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該給“讓一部分先富起來”正本清源了?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是鄧小平同志在改革開放之初,面對多年極左思潮影響,人們不敢想富,不敢致富而提出的,這在當時的現實背景下,無疑是正確的,但鄧小平當時提出這個口號的時候,做了三方面的限定。一是必須合法致富;二是必須先富帶后富;三是要有一定的時間、幅度控制的。
回過頭去,我們可以看一看,這三十多年來,確實是有一部分人先富了。但他們的富,有多少是合法的?靠挖國有企業墻角,利用回扣推銷劣質產品致富的人是合法的?利用國企改制,隱瞞資產坐地私分的人是合法的?靠權商勾結獲取暴利是合法的?操控內幕信息,在股市賺取黑金是合法的?官商勾結,操控房價榨取百姓血汗是合法的?一些國企老總自定年薪數千萬是合法的?但有一條不可更改的現實是,這些人這些年都“致富”了,并且是20%的人占有了80%以上的社會財富,可謂富可敵國,可以要挾銀行,可以左右政策。
我們再來看看這些“先富”們是不是帶了后富?據2011年4月20日招商銀行和貝恩顧問聯合發布的《201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稱,近60%接受調查的內地富人,都已完成投資移民或有投資移民考慮,這一行為在越富有的人群,如個人可投資資產在1億元以上的群體中,表現尤其明顯,約27%的人已經完成了投資移民,而正在考慮投資移民的占比高達47%。
我曾經看過一棵樹上成群毛蟲的遷徙,那是因為這棵樹上的葉子已被他們啃光。于是,他們一個咬著一個尾巴,開始從這棵樹爬向另一棵樹。我們不能怪這些蟲子太壞,傷了一顆樹,又去傷另一棵,但我們有理由指責樹的主人管理上的疏忽或不得法。因為假如主人在一開始就發現這些毛蟲并撒上殺蟲劑的話,那么,這些蟲子就禍害不了這棵樹,也更不會連累別的樹。幾十年來,社會管理者們用變了形的觀念和走了調的政策,培養了一大批這樣的毛蟲,他們吞噬民眾財富,蛀空國家根基,敗壞社會公德,他們的惡行不僅沒有得到及時制止打擊,反而還被樹為先富典型,披紅掛彩,一個個成為社會管理者的坐上賓,好朋友,親兄弟。他們所榨取的民脂民膏居然常常和某些管理者“共同分享”,既如此,啃光這棵啃那棵,啃光國內向國外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我不想花多少筆墨來闡明“變了形的觀念和走了調的政策”到底指的是什么,因為早就領教了這些年“致富成果”的普羅大眾每個人都身有感受心知肚明。曾在某處看到一首打油詩,其中有這么幾句:污染留給自己,財富獻給國際;農民失去土地,法律成為兒戲;少數做成大款,多數淪為奴隸;道德成為垃圾,生活失去意義。
我并不完全贊同這首打油詩,但覺得“污染留給自己,財富獻給國際”簡直震耳發聵,因為它不僅揭示了這幾十年來我們變了形的致富經驗,更告訴了我們富人移民的內在根源。因為有人為了當定賣國賊,早就設計好了財富輸出的路線圖,帶著這批毛毛蟲們在國內掠奪的財富,去外國主子那里討賞去了!
當然,富人愛移民,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一味的指責或是贊賞都不免偏頗。有網友認為,移民原因都跟一個無法回避的現象相關聯,那就是,我們身邊的生存環境惡化了。如果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們的生存環境變得越來越美好,那么,在原來生存環境不如現在的過去,那些富人們都能自如地生存下來并獲得發展,現在發財了,生存環境又變好了,那么,他們又何必勞師動眾背井離鄉地跑到國外去呢?
我不懷疑,先富們外遷,肯定有這樣那樣的因素,但不想帶后富顯然是肯定的了。他們能大量地消費外國頂尖的奢侈品,能時不時地跑到這個州那個洋去曬價格昂貴的日光浴,就是不愿幫后富們解決點住房難、看病難、上學難,自然更不愿解決資源枯竭環境污染生態惡化,甚至于還出現后富們正常的勞動報酬都拖著不給,而發生一起起慘絕人寰的討薪悲劇!在社會分配如此不公,先富門如此敗壞的情況下,難道我們還能繼續這樣無休止地供奉著“先富”?是時候給"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正本清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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