么不合時宜了?
所謂的不合時宜,是個十分糊涂的說法。為什么不合時宜,不合了誰的時宜,統統都沒有說。這就說明,這個含含糊糊的說法是有鬼的。它更可能是不合了外國人的時宜,不合了外國艾滋病人想來就來中國的時宜。說到底,這樣的改動,就是以外國人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拿著中國人民的錢,干著外國病人開心的事,這根本就不象是中國的法律工作者干出來的事。
2、不能全檢測,就要全放開?
“對入境者全部檢測目前做不到”,就能作為放開限制的理由?照這個邏輯,毒品也有漏網入境的,是不是就全放開?軍火也有漏網入境的,是不是全放開?走私也不是全能查到,何不法律明文規定全放開?全部檢測做不到,可以抽檢。全時檢測做不到,可以臨檢。這樣也會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也是對中國人民生命健康負責。
3、不見得不會傳染他人吧?
“感染者入境并不見得會傳染他人”,這居然成了法律改動的理由。可笑,太可笑了。“不見得”如果可以成為改動法律的理由,那我們可以推導出無數的荒謬。買槍不見得殺人,殺人不見得不對,法律不見得管用,管用的不見得是法律,整個社會就成一鍋粥吧!不見得會傳染他人,萬一傳染了誰負責?應該由制定這條法律的人負責。有“不見得傳染”,就有”不見得不傳染”。不幸被傳染的那些人,又何其無辜呢?
4、既然難免死人,就該死得更快?
過去禁止艾滋病人入境,“國內的艾滋病死亡率依然逐年上升”。好,這就成了不再禁止外國艾滋病人來華的理由。可是我問你們,既然過去禁止了,艾滋病人死亡率也依舊上升,那以后不禁止了,死亡率不是上升得更快?難道我們國家不能徹底根治艾滋病,就應該讓國民更快地死于艾滋病?這是什么道理?
歸根結底,能作出這樣的法律規定,是沒有把國人的生命與健康放在心上,是全心全意為外國人服務的結果。這可能是因為受到了外國的人權壓力,但卻傷害了中國人的人權。國家的法律如此兒戲和媚外,在全世界找不到第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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