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有考證的雅好,再給你提供一個爆炸新聞。昨天貓眼有一個震撼貼,說孔慶東的父親是文革造反派,曾經制造冤案害了數百人。后來被搶決了。我覺得可疑看了只當一笑,也不大相信。你去考證一番?出了結果一定告訴我,我親自去貓眼為旗手鳴冤叫屈![ LincoIn ] 于2011-11-19 16:21:17 上帖
反正這會兒也是要休息一下,本網友就來搜一搜這帖子,看看是否值得考證。
搜了一下,“昨天”的沒搜到,不過“今天”的倒是搜到了:
《驚曝:孔慶東父親曾是造反派頭目 秦耕耘博客 于 2011-11-19 13:44:17 發布在》。
全文如下:
“天壇文史館離退休干部,現年87歲的張志偉日前向媒體爆料,孔慶東的父親孔文斌(1923-1984)在文革1961-1965年間曾是顯赫一時的造反派頭目。
1963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曾向全國各地的公安局長印發過一本絕密級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集中收集了鎮壓反革命運動中的一些左傾行為而導致運動擴大化的典型案例,其中通渭縣公安局長所制造的特大冤案,不但驚動了公安部長羅瑞卿,還使當時擔任政務院總理的周恩來吃驚不小,以至親自下達指示緊急處置。而當時制造冤案的暴行骨干就是造反派頭目孔文斌,是他直接策劃和制造了當年通渭縣148名所謂的右傾機會反革命分子被殺血案!!1984年,當年制造這起冤案的通渭縣公安局長以及孔文斌被判處死刑。
大家記住孔文斌的兒子就是如今叫嚷要回到文革的“三媽”國罵的孔慶東,那些支持孔慶東的文革余孽,你們要好好想想了,孔慶東的父親是因為謀殺148名“右派”而被槍斃之人,是一個十惡之人,他要回到文革去,是有他的目的!!!
87歲的文史老人張志偉最后向筆者發問,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么了?居然還有人公然要回到無法無天的暴亂年代,北大,一個高等學府居然容忍反動之極人物為反人性的文革叫怨??
而網絡上,人們居然還在為人類社會所不恥的罪行激烈辯論,是恥辱還是悲哀??”
本網友在搜索的時候發現,這篇帖子已經在不少論壇里出現,看來是有必要仔細看一看了。
經本網友簡單瀏覽和搜索,可以判定:這是一個比較失敗的釣魚貼,“魚餌”太多了。現將其中的一些“魚餌”列出,重要性排名不分先后:
1)“天壇文史館”:
你如果用百度去搜,可以找到“中央文史館”,也可以找到“北京市文史館”以及其他城市的文史館,但是一定找不到“天壇文史館”。當然,這話也不能太絕對了,你還是能找到不少“天壇文史館”的,不過都是轉貼這篇“震撼貼”里的內容。當然,肯定有人還會堅持“天壇文史館”的存在性,不過這并不是一個很重要的魚餌。
2)“1963年3月公安部長羅瑞卿”
大家都知道,新中國的公安部是羅瑞卿籌組的,他也是第一任公安部長。
山西省政府官方網站轉載了公安部介紹《公安部歷任部長》的資料。
如果你沒有興趣點擊上面的鏈接自己進入看,本網友就簡單地列出頭三任:
第一任公安部長羅瑞卿(1906--1978):1949年7月---1949年9月(中央軍委公安部部長),1949年10月---1959年9月;
第二任公安部長謝富治(1909---1972):1959年9月---1972年3月;
第三任公安部長華國鋒(1921--- ):1975年1月---1977年3月。
可見,1963年3月的公安部長不是羅瑞卿,而是謝富治。
3)“1963年3月政務院總理周恩來”
百度百科告訴我們:“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英語: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Council of 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是1949年10月21日至1954年9月27日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務的最高執行機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機構。。。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國務院組織法》。按照憲法規定,政務院改稱國務院。”
可見,“政務院”早在1963年3月之前很久就已經更名為“國務院”了。
4)“在文革1961-1965年間曾是顯赫一時的造反派頭目”
這事沒啥好說的。大家都知道“造反派”是文革期間出現的,而文革是1966年5月16日開始的,不存在“文革1961-1965年間”的“造反派”,更別提什么“顯赫一時的頭目”了。
5)“通渭縣公安局長所制造的特大冤案”
這件冤案確實有,公安部官方網站的文章《反對刑訊逼供 反對違法亂紀——紀念毛主席指示印發“雙反”教材46周年(王仲方) 來自:公安部 時間:2006-12- 07》詳細介紹了這件事情:
“。。1953年1月30日,當時公安部部長羅瑞卿同志,收到毛主席一件批示,是針對公安部一份反映有兩個縣公安局長刑訊逼供、違法亂紀的情況簡報而寫的。
毛主席親筆寫道:“象湖南桃江縣公安局長×××,甘肅通渭縣公安局長××這一類根本不像樣子的公安局長,可能還有一些,以前也有湖南邵陽某區亂殺多人、平原內黃公安局長違法亂紀等重大事件發生。請你考慮收集這些生動例證,加上一篇導言,印成一本小冊子,發給各省市公安廳局長閱讀,并于各省召開公安局長會議時當作教材,對全國所有公安局長進行一次教育,使他們具有作為一個公安局長的起碼常識,以免再有這樣毫無常識的人當公安局長。”
羅瑞卿部長和公安部黨組,十分重視毛主席的指示,立即開會認真討論。一方面向全國公安機關傳達毛主席指示,在公安系統內認真開展反對刑訊逼供、反對違法亂紀的檢查和斗爭,堅決克服錯誤。一方面按照毛主席指示,著手收集例證,編印小冊子。經過10個月的收集查證,共收集了16個生動案例,加寫一篇導言,于11月1日正式印發全國。小冊子就名為“反對刑訊逼供 反對違法亂紀”。
中央公安部為此發了專門通知。通知指出:為了實際貫徹在公安系統內開展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斗爭,教育全國公安干部,提高思想、政策和業務水平,中央公安部特遵照毛主席的指示,選擇了若干生動的案例和材料,編印了這本小冊子。這本小冊子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也是主要部分,是關于反對亂捕亂押、刑訊逼從、夸大化、制造假案方面的;第二部分是關于反對違法亂紀、國民黨舊警察作風和管制工作上的強迫命令、亂管錯管方面的。在這本小冊子的首卷,刊載了毛主席的指示,并有中央公安部寫的導言。這個小冊子發到縣公安局長一級。為了切實實現毛主席指示做好教育工作,中央公安部決定以這個小冊子為基本教材,由中央公安部、大行政區公安局和省公安廳負責,在普遍培訓縣公安局長時,列為基本課程之一,普遍教育一次。
公安部貫徹這個通知是很認真的。這本小冊子于1953年11月出版后,1962年6月再版。再版說明中指出:這本小冊子現在對我們仍然有重大現實意義。為了使我們一些老干部重新溫習一下過去學習過的課程,新干部也接受必要的教訓,特重新印發,希望縣公安局長和各級的主要干部,人人都能讀一遍,以便提高思想政策和業務水平,不要重犯那些錯誤。1963年2月又出了第三版,再次重申,毛主席1953年關于加強公安局長的重要指示,對公安戰線所有干部、民警都有極大教育意義。。。”
由此可見:
a)“通渭縣公安局長所制造的特大冤案”這件事情是1953年1月30日之前發生的;
b)“通渭縣公安局長”的姓名是兩個字,不是三個字,所以不可能是“孔文斌”;
c)這個“通渭縣”是甘肅省的。
至于孔慶東的父親,按照孔慶東先生2010年9月21日的博客文章《想念父親》的說法是:“。。。父親早已死去十多年了。。。父親叫孔憲之,生于1925年,屬牛。。。我父親堅持要“參加革命”,并亮出了自己的硬件——私塾出身,相當于初中文化。八路一聽,被雷住了,因為他們指導員才小學畢業。于是從不敢要,到幾支隊伍搶著要,最后費縣縣大隊用一顆美國花瓣手雷收買了我父親,給他們當了文書。我問父親那顆手雷呢?炸死鬼子了嗎?父親說太漂亮了,全縣就那么一顆,是劉少奇送的,舍不得扔,后來讓一個女八路給偷去了。我想也許不是偷去的吧,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兒呢!。。”。
很顯然,2010年“死去十多年”,就算是二十年前去世的,那也是1990年,總之不會早于1990年了。與釣魚貼里的“孔慶東的父親孔文斌(1923-1984)”相比,從名字到出生年份,再到去世年份,沒有一個對得上號的。
為什么說這個釣魚貼很失敗呢?原因就是魚餌太多,以至于連Lincoln同學看了都“覺得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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